悦读人生

标题: 你走以后 - 书评 [打印本页]

作者: 天天向上    时间: 2013-6-8 21:49
标题: 你走以后 - 书评
  “在那段繁花似锦的爱情里,我们终究沒想过会有花落的一天。花落的时候,你说,谁都可以沒有谁。是的,谁都可以沒有谁;只是,沒有了你的我,终究再也快乐不起来。”
  这是一个关于失去的故事。
  深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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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好像    时间: 2013-8-4 02:25
  如题。
  安让我想到了包法利夫人,本和埃尔给了爱丽斯爱的力量,也让她成为拥有爱的姑娘。又隐隐觉得,爱丽斯和约翰爱成这个样子理应要被拆散的,死亡和结束一样,有着不可抗拒的美丽。我其实就希望,爱丽斯沉睡在意识深处不要醒过来。
  这是一个关于失去的故事
作者: 迷糊的    时间: 2013-8-13 01:35
  一开始看感觉乱乱的
  跳跃性很大,有点摸不着头脑.
  慢慢的就明白了.
  一个不折不扣的悲剧
  一个女孩的一生
  不太幸福的青春,
  刚刚收获到挚爱,又必须马上永远失去,
  然后崩溃,
  加上是私生子的悲剧事实.
  就是一个悲剧,
  看情节其实觉得和很多悲剧一样,
  可是细看,中间还夹杂着种族宗教的矛盾,
  问题不是那么简单的.
  真心以为最后爱丽丝会醒过来,
  后来才明白大概是随约翰去了...
作者: 不偷腥    时间: 2013-8-13 01:46
      有些事情,迟了一步,或许就没有了挽回的余地。所以人生,还是要干脆一点,不要留下遗憾的好。
      爱丽丝的祖母真是个宽厚的妇人,也懂得怎么去维系家庭的完整。在这方面,本无疑是受到了他母亲很大的影响,明知爱丽丝并非亲生骨肉,也视她如己出。作者在这两个人的描写上,无疑用了很温情的笔脉,即便是在描写埃尔斯佩思发现安与另外的男人交往时,也并未用了太决绝的口吻。
     说到安,对这个母亲,我有着那么一丝的不理解。我不理解的是,为什么对于自己女儿的东西,她会产生一些厌恶感。在我看来,母亲对于女儿充满的都是爱意。难道这股厌恶是来自爱丽丝并非她和本所生的女儿么?但仔细看看,又并非是这个样子。同样的英国口音,在某种程度上制造出的亲切感并不是很容易被厌恶所取代,无论是那男人本身,还是那男人的女儿。或许这种厌恶感,我应把它简单地归于安对爱丽丝本身各种行为的厌恶。安与爱丽丝,母女俩人相似的地方太多,在关系的处理上也就多出了很多摩擦。但不管是安还是本,都是深切地爱着爱丽丝的。看到安在电话里对约翰父亲说的那一段话的场景,我差点哭了出来。
     约翰的出现,给爱丽丝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改变。这个男人,在遇上爱丽丝之前,还恪守着犹太教的教规,可遇见了爱丽丝之后,执拗地要和她在一起,不顾家族的反对,不顾宗教的约束。这个男人在某种程度上很害羞,而且很稚嫩。但正是这样,也就注定了他对爱丽丝深沉的爱,这种爱带给了爱丽丝前所未有的愉悦。以至于约翰死后,她始终无法释怀。
     虽然因为坚持和爱丽丝在一起,约翰不得不违背了父亲的意愿,但他仍然是个非常孝顺的人,希望能够通过不间断的信件和电话,缓和与父亲的关系,希望父亲最终能够接受自己的恋情。可惜,至少他生前没有等到这一天。约翰的父亲最终还是被触动了,应该是从爱丽丝把骨灰盒转交给他的时候,还有在图书馆看见由远到近的爱丽丝的时候。可惜他打给爱丽丝的电话还是迟了,爱丽丝也不知道是否能够醒过来了。约翰的父亲最终还是成为了一个悲剧的角色,或许从约翰之母去世的时候,他以后要遭受的这痛苦便逐渐显现。
     最后的尾声是注定了爱丽丝不会醒来了吧。
作者: Mr.Cur    时间: 2013-8-22 02:14
  老王说他看的时候完全没有被打动到。刚开始读的时候也确实印象不佳。可是渐渐脉络清晰讲到故事的主干的时候,还是会有些触动吧。true love。纯粹的爱情,非你不可的爱情,失之我命的爱情,在生活里几乎是不存在的。所以这就是小说的好处之一吧,编造和展现给读者一些美好的可遇不可求的事物。男主角很讨人喜欢,浪漫,忠诚,温和,幽默,孝顺,为了爱情果敢有担当。女主角天生反骨,但是和所有小说里个性独特不讨人喜欢的女主角一样,美丽惊艳。这样的爱情搭配,也是爱情小说的家常便饭吧。可是重点没有俗套的落在温柔男和反叛女的个性冲撞上,而是家庭和种族问题。两个人努力在一起的过程,很不容易,所以更动容。
  看完小说才看了封面上一些关于作者的介绍。玛姬的作品多擅长写家庭关系和家族秘密。这部小说也不例外。前1/2几乎是以非常交错的线索介绍了祖母,母亲和爱丽丝三个人的家庭和life story。都是值得探究的人物。可是小说后1/2的开始大篇幅写爱丽丝和约翰的时候,才明白作者主要是在写这两位的爱情故事。那就完全不明白之前大篇幅对于三代女性的描写有什么意义。祖母和母亲的关系,母亲的出轨,母亲和父亲的隐情,如果是对形成爱丽丝的性格和人生道路有重大影响的话,冗长的笔墨也值得理解。可是大篇幅的其他个体介绍完全对于推动情节没有太多的,或者应该有的贡献。更像是作者为了炫耀自己的写作技巧所以故意编了这么多的故事并且成功的穿插在一起。
  翻译也是有些问题的。鉴于本身对于原作者宏观叙事的不欣赏,所以翻译就没有特别重要。但是个别翻译还是会引起误解。比如,故事明显是发生在英国的英格兰和苏格兰,但是似乎出现England的时候,译者直接翻译成英国。这是阅读的时候因为一些意义上的矛盾所做的推测,需要进一步证实。
作者: 李斯    时间: 2013-9-3 08:48
    玛姬的字像针一样狠狠地扎进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我为什么要在手臂下留下一道道曾流出粘稠液体的划痕并用遮瑕霜挡住却轻描淡写的在你问起时回答?为了让你心疼,为了让你知道因为你的话我差点死去,我想让你后悔,想让你道歉,想让你抱住我让我所受的伤全随着咸咸的液体流出、蒸发。我半开玩笑地对你说我想自杀,你却用平生最坚定的口吻对我说,“我不许你死。”,毁掉了我仅存的坚强。
  
    ——但是,你若走了,我怎么办?你不用麻烦地因为一两件小事安慰我,不用再理我这个大麻烦。而我呢?我会看着电脑里你大笑的照片,揪住自己的头发恸哭;我会反复的看你曾写给我的东西,不停的用餐巾纸吸干不断滴落的液体;我会消沉,会变得消极,也许更甚——我会消失。
  
    玛姬告诉我了
    ——我不会再奢求什么了,只求你好好活着
        哪怕你故意让我吃醋,哪怕你过分的话
  
  
    ——不为什么
    ——只因你是我最后的精神支柱
    ——只因你是我的爱。
作者: Neverl    时间: 2013-9-6 19:59
  为布郞宁吸引的人,实则是被自己吸引
  一个关于失去的故事,
        
        并没有特别深的感触,也许是现在的自己还不能身临其境的去体会那种感觉。也许是特意的屏蔽了这种感觉,让自己不再受伤的心理保护机制。不管怎么样,似乎并没有受到多大的触动,抑或是翻译的水平实在太差劲了,行文如流水,毫无文采。
         书与羽蛇还是蛮相似的,多条线并行的前进,然后不停的切换场景,我喜欢这种叙述的方式,感觉好亲切。文字并没有冷冷的,也没有切肤之痛。相较来说差了几分
         如果对方不在了,那些爱要怎么办?那些剩下来的爱,你要拿它们做什么呢?让它们在压抑中消亡吗?或者忽视?还是,给另一个人呢?
         家庭的因素还是占了很主要的位置,爱丽丝,这一个母亲外遇的孩子,从一开始就没有获得母亲多少的认同吧,所以总是将对于生父的情感投射到孩子身上,导致有些过于叛逆的性格
         在约翰离去后,爱丽丝的生命之花便开始调零,约翰的性格并不是很丰满,有很多的犹豫,少了一些担当。也许我不应该这样评论他,毕竟每个人对于父亲的感情是不一样的。两个人战胜了家庭的阻挠,却抵不过死神的召唤。这将是多么大的洞穿,多么的撕心裂肺,也许罪恶是真的可以传承的吧,代代相传。可是这对于生命来讲是公平的吗?
         虽然不和,但仍然对母亲充满了爱,在自己怀疑的一切变成现实的时候,成为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毁灭了她最后的坚强。
作者: 王子    时间: 2013-9-9 17:20
        这或许是我读过的最悲伤的书。
     这是一个关于失去的故事。整本书采取插叙的方式叙述故事,这让我不得不认认真真的看每章节的内容。内容丰富,情节跌宕起伏。讲述了一个最平凡却又最震撼的爱情故事。结局让我措手不及,因为我刚开始在想两个人因为一些家庭或是宗教等原因不得不分开,但最后却是两个人阴阳两隔,这个结局确实让我无法接受,也许是东方人和西方人的思维方式不同吧。在中国人开来任何事情都能接受,唯独死亡无法接受。一个人真正去爱一个人也许不是初恋,初恋虽然刻骨铭心但不懂得怎样去经营爱情。主人公爱丽丝也是经历了两场恋爱才遇到约翰的,约翰让她懂得什么爱,不幸的是上天没有给两人终成眷属的机会。我不知道现实中是否有这么悲情的爱情,也许是艺术的夸大虚构,亦或作者亲身经历,目睹过这样的爱情才会有写作的灵感,任何事情都无法确定,如果真有,那我只能默默的祝福还在世的人安好。茫茫人海两人相遇认识的几率已经很小,遇到真爱则是微乎其微,所以如果能遇到两情相悦的人要好好珍惜!这些话谁都知道,但真正经历过了一些事之后才能懂得这些话的意义,才能面对爱情真正成熟起来,爱情故事的结局很少有完美的,我是个完美主义者,让我写爱情故事也许会以完美的结局结束,但是正因为不完美的结局才会让你下次遇到更合适的人。小说不仅讲述了爱丽丝的爱情,而且展现出爱丽丝令人震惊的身世,也许两者叠加起来才是她最终选择自杀的原因吧。生活就是这么残酷曲折,不会让你事事顺心,倘若事事不顺也必须活下去,因为还有爱你的亲人。这本书让我知道真爱的不易,也让我更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幸福。总之是本不错的爱情小说。
  
作者: 末节    时间: 2013-9-10 04:18
  玛姬.鸥法洛的《你走之后》。中午在图书馆按照老师开的书目寻找无果,遇见了这么一本书。回寝室,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读完了它。无非是关于爱情和宗教,使用了类似于村上穿插的结构。高中忙里偷闲看过很多类似的小说,但是这本书还是浅浅地吸引了我。就像走在人海中,你瞥见极普通的人,却让你禁不住多看几眼。
  
  
  
     
  
      小说的最后,男主角死了,女主角在病房里昏迷不醒。我知道作者想要传达的意思,但是我不想去懂。你走之后,生命已然没有存在的意义。你走之后,犹太教和非犹太教之间严格的界限只剩下了可笑的味道。
  
  
  
     
  
      当翻到结局,第367页,合上书,丝毫没有食欲。然而,本着人道主义精神,还是下楼去了超市买了一杯酸奶和八宝粥。超市放着杰伦的稻香,轻轻跟着哼了起来。几个男生谈论着他的专辑一年不如一年,排在我前面刷卡的女生买了一袋酸奶,我猜她应该是晚上刚刚一个人吃完饭。只是感觉而已。
  
  
  
     
  
      买完东西,小睡了一会儿。随后接了一个电话,撒谎说没有食欲没买东西,博取了一点同情。
  
  打开电脑,就想写点什么。
  
  
  
     
  
      书的封皮是非主流布局的古朴,穿着白色长裙和白色凉鞋的女人,画面停在膝盖以下。上面写着这么一段字:那些说好不分开的人走掉了。熟悉的,安静了。安静的,离开了。离开的,陌生了。陌生的,消失了。消失的,陌路了。如果没有这么一段话,我想整本书的意境会更好,不出意外应该是中国出版社一厢情愿的画蛇添足。这本书讲着爱情,却和爱情无关。总会有那么一个人带给你这种感觉。你爱一个人,却和爱情无关,只是刚好暗合了自己的悲剧意识和生活情调,兴许还有习惯性的疼痛。这和小说中多少又有些不同。
  
  
  
     
  
      爱丽丝一直在等死去的约翰回来。所有人都知道约翰不会再回来了,只有爱丽丝不知道。你呢?只有你一个人知道他/她不会再回来了。
  
  
  借用安德鲁的话,你走之后,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After you had gone.
  
作者: 佑翕    时间: 2013-9-27 15:10
  失去了才会珍惜,这句话有时只是一句安慰或是一种借口,世上没有永存的在世的完美,当你失去了,放在心里了,也许这也是一种永存的爱吧,有那么一点伤感,可这才是令人心痛的完美,放下一切,叹口气,笑一笑,曾经拥有过的美好,只像梦一样记在心里,也是本书给我们最大的力量!!
作者: 兔小姐    时间: 2014-1-28 05:40
  如果不是之前阅读《牵手之初》甚为惊喜,我想我是不会把注意力移转到玛姬·欧法洛——这个来自苏格兰的女作家,尤其是的她的著作还被国内书商包装混淆在“纯爱系力作”“SHE强烈推荐”之类字眼中。(窃以为,若没有这些浮夸的标签,书本身而言更为完美。)
  先说开头。
  “爱丽丝决定自杀时发现已是冬天。”
  轻描淡写,却在一开头就向读者表明这是一个悲剧,即使阅读过程中不断有欢愉瞬间穿插,却因这个开头混淆脑际,不得不让人提心吊胆默默为男女主人公祈祷。
  一开始就让你知道结局,这是美剧的万用不败套路,欧法洛铤而走险用了这招。我不知道这是作者有意试探读者的诚意(毕竟不少人知道结局后,免不了阅读欲望锐减)。还是用心良苦,把一切和盘托出,只为营造铺垫悲伤的爆点,不过不管目的何在,我个人还是很吃这一套。阅读过程中,一直有一句话不断回味提醒的感觉,就像通往明明去过的某一圣地,却还是止不住前行。
  再说结尾。
  “她躺在床上呼唤,内心沉入湖底。”
  开放式结尾,没有言喻爱丽丝生还是死。但梦中的描写,却似乎在暗示死对她而言是一种奢望,解脱。
  现代女人早已练就钢铁般强硬的意志和身心,古时那种因悲伤卧床不起乃一命呜呼的案例似乎成了传说,生命之花凋谢好像也只有自我的“连根拔起”才能斩草结根的彻底。爱丽丝终究选择自杀,用车祸这种惨烈方式妄图把自己在世界上的痕迹抹灭。她曾痛恨女人深陷爱情不能自拔,也曾嘲笑那些自以为懂爱的男孩儿,但当有天轮到她碰到真爱,又失去真爱时,一切都不可逆转的发生了。就像文中所言“不可否认,这个世上谁都可以没有谁,只是,失去你的我,终究再也快乐不起来。”
  中国有个贬义词叫“行尸走肉”,时空移到英国,就是爱丽丝的真实写照。失去约翰的爱丽丝,生活的一切意义都失去了坐标。为什么而吃饭?为什么而上班?为什么而描眉弄眼?为什么而装扮自己?
  人们在耳边对她说,“你还年轻,你还可以遇到其他人,一切可以从来”,她想着有一天有个人能够在她心里代替约翰而存在,就难以抑制的毛骨悚然。
  没有什么比突然消逝的人更让人觉得恐怖。虽然他们一起战胜了家庭的阻挠、种族的鸿沟,却敌不过死神残酷的考验,毫无预兆、毫无心理准备,就像一个挠破脑袋想错了都想不到的结局。
  爱丽丝她先是不相信,觉得这是说笑;继而开始失落,觉得怎么就剩下自己一人了呢?再而开始抱怨,如果那时不怎么就不会怎么,假设意外发生约翰不在现场的种种可能性;最后,她接受了事实,那个人终究再不会回来。
  我突然想到了地震,其实不该在这个时候想到的。不知道每一个残缺的家庭,每一张破碎的照片背后有什么样的故事,是不是和爱丽丝一样承受着突然失去挚爱的痛楚?一样必须面临对方不在后,如何处理那些剩下来的爱,是选择在压抑中消亡?还是忽视?还是给另一个人?
  但那些承载着满钵钵爱的人就那样溜走了,毫无预兆。不知道他们生前最后一刻想的是什么?挚爱人的脸?晨间的片刻光景?某一句情话?父母蹒跚的背影?还是一片一片黑洞洞的绝望?
  “我希望柏芝比我先死,因为活下来的那个人所要面对的痛苦,是离开这个世界的那个人的痛苦的好几倍。”谢霆锋曾在某次接受采访时如是说。时过境迁,讽刺的是,多少像张谢般当初吵着嚷着闹着不分离的人并非阴阳相隔,却还是离散,只存空洞的誓言回荡。
  相比看来,爱丽丝和地震中失去挚爱人的故事,不知道算不算某种意义上的完美。爱在最绚烂时凋零,至少让往后还在的日子也只有满当当的爱可以拿来缅怀,而不是孤零分手的续集。
  
  
  孙燕姿《当冬夜渐暖》
  致敬
  《你走以后》
  
  “一百次相爱只要有一次的绚烂
  当回忆老去的痕迹斑斑
  当冬夜渐暖 当青春也都烟消云散
  当美丽的故事都有遗憾
  重要的是 我们如何 爱过那一段”
  
  
  
  
  
  
作者: 伟大的    时间: 2014-1-29 12:21
  有很久读的书都怪里怪气的,所以这么顺畅的文字出现的时候,共鸣是必然的事情。当然它并不是一本一流的作品,虽然它有成为一流的潜力。但你知道有些“点”没有就是没有。
  这本书有点像一副拼图,但它不只是一个平面的被拆成颗粒的拼图,而是多维度的,立体的,而且多时空的颗粒,在作者魔力般推动下,仿佛互相自我吸引般组合而成一个美丽的完整的作品。英国人在这方面很有办法,而加上作者是女性这点更细腻的优势,它是一个完美的拼图。
  很多时候,作者会避免从更多人的角度来描述故事,因为那很快会把读者带入危险的混乱里。但这本书的作者用了四到五个人的视角来推进故事,却成功的避免了掉进一团乱麻里。有突出的主题,也有层次丰富的陪衬。人的缺点、人的挣扎、人的相爱,一点一滴的从虚幻的文学里凸显,变成读者可以感知的,似乎那些绝望的痛苦所散发的苦涩都能咀嚼到一样。
  要是没有那点娇情,就更好了。
作者: 琉璃    时间: 2014-1-31 07:51
  我曾经也觉得他离开这个世界之后,一切都没有意义了。只是,当日子过去了好几年,我慢慢开始明白,就算他离开,他也希望我过得很好,毕竟,在他没有离开的时候,就一直努力的使我向更好的我走去。
  也许爱丽丝再过几年,再看看世界的美好,她最终不会这样。不是不爱了,就是因为爱,我们才更应该好好活着,带着他的那份一起。这样的爱,或许更深刻。
  你一直在我心里不曾离开。就算有一天我身边站着别人。就算有一天我终究会忘记你。你还是镌刻在我心底的碑。
作者: Shawsi    时间: 2014-2-11 09:26
  这样强烈地爱着彼此,谁都不能离开谁,也无法找人代替谁。附着于你,却也完整着你,连你热切找寻后定格的眼神都会让我泪眼涟涟。可是你走了,我要怎么办?当爱随着爱人离开这个世界后,我们要怎么活下去......澳洲一个星期的旅程看完了这本小说,被主人公爱情的细枝末节打动不已,所以才让结局如此沉吟于心......
作者: Yze    时间: 2014-3-2 14:59
         层层剥开以前的故事,看到的是伤心的过往。我们在人生的路上不断前行。或许没有人能从开始一直伴着我们走到尽头,但是会有那么一个人在生命之中最灿烂的年华中走进我们的人生,与我们一起前行。
  你走以后,不是没有人陪伴我们接着走着我们的人生路,只是再也没有你在时的那种鲜活。
         欧法洛的写作方法很别致。层层剥开的故事,鲜活的呈现在我们面前。
        
  
作者: sunflo    时间: 2014-3-5 23:15
  这本书看完真的毫无感想。整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乱,感觉像文稿散落顺序打乱以后,就这样被装订了起来。往常也有看过一些文章穿插回忆,但那些穿插是有原因的,为了让读者更加感兴趣,或是为了写下文做铺垫,但这本书情节上穿插的根本没有意义。开始写着一个孤独,不知道自己要如何活着甚至想要自杀的女人,还没有写出什么就跳到了小时候,知道她从小就是个叛逆的孩子,还没把人名跟家庭关系对上号,又跳到什么未婚夫……整个故事情节下来没有什么亮点,这本书唯一的亮点就是乱,如果把情节理顺了就没有什么特别的了,看前面就能猜到剧情会如何发展。简介上还有那么多书评,说有多么多么的感人,真的怀疑是不是因为翻译的不好的缘故,从头至尾我甚至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只有在看完后叹了口气,真是浪费时间。
作者: 甲骨文    时间: 2014-3-19 16:11
  书面及横条上的噱头十足,什么“泪流婆娑、耸然动容、真正戳中人内心痛处的功力之作、再也看不到如此动人的小说了”。
  看完整本书我没有掉下一滴泪,我都被自己惊到了,按照我这么感性的情感我竟然没有被那么有噱头的剧情所感动。他们的爱情没有使我感动,我也看不出有什么感动的,电话--见面--睡一起--做爱,之后便在一起,所谓的一起战胜家庭的阻扰,种族的鸿沟也说得很牵强,男主角的父亲虽然因为宗教而反对他们,但并没有做出什么强硬的阻扰啊,除了要挟说断绝父子关系,他们的“战胜”也不过是男主角毅然和女主角在一起,致使父亲不与之来往。我很讨厌他们的爱情,“爱情”这个词于我意味着很多,而他们,我看到的除了做爱就是做爱,各个角落,各个时候。这样的爱情我实在感动不起来,所以等到“你走以后”我便不会觉得悲伤。
  小说介绍所说的女主角见到的也是最后使她躺在医院的惊恐不已的场景也并没多惊恐,随着作者一步步的叙述,读者就能渐渐看到真相,所以当真相完全揭示时读者一点也不会惊讶。
  我也不喜欢作者的叙述方式,她的穿梭式叙述实在让我头疼,这可以作为一种特点,但我觉得这种特点被她作为噱头的实用多一些。我不是讨厌穿梭,也没有被她的这种穿梭搞糊涂,只是在书的前半部分她穿梭地太频繁了,两三页纸就穿梭一下,通常我刚进入这个人物的这个情景就被拽入了另一个人物的另一个情景,刚进入状态就被人拉走的感觉真的很不好。
  不可否认这本书也有很多可赞之处,作者笔触很细腻,她为每个人物所设定的背景和性格我很喜欢。
作者: 某凃洛    时间: 2014-3-26 01:22
  如果对方不在了,那些爱要怎么办。  一直排斥恋爱,一直在逃避,在抵触,害怕就像马里奥给爱丽丝的那种伤害一样。  现在存在的爱,有时也无处可以放置。         如果对方不在了,那些爱要怎么办。  那年的爱丽丝,出现在约翰办公室门外。长发及膝,超短裙,高筒靴,没有一丝学究味。      爱丽丝选择了死亡,她的妈妈选择了背叛。    两代之间感情纠葛谁说得清。    ··· ···
作者: Little    时间: 2014-4-4 01:12
  总觉得故事没有完结,一直在继续
  爱丽丝带着对约翰的想念,如游丝般在病床上活着,不愿觉醒,现实是冷酷的...
  
  如果你走了以后,我不会寻死,因为不想随着我的死,这个世界上属于你的记忆又少了一点...
  我会正常的吃饭,工作,学习,旅游,笑着对亲人说,I'M FINE!
  我会半夜抓的被单,把头蒙在枕头里,嚎啕大哭,哭着你的离开
  当人们提及你的时候,心尖总有一处被撩拨的生疼...
  忍不住大骂,(#‵′),你丫的,居然忍心让我如此的难过..
作者: dandel    时间: 2014-4-12 02:39
  很喜欢的小说风格与写作手法。
  
  大概有六七年没有写书评了,尤其上学的最后三年一直都扎在理论书堆里。最近一年有了读小说的机会,却发现书市上充斥着各种不认识的85后及90后作家,对于一个大龄女青年,断层了三年后,却发现不知何去何从。
  
  《你走以后》这本书,从楔子开始就足够地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四年的中文系学习,多多少少让自己了解了自己喜欢何种风格何种感觉的文字。从古代文学到现代文学到当代文学,从中国文学到外国文学,太多太多的痕迹在脑中掠过。这本书却是难得的好,让内心充满愉悦。已经不会从各个角度去写书评了,就随手记一点观后感吧,所以呢,还是更加喜欢读书笔记……
  
  它只是一本小说,又不仅只是一本小说。
  穿插的回忆,不断插入的倒叙手法,还有主要的情感脉络,整篇小说的活了。
  一个简单的故事,用有点复杂的技巧来描绘构思,真的很赞很美。
  思维跟着作者流浪,必要时感慨叹息,有切肤之痛。
  
  真正爱一个人到这个人的永远离去,那种无法承受之轻,让人窒息。
  作者用笔触勾勒了真爱的模样,不需要过多的说教型语言,却在讲述一个故事时,字里行间透露出真爱的真谛,和那难于言表的哀伤。
  
  爱,需要用一辈子去镌刻去记忆去体味,无法达到终点需要一直努力着的远航。
  
作者: 大圣    时间: 2014-4-28 16:24
    玛姬·欧法洛,看过她的《消失的艾斯蜜》还有这本《你走以后》,喜欢复杂故事线索、交错爱情、家族世代纠结伦理的人,一定会喜欢这个女作家。欧法洛在我看来就是英国的严歌苓,这两个女人都喜欢描述庞大的家族背景,特别是女性家族,《你走以后》中除了爱丽丝痛彻心扉的爱情之外,她的母亲、她的姐妹、她的祖母,这个家族中的每一个女人都有着复杂纠葛的感情史,每个女人的感情线索交织在一起。爱丽丝的爱情面对的是宗教信仰、家庭的阻挠;爱丽丝的妈妈面对的是诱惑和深爱她的丈夫。爱情、亲情、伦理道德究竟哪一个才能整整捆绑住一个女人的心。
    严歌苓喜欢描写特殊时代背景下的特殊女子,用一个女性的眼光看待光怪陆离的世界,最底层的人却有着最高傲的心,不被理解却永远不会被忘记。欧法洛亦是如此,波澜壮阔的时代中,一个小女子是那么的微不足道,可是这样的一个个女人却让我们感受到了这个时代还曾有过的至真至爱。欧法洛与严歌苓还有一个相似的地方就是他们都执着于描写一种疯狂的、残酷的或者是伦理所不容的爱情,也许这样的感情才回来的更猛烈,更让人不知所措,难以体会。读她们的小说,每一次都是一次自虐的旅程,一种感情上的自虐,明知道结局会让人纠结,但是还是会止不住的读下去。
作者: 天亮    时间: 2014-5-5 21:24
  不在于吃什么,而在于和谁一起吃;
  不在于看什么电影,而在于和谁一起看;
  不在于听什么歌,而在于和谁一起听;
  不在于逛什么地方,而在于和谁一起逛;
  不在于去哪里玩,而在于和谁一起玩;
  不在于走的路有多长,而在于和谁一起走;
  不在于聊什么,而在于和谁一起聊;
  不在于开心什么,而在于和谁一起开心;
  
  不在于傻什么,而在于和谁一起犯傻;
  不在于我在说什么,而在于想和谁说。
  
  不在于我想吃什么,而在于我想和谁一起吃;
  不在于我想看什么电影,而在于我想和谁一起看;
  不在于我想听什么歌,而在于我想和谁一起听;
  不在于我想逛什么地方,而在于我想和谁一起逛;
  不在于我想去哪里玩,而在于我想和谁一起玩;
  不在于我想走多远,而在于我想和谁一起走;
  不在于我想聊什么,而在于我想和谁聊;
  不在于我开心什么,而在于我的谁在开心;
  
  不在于我傻什么,而在于我想和谁一起傻;
  不在于我想说什么,而在于谁心里听见了什么;
  不在于我想想什么,而在于我想的谁在想什么;
  不在于我是不是和谁在一起,而在于和谁的心能够在一起。
  
  谁开心所以我快乐;
  谁就是我,我也是谁;
  谁是谁的谁的谁。
  
  约翰和爱丽丝,两个不能分开的人,他们注定要宿命的纠缠在一起,离开谁人生都是残缺,爱丽丝执着的,近乎于自虐的爱情让我读者却喘不过气,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你走以后的人生早已没有了 意义,那么多的人说过的山盟海誓已经变得不可理喻,姚晨和凌霄肃曾经的甜蜜还在眼前,不是也就如此烟消云散了么。不敢相信爱情,不敢相信任何一个人,现在的我们都没有了付出的勇气,我们计算生命、规划生活,却忘了爱情是永远计划外的产物。爱丽丝因为约翰毁了自己的生活,没有了明天,她是一个十足的傻子,十足的疯子,可是这一生她没有白来,她拥有了约翰和这场生离死别的爱情
作者: unique    时间: 2014-5-6 00:10
  每个人都害怕失去,尤其是害怕失去自己最最心爱的那个。很久以前就不怎么看这种会让人难过的书了。但这次,可能是因为心情,可能是因为环境,又一次翻开了这种故事。我算幸运的,在我的生命中还没有经历过生死的离别,还没有我难以接受的失去。这是一个关于失去的故事,像《对不起,我爱你》一样,看到最后我简直要泪奔了。我觉得这是个有圆满结局的故事,我觉得那也是女主最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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