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读人生

标题: 橙 - 书评 [打印本页]

作者: 灯下看书    时间: 2012-9-4 15:32
标题: 橙 - 书评
  记录了 23到26岁的一些生活 点滴感受
  2007~2010 NOTHING NEW

作者简介
  26yr/183cm/66kg
  卧室写字 厨房工作 心中有爱 脚下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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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内容会自动聚合在本帖中
作者: _哲哲$    时间: 2012-9-4 16:00
        那时候我们还在一起,夏天。没完没了的试卷,没完没了的你,去书店买了一本《橙》,天气太热,书皮的颜色掉了,整个手都是红红的。
  
  
        去学校的时候你已经到了,轻轻的笑着,你招牌的笑,我如今依旧无边怀念的笑。我把《橙》给你,告诉你是新的书,因为我知道你爱看,我曾送过你《这些都是你给我的爱》,我的那一份在这里,而你的呢?
  
  
  
       我没有告诉你我并没有看就给你了,我直到高考完都没有看过《橙》,看完一遍之后不敢看第二遍,我怕我会想你,虽然现在我就在想你,我的小爱人。可我们都清楚我们分开了,一颗种子就算发芽了,但是他也没有承诺可以开花,就是这样,我们终于不用再互相伤害了,亲爱的,这样多好?
  
  
  
        我从始至终没有说过爱你,因为我清楚,你知道我多爱你,可现在用不着了,我们分开了,分开了。就是那么简单。
  
       亲爱的。我爱你。永世不见。万福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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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    时间: 2012-9-4 16:00
  之前安東尼的書都有買。
  
  為了找些『什麼』,把所有他的書都拿出來看。
  
  第一本是 『陪安東尼度過漫長歲月』,
  
  其實都不太記得是什麼時候買的了,
  
  反正是第一刷吧
  
  白白的封皮,裏面是綠色的字。
  
  現在再翻的時候紙都有些發黃了。。
  
  誒 話說那時的 柯艾 都還沒有成立呢。
  
  扉頁上寫的是C&A
  
  第二本的『陪安東尼度過漫長歲月』,
  
  紙質是有比上一本好很多,
  
  每次看的時候都有一種穿越時間的感覺,
  
  看著日期都在想,
  
  那時的我幾歲,都在幹些什麼,
  
  甚至還把自己的日記拿出來看。
  
  記得去年陳老師在墨爾本開演唱會的時候,
  
  有人說在現場看見安東尼了。
  
  蒐集了安東尼出現過的歌詞,
  
  五月天,陳綺貞,莫文蔚,
  
  哦買噶我一直再想當時的我一定很目中無人所以這麼些歌手沒有早一點去聽。。。。
  
  好後悔
  
  覺得讀他的書的時候 或許感覺就像他描述的那種感覺吧
  
  好像有一點憂傷
  
  但是他會說 有些都是他笑著寫的啊
  
  有些事 有時會在不禁意間溜走
  
  總要去紀錄一下
  
  其實 真的 我忘記了好多
  
  對不起 或者 謝謝你
  
  不管我是笑著 還是 哭著
  
  那些已經沒有了當初的感覺與感動
  
  寫這些的時候也會覺得莫名其妙
  
  那就不要管了
  
  低頭看書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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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十三妖$    时间: 2012-9-4 16:00
  记得在一个白色的床头柜上,安放着橙。
  随意翻开几页,不闻书香。
  其中云云,尽皆不知。
  
  偶然间,发现兔子成了头像。
  后知后觉原来那只兔子,就叫安东尼。
  
  你好吗?安东尼。
  昨晚的你,是否会想念好久不见的我。
  
  其实我也姓安,一个生命中很重要的人给的。
  不是父母。
  其实我的名字也有个尼,一个天使般的人取的。
  不是朋友。
  
  保重,安XX。道一句,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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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宋10$    时间: 2012-9-4 16:00
  明明还有个千字什么的报告要写 结果在刷了会微博 豆瓣 看了一集电视剧后 又莫名的来写 书评了> <
  
  原来 橙都是两年前出的了 中间的那一段时间 怎么都忘了 不对 应该还是记得 那段时间 正是在苦苦挣扎的时候啊 正是过去生命里比较重要的一段时间啊 被各种压力所淹没的时间 然后在某个午后跑到书店 去买了橙 早都忘记了 当时的读书时候的感受了 脑海里只剩下 一大片的橙色 以及首页 送给妈妈的话
  
  读别人的生活记录 总是比较容易得 可以在心里默默的 说好的话 以及不好的话 能够有勇气 把自己的生活拿到大众眼里的人 我总是特别佩服的
  生活本就不容易了 还要接受更多的来自陌生人的不同的话语 真是不容易啊(我再 感叹些啥啊T T)
  
  生活 和 日子 中文的词义真是好玩 如果再加上动词 过生活或过日子 给人的感觉 又不一样了 我喜欢过生活的感觉 但是更喜欢过日子的实在 人生的奇妙之处 不是人生是否可以成功 应该是今天的你 无法预知明天的你是怎么样的 那种对生活的期待感 让人过了一天又一天不是么
  
  遇到不好的事情 会难过 甚至会有 想SHI掉的感觉 遇到好的事情 会开心 即使是阴天在你眼里也是晴天
  之所以 喜欢 《陪》 正是因为可以感受到难过也可以感受到开心 我们总是在说 要怎样怎样的生活 可是在我看来 没有人会知道怎样的生活 才是最好的 对生活的感受 只是那一刻 你对难过或者开心的感受吧
  
  说的好绕TAT
  
  我想 或者 好多人喜欢安东尼的原因 大概是因为那被治愈的感觉吧
  能够从 字里行间 感受到的 正面能量
  我想 我被治愈的原因 大概更多的是因为 我喜欢的是这种 碎碎念的感觉吧 如果在作者和生活者之间选一个 我会 为你选 生活者
  
  写这些话的时候 和姐姐打了一通电话 正是说到了 事业 生活 未来 恋爱这些话题 对现实的无措 以及对未来的期待 需要自己一遍一遍的 对自己说 没有关系 坏的都会过去 好的都会到来的
  
  怎么去拥抱一道 彩虹 是知足的第一句歌词
  我想 和拥抱彩虹相比 我更想拥抱 现在可以拥抱到的
  如果心里有彩虹 那就不要想 拥抱了吧
  
  人生不易 我们互相共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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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其言$    时间: 2012-9-4 16:00
  翻开这本在墨尔本的中国大男孩的日记一页,开始了阅读,也开始了对这段漫长岁月的无声陪伴。
      这段岁月,用日志形式的文字描述,用没有标点的语言形容,记录的是生活中最朴实却最美丽的片段。那种感觉,就像在一个晴朗的午后,蜷缩在松软的沙发上喝一杯咖啡。有暖暖的阳光照在身上,从趾尖到头皮,每一个细胞都有说不出的温馨。
      这段岁月就像一次漫长的旅行,一段开往温暖的漫长旅行。从郁金香花展时那“一望无际的郁金香田,各种颜色不同的郁金香有序地排列、延展,好像地上的彩虹。”到圣诞节在餐厅认真研制菜单,为人们送上一份温馨,他说:“进入到文字里,很容易就忘记自己在哪里。”从在韩国的奇妙游历到奔赴日本游玩,他说:“我只是把一些小故事,小心情和你分享了一下,却得来这么多回报。”然而,这不只是单纯的分享,这么漫长的记录,有太多的理由放弃,可是他没有停息。这样的坚持,不免使我刚捧到书时,就骤然感到一阵感动。
      最令我感到温暖的是关于北京奥运火炬传递的描述。当奥运圣火传到澳大利亚时,电视上出现了破坏分子的一幕,于是满怀着气愤,作者参加了留学生护送圣火的活动。此时堪培拉正值大雪,“经过一夜的颠簸,风尘仆仆地来到堪培拉。下了车,冷得直哆嗦。”当看到破坏分子,作者与同行的人忘了寒冷和疲惫,用红旗围住他们,不能动手,只能扯着嗓子喊。这些留学生,为了一个共同的心愿,从各地赶来,团结在一起,维护国家的尊严。在这守护当中,无不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凝聚力。然后,“堪培拉广场上干净如新,地上没有一面被随便乱扔的国旗和标语。” 那一刻,每个人包括读者都不禁有温暖而又激动的情感涌上心头。
  合上书,我渐渐悟得----在最孤立无援的时刻,我们要乐观;而面对缥缈的未来,我们不仅要乐观,更要学会自己制造温暖。在人生的旅途上,像安东尼一样,用一颗柔软的心去发现旅行中那些不起眼的细节,不经意的温暖,然后为此深深感动。这样即使未来再难捱,也能挺过去,直至惬意地享受一切,到能向安东尼一样把一切记录成温暖如诗般的语言。
  不知不觉,已经陪伴着走了这么久,这么远。手捧着这本书,我知道旅途不会孤单。我将要陪它,陪安东尼,陪自己,陪那些心底的温暖,度过漫长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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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双霏$    时间: 2012-9-4 16:00
  第二遍翻看 原来有好多萌点~是四本书里最喜欢的的了。
  p58
  [当初 我让你 吃了我的时候 你就应该吃了我]
  我真的想多了 T T
  
  p142
  关于 荼蘼肆野
  从此之后开始看剑走偏锋 虽不是很喜欢许唯这对。始终 始终 记得你的评:好的恋情是 但你和他在一起的时候 看到的不是自己的丑陋 而是 自己的好
  
  p143
  在 云治 里出现了的啊 一模一样的句子
  
  p165
  背包里的收藏品。一下子想到看eason的 你的背包
  因为爱是私人的私密的 所拥有的都不能用来比较
  
  p173
  [有天我们会穿 他们的西装结婚 你笑]
  在门前接吻 虽然不知道是谁 但tommas却完全适合代入
  
  p185
  [I feel lost sometimes]
  停顿了很久
  如果什么都做不成 那么挺下去的奔波又有什么意义
  也许相似吧
  我坐绿皮火车回家 窗户可以打开 夏天 热乎乎的各种味道各种色彩的风 穿过身体
  
  p189
  [过去已经不在了 将来也不想考虑 只想 此时此刻 为了你任性的勇敢]
   I think it `s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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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akey$    时间: 2012-9-4 16:00
  
  
  拖拖拉拉的,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
  
  一直以来,看书都有一个习惯。一口气读完。不知道为什么,这本书却看了这么久。
    
  昨晚KFC里,淡淡的灯光下。有很浓的睡意袭来,但因为是一个人。所以不敢睡。幸好事先带了书。出发之前,想都没想的,就把放在床头的这本书塞进了包里。全然不顾上面已然沾着了一些灰。
    
  放弃之前读过的。从头开始看。果断搞定了一半。然后就顶着寒风钻进了地铁。
    
  有想过的,就这样一直坐在二号线里。等什么时候看完了什么时候再出来。但不想新年第一天就做这么不靠谱的事儿。
    
  走在从魏公村回学校的路上。不怎么感觉冷。就脱掉了手套。塞进口袋的时候,莫名摸到了里面的烟盒。
    
  民大巷子。从头到尾。一根不够,两根稍多。
    
  中间一直就着那微弱的火光开始傻笑。我也不知道自己在笑神嘛。就是觉得自己可笑。
    
  我真是太可爱了。
    
    
  书中有很多话读来很贴心。是那种很容易对号入座的感觉。像我们这种“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四无青年,会有这样的小情绪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吧。
    
  真正吸引读者的应该就是真实,真实,还是真实吧。我记得里面有一句描写小四的话。他说,小说写多了,就不爱写散文了。你会开始习惯讲别人的故事,那些藏在心里的东西,不会想拿出来一五一十地和大家分享了。
    
  从小四团队里走出来的写手里,我最喜欢的还是七堇年和安东尼。一个有才,一个有料。
    
  总是不舍得在书上图图画画,以至于好多想要记录下来的东西只能依赖于读第二遍。这样是不是就可以督促我,好书多读一遍嘞。
    
    
  新年的第一天也过去了。就算是再矫情的也找不到任何理由再矫揉造作了吧。
    
  继续傻笑。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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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逆风的$    时间: 2012-9-4 16:00
    喜欢安东尼的文字,只是简单地记叙着生活,却带给我无限的感动。 这感动不是一种扑面而来的汹涌,而是带着淡淡的忧伤,混杂着生活的美好与苦涩,在你耳边轻轻呢喃,唤醒你的记忆。 那些关于你的亲情 爱情 友情 ,你的悲欢离合, 你简单而充满小惊喜的生活...
  
  
   【之前的那个我 和现在的那个我之间的距离 被许多细小琐碎的事填充着 这些 都是你给我的爱吧】
  
    突然想到了杜拉斯的一句话: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饭一蔬,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的英雄梦想...爱的时候,就不知道什么是自我保护,血肉淋漓的莽撞,才是我爱的方式。只有爱是等同于生命形式的一种存在,开始就是开始结束。
  
    有的人爱的轰轰烈烈,有的人爱的细水流长。在我看来,爱,就是我转身的的时候,你也正看着我;是即使相隔千里,你的全部也依然清晰刻画于我的脑海之中;是一句睡前的晚安;是等待你短信时的不安与期待;是在人群中寻找你背影的焦急;即使在错误的时间遇见了你,也依然会想要靠近拥抱...   
  
    【小说写多了 就不爱写散文了 你会开始习惯请别人的故事 那些藏在心里的东西 不会拿出来一五一十地和大家分享了】
  
     说实话,散文是我最喜欢的一种文体。因为短短的几千字,抑或仅仅几百字就是作者心境的全部提炼。这多少给人一种探究的欲望和欣赏的热情。哪怕是一个字也是包含用意的点缀。或许文字存在的意义只是让我们找到宣泄,找到共鸣,找到曾经与现在的某种联系。然后剖析他,走出他,焕发新的光彩。陷得太深往往也不是什么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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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nshi$    时间: 2012-9-4 16:00
  有时候会突然觉得我是不是与这个世界脱节了
  
  不然为什么有些情节 我怎么感觉不能理解了
  
  不过整体的感觉还是很不错
  
  异国他乡  
  
  碎碎念的纪事情节 感觉很喜欢这样的心情随笔
  
  笑  最开始那段 我尽然想到了以后车子什么的坏了要赶紧修好
  
  不然会浪费
  
  囧 有时候看书 看着看着就不知道想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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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鱼某某$    时间: 2012-9-4 16:00
  书是冬天出版发售的,暖暖的橙色,讨人喜欢的样子。始终觉得他是个有爱的人啊,昨天晚上在房间里大声的朗读着那些属于每个我们都深刻治愈的文字。读着读着,就觉得鼻子酸酸的,最后声音都沙哑。真的是不会再有第二个人,只是这样记录着自己的生活,只是认真的做自己。真真实实的,就好像出现在自己的生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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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oey$    时间: 2012-9-4 16:00
  微博上看某文艺女买了N本送给她的朋友,一人一本。
  硬着头皮看下去的。一点一丁都不喜欢。无头又无尾,是类似日记微博这样的风格吗?可是前后又没有很大的联系,又不配图。豆瓣的评分是:8.4,我不知道好在哪。算我不懂欣赏吧,要让我评分大概是最低档的吧。
  唯一的收获就是:原来这样的murmur都可以出书啊。我的日记也要继续。特别是感受的记录。
  不要标点 文字结合错误。这是特色?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设计,很有特色。第一次见这样的封面设计,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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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丸子$    时间: 2012-9-4 16:00
       把生活、情愫切割再切割,甚至是一句话都被断成一块一块。我喜欢意识流,喜欢物恋,但是安东尼的书读得我难受,如一根鱼刺卡在喉咙,不上不下,不知道是咽下去,还是吐出来的好。
     我喜欢,把生活读出小逗点。因为这些小逗点,是生活中的小感动,能温暖人心。如果把生活的细枝末叶,都刻意去切割,那只是为了形式的卖弄,而失去文字本身的魅力。
  
  也许是我跟现在的小孩有代沟……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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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ra_$    时间: 2012-9-4 16:00
  早上我躺在床上看完最后十几页。我用了接近一个月的时间来看完【陪2】而你却用了接近三年时间来完成。第一次看你的书,是淡淡的感觉,因DL姑娘认识你,听她说喜欢你,后来还赠送我【陪2】 看完后觉得你07-10这三年经历过那么多事觉得你还是没怎么变吧。还是喜欢五月天喜欢coldplay喜欢yoga喜欢治愈系喜欢放屁喜欢的那些让我感到特亲切,因我也是喜欢,想去猫本想去日本想去上海去大连很想很想 飞,很想很想在高空两万尺上看云。可我现在还是老实地呆在广州,很快很快很快很快了  吧。
  其实我发现看【陪2】最深刻的一段是,你说最寂寞的是椅子,后来我真的每天都在观察,真的,寂寞的果然是椅子,人们或坐一会或几个钟,在等公车时候,我看到人们才刚坐一会就离开了,最踏实的是床,忽然为这两个事物的对比感到很悲伤,若果从未坐过椅子,那么也不会有离开了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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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ways$    时间: 2012-9-4 16:00
    在一年前读完了这本书。一直觉得如果看过的书累积的多了,有些内容就会慢慢的忘记,只有偶然再看到封皮和名字的时候才会淡淡的想起,哦,我曾经读过这样过一本书,而阅读时候的情绪和心中因为文字而撩拨起来的涟漪,竟已全然不记得了。
   可我始终记得这本书。
   它让我看到,一个不经世事的少年如何经历生活,从阴霾密布的坏天气走到了灿烂千阳的暖日。
   人生开始的旅途,因为年轻总爱说狂话,做依着本心的决定,而选择了要走的路,我们开始学着如何为自己负责。被厨师责骂的时候,出差错沮丧万分的时候,被温柔拥抱的时候,为自己做选择的时候,如何让我一路走来,都在变得更强大,足够怀揣着这些苦乐参半的回忆,走更远的路。
   远行,从来就是一件不易的事而生活,也并非我们憧憬的那般灿烂美好,只是经历过连绵不断的阴雨和无止境孤独侵蚀着的生活,才能深深享受阳光倾泻在身上的震颤,那些我们曾经不在意的,在了解生活后更加懂得弥足珍贵。
   因为年轻,所以要在路上,不过是春暖花开的好天气,要拥有一些垂暮之年依然可以如同那年的背包少年那样微笑着说,我这样努力的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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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猫妞冷$    时间: 2012-9-4 16:00
      不二君 想要和你说的是 千万不要让那个喜欢你的人 撕心裂肺的为你哭那么一次 因为 你能把他伤害到 那个样子的机会 只有一次
      那一次之后 你就从 不可或缺的人 变成 可有可无的人了 即使他 还爱你 可是 总有一些 真的 东西改变了
  
      你说 我现在成了这个样子 是不是都是你 给的?
      比如 握手时候的力度 走路的姿势 我的逻辑 身上的疤痕 爱怎样的人 说话的语气语速我旅行的目的地 喜欢哪一个歌手 什么时候会哭 手段与造诣 我去的地方 微笑时嘴角的弧度 到底有多努力的生活 有没有 很爱喝水 是不是 很喜欢说我爱你 接吻的技巧 拥抱的姿势 说英文会不会很好听 有多天真或者多老练 喜欢牛仔还是西装 渴了还是泡面 眉毛的粗细 头发的浓密 走路的时候手指有多弯。。。。。。
      嗯 我觉得一定是你 一定是 被你成就的
  
      白羊座 就是 给人感觉似乎 不吃亏 自我为中心那种 其实关键时候 宁愿自己吃亏 也让别人开心 追求 peace 的 高尚星座
      可是 会感觉 这样 急急忙忙 被人簇拥着 或者 自己情愿 不情愿地往前走着的时候 有些什么东西丢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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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颖黄$    时间: 2012-9-4 16:00
  
      那天你说:“这本书有什么好看的?”
     
      又指着其中一段——“这是一个种满仙人掌的花房,我拿着一个叫做幸福的气球站了很久很久。”问我:“你知道距讲咩咩?!”语带玩笑和鄙视。
  
      我说不出来,但我真的有感觉。感性多于理性的时候,语言是无力的,还是我的语言表达能力跟不上我的思绪呢?看书,又不是做阅读理解题,从来不会挖空心思研究作者究竟想表达什么,遭遇了什么,大背景是什么。For me,just能勾起回忆的,引起共鸣的,或者说出我心声的就是好书了。放空的时候就喜欢翻安东尼的这本书,躺着床上,听着一个人的歌,让回忆翻滚。
  
      “总有些 很自大又 不自信的人”就好像这句话,我没有去想安东尼想说的是谁,就马上想到我身边也有这样的人,而且有时候我自己也是这样的人。为什么会这样子啊?然后就神游太虚去了……
  
      那么,之所以喜欢你的文字,不是因为读懂你,而是因为从你身上看到了我的影子,借你的口说出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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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夏sh$    时间: 2012-9-4 16:00
  
  我记得你的陪1 是写个一个叫做小茧的女生
  我好像是从小四给你的书写推荐 说起你们的认识经历时我开始喜欢上你的 你问觉得西装是米色好还是黑色好
  总是和大家想象的角度不一样的你 这么为所有人考虑的你
  我想我这辈子都遇不到你像你这样的人了吧
  
  陪2是送给妈妈 因为她说她宁愿没有送你出国 错过了你生命中那么重要的时光 所以你把每天记录的事情告诉她 告诉她你还在她身边
  
  我记得你说的 亲爱的不二 现在你经历的那些好极了 和糟糕透了 都不要看的太重 因为当很多年后 你回过头看这些感受给你的伤痛都会不见了
  留下的只有你抬头挺胸走过的人生
  
  我也在成长 从初中大高中 从无知到现在 我也不了解自己到底想要成为怎样的人 可是我想成为一个温暖的人的决心是因为你开始的
  
  非常感谢 虽然你不认识我 也不知道这个世界上 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
  可是那些都不重要 喜欢或者不喜欢都是我一个人的事情
  
  写作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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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东邪$    时间: 2012-9-4 16:00
  读着读者 老觉得作者是个女的  就百度作者简介来看 看了好几次 以下就纯为凑字数了 我去 需要多少字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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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ique$    时间: 2012-9-4 16:00
  致安东尼:拿到你新出的《橙 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时、心里有淡淡的情愫在慢慢膨胀、那个橙色的封面像阳光暖暖的模样、在这个泛黄的秋天显得格外耀眼、和朋友一直很喜欢你的风格、你亲爱的不二君、那个可爱的兔子、总是可以让你对他说那些温柔的话、你生活的墨尔本、那个明媚的海边城市、总是让人生出丝丝的向往、还有那些你笔尖流淌出来的文字、小清新、小时光、小欢喜、都定格在那个夏天的午后、塞着耳麦、看着你带给我们的感动、你说的话、你经历的事、你的感情与回忆、都是我想保存的、很喜欢你和echo的绘本《这些 都是你给我的爱》、温暖的完全不能招架、恩、这些我都只想和你分享、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做过的美好的事、是不是会随着时间慢慢发酵、我们认真喜欢过的人、那些眼神、那些拥抱、是不是最终都会消逝在洪流中渐渐荒芜悄悄不见、放假在家听歌看书、这种状态实在让人舒服、看《山楂树之恋》却不禁红了眼眶、他们纯真的爱情实在让人嫉妒、也许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值得他们如此深爱了吧、那些细节和热爱、总会给人不经意的感动、就像你的文字、这样、
  
  突然想逃离这个小镇、一个人去旅行、一部单反、一段旅程、一场邂逅、一个人、一件事、幻想高考之后的疯狂场景、不免有些好笑、但我一定要实现以前的梦想和约定、我想、也许对你的喜欢、是源于你对生活的热忱、倔强坚定简单、该用什麽关键词来形容你呢、火星王子痴情搞怪文艺元气满满、其实不管怎麽样的你、都是我们一直喜欢和支持的安东尼、谢谢你的文字、让我雀跃、让我满心欢喜、
  
  你是一整个艳阳天、
  
  
  
  这是很久以前写的旧文、翻出来把它贴出来了、
  现在已经没有以前那种心情、多想念高中的时光、
  那些疯癫那些疼痛那些快乐、是再也找不回来了啊、
  我们各种疯一起二的时光、现在去了哪里、
  
  
  我们那麽甜那麽美那麽相信、
  那麽疯那麽热烈的曾经、
  为何我们还是要奔向各自的幸福和遗憾中老去、
  
  
  突然好想你、突然锋利的回忆、突然模糊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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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清静纪$    时间: 2012-9-4 16:00
  坚强地硬撑着看到八十多页,花花地翻过去,叹了口气,我终于长大了些,不再被这种文艺腔吸引,这年大学果然没白读。
  
  日记这种东西本来就很个人私密化,很多东西讲得含糊不清就显得造作,讨论区的cicilia评论得够一针见血了:“满篇尽是乳臭未干的意淫,卖弄文笔、刻意美化、自恋、造作”。
  
  前阵子从一澳洲归来的学姐那知晓他是gay,今天在图书馆读这本书,总感觉怪怪的,就是很奇怪啊摔!含糊不清的东西一下子就看明白了呀,对于他开篇意淫林宥嘉的小屁股就百般不是滋味啊!尽管我是个腐女啊……
  
  看明白了那些句子也觉得不是滋味,再没有《陪1》里面的趣味和治愈,满满的不开心和故作镇定。
  安东尼自己也是知道的吧,“《陪1》的时候,感觉是你所有的真感受都在里头。”
  
  一颗星给你的不开心,另一颗星是我真的很喜欢《陪1》。少掉的三颗星是我看得真的很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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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赏味期$    时间: 2012-9-4 16:00
  不要问我书里哪句话最让我感动 所有的话都在我心里 不要问我安东尼哪里让你着迷 他所有的模样我都喜欢 不要问我会看这本书多少遍 这本书破了旧了我还是会看下去 一直记得 那天你拿着这本书递给我 那天风很大 吹乱了你的刘海 你站在我面前像一个守护神 你还说 把对安东尼的喜欢多分给我一点啊 我笑着说 白痴 现在好了 你把对我所有的喜欢都分给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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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me$    时间: 2012-9-4 16:00
  每隔那么些年,出那么一些书,用那么些主题色彩作为封面;然后,好多年后,将它们竖在书柜中,那样彩色的生命,是美好的,无法抗拒的。
  不管世界如何变迁,一路,不二一直相伴,有点孤独,但也很美好。
  会习惯一些行为,会习惯一些人;会离开一些地方,会离开一些人;会想念,会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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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高$    时间: 2012-9-4 16:00
  冬日的午后 拿起你的书 你的文字和南方的冬天一样温暖 我想 我也要坚持写日记 多年后 也可细细回顾 多年前的今天 你在哪 做了什么 心情如何 困惑吗 开心吗 难过吗 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 亦或是 一个温暖幸福的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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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茧旭$    时间: 2012-9-4 16:00
  简简单单的生活也可以这样出彩。
  第一次读到安东尼的《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是初三的时候,那时候大家都在忙着备战中考,而我则整天悠闲的在教室里看着各种小说。有一天,我从同学的手里拿到了《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从此我就开始喜欢上了这没有标点符号的书。
  “你好 我就要飞了 我一点也不酷 也不特别 所以我不会说很酷的话 只想说 请不要忘记我”,这是在《橙: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Ⅱ》封底上的话。
  一切都很普通。
  普通的人,普通的生活,普通的文笔,普通的一切,写出来的东西却是那样的温暖。 封面那鲜艳的橙色,书中那明媚的照片,阳光、温暖。《橙》是一本有温度的书,读它的时候心里总是暖暖的,让人感受着生活中最简单的温暖。
  鲜艳的色彩,温暖的生活。
  
  茧旭
  2012年2月16日星期四   凌晨1:45
  重读《橙: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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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胖子$    时间: 2012-9-4 16:00
  在21世纪
  
  温暖且治愈被人称为有爱
  落落说  生活治愈源泉
  那这本写零碎生活的 日记  可谓是治愈源泉
  一个温暖大男生用他干净的文字一点一点描述出了一汪海
  总之很治愈  很有爱   很干净  很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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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小肉$    时间: 2012-9-4 16:00
  初中的时候喜欢郭敬明 看幻城看梦里花落知多少 哭得稀里哗啦。高中的时候荒废学业不喜欢看书。大学的时候开始看杂文 梁文道 周国平 但心情总是浮躁 。直到最近 才认真开始考虑也许应该再多看点书。于是看橙 一开始是喜欢上它的封面才开始翻开这本书。却不知道被这些看似零散其实字字句句都是心情的言语打动。敢爱敢恨 有理想有欲望 然后去追求 即使会被撞得头破血流。最美丽的样子就是我追求你的样子 无论是爱情或者是理想。我们的关系就像我干杯你随意。我被这句话打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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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琳cr$    时间: 2012-9-4 16:00
  我真心觉得不错,
  安东尼的书都买了,
  真真实实的自己,写自己,
  觉得这就像他说的 够陪我们度过漫长的岁月了 ,
  伴随着自己的年龄慢慢的开始对于一些事一些道理的感悟,
  就像每个人都去经历过了一次一样,
  虽然这本书没有华丽的语言,
  没有过多的修饰自己的确定,
  它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赤裸裸(^O^)的ANTHONY.
  看了这个,觉得有很多地方可以借鉴,
  让我也学着要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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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珍妮$    时间: 2012-9-4 16:00
  很充实 很精彩
  很真实 有点励志
  很温暖 有点伤感
  有收获 有共鸣
    
  但是我搞不懂你无数次提到哭与放屁 这两件事
  也许这是真性情的代表 哈哈
  
  一个批判自己过往的人 不会爱上未来的自己
  
  读过后 觉得
  这本书更像写给某一个女孩的 时不时的就想起的 从未有忘记过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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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自星$    时间: 2012-9-4 16:00
      “陪”这个字眼,仿佛刚刚烘焙出炉的冒着香气的软面包,揉进一些些责任心、温暖和柔软却坚定的东西,被加温后就可以融化指尖冰凉的雪花。
  
  
  (1)        亲昵感和生活味儿
  
      现在是半夜时分,四周难得寂静,孤单却趁此刻默默发酵。
      在这个没有小王子的星球上,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也能一个人看日落。打开新买的《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1,之前那本很久前借出后就杳无音讯,或许是在另一个遇见它的人身边陪伴着她了吧。
  
      看着一个想法有时像来自别的星球的大男孩安东尼(其实偶尔喜欢称呼他为兔子先森),1米8几的身高,站在沙滩上笑得无害又亲切,留学墨尔本转而去学当厨师,和一只叫不二的兔子说自己的生活。内容既不那么文艺忧伤,也不够格小清新,更谈不上愤世嫉俗,就是纯粹的态度,思考,念头,突然的回忆,做的梦,遇到的人和事,记录着属于他自己的漫长岁月,并且不爱使用标点符号,可却让我在第一次读到它们的时候,就在心里留下了它的位置。
  
      这种感觉,应该就是一种亲昵感吧。就像寒冷夜晚走在街头,抬头看见一家明亮咖啡屋门口的小招牌,或者是拥抱晴天里正在晒太阳的玩具毛绒熊,满满的,都是属于生活的纯粹气息。和日期一起打上中括号的那一小行文字是我觉得最有意思的部分:
  [云上 很明亮 有时]  [对着 空可乐易拉罐 听海声]  [you are the fox]  [下午三点一刻 用了一个小指的长度想你]……如果要说“辨识度”,我相信安东尼是独一无二的。就在他叙述的方式和内容中,我找到了一种乐趣。比如他写自己的糗事,估计是越回忆越多,越写也越兴奋起来,末了还感叹一句没有糗事的人生没法想象……读着乐了半天。
  他有很多对生活的想法,充满了《小王子》一般的童话寓言气息。有关旅行的意义,他写道:“我们为什么 旅行呢?
  我想 可能是 因为 有些人 有些事 有些地方 一旦离开 就回不去了 或者应该说 总觉得自己回不去了”
     
      那个瞬间心中激起莫名的共鸣,无法言喻。感到很孤独的时候,不等于没有朋友或亲人,而是你知道,心底里最珍惜的某段柔软时光,再也回不去了。或许当有一天,我坐在踏上未知旅途的飞机上,看着舷窗外三千尺高的天空里大片大片冰山似的白云,才会不再回头望向过去。
  
  
  
  (2)        喜欢你 喜欢一个人的方式
  
      要怎么去定义喜欢这种情感。我猜想所有的喜欢,到后来都可以成为一种习惯,而变得“没有原因”。
  
      读到书中和喜欢的人有关的文字时,心底也不自觉地柔软起来。安东尼在《这些 都是你给我的爱》里说,如果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就算全世界的人都喜欢你,还是会感到孤独吧。
     
      在这个昼夜不停公转自转,喧嚣的星球上,孤独是那么容易被反衬、被放大,和你的固执一起死守着你的心。当被生活中沉淀下来的熟悉的想念感包围时,过去的一点一滴不可抑制地浮现出来时,才发现自己原来全部都清晰地记得。被想念击溃的时候,会不会就比较容易变得没出息。就算是看似冷静的只言片语,在跨越半个地球的思念的浸泡里,也能让读书的心跳变静,节奏变缓。
     
      当看到他说“想起来的 都是你的好
  我很好 还会更好”的时候,透着薄薄的纸页被一颗心感动。
  
      保罗艾略特说:“是我们滋养着世界之魂,我们居住的地球是好是坏全取决于我们变好变坏。这正是爱发挥力量的地方,因为当我们有爱的时候,总是希望自己变得更好。”这种想要变得更好的心情,也让这个世界更加得,有爱吧。
  
  
  (3)        陪谁度过漫长岁月
  
     “亲爱的 我们都会一天天变老 然后死掉 多好”安东尼讲。我笑了,因为这很符合我要“一直活到死”的人生观。
     
      和浩瀚的宇宙相比,我们何其渺小。成长中的孤独感是件无法逃离,必须存在的事,就像廖一梅所形容的:“人类是孤独的,这从来没有改变过,无论哪一代人都不能幸免”。
     
      价值观、世界观都会一点点随着成长改变,但那也仿佛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就算终有一天,那个之前一直陪着你的人,让你相信你曾拥有一座美好花园的人,会轻易将过去的时光定义为“幼稚”,来宣告自己的成长。而成长最大的收获就是知晓了自己将要前行的方向,哪怕也从此,你们分道扬镳,却终究义无反顾。
  
      而你也知道,有太多关于生活的美好幻想,永远不比当下真实。眯眼看向未来,有些路需要自己一个人走。那个在异国留学实习时忙到不行的大男生,在书中提到做菜时不小心切到手指,也只是在伤口上撒把盐继续工作。
  
      岁月如此漫长,而让我们的身影显得单薄。但是陪你哭过笑过的人们,我相信不是“曾经”这样的字眼就可以淡化共同的记忆。
  
  
  
      《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会出成一套彩虹系列,就像书柜上的一条“彩虹围脖”,象征着这段标记着“陪伴”的岁月。
  
      “过去已经不在了 将来也不想考虑 只想 此时此刻 为了你任性的勇敢”
      再久远的漫长,也都会在当下的一分一秒中消逝殆尽。想要任性地勇敢,从这一秒开始起飞,以及不惧怕风浪和后退。
  
  
      无论如何,在这个孤独的星球上,能找到陪你度过漫长岁月的人或事,实在是件太舒服的事了。
      能将岁月分享出来,或许某些孤独就能在陪伴中安心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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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默默$    时间: 2012-9-4 16:00
  先后买过两本 第一本给了喜欢的男生 不知道前前后后总共翻过多少遍 总觉得每一次读都会有不一样的发现 包括在转载关于五月天的日志的时候 一下就反映过来这些话在《橙》的第99页中出现
  我想 剩下的200多天高三生活 我会让安东尼 会让他的《橙》陪着我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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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koko$    时间: 2012-9-4 16:00
  一直喜爱安东尼没有标点符号的作品 当然 连我也被他所影响了 觉得兔子先生写的每一篇、每一天都很新鲜、温暖而纯净 是一本受益人心的书 我会期待下一种颜色 安东尼从书里说过会一直作书  每出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颜色 直至把书柜偏成彩虹般的五颜六色 我也会一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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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啊啊,$    时间: 2012-9-4 16:00
  你说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天生是光芒万丈的,他们具有超能力,完美面孔,无懈可击的幽默感,你很羡慕这样的人。
  可是你知不知道:在我眼中,你就是这样的人啊。从高中开始我就默默无闻,开始把自己伪装起来,渐渐的有一个话唠变成现在这样一个无比闷骚的人,慢热,只能跟熟人很开心的玩闹。虽然我在逛街时也能很轻易的把服装店员逗乐,但我还是觉得缺少了些什么。今天早上,我打算好好放空一下,我想认真的思考一下究竟什么是我想要的。
  这本书,没记错的话,去年是作为我十九岁的生日礼物送给自己的。即便是今年,我也给自己准备好了礼物,嘿嘿。同学觉得疑惑:这么好的礼物不是应该送给别人吗,自己怎么舍得呢。是真的很认真的觉得:自己照顾自己这么久,最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所以有机会的话就给自己一个惊喜吧。
  从高二开始就喜欢兔子先生,到现在已经大三了,嗯,挺久的了,好开心,一直有文字相伴着。
  最后,想说一句:安东尼,身处异地,好好照顾好自己哦,祝一切如愿。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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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丽丝$    时间: 2012-9-4 16:00
    和《陪1》一样,这本书依旧没有完整的故事情节,没有矫揉造作的华丽辞藻,只有你那不尽的小情绪和叨叨的碎碎念。
   如果有一本书你读过后还能偶尔想起里面的话,甚至在某个时刻突然明白作者所表达的情感和意图,那么这本书就是好书。
   橙就是这样的一本书,让你在某个时刻突然地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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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远苏$    时间: 2012-9-4 16:00
  
  
  
  
  或许是为了排遣寂寞,或许是因为害怕自己意识到自己的寂寞继而感伤
  
  
  
  我的电脑,只要我在家的时候就会一直被我弄得吵闹,各种老牌的电视剧一遍一遍地回放着
  
  
  
  甚至睡觉的时候也要让它持续播放
  
  
  
  耳熟能详的台词,记忆犹新的情节,成了我每日每日的背景音
  
  
  
  我知道这样我睡不好
  
  
  
  但或许我就怕自己睡得太好,做一些不该做的梦醒来的时候反而更难过
  
  
  
  曾经跟朋友说,如果我一觉里面没有梦,就证明我睡得很不好。
  
  
  
  事实证明,我来美国之后,真的很少梦,偶尔一两个梦,会弄得我半夜突然睁开眼,那种熟睡中突然惊醒的画面,两只眼睛眨巴眨巴,望着四周,有好半天,都想不起来自己究竟是在哪里。
  
  然后终于想起来自己在哪的时候,却就再也睡不着了。
  
  
  
  安静的坐在窗户前面,外面飞机飞过的时候,会从百叶窗里映进它的影子,房间里顿时阴暗那么一秒钟,像是天煞时就黑了一样。
  
  
  
  一杯清水,静静地坐在书桌前,从里面抽出一本从中国带来的书,随便翻看一页,然后细细地读。
  
  
  
  里面有些话,很简单,却让人心里一拧。那些都不算煽情。
  
  只是觉得,啊,原来这个人同自己想得一样,那么或许他也跟自己有过同样的经历,然后这个心,也不是为自己而拧,却是为别人拧的。就因着自己个儿觉得这个人或许有着跟自己相似的经历,是为那人心疼了一下。
  
  
  
  “小四说 他要出散文集 我说 太好了 我最喜欢你写的散文了 你应该多写散文 然后他忽然 看着我 很认真的说 小说写多了 就不爱写散文了 你会开始习惯讲别人的故事 那些藏在心里的东西 不会想拿出来 一五一十地和大家分享了  他说 这句话的时候 我有一点难过”
  
  
  
  “这时候Lcd正好在放映《千与千寻》的片段
  
    千寻坐在白龙的身上 双手抓住他的犄角 他们在天上飞 忽然之间千寻 脑海里 有坠落湖底的 画面 忽然间 又出现鞋子被冲走的画面 白龙的身上 泛着波纹
  
    千寻说 小白 你听着 这是我妈妈告诉我的 我已经记不清了 我小时候 曾经掉落河川里 那条河已经被填上了 上面建了房子 不过我现在 却想起来了 那条河的名字是 那条河 叫做 琥珀川 你的真名是 琥珀川……
  
  
  
    忽然地 就控制不住 流下了 泪来”
  
  
  
    记得当时我一个人深夜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也是忽然地就流下了泪来,自己都没搞清楚自己到底是为什么难过的时候,眼泪居然先明白了过来
  
    人的构造真是奇特
  
    眼泪比心要快,心比脑子要快
  
  
  
  
  
    后天长着长着,长大了,这个天然的过程反而被自己生生地拧反了
  
    碰到了事情,先走脑子,后走心,最后才有眼泪。
  
    不知道这究竟是好还是不好。
  
  
  
    但这样似乎也不是最怕的,最怕的是做事只走脑子,心找不到了,眼泪也流干了。
  
  
  
    这本书我很喜欢,虽然没有标点,虽然絮絮叨叨地说得都不是什么国家大事也不是什么经济概论投资宝鉴
  
    虽然絮絮叨叨地动不动小伤情,仿个小文青,有些神经兮兮的气质,像是别扭的总也长不大的孩子
  
    但,正如他的书名一样,他陪我度过了一个安安静静地无风无雨有百叶窗的下午
  
    他叫《橙》
  
  
  
  
  
    虽然不认识这个人,却觉得或许我们有着一样的经历,他叫安东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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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eak$    时间: 2012-9-4 16:00
  没看过1  在图书馆找到了2  先前是因为安东尼是最世文化旗下的  所以也颇有兴趣地去翻看了
  
  或许是因为  橙  写得真实 因此对这本书有一种很不一样的依赖
  
  这次是第二遍读了  但还是像第一遍那样吸引我  以至于我想把1  2  都买回来  
  
  爱书  真的不需要理由  这已是最大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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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其实很$    时间: 2012-9-4 16:00
  从我姐那里知道安东尼,但是去她那里玩,她去上班的时候,就翻她的书看,躺在沙发上看的《陪1》,当时不是很喜欢,虽然感觉很新奇,虽然有些羡慕可以如此不合常理的表达。但是今年跟我姐住在了一起,开始很细致的看她的书,也很细致的看了《橙》,那时候我在找工作,在来来回回的面试的路上,有时候地铁里很多人,有时候只有我一个人一节车厢,我看《橙》,当我恍惚的时候,当我沮丧的时候,当我想哭的时候,我看着《橙》,开始觉得心里有些温暖,有些美好,这个时候才开始喜欢安东尼,喜欢他的文字。
  我自己的感觉,《橙》更随意,但更被掌控着。喜欢有节制的表达。就这样吧,大概人生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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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立志成$    时间: 2012-9-4 16:00
  
  两段摘录:
  
  “也许没有一种遗忘是我想要的,但是总有一种是最适合的。”
  
  “一点点走过来的人生,常常觉得山穷水尽了,也会知道不久便会变得风生水起,可是,不停揣摩纠结萦绕的爱,还是不知道何去何从。”
  
  
  喜欢像安东尼这样干干净净,简简单单的大男孩。
  刚开始不太习惯没有标点的段落,眼睛随着一个一个断开的词语,感受他的阅读节奏,也挺好的。
  书的装帧很好,看着摸着都很舒服。适合收藏,或者放于床头,一小段一小段,或者一篇一篇的阅读。
  
  其实,这本书最早出版的时候就在书店里看到了新书,翻了几页却发现读不下去,这和当时的心境有关。觉得他絮絮叨叨的,不干脆。但是现在很喜欢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讲话。随心而自然。
  
  他说是写给妈妈。不再妈妈身边的这几年。有些文章豆瓣日记也有。很早就关注他了。淡淡的喜欢。
  
  
  我们这一代的成长就是这样。有时候偶尔回头发现拥有的其实也多不过失去的。就这样一路走,一路丢。
  
  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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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磨Max$    时间: 2012-9-4 16:00
  书被人拿走了!、、、没有读完
  
  只是 呃 读了几十页
  
  觉得 文字仔细看看 ,有些文字可以让人感到满满的美好,心中可以静静地开出花来。那些说这不好的人们 请问你们有仔细看过了嘛
  
  而有些文字,矮油~我果然还是不太了解一小少年的内心啊,唉,让我内心静静的长出了鸡皮疙瘩
  
  还有喔,小橙严重影响了我的写日志方式,我也开始无意识的写这类没有标点,有奇异间断的文字了!而且每一篇日志我也会心情大好地给它们安一个名字,还特意像橙一样,故意取个与内容无关的但一定是要么很诗意要么很有禅意要么假装很深沉的词语或句子!
  
  我自己觉得这样子真的很不错呢!
  
  哈哈!谢谢你丰富了我的那些偷来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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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ance.$    时间: 2012-9-4 16:00
  一直觉得 这是只有内心温暖的人才能 写出来的东西 没有华丽丽的辞藻修饰 简单的记录 每一天发生的事情 还有内心的想法 像是在看 一个少年长成 大人 的全部过程
  日记是个好东西 要不停的记下来 现在所想的事情 倒不是为了给谁看 而是但是 长大之后 会不记得以前 此时此地 所怀有的 小儿童一样的小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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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_哲哲$    时间: 2012-9-4 16:02
        那时候我们还在一起,夏天。没完没了的试卷,没完没了的你,去书店买了一本《橙》,天气太热,书皮的颜色掉了,整个手都是红红的。
  
  
        去学校的时候你已经到了,轻轻的笑着,你招牌的笑,我如今依旧无边怀念的笑。我把《橙》给你,告诉你是新的书,因为我知道你爱看,我曾送过你《这些都是你给我的爱》,我的那一份在这里,而你的呢?
  
  
  
       我没有告诉你我并没有看就给你了,我直到高考完都没有看过《橙》,看完一遍之后不敢看第二遍,我怕我会想你,虽然现在我就在想你,我的小爱人。可我们都清楚我们分开了,一颗种子就算发芽了,但是他也没有承诺可以开花,就是这样,我们终于不用再互相伤害了,亲爱的,这样多好?
  
  
  
        我从始至终没有说过爱你,因为我清楚,你知道我多爱你,可现在用不着了,我们分开了,分开了。就是那么简单。
  
       亲爱的。我爱你。永世不见。万福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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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    时间: 2012-9-4 16:02
  之前安東尼的書都有買。
  
  為了找些『什麼』,把所有他的書都拿出來看。
  
  第一本是 『陪安東尼度過漫長歲月』,
  
  其實都不太記得是什麼時候買的了,
  
  反正是第一刷吧
  
  白白的封皮,裏面是綠色的字。
  
  現在再翻的時候紙都有些發黃了。。
  
  誒 話說那時的 柯艾 都還沒有成立呢。
  
  扉頁上寫的是C&A
  
  第二本的『陪安東尼度過漫長歲月』,
  
  紙質是有比上一本好很多,
  
  每次看的時候都有一種穿越時間的感覺,
  
  看著日期都在想,
  
  那時的我幾歲,都在幹些什麼,
  
  甚至還把自己的日記拿出來看。
  
  記得去年陳老師在墨爾本開演唱會的時候,
  
  有人說在現場看見安東尼了。
  
  蒐集了安東尼出現過的歌詞,
  
  五月天,陳綺貞,莫文蔚,
  
  哦買噶我一直再想當時的我一定很目中無人所以這麼些歌手沒有早一點去聽。。。。
  
  好後悔
  
  覺得讀他的書的時候 或許感覺就像他描述的那種感覺吧
  
  好像有一點憂傷
  
  但是他會說 有些都是他笑著寫的啊
  
  有些事 有時會在不禁意間溜走
  
  總要去紀錄一下
  
  其實 真的 我忘記了好多
  
  對不起 或者 謝謝你
  
  不管我是笑著 還是 哭著
  
  那些已經沒有了當初的感覺與感動
  
  寫這些的時候也會覺得莫名其妙
  
  那就不要管了
  
  低頭看書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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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十三妖$    时间: 2012-9-4 16:02
  记得在一个白色的床头柜上,安放着橙。
  随意翻开几页,不闻书香。
  其中云云,尽皆不知。
  
  偶然间,发现兔子成了头像。
  后知后觉原来那只兔子,就叫安东尼。
  
  你好吗?安东尼。
  昨晚的你,是否会想念好久不见的我。
  
  其实我也姓安,一个生命中很重要的人给的。
  不是父母。
  其实我的名字也有个尼,一个天使般的人取的。
  不是朋友。
  
  保重,安XX。道一句,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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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宋10$    时间: 2012-9-4 16:02
  明明还有个千字什么的报告要写 结果在刷了会微博 豆瓣 看了一集电视剧后 又莫名的来写 书评了> <
  
  原来 橙都是两年前出的了 中间的那一段时间 怎么都忘了 不对 应该还是记得 那段时间 正是在苦苦挣扎的时候啊 正是过去生命里比较重要的一段时间啊 被各种压力所淹没的时间 然后在某个午后跑到书店 去买了橙 早都忘记了 当时的读书时候的感受了 脑海里只剩下 一大片的橙色 以及首页 送给妈妈的话
  
  读别人的生活记录 总是比较容易得 可以在心里默默的 说好的话 以及不好的话 能够有勇气 把自己的生活拿到大众眼里的人 我总是特别佩服的
  生活本就不容易了 还要接受更多的来自陌生人的不同的话语 真是不容易啊(我再 感叹些啥啊T T)
  
  生活 和 日子 中文的词义真是好玩 如果再加上动词 过生活或过日子 给人的感觉 又不一样了 我喜欢过生活的感觉 但是更喜欢过日子的实在 人生的奇妙之处 不是人生是否可以成功 应该是今天的你 无法预知明天的你是怎么样的 那种对生活的期待感 让人过了一天又一天不是么
  
  遇到不好的事情 会难过 甚至会有 想SHI掉的感觉 遇到好的事情 会开心 即使是阴天在你眼里也是晴天
  之所以 喜欢 《陪》 正是因为可以感受到难过也可以感受到开心 我们总是在说 要怎样怎样的生活 可是在我看来 没有人会知道怎样的生活 才是最好的 对生活的感受 只是那一刻 你对难过或者开心的感受吧
  
  说的好绕TAT
  
  我想 或者 好多人喜欢安东尼的原因 大概是因为那被治愈的感觉吧
  能够从 字里行间 感受到的 正面能量
  我想 我被治愈的原因 大概更多的是因为 我喜欢的是这种 碎碎念的感觉吧 如果在作者和生活者之间选一个 我会 为你选 生活者
  
  写这些话的时候 和姐姐打了一通电话 正是说到了 事业 生活 未来 恋爱这些话题 对现实的无措 以及对未来的期待 需要自己一遍一遍的 对自己说 没有关系 坏的都会过去 好的都会到来的
  
  怎么去拥抱一道 彩虹 是知足的第一句歌词
  我想 和拥抱彩虹相比 我更想拥抱 现在可以拥抱到的
  如果心里有彩虹 那就不要想 拥抱了吧
  
  人生不易 我们互相共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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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其言$    时间: 2012-9-4 16:02
  翻开这本在墨尔本的中国大男孩的日记一页,开始了阅读,也开始了对这段漫长岁月的无声陪伴。
      这段岁月,用日志形式的文字描述,用没有标点的语言形容,记录的是生活中最朴实却最美丽的片段。那种感觉,就像在一个晴朗的午后,蜷缩在松软的沙发上喝一杯咖啡。有暖暖的阳光照在身上,从趾尖到头皮,每一个细胞都有说不出的温馨。
      这段岁月就像一次漫长的旅行,一段开往温暖的漫长旅行。从郁金香花展时那“一望无际的郁金香田,各种颜色不同的郁金香有序地排列、延展,好像地上的彩虹。”到圣诞节在餐厅认真研制菜单,为人们送上一份温馨,他说:“进入到文字里,很容易就忘记自己在哪里。”从在韩国的奇妙游历到奔赴日本游玩,他说:“我只是把一些小故事,小心情和你分享了一下,却得来这么多回报。”然而,这不只是单纯的分享,这么漫长的记录,有太多的理由放弃,可是他没有停息。这样的坚持,不免使我刚捧到书时,就骤然感到一阵感动。
      最令我感到温暖的是关于北京奥运火炬传递的描述。当奥运圣火传到澳大利亚时,电视上出现了破坏分子的一幕,于是满怀着气愤,作者参加了留学生护送圣火的活动。此时堪培拉正值大雪,“经过一夜的颠簸,风尘仆仆地来到堪培拉。下了车,冷得直哆嗦。”当看到破坏分子,作者与同行的人忘了寒冷和疲惫,用红旗围住他们,不能动手,只能扯着嗓子喊。这些留学生,为了一个共同的心愿,从各地赶来,团结在一起,维护国家的尊严。在这守护当中,无不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凝聚力。然后,“堪培拉广场上干净如新,地上没有一面被随便乱扔的国旗和标语。” 那一刻,每个人包括读者都不禁有温暖而又激动的情感涌上心头。
  合上书,我渐渐悟得----在最孤立无援的时刻,我们要乐观;而面对缥缈的未来,我们不仅要乐观,更要学会自己制造温暖。在人生的旅途上,像安东尼一样,用一颗柔软的心去发现旅行中那些不起眼的细节,不经意的温暖,然后为此深深感动。这样即使未来再难捱,也能挺过去,直至惬意地享受一切,到能向安东尼一样把一切记录成温暖如诗般的语言。
  不知不觉,已经陪伴着走了这么久,这么远。手捧着这本书,我知道旅途不会孤单。我将要陪它,陪安东尼,陪自己,陪那些心底的温暖,度过漫长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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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双霏$    时间: 2012-9-4 16:02
  第二遍翻看 原来有好多萌点~是四本书里最喜欢的的了。
  p58
  [当初 我让你 吃了我的时候 你就应该吃了我]
  我真的想多了 T T
  
  p142
  关于 荼蘼肆野
  从此之后开始看剑走偏锋 虽不是很喜欢许唯这对。始终 始终 记得你的评:好的恋情是 但你和他在一起的时候 看到的不是自己的丑陋 而是 自己的好
  
  p143
  在 云治 里出现了的啊 一模一样的句子
  
  p165
  背包里的收藏品。一下子想到看eason的 你的背包
  因为爱是私人的私密的 所拥有的都不能用来比较
  
  p173
  [有天我们会穿 他们的西装结婚 你笑]
  在门前接吻 虽然不知道是谁 但tommas却完全适合代入
  
  p185
  [I feel lost sometimes]
  停顿了很久
  如果什么都做不成 那么挺下去的奔波又有什么意义
  也许相似吧
  我坐绿皮火车回家 窗户可以打开 夏天 热乎乎的各种味道各种色彩的风 穿过身体
  
  p189
  [过去已经不在了 将来也不想考虑 只想 此时此刻 为了你任性的勇敢]
   I think it `s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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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akey$    时间: 2012-9-4 16:02
  
  
  拖拖拉拉的,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
  
  一直以来,看书都有一个习惯。一口气读完。不知道为什么,这本书却看了这么久。
    
  昨晚KFC里,淡淡的灯光下。有很浓的睡意袭来,但因为是一个人。所以不敢睡。幸好事先带了书。出发之前,想都没想的,就把放在床头的这本书塞进了包里。全然不顾上面已然沾着了一些灰。
    
  放弃之前读过的。从头开始看。果断搞定了一半。然后就顶着寒风钻进了地铁。
    
  有想过的,就这样一直坐在二号线里。等什么时候看完了什么时候再出来。但不想新年第一天就做这么不靠谱的事儿。
    
  走在从魏公村回学校的路上。不怎么感觉冷。就脱掉了手套。塞进口袋的时候,莫名摸到了里面的烟盒。
    
  民大巷子。从头到尾。一根不够,两根稍多。
    
  中间一直就着那微弱的火光开始傻笑。我也不知道自己在笑神嘛。就是觉得自己可笑。
    
  我真是太可爱了。
    
    
  书中有很多话读来很贴心。是那种很容易对号入座的感觉。像我们这种“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四无青年,会有这样的小情绪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吧。
    
  真正吸引读者的应该就是真实,真实,还是真实吧。我记得里面有一句描写小四的话。他说,小说写多了,就不爱写散文了。你会开始习惯讲别人的故事,那些藏在心里的东西,不会想拿出来一五一十地和大家分享了。
    
  从小四团队里走出来的写手里,我最喜欢的还是七堇年和安东尼。一个有才,一个有料。
    
  总是不舍得在书上图图画画,以至于好多想要记录下来的东西只能依赖于读第二遍。这样是不是就可以督促我,好书多读一遍嘞。
    
    
  新年的第一天也过去了。就算是再矫情的也找不到任何理由再矫揉造作了吧。
    
  继续傻笑。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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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逆风的$    时间: 2012-9-4 16:02
    喜欢安东尼的文字,只是简单地记叙着生活,却带给我无限的感动。 这感动不是一种扑面而来的汹涌,而是带着淡淡的忧伤,混杂着生活的美好与苦涩,在你耳边轻轻呢喃,唤醒你的记忆。 那些关于你的亲情 爱情 友情 ,你的悲欢离合, 你简单而充满小惊喜的生活...
  
  
   【之前的那个我 和现在的那个我之间的距离 被许多细小琐碎的事填充着 这些 都是你给我的爱吧】
  
    突然想到了杜拉斯的一句话: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饭一蔬,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的英雄梦想...爱的时候,就不知道什么是自我保护,血肉淋漓的莽撞,才是我爱的方式。只有爱是等同于生命形式的一种存在,开始就是开始结束。
  
    有的人爱的轰轰烈烈,有的人爱的细水流长。在我看来,爱,就是我转身的的时候,你也正看着我;是即使相隔千里,你的全部也依然清晰刻画于我的脑海之中;是一句睡前的晚安;是等待你短信时的不安与期待;是在人群中寻找你背影的焦急;即使在错误的时间遇见了你,也依然会想要靠近拥抱...   
  
    【小说写多了 就不爱写散文了 你会开始习惯请别人的故事 那些藏在心里的东西 不会拿出来一五一十地和大家分享了】
  
     说实话,散文是我最喜欢的一种文体。因为短短的几千字,抑或仅仅几百字就是作者心境的全部提炼。这多少给人一种探究的欲望和欣赏的热情。哪怕是一个字也是包含用意的点缀。或许文字存在的意义只是让我们找到宣泄,找到共鸣,找到曾经与现在的某种联系。然后剖析他,走出他,焕发新的光彩。陷得太深往往也不是什么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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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nshi$    时间: 2012-9-4 16:02
  有时候会突然觉得我是不是与这个世界脱节了
  
  不然为什么有些情节 我怎么感觉不能理解了
  
  不过整体的感觉还是很不错
  
  异国他乡  
  
  碎碎念的纪事情节 感觉很喜欢这样的心情随笔
  
  笑  最开始那段 我尽然想到了以后车子什么的坏了要赶紧修好
  
  不然会浪费
  
  囧 有时候看书 看着看着就不知道想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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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鱼某某$    时间: 2012-9-4 16:02
  书是冬天出版发售的,暖暖的橙色,讨人喜欢的样子。始终觉得他是个有爱的人啊,昨天晚上在房间里大声的朗读着那些属于每个我们都深刻治愈的文字。读着读着,就觉得鼻子酸酸的,最后声音都沙哑。真的是不会再有第二个人,只是这样记录着自己的生活,只是认真的做自己。真真实实的,就好像出现在自己的生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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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oey$    时间: 2012-9-4 16:02
  微博上看某文艺女买了N本送给她的朋友,一人一本。
  硬着头皮看下去的。一点一丁都不喜欢。无头又无尾,是类似日记微博这样的风格吗?可是前后又没有很大的联系,又不配图。豆瓣的评分是:8.4,我不知道好在哪。算我不懂欣赏吧,要让我评分大概是最低档的吧。
  唯一的收获就是:原来这样的murmur都可以出书啊。我的日记也要继续。特别是感受的记录。
  不要标点 文字结合错误。这是特色?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设计,很有特色。第一次见这样的封面设计,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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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丸子$    时间: 2012-9-4 16:02
       把生活、情愫切割再切割,甚至是一句话都被断成一块一块。我喜欢意识流,喜欢物恋,但是安东尼的书读得我难受,如一根鱼刺卡在喉咙,不上不下,不知道是咽下去,还是吐出来的好。
     我喜欢,把生活读出小逗点。因为这些小逗点,是生活中的小感动,能温暖人心。如果把生活的细枝末叶,都刻意去切割,那只是为了形式的卖弄,而失去文字本身的魅力。
  
  也许是我跟现在的小孩有代沟……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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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ra_$    时间: 2012-9-4 16:02
  早上我躺在床上看完最后十几页。我用了接近一个月的时间来看完【陪2】而你却用了接近三年时间来完成。第一次看你的书,是淡淡的感觉,因DL姑娘认识你,听她说喜欢你,后来还赠送我【陪2】 看完后觉得你07-10这三年经历过那么多事觉得你还是没怎么变吧。还是喜欢五月天喜欢coldplay喜欢yoga喜欢治愈系喜欢放屁喜欢的那些让我感到特亲切,因我也是喜欢,想去猫本想去日本想去上海去大连很想很想 飞,很想很想在高空两万尺上看云。可我现在还是老实地呆在广州,很快很快很快很快了  吧。
  其实我发现看【陪2】最深刻的一段是,你说最寂寞的是椅子,后来我真的每天都在观察,真的,寂寞的果然是椅子,人们或坐一会或几个钟,在等公车时候,我看到人们才刚坐一会就离开了,最踏实的是床,忽然为这两个事物的对比感到很悲伤,若果从未坐过椅子,那么也不会有离开了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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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ways$    时间: 2012-9-4 16:02
    在一年前读完了这本书。一直觉得如果看过的书累积的多了,有些内容就会慢慢的忘记,只有偶然再看到封皮和名字的时候才会淡淡的想起,哦,我曾经读过这样过一本书,而阅读时候的情绪和心中因为文字而撩拨起来的涟漪,竟已全然不记得了。
   可我始终记得这本书。
   它让我看到,一个不经世事的少年如何经历生活,从阴霾密布的坏天气走到了灿烂千阳的暖日。
   人生开始的旅途,因为年轻总爱说狂话,做依着本心的决定,而选择了要走的路,我们开始学着如何为自己负责。被厨师责骂的时候,出差错沮丧万分的时候,被温柔拥抱的时候,为自己做选择的时候,如何让我一路走来,都在变得更强大,足够怀揣着这些苦乐参半的回忆,走更远的路。
   远行,从来就是一件不易的事而生活,也并非我们憧憬的那般灿烂美好,只是经历过连绵不断的阴雨和无止境孤独侵蚀着的生活,才能深深享受阳光倾泻在身上的震颤,那些我们曾经不在意的,在了解生活后更加懂得弥足珍贵。
   因为年轻,所以要在路上,不过是春暖花开的好天气,要拥有一些垂暮之年依然可以如同那年的背包少年那样微笑着说,我这样努力的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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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猫妞冷$    时间: 2012-9-4 16:02
      不二君 想要和你说的是 千万不要让那个喜欢你的人 撕心裂肺的为你哭那么一次 因为 你能把他伤害到 那个样子的机会 只有一次
      那一次之后 你就从 不可或缺的人 变成 可有可无的人了 即使他 还爱你 可是 总有一些 真的 东西改变了
  
      你说 我现在成了这个样子 是不是都是你 给的?
      比如 握手时候的力度 走路的姿势 我的逻辑 身上的疤痕 爱怎样的人 说话的语气语速我旅行的目的地 喜欢哪一个歌手 什么时候会哭 手段与造诣 我去的地方 微笑时嘴角的弧度 到底有多努力的生活 有没有 很爱喝水 是不是 很喜欢说我爱你 接吻的技巧 拥抱的姿势 说英文会不会很好听 有多天真或者多老练 喜欢牛仔还是西装 渴了还是泡面 眉毛的粗细 头发的浓密 走路的时候手指有多弯。。。。。。
      嗯 我觉得一定是你 一定是 被你成就的
  
      白羊座 就是 给人感觉似乎 不吃亏 自我为中心那种 其实关键时候 宁愿自己吃亏 也让别人开心 追求 peace 的 高尚星座
      可是 会感觉 这样 急急忙忙 被人簇拥着 或者 自己情愿 不情愿地往前走着的时候 有些什么东西丢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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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颖黄$    时间: 2012-9-4 16:02
  
      那天你说:“这本书有什么好看的?”
     
      又指着其中一段——“这是一个种满仙人掌的花房,我拿着一个叫做幸福的气球站了很久很久。”问我:“你知道距讲咩咩?!”语带玩笑和鄙视。
  
      我说不出来,但我真的有感觉。感性多于理性的时候,语言是无力的,还是我的语言表达能力跟不上我的思绪呢?看书,又不是做阅读理解题,从来不会挖空心思研究作者究竟想表达什么,遭遇了什么,大背景是什么。For me,just能勾起回忆的,引起共鸣的,或者说出我心声的就是好书了。放空的时候就喜欢翻安东尼的这本书,躺着床上,听着一个人的歌,让回忆翻滚。
  
      “总有些 很自大又 不自信的人”就好像这句话,我没有去想安东尼想说的是谁,就马上想到我身边也有这样的人,而且有时候我自己也是这样的人。为什么会这样子啊?然后就神游太虚去了……
  
      那么,之所以喜欢你的文字,不是因为读懂你,而是因为从你身上看到了我的影子,借你的口说出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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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夏sh$    时间: 2012-9-4 16:02
  
  我记得你的陪1 是写个一个叫做小茧的女生
  我好像是从小四给你的书写推荐 说起你们的认识经历时我开始喜欢上你的 你问觉得西装是米色好还是黑色好
  总是和大家想象的角度不一样的你 这么为所有人考虑的你
  我想我这辈子都遇不到你像你这样的人了吧
  
  陪2是送给妈妈 因为她说她宁愿没有送你出国 错过了你生命中那么重要的时光 所以你把每天记录的事情告诉她 告诉她你还在她身边
  
  我记得你说的 亲爱的不二 现在你经历的那些好极了 和糟糕透了 都不要看的太重 因为当很多年后 你回过头看这些感受给你的伤痛都会不见了
  留下的只有你抬头挺胸走过的人生
  
  我也在成长 从初中大高中 从无知到现在 我也不了解自己到底想要成为怎样的人 可是我想成为一个温暖的人的决心是因为你开始的
  
  非常感谢 虽然你不认识我 也不知道这个世界上 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
  可是那些都不重要 喜欢或者不喜欢都是我一个人的事情
  
  写作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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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东邪$    时间: 2012-9-4 16:02
  读着读者 老觉得作者是个女的  就百度作者简介来看 看了好几次 以下就纯为凑字数了 我去 需要多少字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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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ique$    时间: 2012-9-4 16:02
  致安东尼:拿到你新出的《橙 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时、心里有淡淡的情愫在慢慢膨胀、那个橙色的封面像阳光暖暖的模样、在这个泛黄的秋天显得格外耀眼、和朋友一直很喜欢你的风格、你亲爱的不二君、那个可爱的兔子、总是可以让你对他说那些温柔的话、你生活的墨尔本、那个明媚的海边城市、总是让人生出丝丝的向往、还有那些你笔尖流淌出来的文字、小清新、小时光、小欢喜、都定格在那个夏天的午后、塞着耳麦、看着你带给我们的感动、你说的话、你经历的事、你的感情与回忆、都是我想保存的、很喜欢你和echo的绘本《这些 都是你给我的爱》、温暖的完全不能招架、恩、这些我都只想和你分享、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做过的美好的事、是不是会随着时间慢慢发酵、我们认真喜欢过的人、那些眼神、那些拥抱、是不是最终都会消逝在洪流中渐渐荒芜悄悄不见、放假在家听歌看书、这种状态实在让人舒服、看《山楂树之恋》却不禁红了眼眶、他们纯真的爱情实在让人嫉妒、也许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值得他们如此深爱了吧、那些细节和热爱、总会给人不经意的感动、就像你的文字、这样、
  
  突然想逃离这个小镇、一个人去旅行、一部单反、一段旅程、一场邂逅、一个人、一件事、幻想高考之后的疯狂场景、不免有些好笑、但我一定要实现以前的梦想和约定、我想、也许对你的喜欢、是源于你对生活的热忱、倔强坚定简单、该用什麽关键词来形容你呢、火星王子痴情搞怪文艺元气满满、其实不管怎麽样的你、都是我们一直喜欢和支持的安东尼、谢谢你的文字、让我雀跃、让我满心欢喜、
  
  你是一整个艳阳天、
  
  
  
  这是很久以前写的旧文、翻出来把它贴出来了、
  现在已经没有以前那种心情、多想念高中的时光、
  那些疯癫那些疼痛那些快乐、是再也找不回来了啊、
  我们各种疯一起二的时光、现在去了哪里、
  
  
  我们那麽甜那麽美那麽相信、
  那麽疯那麽热烈的曾经、
  为何我们还是要奔向各自的幸福和遗憾中老去、
  
  
  突然好想你、突然锋利的回忆、突然模糊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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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清静纪$    时间: 2012-9-4 16:02
  坚强地硬撑着看到八十多页,花花地翻过去,叹了口气,我终于长大了些,不再被这种文艺腔吸引,这年大学果然没白读。
  
  日记这种东西本来就很个人私密化,很多东西讲得含糊不清就显得造作,讨论区的cicilia评论得够一针见血了:“满篇尽是乳臭未干的意淫,卖弄文笔、刻意美化、自恋、造作”。
  
  前阵子从一澳洲归来的学姐那知晓他是gay,今天在图书馆读这本书,总感觉怪怪的,就是很奇怪啊摔!含糊不清的东西一下子就看明白了呀,对于他开篇意淫林宥嘉的小屁股就百般不是滋味啊!尽管我是个腐女啊……
  
  看明白了那些句子也觉得不是滋味,再没有《陪1》里面的趣味和治愈,满满的不开心和故作镇定。
  安东尼自己也是知道的吧,“《陪1》的时候,感觉是你所有的真感受都在里头。”
  
  一颗星给你的不开心,另一颗星是我真的很喜欢《陪1》。少掉的三颗星是我看得真的很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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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赏味期$    时间: 2012-9-4 16:02
  不要问我书里哪句话最让我感动 所有的话都在我心里 不要问我安东尼哪里让你着迷 他所有的模样我都喜欢 不要问我会看这本书多少遍 这本书破了旧了我还是会看下去 一直记得 那天你拿着这本书递给我 那天风很大 吹乱了你的刘海 你站在我面前像一个守护神 你还说 把对安东尼的喜欢多分给我一点啊 我笑着说 白痴 现在好了 你把对我所有的喜欢都分给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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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me$    时间: 2012-9-4 16:02
  每隔那么些年,出那么一些书,用那么些主题色彩作为封面;然后,好多年后,将它们竖在书柜中,那样彩色的生命,是美好的,无法抗拒的。
  不管世界如何变迁,一路,不二一直相伴,有点孤独,但也很美好。
  会习惯一些行为,会习惯一些人;会离开一些地方,会离开一些人;会想念,会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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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高$    时间: 2012-9-4 16:02
  冬日的午后 拿起你的书 你的文字和南方的冬天一样温暖 我想 我也要坚持写日记 多年后 也可细细回顾 多年前的今天 你在哪 做了什么 心情如何 困惑吗 开心吗 难过吗 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 亦或是 一个温暖幸福的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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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茧旭$    时间: 2012-9-4 16:02
  简简单单的生活也可以这样出彩。
  第一次读到安东尼的《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是初三的时候,那时候大家都在忙着备战中考,而我则整天悠闲的在教室里看着各种小说。有一天,我从同学的手里拿到了《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从此我就开始喜欢上了这没有标点符号的书。
  “你好 我就要飞了 我一点也不酷 也不特别 所以我不会说很酷的话 只想说 请不要忘记我”,这是在《橙: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Ⅱ》封底上的话。
  一切都很普通。
  普通的人,普通的生活,普通的文笔,普通的一切,写出来的东西却是那样的温暖。 封面那鲜艳的橙色,书中那明媚的照片,阳光、温暖。《橙》是一本有温度的书,读它的时候心里总是暖暖的,让人感受着生活中最简单的温暖。
  鲜艳的色彩,温暖的生活。
  
  茧旭
  2012年2月16日星期四   凌晨1:45
  重读《橙: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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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胖子$    时间: 2012-9-4 16:02
  在21世纪
  
  温暖且治愈被人称为有爱
  落落说  生活治愈源泉
  那这本写零碎生活的 日记  可谓是治愈源泉
  一个温暖大男生用他干净的文字一点一点描述出了一汪海
  总之很治愈  很有爱   很干净  很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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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小肉$    时间: 2012-9-4 16:02
  初中的时候喜欢郭敬明 看幻城看梦里花落知多少 哭得稀里哗啦。高中的时候荒废学业不喜欢看书。大学的时候开始看杂文 梁文道 周国平 但心情总是浮躁 。直到最近 才认真开始考虑也许应该再多看点书。于是看橙 一开始是喜欢上它的封面才开始翻开这本书。却不知道被这些看似零散其实字字句句都是心情的言语打动。敢爱敢恨 有理想有欲望 然后去追求 即使会被撞得头破血流。最美丽的样子就是我追求你的样子 无论是爱情或者是理想。我们的关系就像我干杯你随意。我被这句话打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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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琳cr$    时间: 2012-9-4 16:02
  我真心觉得不错,
  安东尼的书都买了,
  真真实实的自己,写自己,
  觉得这就像他说的 够陪我们度过漫长的岁月了 ,
  伴随着自己的年龄慢慢的开始对于一些事一些道理的感悟,
  就像每个人都去经历过了一次一样,
  虽然这本书没有华丽的语言,
  没有过多的修饰自己的确定,
  它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赤裸裸(^O^)的ANTHONY.
  看了这个,觉得有很多地方可以借鉴,
  让我也学着要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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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珍妮$    时间: 2012-9-4 16:02
  很充实 很精彩
  很真实 有点励志
  很温暖 有点伤感
  有收获 有共鸣
    
  但是我搞不懂你无数次提到哭与放屁 这两件事
  也许这是真性情的代表 哈哈
  
  一个批判自己过往的人 不会爱上未来的自己
  
  读过后 觉得
  这本书更像写给某一个女孩的 时不时的就想起的 从未有忘记过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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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自星$    时间: 2012-9-4 16:02
      “陪”这个字眼,仿佛刚刚烘焙出炉的冒着香气的软面包,揉进一些些责任心、温暖和柔软却坚定的东西,被加温后就可以融化指尖冰凉的雪花。
  
  
  (1)        亲昵感和生活味儿
  
      现在是半夜时分,四周难得寂静,孤单却趁此刻默默发酵。
      在这个没有小王子的星球上,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也能一个人看日落。打开新买的《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1,之前那本很久前借出后就杳无音讯,或许是在另一个遇见它的人身边陪伴着她了吧。
  
      看着一个想法有时像来自别的星球的大男孩安东尼(其实偶尔喜欢称呼他为兔子先森),1米8几的身高,站在沙滩上笑得无害又亲切,留学墨尔本转而去学当厨师,和一只叫不二的兔子说自己的生活。内容既不那么文艺忧伤,也不够格小清新,更谈不上愤世嫉俗,就是纯粹的态度,思考,念头,突然的回忆,做的梦,遇到的人和事,记录着属于他自己的漫长岁月,并且不爱使用标点符号,可却让我在第一次读到它们的时候,就在心里留下了它的位置。
  
      这种感觉,应该就是一种亲昵感吧。就像寒冷夜晚走在街头,抬头看见一家明亮咖啡屋门口的小招牌,或者是拥抱晴天里正在晒太阳的玩具毛绒熊,满满的,都是属于生活的纯粹气息。和日期一起打上中括号的那一小行文字是我觉得最有意思的部分:
  [云上 很明亮 有时]  [对着 空可乐易拉罐 听海声]  [you are the fox]  [下午三点一刻 用了一个小指的长度想你]……如果要说“辨识度”,我相信安东尼是独一无二的。就在他叙述的方式和内容中,我找到了一种乐趣。比如他写自己的糗事,估计是越回忆越多,越写也越兴奋起来,末了还感叹一句没有糗事的人生没法想象……读着乐了半天。
  他有很多对生活的想法,充满了《小王子》一般的童话寓言气息。有关旅行的意义,他写道:“我们为什么 旅行呢?
  我想 可能是 因为 有些人 有些事 有些地方 一旦离开 就回不去了 或者应该说 总觉得自己回不去了”
     
      那个瞬间心中激起莫名的共鸣,无法言喻。感到很孤独的时候,不等于没有朋友或亲人,而是你知道,心底里最珍惜的某段柔软时光,再也回不去了。或许当有一天,我坐在踏上未知旅途的飞机上,看着舷窗外三千尺高的天空里大片大片冰山似的白云,才会不再回头望向过去。
  
  
  
  (2)        喜欢你 喜欢一个人的方式
  
      要怎么去定义喜欢这种情感。我猜想所有的喜欢,到后来都可以成为一种习惯,而变得“没有原因”。
  
      读到书中和喜欢的人有关的文字时,心底也不自觉地柔软起来。安东尼在《这些 都是你给我的爱》里说,如果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就算全世界的人都喜欢你,还是会感到孤独吧。
     
      在这个昼夜不停公转自转,喧嚣的星球上,孤独是那么容易被反衬、被放大,和你的固执一起死守着你的心。当被生活中沉淀下来的熟悉的想念感包围时,过去的一点一滴不可抑制地浮现出来时,才发现自己原来全部都清晰地记得。被想念击溃的时候,会不会就比较容易变得没出息。就算是看似冷静的只言片语,在跨越半个地球的思念的浸泡里,也能让读书的心跳变静,节奏变缓。
     
      当看到他说“想起来的 都是你的好
  我很好 还会更好”的时候,透着薄薄的纸页被一颗心感动。
  
      保罗艾略特说:“是我们滋养着世界之魂,我们居住的地球是好是坏全取决于我们变好变坏。这正是爱发挥力量的地方,因为当我们有爱的时候,总是希望自己变得更好。”这种想要变得更好的心情,也让这个世界更加得,有爱吧。
  
  
  (3)        陪谁度过漫长岁月
  
     “亲爱的 我们都会一天天变老 然后死掉 多好”安东尼讲。我笑了,因为这很符合我要“一直活到死”的人生观。
     
      和浩瀚的宇宙相比,我们何其渺小。成长中的孤独感是件无法逃离,必须存在的事,就像廖一梅所形容的:“人类是孤独的,这从来没有改变过,无论哪一代人都不能幸免”。
     
      价值观、世界观都会一点点随着成长改变,但那也仿佛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就算终有一天,那个之前一直陪着你的人,让你相信你曾拥有一座美好花园的人,会轻易将过去的时光定义为“幼稚”,来宣告自己的成长。而成长最大的收获就是知晓了自己将要前行的方向,哪怕也从此,你们分道扬镳,却终究义无反顾。
  
      而你也知道,有太多关于生活的美好幻想,永远不比当下真实。眯眼看向未来,有些路需要自己一个人走。那个在异国留学实习时忙到不行的大男生,在书中提到做菜时不小心切到手指,也只是在伤口上撒把盐继续工作。
  
      岁月如此漫长,而让我们的身影显得单薄。但是陪你哭过笑过的人们,我相信不是“曾经”这样的字眼就可以淡化共同的记忆。
  
  
  
      《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会出成一套彩虹系列,就像书柜上的一条“彩虹围脖”,象征着这段标记着“陪伴”的岁月。
  
      “过去已经不在了 将来也不想考虑 只想 此时此刻 为了你任性的勇敢”
      再久远的漫长,也都会在当下的一分一秒中消逝殆尽。想要任性地勇敢,从这一秒开始起飞,以及不惧怕风浪和后退。
  
  
      无论如何,在这个孤独的星球上,能找到陪你度过漫长岁月的人或事,实在是件太舒服的事了。
      能将岁月分享出来,或许某些孤独就能在陪伴中安心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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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默默$    时间: 2012-9-4 16:02
  先后买过两本 第一本给了喜欢的男生 不知道前前后后总共翻过多少遍 总觉得每一次读都会有不一样的发现 包括在转载关于五月天的日志的时候 一下就反映过来这些话在《橙》的第99页中出现
  我想 剩下的200多天高三生活 我会让安东尼 会让他的《橙》陪着我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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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koko$    时间: 2012-9-4 16:02
  一直喜爱安东尼没有标点符号的作品 当然 连我也被他所影响了 觉得兔子先生写的每一篇、每一天都很新鲜、温暖而纯净 是一本受益人心的书 我会期待下一种颜色 安东尼从书里说过会一直作书  每出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颜色 直至把书柜偏成彩虹般的五颜六色 我也会一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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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啊啊,$    时间: 2012-9-4 16:02
  你说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天生是光芒万丈的,他们具有超能力,完美面孔,无懈可击的幽默感,你很羡慕这样的人。
  可是你知不知道:在我眼中,你就是这样的人啊。从高中开始我就默默无闻,开始把自己伪装起来,渐渐的有一个话唠变成现在这样一个无比闷骚的人,慢热,只能跟熟人很开心的玩闹。虽然我在逛街时也能很轻易的把服装店员逗乐,但我还是觉得缺少了些什么。今天早上,我打算好好放空一下,我想认真的思考一下究竟什么是我想要的。
  这本书,没记错的话,去年是作为我十九岁的生日礼物送给自己的。即便是今年,我也给自己准备好了礼物,嘿嘿。同学觉得疑惑:这么好的礼物不是应该送给别人吗,自己怎么舍得呢。是真的很认真的觉得:自己照顾自己这么久,最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所以有机会的话就给自己一个惊喜吧。
  从高二开始就喜欢兔子先生,到现在已经大三了,嗯,挺久的了,好开心,一直有文字相伴着。
  最后,想说一句:安东尼,身处异地,好好照顾好自己哦,祝一切如愿。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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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丽丝$    时间: 2012-9-4 16:02
    和《陪1》一样,这本书依旧没有完整的故事情节,没有矫揉造作的华丽辞藻,只有你那不尽的小情绪和叨叨的碎碎念。
   如果有一本书你读过后还能偶尔想起里面的话,甚至在某个时刻突然明白作者所表达的情感和意图,那么这本书就是好书。
   橙就是这样的一本书,让你在某个时刻突然地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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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远苏$    时间: 2012-9-4 16:02
  
  
  
  
  或许是为了排遣寂寞,或许是因为害怕自己意识到自己的寂寞继而感伤
  
  
  
  我的电脑,只要我在家的时候就会一直被我弄得吵闹,各种老牌的电视剧一遍一遍地回放着
  
  
  
  甚至睡觉的时候也要让它持续播放
  
  
  
  耳熟能详的台词,记忆犹新的情节,成了我每日每日的背景音
  
  
  
  我知道这样我睡不好
  
  
  
  但或许我就怕自己睡得太好,做一些不该做的梦醒来的时候反而更难过
  
  
  
  曾经跟朋友说,如果我一觉里面没有梦,就证明我睡得很不好。
  
  
  
  事实证明,我来美国之后,真的很少梦,偶尔一两个梦,会弄得我半夜突然睁开眼,那种熟睡中突然惊醒的画面,两只眼睛眨巴眨巴,望着四周,有好半天,都想不起来自己究竟是在哪里。
  
  然后终于想起来自己在哪的时候,却就再也睡不着了。
  
  
  
  安静的坐在窗户前面,外面飞机飞过的时候,会从百叶窗里映进它的影子,房间里顿时阴暗那么一秒钟,像是天煞时就黑了一样。
  
  
  
  一杯清水,静静地坐在书桌前,从里面抽出一本从中国带来的书,随便翻看一页,然后细细地读。
  
  
  
  里面有些话,很简单,却让人心里一拧。那些都不算煽情。
  
  只是觉得,啊,原来这个人同自己想得一样,那么或许他也跟自己有过同样的经历,然后这个心,也不是为自己而拧,却是为别人拧的。就因着自己个儿觉得这个人或许有着跟自己相似的经历,是为那人心疼了一下。
  
  
  
  “小四说 他要出散文集 我说 太好了 我最喜欢你写的散文了 你应该多写散文 然后他忽然 看着我 很认真的说 小说写多了 就不爱写散文了 你会开始习惯讲别人的故事 那些藏在心里的东西 不会想拿出来 一五一十地和大家分享了  他说 这句话的时候 我有一点难过”
  
  
  
  “这时候Lcd正好在放映《千与千寻》的片段
  
    千寻坐在白龙的身上 双手抓住他的犄角 他们在天上飞 忽然之间千寻 脑海里 有坠落湖底的 画面 忽然间 又出现鞋子被冲走的画面 白龙的身上 泛着波纹
  
    千寻说 小白 你听着 这是我妈妈告诉我的 我已经记不清了 我小时候 曾经掉落河川里 那条河已经被填上了 上面建了房子 不过我现在 却想起来了 那条河的名字是 那条河 叫做 琥珀川 你的真名是 琥珀川……
  
  
  
    忽然地 就控制不住 流下了 泪来”
  
  
  
    记得当时我一个人深夜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也是忽然地就流下了泪来,自己都没搞清楚自己到底是为什么难过的时候,眼泪居然先明白了过来
  
    人的构造真是奇特
  
    眼泪比心要快,心比脑子要快
  
  
  
  
  
    后天长着长着,长大了,这个天然的过程反而被自己生生地拧反了
  
    碰到了事情,先走脑子,后走心,最后才有眼泪。
  
    不知道这究竟是好还是不好。
  
  
  
    但这样似乎也不是最怕的,最怕的是做事只走脑子,心找不到了,眼泪也流干了。
  
  
  
    这本书我很喜欢,虽然没有标点,虽然絮絮叨叨地说得都不是什么国家大事也不是什么经济概论投资宝鉴
  
    虽然絮絮叨叨地动不动小伤情,仿个小文青,有些神经兮兮的气质,像是别扭的总也长不大的孩子
  
    但,正如他的书名一样,他陪我度过了一个安安静静地无风无雨有百叶窗的下午
  
    他叫《橙》
  
  
  
  
  
    虽然不认识这个人,却觉得或许我们有着一样的经历,他叫安东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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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eak$    时间: 2012-9-4 16:02
  没看过1  在图书馆找到了2  先前是因为安东尼是最世文化旗下的  所以也颇有兴趣地去翻看了
  
  或许是因为  橙  写得真实 因此对这本书有一种很不一样的依赖
  
  这次是第二遍读了  但还是像第一遍那样吸引我  以至于我想把1  2  都买回来  
  
  爱书  真的不需要理由  这已是最大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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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其实很$    时间: 2012-9-4 16:02
  从我姐那里知道安东尼,但是去她那里玩,她去上班的时候,就翻她的书看,躺在沙发上看的《陪1》,当时不是很喜欢,虽然感觉很新奇,虽然有些羡慕可以如此不合常理的表达。但是今年跟我姐住在了一起,开始很细致的看她的书,也很细致的看了《橙》,那时候我在找工作,在来来回回的面试的路上,有时候地铁里很多人,有时候只有我一个人一节车厢,我看《橙》,当我恍惚的时候,当我沮丧的时候,当我想哭的时候,我看着《橙》,开始觉得心里有些温暖,有些美好,这个时候才开始喜欢安东尼,喜欢他的文字。
  我自己的感觉,《橙》更随意,但更被掌控着。喜欢有节制的表达。就这样吧,大概人生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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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立志成$    时间: 2012-9-4 16:02
  
  两段摘录:
  
  “也许没有一种遗忘是我想要的,但是总有一种是最适合的。”
  
  “一点点走过来的人生,常常觉得山穷水尽了,也会知道不久便会变得风生水起,可是,不停揣摩纠结萦绕的爱,还是不知道何去何从。”
  
  
  喜欢像安东尼这样干干净净,简简单单的大男孩。
  刚开始不太习惯没有标点的段落,眼睛随着一个一个断开的词语,感受他的阅读节奏,也挺好的。
  书的装帧很好,看着摸着都很舒服。适合收藏,或者放于床头,一小段一小段,或者一篇一篇的阅读。
  
  其实,这本书最早出版的时候就在书店里看到了新书,翻了几页却发现读不下去,这和当时的心境有关。觉得他絮絮叨叨的,不干脆。但是现在很喜欢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讲话。随心而自然。
  
  他说是写给妈妈。不再妈妈身边的这几年。有些文章豆瓣日记也有。很早就关注他了。淡淡的喜欢。
  
  
  我们这一代的成长就是这样。有时候偶尔回头发现拥有的其实也多不过失去的。就这样一路走,一路丢。
  
  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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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磨Max$    时间: 2012-9-4 16:02
  书被人拿走了!、、、没有读完
  
  只是 呃 读了几十页
  
  觉得 文字仔细看看 ,有些文字可以让人感到满满的美好,心中可以静静地开出花来。那些说这不好的人们 请问你们有仔细看过了嘛
  
  而有些文字,矮油~我果然还是不太了解一小少年的内心啊,唉,让我内心静静的长出了鸡皮疙瘩
  
  还有喔,小橙严重影响了我的写日志方式,我也开始无意识的写这类没有标点,有奇异间断的文字了!而且每一篇日志我也会心情大好地给它们安一个名字,还特意像橙一样,故意取个与内容无关的但一定是要么很诗意要么很有禅意要么假装很深沉的词语或句子!
  
  我自己觉得这样子真的很不错呢!
  
  哈哈!谢谢你丰富了我的那些偷来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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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ance.$    时间: 2012-9-4 16:02
  一直觉得 这是只有内心温暖的人才能 写出来的东西 没有华丽丽的辞藻修饰 简单的记录 每一天发生的事情 还有内心的想法 像是在看 一个少年长成 大人 的全部过程
  日记是个好东西 要不停的记下来 现在所想的事情 倒不是为了给谁看 而是但是 长大之后 会不记得以前 此时此地 所怀有的 小儿童一样的小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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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已注小$    时间: 2012-9-4 16:02
  其实 我不是想写书评 说实话 我也不会写   我只是想为自己喜欢的东西 喜欢的人留下点纪念
  
  
  橙 是anthony的第三本书 去年十一月份出版  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第一批拿到书的人 刚出版几天 然后就有朋友打电话来说 帮我买到了
  这算是我的生日礼物吧 也是我收到的最喜欢的礼物
  
  
  拿到这本书的时候 觉得装帧真美 专门有一个黑色橡皮筋 做书签
  橙色封面 很美  还有一个写着不过如此的小兔子的章  觉得所有的一切都很喜欢
  
  
  这本书最喜欢的地方是后面一些照片 然后写下自己心情的那部分
  那些小句子 让我欣喜   
  
  比如【 today  it  wasn"t cold that  made  me  really  happy
  旅行中无意闯入疗养院 非常安静 安静得让你觉得里面没有人
  后来我作乐 很勇敢的决定  “我等你一年为期”
  穿过那条奢侈品店街以后一下子亮了起来 日光倾城的时候 我开始想你
  照这个照片的时候 我们刚吵架 我们并肩走 穿过一条条小巷
  彼此什么都不说 当时我有点迷路 有意识的跟在你后面 看到挂在门前的玻璃球 停下来拍照 转过头的时候 发现呢在对我笑  然后 我们就和好了】
  
  刚才  我想了一下 也许我喜欢的也不是这些句子 而是那些照片
  我一直觉得画面  在我脑海中占据的分量比文字 音乐要重要
  
  这是你出得第三本书 这是我开始爱你的第三年 熟识你的第四年
  
  记得 第一次看见你的文字 是乌鸦 那不是你的第一篇文章  给我留下的印象 也并不是特别深刻   
  后来情人节特刊 有一张你在酒店拍的你的背面
  下面有段文字 你写 只要你出现的时候 我就知道是你
  当时 被这句话击中    ~   就那时候喜欢上的吧
   后来也陆陆续续 在最小说看见你的专栏 住在官邸  夏目友人帐
  还有一篇你的访问   有点小可爱的访问  
  我是在后来 查资料的时候 才知道 你的第一篇文章 是名词控
  
  
  
  这几年 你出了两本书  一本绘本  
  无论从装帧 纸质 还是文字 来说 真的是越来越好了
  
  
  
  在这一年 也认识了 很多同样喜欢anthony的人
  到哪好像都能找到 喜欢anthony的人 范围好广--!
  仔细想了下 喜欢anthony的原因 应该是引起了共鸣吧
  有时候看书的时候 看到感慨之处 就会在心里默念
  为什么 他写出了 自己怎么写不出
  大多时候 是激动的状态 会对着身边的人狂念  ~ 罪过啊
  
  
  
  我用多长的时间 读完了书你的四年时光
  看见你为打工辛苦的奔波 赶作业到凌晨 旅行路上遇见好多意外事故
  会心酸  会心疼 会哭  
  也在书里  见识到你的腹黑 你的ws  ==  O(∩_∩)O哈哈~
  
  
  不知道要怎么继续写下去 就是想说 我蛮喜欢你的
  就这样
  
  我想你出下一本书的时候 我会认真写  对不住了 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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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99$    时间: 2012-9-4 16:02
  也许 等到一切归迹于无声的时候
  才能让你真正听到那句
  我喜欢你
  不管之前的喧嚣怎样爬过我们的伤口  但在剩余的每一天却会在每一个喜欢你的日子里
  被你喜欢
  书的内容和跟它的颜色包装一样,又温馨又治愈
  每天晚上都翻来看,它就在我的枕头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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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虫虫小$    时间: 2012-9-4 16:02
           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过了2012,世界上就剩下我一个人。
     其实,我最大的幸运就是,这样的我,却有人愿意陪。
     很多温暖的事。
     有人,对我说:这一刻,我真有一点点在用心的想你。
     有人,对我说:生活太大、革命太老、无厘头太青涩。恩,下午茶很优雅,我只能做那个他了,陪你喝喝下午茶。
     有人,对我说:我就怕你把什么事情都憋在心里。
     有人,对我说:别怕,挨欺负了找我。
     有人,对我说:我们都爱你。
     有人,对我说:你想失踪就突然失踪了,我理解你,但是,就是担心。
     有人,对我说:新的一天,用微笑面对。
     甚至感动于,有人,对我说:好好努力吧。等你结婚时,你的礼钱永远是你给我的一倍。所以,好好攒钱。
     自己,也对自己说过,对不起。
     曾经特别执着于,难过的时候,别的什么都不想听,只是奢求一句:别哭了。却,又无耻地被各种温暖感动着。
     总是希望,有股暖流能把自己融化。在费尽脑筋记住各种感动的同时,也会费尽心机的博取别人的关心。
     可是,看过,听过,想过,还是觉得自己活在冬天里,总想穿上厚厚的羽绒服,甚至把头也蒙进去。
     最常问自己:春天了,心什么时候复苏?
     最常说自己是个懒散随性、不努力、不争取、漫不经心的个性。 也 总是觉得自己爱很少, 有点 喜欢,有爱的人,有爱的文字,有爱的歌曲,有爱的电影。。。其实,是向往一种温暖。。。
     80后的小尾巴,却没有80后该有的生活。不聚会,不泡吧,不游戏,不迷剧。
     还好,有书,
     是另一件让我,也是最让我能感觉到温暖的事。 而且,是长效温暖。
     而这本书,是随身携带,还有《陪安东尼读过漫长岁月》《这些  都是你给我的爱》,走到哪里就背到哪里的我认为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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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sin$    时间: 2012-9-4 16:02
  最喜欢的 安东尼的一本书  因为它的封面 让我喜欢上了橙色  买了橙色的手表 想攒钱 买 橙色的ipod  对《陪》的感觉   就是   太阳很亮 影子很长 而漫长  就是在现在 认真的怀念 或者回想着 过去零零散散的点点滴滴  感谢你的话 感谢你的笑 感谢你的音乐推荐  感谢你对coldplay的爱  和身边的人 和你  在这个世界上 一起 度过漫长岁月  这样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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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木小伙$    时间: 2012-9-4 16:02
  安东尼肯定是一个很温暖的人    有着细腻的感情    傻傻的大孩子    安安静静的记录着自己的生活里的一些感受     看他的书感觉很踏实      总感觉他心底一直住着一个人    曾经深深的爱过    即使不能在一起   还是能有各种各样的动力支撑着他一次又一次的去那个城市      
  
  
  
  假如你能像我爱你那样深深爱着我    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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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utum$    时间: 2012-9-4 16:02
  他是治愈系先生,他有着能治愈人心的魅力,他那亲爱的不二,让所有人还原了一个真实的自己。
  在看他书的时候,往往会想到自己,原来自己也是这样,原来那么有共鸣啊。
  难过的时候看着他的文字,心情顿时会好起来。谢谢在我伤心难过的时候有你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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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    时间: 2012-9-4 16:02
  看到了豆瓣打的高分所以买来这本书读
  
  读完深刻的觉的,此书应该注明22岁以下适读,那些还未正式走上社会,带着小资调调意淫情怀的人会喜欢
  
  但对于一个工作超过两年的爷们来说,这本书看的人蛋疼到死去活来
  
  再回来看看书评,果然,都是涉世不深的屁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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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东、邪$    时间: 2012-9-4 16:02
  在出去旅行的火车上读的这本书。决定归来就把他忘了,他说是放过。
  喜欢那段“听,梦一场,你在没有我的地方坚强,我在没有你的地方疗伤”,我想我好了,可以一个人继续走了。尽管还是那么的想念,我不排斥,我觉得很不错的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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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lano$    时间: 2012-9-4 16:02
  时光流转,不知道要将我带去何方。
  
  那个手机号码,打过去的时候,已经是空号了。
  
  凌晨两点钟,坐在书房窗口的椅子上面哭,一边哭一边转着缝纫机的手动把手,希望奇迹出现。
  抽泣着对那个就是不能正常工作的机器反复说,求求你了,别闹了。求求你了,别闹了。
  求求你了,别闹了。
  求求你了,别闹了。
  求求你了,别闹了。
  求求你了,别闹了。
  求求你了,别闹了。
  
  我这个样子,又难看,又软弱。
  满身是汗,披头散发的窝在扶手椅上,看着满桌子狼藉一片泣不成声。
  
  拿着手机,也不知道打给谁。
  其实我并不需要什么交流什么沟通。
  我只想有个人在听着。
  
  火星人关机了。
  我想他一定是在秘密的跟火星通讯。
  
  然后那一瞬间忽然很想很想他,但是——
  但是那个手机号码,打过去的时候,已经是空号了。
  
  也许这样最好。
  
  我问别的人:“我哪里好??”
  回答是:“你会做咖喱,会看很多书,知道很多有趣的事情,会写好玩的文章。跟你在一起很安心,就想一直这样,想跟你出去旅行。”
  
  我是这个样子的吗??
  
  我知道我没有资格抱怨。
  我曾经做了那么多的错事,我曾经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和借口伤害了别人,我软弱、拖沓、优柔寡断。
  这个世界那么大,那么大,我那些小悲伤,又算得了什么??
  
  第63页上写着:
  “如果是100%的人的话,不管多少次错过流连,生命中若隐若现的接点应该更加清晰才是。
  ”如果是100%的人的话,不管多少次误会爱上了别人,转过头来还是知道对方正好走到了一个岔口。
  “如果是100%的人的话,不管多么晚才发现自己的心意,兜兜转转绕来一个圈回来,你也刚好站在那里。”
  我想相信。
  但是翻过两页上又写着:
  “亲爱的不二啊 你说怎么 想要一生一世的人 最后 都变成了一期一会呢”
  安东尼我到底该相信什么呢??
  
  我有很多很多瞬间的想法。
  我想它们中的大多数都不要说出来比较好。
  它们应该像黑夜里的秘密,只适合被我带进坟墓。
  但是有一些,有一些可以说的,比如,比如——
  希望你在我不知道的地方,毫不知情的幸福着。
  就像我曾经许过的愿望。
  那么现在,它是不是就算实现了??
  
  PS:后来发现,其实是号码记错了~~:P
  这样的结局,也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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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千金不$    时间: 2012-9-4 16:02
          读了之后,很向往Anthony的生活~   觉得很洒脱吧  喜欢封面的感觉,想一个厚厚的本子,喜欢封面的颜色,橙色,是比夏天还要温暖的颜色,还有书中有提到,Anthony喜欢五月天,我也喜欢啊~~兔子,亲爱的Bo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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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猫眼上$    时间: 2012-9-4 16:02
  当初买这本书 费了好大力气跑了很多次书店和店长先生千叮咛万嘱咐才在第一时间内抱回家了 当时好激动好激动 然后用了两周时间读完了你四年的生活 觉得很欣慰也很温暖 心里好像是被太阳光扯开了一到细缝 但它完全可以照亮我的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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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瘦兽$    时间: 2012-9-4 16:02
  陪二 一直给我许多不切实际 漫无边际的联想 让我也曾经相信 会有那么美好的现实 那么有情调的生活 那么小家碧玉般内心细腻的男生 可是在我跌跌撞撞的走过 让我觉得过于漫长的年月 至今都未曾发现 所以 我一如既往的 爱安东尼 爱他真切不做作的文字 还未毕业的时候 在早自修 上课 午自修 及一切可以用来利用的时间 里 翻开陪二 很仔细 看每一句话 每一个字 那只身子细长 的兔子 看到敏感的词汇 会激动的拉旁边的人衣服 说 原来 这样的感觉 并不是仅仅只有自己有过 只是没有能够 用文字很好的记录 一直不喜欢 言情 以及 无味的小说 很喜欢安东尼这样散漫的自由体 从不用标点 没有句点 没有逗号 干干净净 所有的都是真情实感 不掺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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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此情可$    时间: 2012-9-4 16:02
  
  书里, 用文字的感受感受了我们很多人的感受、
  
  “有一天 我会忘记你 我没有很期待 也没有觉得很失落 我只是 知道 有那么一天”
  
   有开始就注定要有结束的我们,我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分开的这一天。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一个人的庸人自扰,我知道有这么一天,但我还是害怕这么一天。
  
   能不能,这一天永远不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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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二没$    时间: 2012-9-4 16:02
     在那个冬天的时候  
        我还坐在角落 笑自己是不是从此就变得不那么 能high了  
     那天 我看到 橙 就是如一般人一样觉得 这颜色顺眼  我很肤浅··
       开始看了  
  
     所以 我是先看陪2  再陪1  
       所以          我喜欢安仔并没有多长时间  
      明明白白我的心  就算我喜欢你还没多久 我也不敢保证 我还能喜欢你多久  可至少此刻我 是抱着对你百分百的喜欢··  
    
        那时候的午休 我一般一点睡  
       橙 出现的时候  我差不多推迟20分钟睡  
      没有像看小说那样一口气读完 (当然 不知从什么时候 我很少看小说 )
        因为不舍得读完 因为看橙的时候老爱翻来覆去地看  也掉过太多次眼泪··    好 我奏是这么矫情= =
  
          某一段时间 心里老是默念一句话 橙 里面的一句话   没有什么事是不可放弃的     
      至于为什么 不解释
     
      不知道每个喜欢 橙 的人 是不是都差不多的心情
     会琢磨一下  橙 里面 各种人物 ·
       对 里面 各种的 二行为  大笑·  
       也会想一下  自己  
  
       橙 就是那么样的存在
         会不会 到有一天 你讲出某一段 我就能说出它在哪一页呢
     
        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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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储备一$    时间: 2012-9-4 16:02
  第一遍看的时候很随意 就是走马观花的态度去读
  后来闲的无聊 就又翻一遍 其实对我来说封面是最有吸引力的地方 可是每回读一点 就感觉有点波澜起伏的变化 有些东西在你心里扎下根开花 那种感觉很美好 和一个人一起成长是件非常耐人寻味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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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ma$    时间: 2012-9-4 16:02
  看完 陪1  以后  会很懵懂  很感同身受  
  嘻笑 迷茫 ..
  
  而 橙  有点忧伤  
  有 失去恋人 的伤心
  有 工作压力 的负累
  
  阿亮 成熟了  
  这样的 书 很真实  
  欣赏你 对 爱情的执着  即使 你曾经 并不那样的好
  但懂的了  什么是珍惜
  
  希望你不要在是 一个人 站着 的兔子
  期待 第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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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景$    时间: 2012-9-4 16:02
  不论有多少人 说你 说你不好 说你不会写字 我想 我都会一直爱着你 治愈的文字 你并没有想要得到什么 名声  或者是吸引别人的眼球 你自己做着你喜欢的事情 记录下你的生活 写下你的故事 和我们分享 这样 就已经足够了 我想 你应该不是会在乎别人的言语的人 所以 做好自己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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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ki$    时间: 2012-9-4 16:02
  书里面没有标点符号,是第一步的延续。某人随手翻开这本书只感叹了一句:如今90后写的书越来越能糊弄人了,整本书没几个字还全是照片。最可耻的还是标新立异的没有标点符号。我沉默的笑了。因为,这本书的作者不是90后。其实,我们对90后有太多的误解和以偏概全。对于没有剧情、想到哪说到哪或者是日记类的文字我都没有丝毫兴趣。可是,这本书是难得的轻松。你可以把它当做茶余饭后的消遣。没有什么道理或人生的指引帮助。却是一本无伤大雅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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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ggy    时间: 2012-9-4 16:02
     我承认,买上《橙》的第三天我就全部看完了,想写点什么‘纪念一下’,但就是懒得什么也不想写><
          文采向来不是你的牌,缜密也非你的特色。想法倒是够零碎,事情叙述之间的跳跃更是让让人感到措手不及……
       什么屁事也敢写,不加标点向来是你的招牌。华丽不来,深刻不来,瞎编不来,但就是这么让人喜爱,你小子还蛮能人感到温暖的。
       写自己的生活,写自己的想法,很多语言,白话到不不能再白。不过既不繁琐,也不冗长,甚至很是精简。
      时不时会带来一些错落有致的排比,倒也让人回味无穷。Anthony,你也不错嘛^^
         有时候,一边觉得你自恋一边觉得马亮同学长得是有那么几分帅气
      有时候,一边觉得你臭屁一边又深深被你那几分独有的浪漫行为吸引
      虽然我尚搞不清不二到底是人还是兔子,也不了解如今你的那位是不是Thomas小姐,都无所谓,矫情地说,希望你幸福、快乐。【其实心里特别好奇><】
      作为一名异性,我还是相当嫉妒你的:你高大、瘦、有较为丰富的留洋经验、一群外国好朋友、做一手正宗的西餐、回国事业也一帆风顺、蛮有品味……而且,你还这么多金><  ><【淡定、淡定】
      从初中开始读《最》,貌似是到了高一开始注意起你并慢慢挺喜欢你,喜欢你的文风和你的与众不同,没有纷繁复杂的小说故事,没有阴暗反面的题材,只是生活而已。只不过那时没能在身边找到几个也对你感兴趣的人。【还是 大家都憋着不说?><……】
      你的成功一定有着不为人知的努力过程,愿你“本性难移”地快乐的生活下去……【别忘了写文啊^^】
       Fond of you because of that Just the way u r.
           PS:我也很爱MAYDAY,很爱阿信。【是不是 大家都这样?><……】
                你的有些行为真是太搞笑了……^^
           最后!给《橙》进行评价:
       也不过如此嘛……【坏笑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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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似你轮$    时间: 2012-9-4 16:02
  因为1很不错就很想看2
  但是 看到后面 是失望的
  依旧的自恋 我不排斥 依旧的琐碎 我喜欢
  但 读起来 就没了上一本的自然 没有上一本带给我的舒适感觉
  我只感觉 安东尼在凑字数 而且 凑的并不巧妙
  这让我真失望
  本来一度怀疑他能出书的原因 他家庭的关系? 钱?
  看来 应该是没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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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菜菜大$    时间: 2012-9-4 16:02
  【橙】
  
  想 定做一个 刻着“不过如此”的章 到处盖盖
  
  
  
  我想 将来如果 有天 尝试写小说 会写一个男生 他总是和 开满花的树 合照 他不笑 也不悲伤 他只是笔挺地站在那里
  
  
  
  开车 上班 下班 挺惬意的
  
  回到家里以后 就很容易 不开心
  
  不是 我多愁善感 真正的寂寞是很真实的
  
  有的时候 我会觉得 只要我朋友 或者 我喜欢的人在我身边
  
  再多的作业我也不怕 天天打工我也不怕
  
  听 梦一场 让你在没有我的地方坚强 让我在没有你的地方疗伤
  
  
  
  有一天 我会忘记你 我没有很期待 也没有觉得失落
  
  我只是 知道 有那么一天
  
  
  
  我问小茧 《卧虎藏龙》和《断背山》你觉得哪个更言情
  
  小茧反问 你不知道我如此爱你 和 我不知道我如此爱你 你觉得哪个更言情
  
  
  
  嗯 我想说 其实 我很喜欢 每一次 去找你的时候 的自己
  
  
  
  但是 分享 并不是一件 让人觉得快乐的事 原来
  
  
  
  心里有本小说 它 美好得如琥珀样 晶莹剔透 我知道你会喜欢 我也想 和你分享 可是它是粘在心里的
  
  当我 想把它讲出来 或者 写出来的时候 就觉得自己 自己哑巴了
  
  也许我 需要一个 盖 把我盖上 然后 然后在 里面 放屁 放梅酒 放几滴纯洁少男的泪水 放X莓果汁 放假 放点儿宽容和善良 再放少女的黑头发 素颜长睫毛
  
  它们加起来 使劲使劲 又安静地 发酵
  
  说不定 琥珀就脱落了 我要把它放到美术馆
  
  
  
  那时候 就算是 冬天 我也不会觉得冷
  
  如果 是夏天 我就带上 我爱的那个 小傻瓜 去旅行 阳光充足的 三千尺高 我突然明白了  我不能坐在 悲伤的你 旁边
  
  
  
  想你的时候 风忽然就停了
  
  你拥有你的,我拥有我的,盛开。
  
  你适合你的,我适合我的,垂败。
  
  
  
  我一直相信 当你做了某件正确的事 它就会使你在这个地球上的重量 增加一些 会觉得 安全踏实 现在让我觉得害怕的是 不知道什么地方 有阵风 可能是来自某个角落 可能是一个不属于你的人 可能是疾病 当刮风的时候 它就把你像 叶子一样卷起 带你去它想去的 地方
  
  
  
  有时候 有 无论如何 也想抱住你的冲动
  
  
  
  小说里 暗恋男生的女生 安慰他说 就像下雨时候 躲到屋下 避雨一样 这时 男生 看着她 反问道 如果整个世界都在下雨呢?
  
  
  
  人的一生 要上多少次车 要下多少次车 才能性爱合一?
  
  
  
  不知道 如何爱你 看着你 是我唯一的方式
  
  
  
  如果是百分之百的人的话,不管多少次错过流连,生命中若隐若现的接点应该更加清晰才是。
  
  如果是百分之百的人的话,不管多少次误会爱上了别人,转过头来还是知道对方正好走到了一个岔口。
  
  如果是百分之百的人的话,不管多么晚才发现自己的心意,兜兜转转绕了一个圈回来,你也刚好站在那里。
  
  
  
  丢东西 很可怕 可是 丢东西 不知道怎么丢的 更让人郁闷
  
  
  
  我们 合影 用照片纪念
  
  我们 写日记 用文字纪念
  
  我们 拥抱 用温度和力度纪念
  
  我们 把头埋在对方 头发或者胸里 用味道和声音纪念
  
  我们 将和那个人一起的 某一段画面 和时光 在脑子里 不断温习 用回忆纪念
  
  后来 后来 就像 很多人说的 时间 让我们淡忘了 那个人
  
  可是 总会有 那么一刹那 所谓的 纪念 好像灭了火星 的哑炮 一下子爆炸
  
  然后 那个人 就被我们 这样清清楚楚地 想起来了
  
  恩 忽然 想起你的 感觉 也许并不好受
  
  可是 我仍珍惜 和你一起时候 每一次 能制造 纪念 的机会
  
  
  
  世界上有两种人 寂寞的人 和不知道什么是寂寞的人
  
  
  
  遇见你 以后的每一秒 都是我人生的 巅峰
  
  
  
  原来 情感和思念 不会随着物理空间和时光更换而 损坏 它们只是慢慢败落
  
  
  
  亲爱的 最近 总有些时候 我在想 我所害怕的是 即使我使尽全力 用最快的速度一直跑一直跑 也到不了你那里 
  
  
  
  人在时间面前太无力,所有一切无所挽留,相机的发明像一个任性的挑衅,成型的是过往的尸骸 
  
  
  
  你看 你根本没有 像爱他那么认真地 去恨他 勾引他那么费尽心机地 忘记他 还口口声声 让人家自生自灭 多幽默
  
  
  听到你的声音就想贴你的胸 知道你病了 就想进厨房熬汤
  爱的时候 就不知道什么是 自我保护 血肉淋漓的莽撞 才是我 爱的方式
  
  
  一个批判自己过往的人 不会爱上未来的自己
  
  
  那些真的在你生命里 发光 让你反复回味的 它们都是好的
  
  
  也许 没有一种遗忘 是我想要的 但是总有一种是适合的
  
  
  当你和他在一起的时候 看到的不是自己的丑陋 而是 自己的好
  
  
  人生 之所以珍贵 说不定 不是我们去过的 一个又一个 精彩华丽的旅游胜地 而是旅途之中 寂寞难耐无聊的不可打发的时间里 有你陪伴吧
  
  
  搬家的时候 能舍弃的 不能舍弃的 重要的 不再重要的 就一目了然
  
  
  这些收藏品 它们都是你给我的爱 它们都是我的我的 是它们一直给我力量 让我坚强 陪我走过一个 又一个寂寞的旅程
  
  
  选喜欢的人 好像是做选择题 对了就会加分 错了就扣分 你要对你的选择负责  如果是扣分 不要责怪题意不清 或者是选项中潜在的圈套 毕竟答案是你自己选的 苦乐也是你自己享用
  
  
  过去已经不在了 将来也不想考虑 只想 此时此刻 为了你任性的勇敢
  
  
  你会追问 你怎么了 我就习惯性笑着说没什么 其实真的没什么 我习惯把事情装在心里 有的时候装着装着就没了
  

来自: 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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