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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何以笙箫默 - 书评 [打印本页]

作者: 连接你我他    时间: 2013-5-26 11:12
标题: 何以笙箫默 - 书评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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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贰白    时间: 2013-7-26 01:25
  标题那么内涵为什么内容那么肤浅!!为什么评分那么高!!完全不感动!!好玛丽苏!!这尼玛不是律师版的总裁文?!!说结婚就结婚可不可以不要这么扯!!好吧我是愚蠢的人类╮(╯▽╰)╭。。。。。。。。。。。。。。。。。。。。。。。。。。。。。。。。。。。。。。。。。。。。。。。。。。。。。。。。。我的评论太短了。。
作者: 晨晨    时间: 2013-7-30 19:34
  分开后的重逢,男主角的矢志不渝,一直是美好爱情的主线。这本书是大二的时候看的,当时的感觉就是爱情是如此浪漫和有责任担当。分开后彼此心里还有自己并且站在原地,这给了彼此继续下去的可能和前提。男主角是每个读者心里的完美爱人,他那么有担当那么贴心细心,为这样的男子等待是值得吧。这是我看了好多爱情小说里,这里面的男女主角是最好的,他们的爱情值得我们去学习。彼此给予彼此的感觉是难以割舍的,不会因为一些误会就错到底。我希望他是 。
作者: 晶莹儿    时间: 2013-8-4 06:27
  第一次写书评,不好之处请见谅。
  
  看了何以七八遍。每次都能从中发现一点新的东西。以琛是个很完美的男人,冷静、上进、理性,还带着一点个人魅力。初恋总是美好的。默笙是我看了这么多小说以来觉得最纯粹率真的女孩。也许没那么完美,却也是个招人疼的姑娘。
  
  挺老套的情节,大学,恋爱,身世忐忑,父亲压力,分手,出国,和好,在一起。其中的片段却是经典得让人赞叹。
  
  以琛,我都数了九千九百九十九了。
  以琛,你还要我吗?
  以琛,要不你把你的照片挂我面前,我就可以跑得很快了。
  以琛,以琛。。
  
作者: 默笙熟    时间: 2013-8-13 01:49
  年少一段爱恋,影响了一生,那句:那我先排队,等你毕业了,可不可以有优先录取权!泪奔!真希望世上有这么一个何以琛,可是赵默笙却很多!
  毕业后还是习惯于以前的模式,一直在等那个似以琛的人出现,终究是等不到了,所以选择了旅行,一个人的旅行,路上可以欣赏美景来忘却沉重的感情寄托!
  读了起码有十遍吧i,每次感觉都不同,或许,时间是最好的良药,但是却没有治愈男女主角,在漫长的岁月里,终究战胜了时间和地域!
  好书好情节,希望拍电影的人尊重本书的主角,尊重事实。
作者: 晴雪    时间: 2013-8-13 02:00
  终于读完了室友们吐血推荐的这本小书。
  事情是这样的:小小年纪上大学的我,第一次被人求爱,第一次遇见了感情上的纠葛,手足无措,痛苦万分,战斗值为零……同样毫无实战经验可谈的两位情感空白女生,日日沉浸在小说情爱的欢腾世界里。看见我等爱情小白,万般不忍心,于是吐血推荐此书,并再三嘱咐一定读完。
  时过境迁,谁知事情过去快三个月了。暑假闲暇,我终于把《何以》读完了,好开心,不负众托啊。
  这是我第一次涉足青春言情小说界,要知道我可是铁板钉钉的好姑娘啊,平时读的除了世界名著,也就只有《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三毛啊、张爱玲啊等等小女生散文了。好吧,这是高中。好吧,我不会说我看不起小四看不起安妮宝贝我喜欢张悦然。
  (前两个月看的《致青春》也不知道算不算青春校园言情……反正我好像挺喜欢的,自己搬块砖头去好了……)
  进入正题。总的来说,这个故事就是,一个不算美丽不算聪明不算出众的女孩子,善良,娇憨,对自己喜欢的人无比地执着,粘人,然后就把那个完美到无瑕的男孩子追到手了,然后那个精英男人痴痴地等了她好多好多年……blablabla
  又是一个简单幼稚到可爱的爱情故事,这样的故事现实生活中到底有多少?哪里有那样多的偶遇与经年等待?哪里有这样多的巧合与良人?哪里有这样的痴情与完美。
  你说你是平凡的女子,一样会有完美得难以想象的爱情。我不否认。
  你说你是普通的女子,一样能有轰轰烈烈地灼烧青春的爱。我不否认。
  但就算你是默笙,你遇得到你的何以琛吗?
  芸芸,莘莘。有那么多的默笙样的女子。
  凤毛,麟角。那样少的何以琛在每个人的生命里。
  作者是个女子。于是塑造了一个这样完美的白马王子。
  但。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好好修炼吧,菇凉们。
  
作者: Gloria    时间: 2013-8-23 06:24
     第一次看这本书,是闺蜜的力荐,她说顾漫的爱情都是淡淡的细水长流,我素来不看悲剧,又养成了断章取义的毛病,不得不说,初读这本书,我是因实在不好意思拂了她的好意才读的。
    意外的,我喜欢上了这本书。没有过于轰轰烈烈的琼瑶式狗血,有的,只是生活里爱情最温润的那一面,平淡而又绵长。
    顾漫的书里不乏帅哥美女,她却从不夸张渲染,尽管她的任务在读者心中几近完美。
    后来买了实体书,喜欢上了那个性情并不讨喜却真实的女孩,喜欢上了那个沉默又执着的男人。他们的故事里有遗憾,关乎于己,是那段时间的错过。所以说,顾的故事很奇妙,像是那么阴差阳错的分开却在另一时段自然而然的相遇。
    前段时间还在和小伙伴们纠结重逢后是重新爱上还是一直在爱,不过知道结局后,过程反而不那么重要了。
    有生之年,欣喜相逢,也不过于此了。
作者: 江浸月    时间: 2013-8-29 11:27
  很多年前看过第一遍,那时候才刚刚接触小言不久.
  真是没有原因,就是喜欢何以琛,喜欢赵默笙,喜欢书里他们的点点滴滴.
  后来成了小说控,陆陆续续看了许多小说,但从没有哪本书能够取代何以在我心中的地位.说来也怪,何以不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可是我偏偏记得其中的每个细节.但是我看过的第一本小说却早已不记得名字了.
  也许就像很多人说的,它就是一部简单的,温情的,暖心的小言.
  但这就足够让我记得它,喜欢它.
  五六年后我重温它,我大了,成年了.但是那个深情执着优秀的何以琛却依旧不老,还在那儿坚守着他的七年,默默地等着赵默笙.
  怎么会过时呢,无论我多大,无论我是何种心境,那本暖心的何以还在书架上.
  书旧了,但人没旧,他们还在那里,不会老去,陪伴着我们.
作者: 懒羊羊    时间: 2013-9-11 18:47
  说起来从第一次读何以到现在已经6年了。出国之前把所有该准备的东西都已经准备好,就等了拎着行李上飞机。在宿舍里百无聊懒,顺手拿了室友的一本书随便翻翻,没想到这一番,这本书竟然成为我书柜上必不可少的慰藉。
  羡慕赵默笙,她的离开虽然伤了最爱的人的心,却没有失去爱。在异国不管过的如何艰辛,内心都有让她坚强的想念,不管也多么的漫长与孤独,在彼岸,都有一个人默默陪伴。重逢之后,没有浓烈的旧情复燃,有的只不过是爱的延续,从来没有断过的想念与爱恋,谈不上“旧”。
  对赵默笙的羡慕,不仅仅是何以琛看似冷酷的温柔,无微不至的照顾,更是对那份坚守的崇拜。出国时,在机场见过太多的依依不舍与过多的山盟海誓,而在国外,又对异国恋的短暂性习以为常。多少次,朋友喝的东倒西歪,抱住我哭着喊着的名字却属于另外一片国土。而清醒之后,又对那个名字决口不提,似乎那个人从来都没有出现,而他也不应该出现,及时他曾经真的很重要。
  赵默笙的热烈,何以琛淡然,让这对看似不合适的两个人却紧紧的黏在一起,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一物降一物。一动一静,一冷一热,反而让两个人长长久久,怪不得某位恋爱大师曾经说过,性格上的互补,生活上的相似,才能让爱情持久。
  淡淡的爱情,却长长久久的持续,如同细水长流,没有浓烈的咖啡的味道,却有酸梅汁齿上留香的甘甜。而普生大众没有这样的幸运,我想可能是没有找到那份能让人执着的坚守,而最终的幸福依然躲在某个角落玩着躲猫猫。
  
作者: 小怪兽    时间: 2013-9-14 03:24
  一段奇幻般的爱情,一段磨人的爱恋。我从来没有像这样,如此喜欢一本书,看到最后,却还总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在男主深沉严肃的外表之下,却存在着深入骨髓的情愫。
  看完此书,会有一种想立刻去亲身体验的感觉。
  ps:本人初次写书评,若哪位与本人有相同兴趣,请加:1362378493(备注:赞)谢谢,各位提出意见。
作者: Melon.    时间: 2013-9-21 19:14
  人有时候,总在失去的时候才后知后觉,一些人、一些事。以为只是生命中的一抹浮云,却在离别之际发现,那些过往原来早已扎根心底,拿不掉、抹不去......
  一年半的美满幸福给予了何以琛七年的执著等待。何以琛到底是有多爱默笙?才愿放弃父母的仇恨;才愿释怀默笙的隐瞒;才愿原谅默笙的不辞而别;才愿放下默笙的前一段婚姻?是怎样的胸怀呢?我想这种种的种种在爱面前全部变得微不足道,变成浩瀚宇宙里的微小尘埃。以玫说;默笙,我不是输给了你,我是输给了以琛。我觉得我很等能,可终是执不过他。七年可把青春变做荒芜,可把韶华变成流水。七年,可让以玫结婚,找到归宿;可以让以琛变成一个优秀的律师,可以让默笙结婚再离婚。然,爱在心里可以让七年值得,让等待有了意义。。。。。。
  以琛说:我们去民政局,结婚。我也想有那么一次冲动。看到默笙没有犹豫的就答应了。我笑了,七年之后彼此还是唯一。从两个人都僵持数到999不数1000到两人心心相印,不分彼此,是幸福的是快乐的。
  从看完本书到现在,作者为什么不往下写了呢?默笙的母亲,以琛的父母事件等等。都应一一写完啊,遗憾是有的但跟多的是感慨.
作者: 小妖不    时间: 2013-11-30 16:23
      多年以前的爱情,在一次相遇中遇见。
      他等了她七年,她也逃了七年。他们,一共错过了七年。
     还好,一切都还来得及。
        那时的年少轻狂成了唏嘘的往事,珍惜的是现在的美好。
         还好,他们终究遇见,没有将这场爱情变成遗憾。
作者: 奚若    时间: 2013-12-11 21:04
  以玫说的,我输给了他,不是输给你。
  应晖最后那封想了很久的邮件。
  这个故事里,有着所有人都企盼的幸福,男女主角最终相守。那个背后的故事线我也很喜欢。但更美在于,其他人的成全。
  
  像大学里能走到最后的情侣一样
  我们终将互相容忍,用温情感动时间的无情。
  
  爱深了,寂寞真的是可以战胜的吧。
作者: 小妖不    时间: 2013-12-18 20:36
      多年以前的爱情,在一次相遇中遇见。
      他等了她七年,她也逃了七年。他们,一共错过了七年。
     还好,一切都还来得及。
        那时的年少轻狂成了唏嘘的往事,珍惜的是现在的美好。
         还好,他们终究遇见,没有将这场爱情变成遗憾。
作者: pinky    时间: 2014-1-22 21:49
         以琛,以琛……是寂寞夜里唯一的慰藉,我不是赵默笙,却能感受到她思念的痛苦与煎熬。
         有人说,爱上一本说,大抵是从书中看到自己的影子,我没看到自己身影,却还视本书为经典。
         我常常想如果我是赵默笙,我能不能忍受7年的思念等待一个人,答案肯定是不能,与我的性格别说7年,7天都可以厌倦一个人,可能还是因为太年轻,没有真真正正的谈一场恋爱,一直幻想会遇到许许多多适合自己的人,千挑万选才能遇到最好。但常常事与愿违,朋友斑马曾说过,老天爷会安排这种事情,想她那么理智的一个人,难得有感性的时候。是的,老天会安排,但最可恶的是老天不会告诉你他什么时候会出现,你应该什么时候珍惜,常常担心因为自己的贪婪不满足而错过了良人,因为不是每个男人都是何以琛,一直在身边不离不弃的守候在身边,即使在大洋彼岸,即使相距千里,因为深爱的人,不会让距离成为阻碍……愿每个女人都能遇到自己的何以琛,一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作者: 大可小    时间: 2014-1-31 21:47
  都说这是乌龟漫的经典之作,看完《微微一笑很倾城》,果断买来观摩。习惯了温馨搞笑的路线,看到漫漫在文章里折腾了一下男女主,心里还是稍微有些不舒服。
  结局永远都是美好的,特别是番外里几大男主的PK,清一色高大英俊智商高,反观女主,在男主的照耀下,不免落入小白的行列。
  顾漫总是把人对爱情的向往写的很纯粹,不容杂质的。男主的执着,即使到了偏执的程度,也不会就此放弃。肖奈如此,以笙亦如此。
  还好,没有波波下手的狠,男女主的波澜只是那么一下子,就过去了,看完也不沉痛。
  在此也宣传下自己吧,虽然显得不厚道,不过也不管了,自己很早就在酝酿的一片校园爱情,不求人气,但求欢乐, 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1702603
作者: 夕颜    时间: 2014-1-31 23:31
       “以玫,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在公交车站一起等车的时候,以琛这么对以玫说,又或许,他只是在说给自己听。
  安静的以玫:“何必以后,我一直都明白。只是我也不愿意将就。”
  这是以玫没有说出口的话,和以琛一样的坚定。
  《何以笙箫默》里,所有人都为何以琛或赵默笙的等待感叹,而我却不知为何,在读番外篇的时候觉得格外触动心怀——为以枚。
  以琛和赵默笙的等待,是漫长的七年,而以玫的等待,却是二十年,从童年到少年再到青年,优秀的她摒弃了外界的声音,关闭了自己的心门,只是为了一个明知不可能实现的结果。
  有人在别的评论里写到以琛和赵默笙彼此的等待,“两情相悦啊,那么你这七年的等待是值得的。”甚至会因为际遇的波折,更显出感情的可贵。
  那以枚呢,是怎样的力量支撑了她那样孤独而又明知没有回应的坚持。何以琛和赵默笙的历经艰难,结局却是美满,有这样美好的结局,也不枉他们一路悲喜交加的狂奔。而以枚,最后的那个人,是她真的放下了,还是不过是一个“将就”。因为在这个三个人的故事里,终将要对一人残忍,那以枚一定会希望是自己,而选择祝以琛幸福。
    
  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力抵抗。
  以琛不能,赵默笙不能,而以枚,也不能。
  因为,如果你在漫长的岁月里有发自内心的爱过一个人,不是因为将就,甚至也不是出于瞬间的怦然,而是明了自己的内心,你就会知道,时间与空间的距离,远没有这样大的力量能让这份爱断绝。
  等待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尽头。
  在《我可能不会爱你》里面,李大仁站在程又青曾经到过的展览馆里,“程又青,如果我看你看过的世界,走你走过的路,是不是就能更靠近你一点啊”。故事的最后,李大仁果真幸福的程又青走到了一起,而事实上,这是多么女性向的结局。
  而以枚却大抵会清楚:如果我看你看过的世界,走你走过的路,其实并不能更靠近你一点。只是在那一刻,想象着你的世界,仿佛能自我安慰,在意念的世界里,我们是在一起的。
  所以以枚才会心心念念地要考取N大,只是为了能更近地看到C大的以琛。结果却不过是更近地看到何以琛与赵默笙的亲昵与甜蜜。
  在那一刻,我猜想她内心有这样的话:你可曾尝过相思滋味,那是心头的一根刺,拔不出来就只能越陷越深,而即便狠心拔出来了,也只会因为血流如注而很快死去。在《何以笙箫默》里,何以琛说“默笙,我很清醒。”而以枚又如何不是一样,想要抽身而不能的,看着自己,沉沦。
    
  我猜想,以枚一定会有一个时刻,希望自己真的就是何以琛的亲妹妹,这样她就能安抚自己的内心,就可以安然地过正常的生活。
  在这个人群满满的城市,我们以同样的心情固执的孤单着。如果你有你的坚持,那我也有我的,只是何以琛还能等到赵默笙的回归,而以枚却永远不可能拥有自己心上的人。于是她只能平静,而事实上,有一种平静,叫死水微澜。
作者: weiwei    时间: 2014-3-5 21:02
  微微一笑,最记得,肖奈那句“如果我知道有一天我会那么的爱你,我一定会对你一见钟情。”是不回去玩那样的一见钟情,他会慢慢的喜欢,慢慢的来,这样的感情就是温水煮青蛙,直至有一天。哦,我原来是那么的爱你。一见钟情是如此的肤浅,它伴随这激情,好像烟花,一瞬即逝。
作者: 蓬莱仙    时间: 2014-3-24 23:37
  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
  这句话感觉很好。。。。
  其实我很懦弱,不敢主动去追求什么,只期待有天他会蓦然回首.
  她再没有力气去追逐一颗遥远的心,再不想拥有一份随时会覆灭的感情,那种整个世界在自己周围轰然崩塌的声音,她再不能承受第二次。
作者: 小散    时间: 2014-5-26 09:15
    以下是摘自http://www.duanmeiwen.com/duhougan/1409.html的部分原文,感觉写得不错:
  
    读着这本书,觉得始终有一根线牵扯着我的心,开始有点疼,后来有点暖,有点悸动,有点甜蜜,有点幸福……这份疼痛悸动甜蜜幸福一直充溢着我的心,让我不肯走出来,不想回到现实,就想做那不切实际的美丽的梦。这个梦从少女时代就开始做了,做到现在还做,愿意一直做下去,到老……
  
    这就是女人幻想的完美爱情吧!纯洁而执着,即使分开多年依然深爱对方,即使身边有再多的优秀的人,心里想的还是那个人,就像刻在心上一样。那份爱也许不是天荒地老,也许不是海枯石烂,但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没有一丝儿别人插进来的可能。有人也许会笑,世上哪有这样的爱情啊?是的,正是因为没有,它成为一道遥不可及的风景,那么美,那么绚烂,那么吸引人。既然现实生活如此枯燥,如此硬涩,如此冷酷,何不偷空做个甜美的梦来滋润这本已狼狈不堪的现实呢?
作者: 某人某    时间: 2014-6-13 23:04
  这种爱情令人惊羡,一直喜欢顾漫的文,淡淡的文风,却总是能描绘出美好的愿景,她的小说更像是童话故事,让人向往,读她的文,我总是放不下手头的书,其中的缘由我也道不明。总是自嘲乌龟的更新速度,正因为慢,才体现出她的细致,她的文总是那么精彩。
作者: 蛋蛋    时间: 2014-6-26 17:19
  何以笙箫默是我读过的第一本小说,至今已经读过四五遍了。前段时间又重读的时候发现还和读第一遍一样,书包好皮藏在课桌抽洞里,下课的几分钟里读几页。又边读边为何以琛和赵默笙笑着,上课便与同桌一起念叨着何以琛啊赵默笙啊何照啊~何以必定是永无法超越的经典之作。
作者: Conjoi    时间: 2014-6-26 21:19
  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2045439&chapterid=1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很多时候过去了就是过去了.无所谓的事.好与不好.一切都会变.少年时的感情.动人之处只在那砰然间.不能遗忘,一直回忆的是那份不管不顾.无所顾忌
作者: cokoie    时间: 2014-7-6 12:07
  大学寒假,没有出去实习,也没有出去走亲戚。初听到这个书名时,直觉得书名起的很有韵味,又听介绍说了男女主的名字,觉得作者很有故事,很有书香气。我看了好几本言情,首先看的一本几乎不眠不休看了我三天三夜,将近一千章的样子,看得我嘻嘻哈哈在家里全程被鄙视,后来才懒洋洋地去看了这本,很清新的风格,很贴近生活的还能灰常滴偶像,好像就发生在身边一样,但是女主的运气也是好得没话说的,但又不至于夸张,相反还很真实,我没到一小时吧,看完了,精短精短的,看完了有点难以置信,这么短的文和那么长的文居然也能这样抗衡,可见实力是金光闪闪无法撼动的,支持!
作者: 白色雪    时间: 2014-7-6 13:48
   作者的文笔还是不错的,某些句子还是写的挺不错的。不过故事性不强,能坚持看完。小说的前三分之一写得还挺好看,超市意外相遇到归还钱包再到几次相遇直到两人结婚这部分还算吸引人。赵默笙何以琛大学这段写得比较好,赵默笙的性格刻画也比较生动,但何以琛这个人物的性格的塑造就显单薄了,从头到尾都是如此,只是知道作者写他既酷又帅,非常优秀,许多人追,但是从作者的文字中实在感觉不到何以琛有那么大的魅力。同时也实在无法理解何以琛究竟喜欢上赵默笙哪一点。如同小说里说的赵默笙很平凡,作为读者的我也同样觉得她实在太平凡,平凡到不起眼的那种,没有特别的优点,也没有啥缺点,如果说大学那段的赵默笙还算活泼可爱的话,那回国之后的她不再可爱,不再活泼那还算合理,人总会变成熟的,只是变成熟之外也变得平凡,没啥个性了。小说中赵默笙几次拒绝何以琛要求复合的时候实在让人生厌。男主女主结婚后的部分不如前半部分好看,没啥大起大落的情节,小说中最后的男女为何分开谜底解开了,但同时还是留下了疑问,男主这边倒是理由充分,因为仇恨的缘故。而女主离开男主的理由极为牵强,热恋中的两个人因为何以琛以后再也不想看到她的气话,女主变不声不响地离开了,这实在说不过去,而小说开头提到的男女主角和和何以玫之间的三角关系产生的误会却始终一笔带过,而这个误会是如何产生的却没有交代,何以玫这条线本来可以花更多的笔墨来写的。小说中赵默笙的母亲也是个极大的谜团,她跟赵默笙关系不好的原因也没怎交代清楚,在赵默笙的爸爸和何以琛一家之间究竟扮演怎样的角色,始终没交代清楚。小说的结尾还是不错的,看似以消除的误会其实并没有真正消除,更大的真相正被刻意隐藏,一旦被发现,便可轻易击垮男主女主好不容建立起来的幸福生活。而何以琛的一句:在仇恨面前,我屈服于现实里的温柔。算是本小说的点睛之笔了。
作者: Cynthi    时间: 2014-7-6 18:39
         晋江不缺优秀的作者,也少不了优秀的作品,初涉晋江这个圈子时我就有所感触。说来惭愧,初入晋江圈的时候并不是被哪个情节丰富思想深刻的文章所吸引,那个俗得不能再俗的诱因是 「要看瓶邪」,不过后来倒是意外地发现了很多文笔很好,情节曲折,引人深思的瓶邪故事。当然这都是题外话。
  
         刚刚说我这个俗人来晋江的目的也很俗,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想法,也本着看了几篇好看的瓶邪文之后对晋江品质的信任,我觉得是时候打开网上传得很火,给高中生大学生不停地推荐的《何以笙箫默》。
  
          所以,最后到底是因为期望越大失望越大,还是因为众人对这个故事的赞美本身就言过其实了。或者,比起这本书,这些赞美其实只是单独地给予何以琛这个无法在现实里存在的男生。
  
         我说过我是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想法的,当然同时也明白跟一部轻小说较真儿《曾国藩家书》里才能讨论的问题很不成熟,给人的感觉很Show off。但是,无论我再怎么为这本书一遍遍推翻我的第一念头,到最后我都无法给我自己一个合理的的解释:这只是一本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言情小说而已,为什么评价如此之高?到底是我自己阅历不够读书太少,还是这本书和它的读者们,其实都输给了一个叫何以琛的男生,和一段他们都向往的美好的不真实的感情。
  
  
         首先是人物给人的感觉非常非常不真实。
  
         我认为一本书,它能出现在推荐给高中大学生的书单上,就一定是在享受之余,能让人从中学点什么的,从这个人身上学到什么——我和所有同龄的单身姑娘一样希望有一个100%男友对自己好,所以读这本书过程中,我一直在寻找类似于「我如何才能像赵默笙一样,能被像何以琛那样的男生欣赏」「我身上有什么地方是令他人讨厌的」甚至「我要怎么做才能像何以琛那样优秀」这种问题的答案。可是很遗憾,当我读到最后一个句号的时候,我都没能找到一个让我满意的答案,主人公的一切优点,似乎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我要的答案,不是简简单单的「他努力」「刻苦」这几个简简单单的形容词而已,仅仅用几个形容词去贴标签,是无法成功地塑造一个人物的。
  
         按书上的描述,何以琛冷静,理智。可是全篇的描述中,至少让我印象最深的却是他面对赵默笙怎么不冷静,怎么不理智,怎么没有条理性。所有有关于他性格里的冷静,理智,似乎全都是借别人之口说出,或者单纯的用一个形容词强行「告诉」读者们他就是这样一个人,而不是由一件事去让读者自行「感受」到他是这样一个人。此外,似乎他性格里的冷静理智已经不是作为优点的作用出现,而仅仅只是为了对比衬托出他喜欢赵默笙而出现的,这样的对比是会让少女们的少女情怀得到极大地满足,也会让整个爱情美好得无与伦比,但极少的「关于他冷静理智的细节描述」,再加上太多「面对女主各种不冷静理智」——这种处理方式只会让我觉得那些冷静理智,言过其实,这个角色,太轻。
  
         我也不是说人物一定要缺胳膊少腿才能厚重,而是没有一件具体的事情来告诉我这个小伙儿是怎么成功的,怎么就那么招人喜爱的。这导致了看完后给我的感觉就好像是天上掉了个馅儿饼,只是正好砸中的是他,如果换了别人,也一样。
  
         这种情节还有很多,其实很多感触都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总之书里的人物给我的感觉一点也不丰满,像一片纸一样轻飘飘的。这毕竟是一本小说,小说就是要塑造一个丰满的人物形象,而不仅仅是靠贴标签来完成这必不可少的一笔。
  
         只要人物的塑造失败,这个小说也就失败了。
  
  
         然后说整本书。
  
         整本书首先贴了个大标签:赵默笙何以琛互相喜欢——这个大标签非常顺手也深得人心,似乎小说里的生活中所有矛盾冲突都可以简简单单用这句话解决,好像不论二人误会了什么做错了什么都能轻而易举的搞定:因为何以琛喜欢赵默笙,所以何以琛前一秒还不耐后一秒就莫名其妙散播谣言在一起了,因为赵默笙喜欢何以琛,所以大学时代的赵默笙不怕困难毫无顾忌厚脸皮追着不放。而真正描写感情的逻辑思维应该是:「因为他性格中有什么好的地方,所以我被吸引」「因为她的价值观世界观与我相同,所以我们渐渐走到一起」。这本书里从来没有过多着墨于喜欢的原因,或者描写喜欢之后的情节多过喜欢的原因,这就使得文章太飘渺,太虚幻,太不真实——这也导致了文中的虐点似乎也带着丝丝甜味儿,可真正的现实里没有这么好用的标签,没有带着甜味儿的难过,现实中一切都是未知的。没有像何以琛这样义无反顾无怨无悔地爱着你的男生。
  
         事实是,你若不懂得关心对方为对方着想,或者性格不和无法相处,对方耐心再好,也总有不堪负重的一天。
  
  
         整个故事这样下来,给人的感觉就是莫名其妙,比起小说来,更像是童话故事。童话般的结局当然也是我所喜爱的,但是作为一本小说,至少要告诉读者,他们是如何面对困难的,是如何取舍的,是如何思考的,最后才迎来一个好的未来——这样一来,大家都知道这样的幸福,是两人努力来的,是两人共同营造的,而不是运气好抽个奖得到的。
  
  
         不是说我对一个轻小说吹毛求疵,就像我在前文说的那样,一本思维严密的白夜行好评率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我觉得很正常,可是这么一篇普普通通的,从中也并没有教育年轻人怎么去爱别人,怎么去生活,怎么为人处世,为什么会频繁被列入「必读书目」,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赞誉。
  
  
         通篇读下来,跟黄粱一梦似的,啥都没学到。
作者: 杺紫花    时间: 2014-7-22 13:37
      我从未遇到过这样的男子,以至于想起就心酸,无法用言语表达的那种。他就像每个人心口总有一日会有的那颗朱砂痣一样,烙在你心口,直至你死去。就像序言里那个读者说的一样。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牵绵;浪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所以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
      他对赵默笙的相思之情,蚀骨入血。就像番外里写的那样,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
      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他的伤口,在赵默笙回来的那一刻开始慢慢愈合,直至痊愈。
      爱《何以》爱了这么些年,它早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早已变成了我心底的一种执念,而我对它的爱,在心底慢慢沉淀,然后在时间里,变成一颗圆润光滑的珍珠。
       
  
  
     
作者: 蜂小蜜    时间: 2014-9-8 17:45
  其实一开始我蛮喜欢看的,看的这几天都是熬夜到三四点。但是结尾太快了吧,除了介绍主角,别人基本没镜头。我估计要是拍成电视剧的话,各种配角的戏份会增加!!应晖那么快就打酱油了、和小红抢男朋友的女人说的话有什么故事也没做说明,一开始我还以为我看的不全呢,后来搜索多方,发现就是完结了。感觉有点像韩剧诶,稀里糊涂的笨女孩招两个高富帅深爱。男主角这么受读者喜爱,因为真实的世界里不存在这种等七年的优秀、多金的专情人。
作者: 沧河    时间: 2014-9-9 17:21
  从会认字就开始看言情和武侠,后来看的类别多了,但这两类始终没断过。
  言情小说,谈情说爱,女性读者占了大部分。其他任何类别的小说里,也或多或少有点言情的元素。看得够多了,便有自己的优劣判断心得。
  上次看一个大人评论《来自星星的你》,说韩剧的功能就是为观众们创造各种男人,星你的成功就在于又创造了一种新的男人。借用她的话,我觉得成功的言情小说,也是因为代表了一种爱情,让广大读者们以后提到这一类型的爱情,就会想起这两个人的名字,即使已经忘了书名。
  
  随便点开记忆数一数:
  有种爱情是默默守望,毫无占念,这是百胜刀王胡逸之对陈圆圆;
  有种爱情是一物降一物,如小鱼儿与苏樱;
  有种是人中龙凤,却缺乏爱与幸福的能力,只能相互纠葛,虐恋情深,如萧忆情和阿靖;
  跟这二位能力水平类似、性情却大不相同的另一对龙凤是黑白风息,所以他和她最终笑弃江山,双遁江湖;
  还有种爱情与亲情难辩,是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的悲伤,是小夭夭对哲野不尽的怀念;
  有的是前世今生,姻缘天定,却因为种种误会横生枝节,连儿子都生出来了还在谈恋爱,最后夜华与白浅终归还是历尽劫波未忘情,轻颦浅笑伴重生;
  有的是江南烟雨,万种芳华,敌不过瀚野朔风,雪舞银沙,终生难以忘却的初恋,却是李文秀无奈的单相思;
  还有天资绝世,奈何父母双亡,爱上收养自己的师父,却在一夜良宵之后晨起被负,愤恨终生、倾覆江湖也换不来心上人罗玄一丝眷恋的让人心疼入骨的聂小凤……
  
  还有一种爱情,是没有缘由,没有条件,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纵使漂洋隔海,春来秋去,过往的一点一滴也不曾模糊;纵使恩怨难解,误会频生,心底的情意也不曾减少半分;纵使没有温情、只有打开车门那么几秒钟的考虑时间,也会义无反顾地托付终生。一切嫣红柳绿,在他眼中只是将就;任你天纵英才,在她世界不曾留痕半分。就算分别再久,他们心里依旧只有彼此,全心全意。
  这便是何以笙箫默。
  
  第一次看时,因为看得太快,细节处不曾细细品味,觉得情节普通人物普通,除了女主在车上几乎没有考虑就坚定地同意去领证这一幕有点打动我,其他的都与以往看过的言情小说没什么不同。
  而今时隔三年,从学生变成社会人,走南闯北,经风历雨,虽然还是稚嫩得可笑,心境却大不同当初。因为卧病在床,闲极无聊,突然又想起这本书。
  这次重看,字字句句慢慢品味,不再觉得这书短得“简直是短篇小说”了。
  自超市偶遇开始,往事一点一点叙述开来。单纯勇敢的小女生,虽然是官二代,却平和得如同邻家小妹,没什么出众之处,只是凭着灿烂的笑容渗进了大才子何以琛苦闷平直的内心。尽管二人的身份是市长千金和穷才子,但他和她其实只是常见的校园恋情,因为二人相识相恋多时也不知道彼此家庭的情况。不管怎么开始的,用何以琛的话说,“喜欢了就喜欢了。”
  但这一“喜欢”,就是一生的执著。
  不同于一般的大学生情侣,毕业时要么结婚要么分手,他们遇到了太过于戏剧化的阻力:先是她被他的青梅竹马宣战,与此同时他被她的父亲、也是令他失去父母寄人篱下的罪魁祸首施压,于是当她心慌意乱地来找他求证时得到的是他绝情的话语,而不等他冷静下来,她已经在父亲的安排下远赴美国,身不由己。
  这一别,就是七年。
  这不同于杨过与小龙女的十六年,他们是明知彼此相爱,期待终有一天能再见。默笙是在伤心之时离开,以为对方已经属于那个竞争力强劲的青梅竹马;以琛更是得知对方是仇人之女,随后又不辞而别,远走高飞。两人都有十足的理由忘记对方,重新开始。
  但他们没有。
  无论时间怎样流逝,无论空间怎样转移,无论多少次连自己都想要说服自己放弃,都无法灭掉心里的爱。这是他们命定的执著,连他们自己都无力。
  所以他们才会重逢,所以周围的人才会自觉地让道:以玫不是被情敌打败,是被情人打败,主动现身告诉默笙她要结婚了;昔日好友变化得几乎让人认不出来,对她当日不辞而别心有怨忿,却一边指责她的虚情假意一边为她和他牵线搭桥;应晖虽然想争取,却还是将那段婚姻经历如实地告知了以琛,解开了他发狂嫉妒的心结——虽然即使不解开,他们最后也会幸福。
  这也是这本言情的独特之处,没有各种使心计玩阴招的女二男二来搞破坏,虽然也爱上了,虽然也想竞争,但在他们二人这几近疯狂的执著与坚实的情感堡垒面前,不战而溃。
  这里想赞一下女主的大智若愚。她大部分时候都很笨,思维简单,但自有其处世的智慧。看到应晖那封含义暧昧但十分隐晦的邮件,她的直觉几乎要破土而出,但她明智地关掉了邮箱,不再用它。
  也许正是这样的性情才能守住心中的纯爱。
  是的,纯爱,如果真的有种爱情能用“纯”字来形容,我便会想起,何以笙箫默。
作者: 月下古    时间: 2014-9-13 00:55
       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把整本书都看完了。
     回过头来看看,觉的自己的投入实在是没有道理。其实以前是最讨厌这种小说的了,高中的时候特别不明白那些通宵看青春小说的同学。
     在我看来,那些故事千篇一律,男主女主男二女二都以相同的纠葛关系存在着。
    可是,我还是把它一次性看完了。
    因为,那些青春,虽然巧合,却或多或少有着我们自己的影子。
作者: 玉林代    时间: 2014-10-10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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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velyn    时间: 2014-10-14 14:21
  在看待人、事、物这点上我的确有反骨,会好奇流行的、受追捧的东西真的有传说中这般神乎其神?平行世界虽未完全进入,但至少有交集。
  于是,这本拥有最具魅力男主的小言在五天内、午饭后消食时、运动后休息时翻完了。大概以前安妮宝贝的书看多了,入眼的总是那些有个性的女孩子,让我在脑中勾勒个能打动少女心的男主确实想象力贫乏。
  何以琛,成熟、理智、专情、在爱情关系上宽厚善良(爱没有输给仇恨很难得),就这样了。
  倒是赵默笙,彻底一个迷糊姑娘,不过暖暖内含光,至少在致青春中我会觉得郑微那样勇敢追爱的女孩是可爱的。
  
  最近看了meme这个词,社会中通过模仿等传递的文化基因。总是人之所向,才觉得好吧。
  对于现在的我,看龙猫、千与千寻都不入心,一个淡淡小言真拍电影了也转瞬即忘吧。只是对于我的七年前,我也忘不了,记忆不愿丢,未来不期待。
作者: 诗人の    时间: 2014-10-22 09:00
  最初看到这本书的名字就觉得很有诗意。读了之后发现是几个主角名字混在一起重新排列了一下。很少看言情小说无法深刻评价,这本书不论是文笔还是情节还是人物刻划都很浅,想找到共鸣很难,实在看不下去。
  
  系统说我评论太短了不让发表,我也不知道多长是长不过实在也没别的好说的了。
  
  话说一个小说的风格大概从主角的名字就可以判断。如果作者刻意加入主角名字来历,比如诗经某古诗某古文,基本上就是矫情类型的。
  
  其次总是把人物刻画得太完美,成功多金,帅到没朋友然后又有点腹黑或者霸道类型的,百分百就是狗血文。
  
  然后女主是杂志社,时尚编辑,然后奔三十了又有卖萌装傻犯迷糊性格的,偏偏这样的又让完美男主痴迷到不行不行的,百分百玛莉苏文。
  
  然后除了男女一号基本没什么其他主要配角的,然后女主又拥有一个花痴闺蜜当陪衬的…… 这铁铁的是台湾偶像剧看多了吧。
  
  原本以为看了200多页弃文是多么的浪费时间和对原作者的不尊重,但却在吐槽中获得了乐趣。
  
  
  
作者: 蔚蓝    时间: 2015-1-12 00:01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
  
    而我不愿意将就。我的世界里有她的出现,对我来说,除了她其他的都是将就。
  
    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腐烂,如他。
  
    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你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法抑制。
作者: 读书珊    时间: 2015-1-20 22:37
整本书确实没有什么特别出众滴地方,没有某四越来越商业化滴包装宣传,甚至故事也并不稀奇。可是真的很妙,就是这样恰到好处,如一杯温热的淡奶茶,柔柔的...
作者: 微微me    时间: 2015-1-25 17:00
  第一次看这本小说还是高中的时候,还记得那个时候每天学习压力很大,除了作业还是作业。生活的亮点唯一就是跟朋友们一起看所谓的“课外书”,而《何以》是最盛为流传的一本,据说还有很多的男生被感动了。
  
  看完这本书的第一感觉是深深的感动,我无法想象这世上还有这么痴情,缠绵的爱情。跟那些韩国小说,小四的小说不一样的是,它彻底地温暖了你的心。这本书没有完美无瑕的男主角,没有那么多浪漫的场景,更没有华丽的辞藻,但是以琛多年的等待与坚持,默默的付出和不计结果,融化了我的心。
  
  我相信不愿意将就的爱情,一定会得到上苍的眷顾,也愿有情人终成眷属。每个人都可以是何以琛和赵默笙,只看你是否能坚持。
  
  
  
  
作者: 深海小    时间: 2015-1-30 08:59
         几年前读这本书时便被何以琛那执着的爱打动,于是每隔一段时间便会找出来重新读一遍,每次读依然被深深的感动着。我想,何以琛之所以那样打动人,不是因为他迷人帅气的外表,过人的才华和深沉执着的性格,而是因为他执拗的一直一直爱着那个傻傻的阳光般的赵默笙,那样执着的爱着一个人,他(她)不在身边时心也跟着死去一样,周围的任何人都走不进他的心里,但当他(她)再次出现时,不管中间隔着什么不可逾越的事情,都会推开并且不顾一切的满血复活。
  
  在这个充满了诱惑的年代,在这个当移情别恋已成为常态的社会,又有多少人会守着一份爱一直一直走下去呢?在我三十几年的生命中,也曾执着的爱着那样一个人,可是结局并不美好,也许,当你深爱的人刚好也深深爱着你,这才会有美好的结局吧。就像何以琛和赵默笙,同样在心中执着的坚守这那份爱,虽然被伤害过,但是,还是彼此深深的爱着,才能有如此美好的结局。原来,这就是爱情,所以,每次当我心中泛起不再相信爱情这种念头的时候,便会再一次的翻起这本书,一个让我再次相信爱情的非常温暖的故事,只有这样才能坚信,美好的爱情也许还在不远处等着我,对,就在不远处!
作者: Rodea    时间: 2015-1-31 08:48
  这是高三的时候,后座的同学强力推荐的小说。然后没忍住,连回家的公交上借着路灯看完了。
  
  也有老一辈的陈年的恩怨,但幸好这没有成为彼此互虐的烂借口。也有那么几年分开的时候,但是兜兜转转最后还是在一起了。
  
  爱情可以很黏腻,也可以很温馨。
  
  大学的时候一起去上课,湖边亲热,上课也会闹别扭。结婚的时候居然还被怀疑是被迫结婚。。
  
  他们给了我十年,我要给默笙一辈子,我屈从于现实中的温暖。
  
  现实的温暖,是啊,这就是一部温暖的小说。因为很多时候悲伤的虐恋太伤人,这样的温暖才更让人窝心。
  
  听说这部小说要拍电影了,很高兴。说明了对这部小说的认可。认真的期待。
作者: 苦涩的    时间: 2015-2-2 12:31
  ——只要不去想,肤浅的快乐其实很容易。
  ——你也知道痛吗,痛是午夜梦回后抓不住她轻颦浅笑的巨大空洞。
  ——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让你这样践踏。
  ——给我一个理由,告诉我,你爱我。
  ——从现在开始,就算我们一辈子相互折磨我都不会放过你。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承认吧,何以琛,你嫉妒得发狂。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默笙,我很清醒,清醒地看着自己,沉沦。
  ——而这七年,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如果那里天气晴朗,那你就留在那里。
  如果那里风雨凄凉,那你就赶快回来。
  ——我从来没有招惹你,你为什么要来招惹我?既然招惹了,为什么半途而废?
  ——昔日的甜蜜已遥不可及,现实的悲哀却寸步不离。
  ——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
  ——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
  ——你转身的一瞬,我萧条的一生。
  ——都市夜晚的五光十色斑驳地映在他身上,愈加显得他一身寂寥。
  “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 (番外 何以玫篇)
  ——那时候的我还不明白,有一种平静,叫做死水微澜。(番外 何以玫篇)
  ——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
  决定了要等下去。(番外 何以玫篇)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
  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番外 何以玫篇)
  ——我却忽然觉得长长的时间好像只是我回头的一瞬。
  沧海桑田。
  变的只是我渐老的心,变的只是以琛越来越坚硬的外壳。
  而她好像一点没变。
  只在彼端无忧无虑地笑。(番外 何以玫篇)
  ——突然觉得自己就好像这不知名的花。
  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番外 何以玫篇)
  ——你是我的sunshine,是我想拒绝也拒绝不了的阳光。
  ——追求梦想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是这跟证明真爱与否并没有关系。如果要用时间证明爱,那要浪费多少时间。
  ——何照
  阳光照耀
  My sunshine (7周年纪念版 番外)[3]
  ——这是一个和多年前一样阳光很好的午后,林荫大道上漂浮着草木清香,格子路上映着一家三口长长短短的身影......
  这样好的天气,适合出门,适合偷拍,适合与你,携手同行。(7周年纪念版 番外)
  ——既然琴瑟起,何以笙箫默。
  ——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
作者: Iacta     时间: 2015-2-2 22:54
  很久没看到这样让我感动的小说了。
  
  女朋友推荐这本书时,说会让我感动,让我联想起我们过去的快乐和悲伤。果然,我看了半个小时后,突然悲从中来,不觉眼角有翔划过。
  
  原来在妹子眼中,所有的爱情记忆最终都会被加工改造成这个样子,以一种完全非人性,非理性,非人类的形式存在。我突然觉得我付出的感情被玷污了,生活中的爱情变成了符号化的、畅销的promotional angle。
  
  
  
  
  不多说了,让我哭一哭,居然花了2.5元在亚马逊上买了正版,感觉kindle里的其他所有书都受到了侮辱。
作者: qianmo    时间: 2015-2-4 21:36
  似乎最近《何以笙箫默》要拍电视剧版还是电影版来着,在话题榜上居高不下。
  又有两个90后少女强烈推荐给我,说特别适合拥有少女心的姑娘看啊。。
  
  咳咳,这么大年纪还被小孩子们推荐看言情文也是醉了,但看她们说得言之凿凿,偶尔看到有kindle版本,索性下载备份。
  这两日刚好看完连城三纪彦的推理小说《一朵桔梗花》,讲的是日本大正年间的底层女子们的各种凄惨拧巴纠结的爱恨情仇,让人有种喘不过气的压抑感。
  
  此刻急需一本轻松的小说来缓和情绪时,想到了《何以笙箫默》,毕竟有个漂亮的小说名字嘛。。
  文不长,大概花了四个多小时读完。
  
  想起来当初两个小女生殷殷切切切推荐时的神情,就觉得。哦,终究是小孩纸们会喜欢的小说呀。
  这样明净清秀的笔调,这样清新温暖的情节,这样纠结微虐的恋情,这样美满欢实的结局。
  每个人都是不完美的赵默笙,却都期望有个何以琛能够守候自己7年,甚至,一辈子。
  毕竟,终究不是每个人都守得住等得起的,也不是每个等得起的人,等来的是对方的依然痴心不改。
  
  这个光怪陆离的社会,太多的人跌铁撞撞往前冲,都输给了时间和空间。
  所以这个仿若生长在传说中的,不肯将就的爱情,才会有那么多小女孩喜欢吧。
  她们可爱,任性,执着,所以才更愿意相信守候便能得到自己心中的那个何以琛。
  
  不过我倒是很心疼那个叫做小花的姑娘,因为在很多时候,外表越开朗的人内心总是月越脆弱的。
  她真的是能够放下过往,与她所谓的医生男友共谱良缘吗?
  
  我也在想以玫和应晖,在《何以笙箫默》里由于没有主角光环,成为何以琛和赵默笙故事的配角,那么他们在以后的人生里,也能做回自己的主角吗?谁又知道呢。
  故事可以有番外,人生也可以有异次元的解读方式吗。。
作者: 正在冒    时间: 2015-2-5 00:15
  是看的电子书版的!当时是初二我记得!很有感觉的一本书啊有木有!男主和女主都很温馨~反倒是没有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呢。
  不过很喜欢里面主人公的名字,琛是美玉的意思。
  反正是很经典的一部作品!力荐力荐力荐力荐力荐力荐力荐力荐
作者: 随遇而    时间: 2015-2-21 06:13
  这是接触的第一部顾漫作品,真的文笔很好,语言很恢谐,好多话挺经典的,关键这样的故事情节很吸引人,之后又看了她的其他作品,都很喜欢
作者: 贫尼想    时间: 2015-2-22 03:28
  谁都希望遇到一个何以琛,赵默笙何其幸运。谁都希望能遇到一个触动自己心的人,何以琛何其幸运。谁都希望可以和对方一起坚守自己的爱情,这两人何其幸运。不需要多么华丽的辞藻,淡淡的几笔,人物跃然纸上,情节简洁温馨,感情细腻温和。在这个日趋寒冷的冬季,着实温暖到了我,我突然就明白了这本书成功的原因。是啊,幸福其实就是这么简单,我们爱着彼此,我们等着彼此,我们和彼此牵手到老。就像顾漫说的,这是一个执着于等待和爱情的故事。真好。
作者: 逮鱼-j    时间: 2015-2-22 21:21
      一下午把书看完,我觉的再好的电视剧版、电影版都不会看,赵默笙是谁?赵默笙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骨架,填上了生活的细节就是我们自己。大学里勇敢过、懦弱过、追求过也逃避过,也行我们没能等来应晖,也没碰到过何以琛,但是这分蜕变总是不会少。
      生活,有了结果可能就不会去追查原因,我们不是不在乎原因,只是把原因往我们最坏的地方去想,感情里不存在许三多,不焦虑、不寂寞。从现在起,当好自己的何以琛!!!
作者: 爱翾    时间: 2015-2-27 09:32
  年少的爱恋
  第一次再相见的场景很让人印象深刻。
  赵默笙这样的女孩很招人喜欢吧,从一开始追何以琛就
  很有意思。虽然他们才相处一年,可这份爱恋持续了多
  久。
  真的并不是时间的长短。
  很喜欢看他们在学校里相处的样子,很温馨很甜蜜。
  好像谁都不会有很完整的幸福,就像默笙,有那么疼她
  的爸爸,可最后只能一个人在外国飘荡。
  幸亏是何以琛吧,所以在知道所有的事情后,还要她还
  为她着想。其实,只是想要一起走下去,所以,以前的
  恩恩怨怨,尤其是也是上一代的事情,才可以放一下。
  其实是有些不理解默笙的母亲的,按理说他们不应该是
  最亲近的人了么,尤其是,母亲还是关心她的,可为什
  么选择远离呢。
  应晖
  那样能理解,也该着是他遇到了这两人,要不,他绝对
  男主了吧,很喜欢
  何以玫
  My sunshine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
  ,你才来!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
  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这次她等的脾气都没了,
  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
  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作者: 花Viii    时间: 2015-4-5 18:48
  顾漫的书,是唯一能让我一读再读而从无厌倦的。
  第一次只是想看写了什么?
  第二次是想仔细揣测,想仔细看有没有遗漏。
  第三次是被那些不经意的语句所震撼。
  第四次是因为以玫的番外而悄然落泪。
  第五次....
  我已经忘记我读了几遍。
  你真的在青葱年少时遇见过这么一个以琛,你会明白,默笙的情不自禁。傻傻地望着对方,心里存着对方,经常干一堆奇怪的事..我身边有朋友能等甚至比七年更长的时间,可是为什么以琛让我那么爱,因为他做的,并不是仅仅是决心等待,他甚至已经准备行动,要把默笙抓回自己身边。
  试问,你能在心里受伤后依旧坚定不移地爱着一个人,还说其他人是“将就”?我想,觉得等不下去的有,觉得再爱对方,也禁不起身边寂寞的也有,跨过时间所面对的,或许存在的尴尬局面,又是多少人能承受?有多少人,在面对分离和等待,都是“如果可以,我宁愿从未认识你,不是不够爱你,只是无法接受,现在的彼此陌生的我们”。
  嗤之以鼻的人,你真的爱过吗?如果要用时间来证明爱,那要浪费多少时间?把面对挚爱的手足无措当成漏点攻击的你,心里到底有多不相信爱的存在,那你去看战争小说好嘛?
  以玫输给了以琛,她明白了以琛的决心,她全心地爱着以琛,可是得到的,终究也只是一人花开,一人花落。爱到最后只剩下放手,绝非爱得不够,而是,她也需要爱自己。
  这本书,是在轻描淡写间触动心魂,你要死去活来的情节?激情四射的动作,就不要看这本书,这本书只适合懂爱,也尊重别人和明白平静的生活充满爱的人。
  顾漫让我知道,爱一个人并不可耻,也不需要觉得造成对方困扰而感到抱歉,我学会对爱我的人说谢谢。
  好吧,我只是看不过看不懂这本书还肆意批评的人,各人有各人所爱,自己心里的排行榜自己明白就好,难不成别人还能篡改你的心?
作者: 阿初    时间: 2015-4-6 05:01
  →_→看排行榜它一直是第一,心中有点不平衡。
  ←_←后来想明白了,毕竟这小说是很多年前出现的,在那时火了,于是成就了它的经典。
  →_→但现在,这种剧情千篇一律,套用的太多。用现在的眼光看,真心觉得何以一般,将就看吧。
  ^ω^粉丝也别激动,至少我没黑它,我说的是实话。
  ←_←书中的一些话,传得广,倒是为它加分了。
  →_→但就从剧情,以及性格塑造上来说,我不觉得赵默笙有多好,值得何以琛等她那么久。字数也就20多万,他们的故事以及经历,都不是很有体会,性格剧情都不是很丰富,形象也不鲜明。文风确是比较温暖。乌龟漫的风格。
  ←_←还有就是,那些说万年得一个何以琛的人。真爱粉就算了,我不计较。问题是!尼玛更风粉和脑残粉,走远点好么!自夸自大,越吹越牛。讨厌
  T_T说完了。喷子绕路。
作者: 扣心    时间: 2015-4-8 22:34
提供货源服务 代理发货 提供网店的技术支持  处理售后 全面服务 你准备好...
作者: doudou    时间: 2015-6-13 06:12
  我是在同事的推荐下看这本书的,原来是本言情小说,还是明晓溪写的序,仿佛回到了高中那个把书藏在课桌下的年代。故事不错,男主英俊有才多金痴情人品好,虽然冷酷但一直在等女主,而女主就是个平凡的姑娘,分开7年,却依然走到了一起。只是我想说,小说终究只是小说,现实里这种事情的概率简直低到没朋友。不过我倒是喜欢最后一句话,世界上最美的情书也许就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作者: viskey    时间: 2015-6-15 04:54
  很喜欢评论里的一句话。一个人若喜爱一本书,大抵是从书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默笙和以琛走到了喜剧的最后,却有太多太多的人,看不到自己的那个结局。
  爱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有时候觉得言情小说如同麻药,都是让人离苦得乐的方式,虽然这种乐是如此虚幻。
  ===================================
  其实吐槽的点很多,顾漫的文,其实剧情设计都很狗血很幼稚,这一部还不是最狗血最幼稚的。大学时代,男主的莫名翻脸,女主的莫名离去,女配的莫名开始和轻飘飘结束,女主的妈妈也是各种看不懂。
作者: LuLucy    时间: 2015-6-22 23:03
    现实中不可能的重逢和一起,小说中往往能给到最好的结局  等书中的爱情能够跨过仇恨,能够化作理解 这便是爱情,可也是虚幻  能作为现实做好的理解和爱,便是这虚构故事的全部意义  这么久,或许现实残酷,无法忍受,依旧抗拒 依旧抱怨,依旧…依旧相信现实,因为相信现实才相信美好爱情存在  什么时候都不要放弃希望和自己 只有做好自己 一切美好才会等着
作者: sofia    时间: 2015-6-27 01:01
  这是一部很暖心的小说。虽然主人公之间有波折,但是过程和结局都没有太虐,让人看的暖暖的。而且感觉也很真实,似乎总能在现实中找到类似的人。
  顾漫的小说看过几部,大多都适合年轻女孩子,爱情总归是美好的,有希望的。挺喜欢。
作者: 花。树    时间: 2015-7-15 01:02
一度想我的青春期被狗吃了,所以都没怎么看过这种青春小言。看到这本书要...
作者: 木子在    时间: 2015-7-28 17:41
    导读:挺翘、细嫩、有型,如果胸部具备这三个条件,能燃起多么狂热之...
作者: sallov    时间: 2015-8-19 14:38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很久以前看过这本书,但是到现在还很记得里面的情节。喜欢番外那会的,何以琛他们的女儿何婉约与应承志在一起,让人有种应晖的缺憾得到弥补的温暖,虽然中间很多的磕磕绊绊,但是最后结局让人很感动很开心滴
作者: 第三方    时间: 2015-8-21 14:17
  开篇就以《后来》一歌开头,在熙攘的超市,看见从前爱入骨髓的人,不动声色的擦肩。以为不会有机会坐下聊天说话,谁知一个钱包、一歌热情的保安,让两人重现交际。至今都在想,何以笙是不是故意掉钱包的。后来两人纠缠,一个什么都不说,什么都说不好,一个愿意靠近,却又放不下之前。毕竟是爱得深的两个人,就算痛苦也要抵死纠缠。于是结婚,和好,互相磨合。直至幸福。羡慕这两人,都是爱对的人,不管怎样都会在一起。祝福你!
作者: 抹小茶    时间: 2015-9-8 17:57
      之前是看新闻说这个小说要拍电视剧了,无意间下载了一个电子书,点开硬着头皮看了十多分钟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剧情老套而且狗血,依旧是完美的总裁和傻乎乎小妹子的故事。
      看序言明晓溪说顾漫写这书的时候比乌龟还慢,就是在慢慢推敲每一个用词和用意。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这句唯一有点韵味的句子都已经老套了,也没见她描述的表情和动作多有韵味,烂大街的台词和弯弯附体的撒娇感,全篇也许适合16岁以下少女看看吧。
       浅显简单的文字和描述只能说明作者的文字功底还有待提高,她除了要改一改太懒的毛病外,还应该多增加一些生活常识让自己的书更有些内涵。
      活在幻想里的姑娘永远等不来故事中完美的男主角!
      果断弃书!!!!
     
作者: 木子空    时间: 2015-9-13 02:46
       之前很早就听同学说这本书值得去看一看,在那里面你会看到最为纯粹的爱情,没有一贯的苦情和更多的折磨,相爱的两个人就在久别之后走在了一起。
       她回来的顺利,他们相遇的顺利,甚至于他们的婚姻一样的顺利,所有不可能的一帆风顺在这里被不留痕迹的揉进了故事中,看似这样的一切像幻想,可是读起来却是那样的扣住心灵的每一个的角落。我承认,这个午后,我就在这样的惬意之中被这些文字所感染了。其实静下心来好好想想更喜欢这样的故事,很简单,不复杂,现在想来这样的爱情已越来越少了。
      回头看看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可以为彼此等待这么多年,无论是阳光活泼的默笙还是成熟稳重的以琛,他们都默默的守护着自己的爱情,7年很久,可是他们自始至终都没有变,试问又有多少人可以做到这样呢。同样的,以琛的心很满足,装下了爱便不再有恨,对于默笙父亲的恨,对于默笙不辞而别的恨,对于默笙和另一个男人结婚的恨,这些对于他,早已不重要,在他的世界里,只要有对默笙的爱就足够了,他要的就是这样的简单,所以时间回赠给他的爱情一样简单,没有无止休的纠葛与悲欢,他们的故事不虐心,可是正是这样一份简单更加耀眼,这是他们许久守候换来的幸福,看似平淡,却胜过百味。
       
作者: 露水孤    时间: 2015-9-14 02:44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当目光触碰到这八个字,心里莫名涌起一阵感动。
      赵默笙,一个呆呆笨笨,相貌平平,大大咧咧,不会做饭,不懂照顾别人的女人,竟然能让英俊帅气,事业有成,追求者无数的男人,何以琛,念念不忘。究竟是为什么?很多人在问,我也想知道。
      有时,白天一个人躺在床上,我会想起大学时光。想起那个刚走出农村,怯生生的女孩。她,没有出众的外表,没有优异的成绩,家境贫寒,自卑敏感,总是低着头,甚至不敢当众发言。可是,高大帅气,成绩优异,能力出众的他,却愿意对她好。由于自卑,她异常敏感,她经常为一些小事跟他吵架,吵完后躲在被子里哭一整夜,发誓再也不理他。第二天却又顶着沉重的脑袋和红肿的眼睛,去找他,他没事一样继续带她去食堂吃饭,刷他的卡。
      或许,这才是真爱,单纯,无任何功利,也没有理由,走入社会后再难遇到。
      她生下来眼下就有颗痣,从记事起,总有会或不太会看相的人说:“这孩子长得乖巧,可惜缘分薄。”“眼下有痣,感情坎坷。”当时,她不以为意,心想,才不要谈恋爱,我要在衰老之前优雅地离开这个世界。并且,确实为怎么优雅地离开头疼过许久。
      然而,19岁那年,她遇到了他,便再也优雅不起来。
      她开始担心眼下痣的说法会实现,变得异常敏感,想努力抓牢他们的这段关系,可是,感情的弦绷太紧会断裂。终于,他答应了她赌气提出的分手要求。
      她的世界瞬间倾圮。整日整夜流泪,洗脸流,走路流,上课流,吃饭流,睡觉也流,任何一个场景都能勾起关于他的回忆。一个星期,如同一辈子那么漫长。
      期间也曾几次放下所谓的尊严,去缠他和好,但他,态度决然。
      伤心的时候,就想伤害自己,使劲扇自己耳光,传给大脑的感觉是快意,而非疼痛。
      就在她绝望得准备放下的时候,接到了他的来电,电话那头的他显得神志不清,只说了一句“对不起”,就不省人事了。
      直觉告诉她,他喝醉了。
      他室友接过了电话,告诉她,他们一起吃饭,达喝醉了,其实他心里很难过,放不下她,一个劲地说对不起她。
      她说,以后我不在他身边了,你要替我好好照顾他。第一次和别人谈话不紧张,竟是这种时刻。
      第二天再打电话给他,以普通朋友身份询问情况,他竟然主动约她吃饭了,至此,也就算是和好了。
      之后又经历异地恋,跨国恋,直到今日,婚后一年半,“分手”二字再未轻易说出口。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说的也是她。她就是我。或许,这就是那阵莫名感动的缘由吧!
作者: day-_d    时间: 2015-10-1 12:27
  最爱的小说,没有之一。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可以因为那个人,等上七年,在不知道那个人是否也同你一样的情况里,等上七年。
  为什么会喜欢一个故事呢?也许是因为故事里的人物给的感动太多。
  初三的时候,第一次读这本书,还不会去思考要和一个人在一起多久,只是觉得,书里的话很感人,那样的爱情很迷人。然后现在,它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个指南针?不知道这样说对不对,就是,如果你问我,怎样算爱呢,我想我的回答会是,我可以那么笃定的确信他不会离开我。
  我知道,我也看过,有很多的小说也在写着一对相爱的人,因为种种原因分开了,然后很多年以后又在一起了,可是没有一本可以代替《何以》在我心里的位置,因为它是第一本,因为再没有一本书可以把爱情写得那么美,有最初的心动,有后来的动心,有责任,有坚定,有我向往的从懵懂到成长的感情。
  既然来了,为什么要离开呢?
  愿我们都能找到一个非你不可得人。
作者: echo    时间: 2015-10-1 17:21
  无论零零散散地读过多少言情小说,何以笙箫默一直是我的心中榜首。作者顾漫以不经意又生活化的笔触,一字一节的写下何以琛和赵默笙的羁绊。那不经意的真实以及顺畅,早已让你默默相信他们的爱情就是这样真实的发生在你的生活中。
  真的会有一个何以琛和一个赵默笙这样守得漫长寂寞的等待吧。
作者: 阿哦宁    时间: 2015-10-2 04:15
  这么多年 看见就想重新读 每次读还都会哭的书 总是会觉得心酸 仿佛看到了自己 可是现在结婚后 所有的想法都过去了 如果你遇见了那个人 你就不会将就 所以我们会执着的坚持    我们需要选择的是:    我不彷徨,也不等待,我遇到对的人就决定了。我要用整个的人生去过better life,而不是用一生去找一个better的人
作者: 小推00    时间: 2015-11-2 02:10
  写在书评前:之所以值三颗星,是因为我在2014年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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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大学的时候就听过何以的大名,由于叛逆的年纪比较迟,因此对这些高人气的小言不太感冒。最近在ireader下载了,看完了。第一感觉是,我是不是下载了一个未完结版。第二天马上询问非常迷顾漫的同事,得知,这已经是完结版。咕~~(╯﹏╰)b怎么有种戛然而止的感觉。好吧,我承认我以前看的文都太长了。
  
  总觉得文太短,想要表现的感情不够。书评并不是看完马上写的,而是隔了一段时间才心血来潮,因为我实在想不明白,为何何以的热度这么高。为何大家对它的电影版电视版什么的这么期待。我却一点感
  觉都没有。
  
  和大多青春类小言一样,男主一往情深,女主拖泥带水,男二一如既往地喜欢女主。这些桥段其实放在很多小言都可以看到吧。是因为男主坚守七年而令女读者动容吗?这个的确令我羡慕嫉妒恨。
  
  女主的性格并不是我喜欢的,这个已经成为定律。但凡男主情深不寿,女主必定扭捏纠结踌躇不前拖泥带水不够干脆。何以也跳不出这个套路。而且在何以,女主性格的刻画相对薄弱,不如男主那么让人深刻。
  
  说到背景,其实桥段也普通,女主富有,男主贫穷,女主父亲棒打鸳鸯,这不是很常看的小言故事吗?
  
  当我以为男主要虐一虐女主的时候,两个居然就这样和好同居结婚番外生小孩。
  
  当时真有种剧情180度扭转,然后戛然而止的感觉。当我看完番外的时候,除了怀疑自己买了个不完结版外,就是怀疑自己的审美是不是出现什么问题。怎么这么火的小言,自己却感觉就这样。
  
  上网查了一查,终于解开第一疑问。何以原来是2007年出版的,想当年,小言并不那么百花齐放,这样的故事应该是脱颖而出的了。或许我之前看的也其实是何以的长篇式山寨版而已。这样想,释然不少。
作者: 跌撞前    时间: 2015-11-3 13:13
  我从小就在农村长大,实打实的乡下姑娘,没有多余的书籍,也没有多余的钱去买自己喜欢的书籍,一直都是对散文情有独钟,可能是我除了课本就只有课本吧,再着就是作文书。第一次知道有《何以笙箫默》这本书时是工作后一个夏天,炎热的夏天里我和同事时常到麦当劳,书找个找个宁静的位置,然后畅谈人生的各种梦想,无意间提起这本小说。
  
  一直有个特点我就是对什么都充满好奇,不为别的什么,就是想知道更多的东西,当时也没想到去买书,就在电脑上找出来的在线阅读,足足看了6个多钟,头都没抬,是在是太精彩了,每一节都是那么的细腻而又那么的吸引人。之后的不久再看了第二遍,每一遍都有不同的心情。
  
  再平凡不过的故事,离别到重逢,互疑又不舍,最终的最终何以琛和萧默笙选择牵手走下去,这是多唯美的爱,这是多甜蜜的情,并不是谁都能一个人苦苦的等待另一个人七年,不想将就,不想屈服的何以琛,却被阳光灿烂的默笙打动,并为之付出七年的等待,等待是及其的无聊并伴杂着不安的情绪,可何以琛坚持下来了,打动了不少人。
  
  这让我想起我高中时代的一个女性朋友,她很爱一个男生,当然这个男生跟我们我朋友是不在一个班的,准确的说来遇不上,去逢不到的不着边的两个世界,但我同学是哥外向开朗,敢爱敢恨的女孩子,主动去向那个男生表白,开始的男生像对待怪兽一般态度,能远离我朋友,尽量远离。我朋友也并不放弃,日子久了,那男生也就慢慢的接受了我朋友,可是从没在学校同学间张扬过(高中对于谈恋爱的都是管的比较严格)。
  
  直到他们两一起考上大学,相约好报考同一个学校,可是朋友私自报考了别的学校,于是便有不在一块儿学习,当那男生直到知道朋友一声不吭的背叛了自己后,两个人大学一年都不曾见面,一直在想念与纠结中度过大一。
  
  当所有人,都觉得他们是不可能的了,然而事情总会出现不一样的结果,也是再一次的母校重逢,两人有相遇了,兜兜转转终究还是在一起了,前不久还告诉了好消息就要结婚了,新郎是原来的他,所有人都投向羡慕眼光。
  
  爱情在很多时候都会参杂让人难以捉摸的情愫,无论何以琛和萧默笙的情路是如何的坎坷,最终的结果还是在一起了,无论他们怎么的猜疑,最后的最后是谁也不想离开谁,这就是一份唯美至真的爱情。
  
  爱情不过就是你喜欢我,我喜欢你的两情相悦罢了,爱情不过就是你愿意呆在我身边,我愿意守护你的你情我愿罢了,愿那些唯美爱情永留
  
  
作者: 跌撞前    时间: 2015-11-9 12:14
  我从小就在农村长大,实打实的乡下姑娘,没有多余的书籍,也没有多余的钱去买自己喜欢的书籍,一直都是对散文情有独钟,可能是我除了课本就只有课本吧,在着就是作文书。第一次知道有《何以笙箫默》这本书时是工作后一个夏天,炎热的夏天里我和同事时常到麦当劳,书店找个找个宁静的位置,然后畅谈人生的各种梦想,无意间提起这本小说。
  
  一直有个特点我就是对什么都充满好奇,不为别的什么,就是想知道更多的东西,当时也没想到去买书,就在电脑上找出来的在线阅读,足足看了6个多钟,头都没抬,是在是太精彩了,每一节都是那么的细腻而又那么的吸引人。之后的不久再看了第二遍,每一遍都有不同的心情。
  
  再平凡不过的故事,离别到重逢,互疑又不舍,最终的最终何以琛和萧默笙选择牵手走下去,这是多唯美的爱,这是多甜蜜的情,并不是谁都能一个人苦苦的等待另一个人七年,不想将就,不想屈服的何以琛,却被阳光灿烂的默笙打动,并为之付出七年的等待,等待是及其的无聊,可何以琛坚持下来了,打动了不少人。
  
  这让我想起我高中时代的一个女性朋友,她很爱一个男生,当然这个男生跟我们我朋友是不在一个班的,准确的说来遇不上,去逢不到的不着边的两个世界,但我同学是哥外向开朗,敢爱敢恨的女孩子,主动去向那个男生表白,开始的男生像对待怪兽一般态度,能远离我朋友,尽量远离。我朋友也并不放弃,日子久了,那男生也就慢慢的接受了我朋友,可是从没在学校同学间张扬过(高中对于谈恋爱的都是管的比较严格)。
  
  直到他们两一起考上大学,相约好报考同一个学校,可是朋友私自报考了别的学校,于是便有不在一块儿学习,当那男生直到知道朋友一声不吭的背叛了自己后,两个人大学一年都不曾见面,一直在想念与纠结中度过大一。
  
  当所有人,都觉得他们是不可能的了,然而事情总会出现不一样的结果,也是再一次的母校重逢,两人有相遇了,兜兜转转终究还是在一起了,前不久还告诉了好消息就要结婚了,新郎是原来的他,所有人都投向羡慕眼光。
  
  爱情在很多时候都会参杂让人难以捉摸的情愫,无论何以琛和萧默笙的情路是如何的坎坷,最终的结果还是在一起了,无论他们怎么的猜疑,最后的最后是谁也不想离开谁,这就是一份唯美至真的爱情。
  
  爱情不过就是你喜欢我,我喜欢你的两情相悦罢了,爱情不过就是你愿意呆在我身边,我愿意守护你的你情我愿罢了,愿那些唯美爱情永留
  
  
作者: sweet    时间: 2015-11-15 18:47
  初中还是高中看的记不清了。里面可以看到作者的用心,如果网络文学是一种趋势,那么玩玩又何妨。顾漫的书能够让你觉得美好,虽然没有什么很明显的亮点,也有可能那已经固化的形象让我感受不到自己究竟从书里得到了什么,但是,有什么关系呢。谁没看过几本爱不释手的言情的,谁不傻傻幻想过未来呢。
作者: 绍兴开    时间: 2015-11-17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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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矜持瘾    时间: 2015-11-21 10:57
    我喜欢它喜欢了很多年,它是我最早的一本小说,不长,甚至对我来说是很短很短的一篇了。
    我很喜欢里面温馨的画面,淡淡的不失爱意。
  我不知道在当今这个浮华的世界还是否会有何以琛跟顾漫那样七年之痒的爱情了。
    每次看完它心中都会有久久不能磨灭的涟漪,敲打着我。我从来没有体会过他们那个时代的感情,我如今还会为它而着迷。没有原因。
作者: 整个人    时间: 2015-12-1 02:58
七年的等待,终于等来了曾经的爱人,确实如此陌生。他告诉自己这段愚蠢的过去该遗忘了,心还是不自觉被她吸引着。他以为她在美国也是一个人孤独着,没曾想她已经结婚了。他不愿意承认自己嫉妒得发狂,介意她心灵上的走失,介意另一个人也曾和她这么亲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以琛说: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还有另外一句: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经典中的经典~~)  “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每每想到这句话,我都会不自觉地微笑,走到人群中显眼的位置,期待someone,期待有奇迹会发生。这本书让我又相信这世界上有这样美好的事情。
作者: 弥新中    时间: 2015-12-13 10:04
虽然这本言情大作声名在外很多很多年,不过我看这本书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对比我的年纪,其实这书的文笔超烂,不过感情是真的,爱情是美的,等待是值得的,何以琛一般的男子是美好的。电视剧要开拍了,小说情节其实不够丰满,不过也胜在节奏明快,电视剧可以发挥的余地还是很大的,期待小哇的表现,似乎这次选角没有人对男神的代言人不满意,希望电视剧出来之后小哇依然能有如此上佳的口碑。
作者: 零落蓦    时间: 2015-12-14 16:12
我们每个人的青春,都会遇见一个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也许,你会经历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到老了会细细回忆 当年的一切,也许会在你的青春打上一个烙印,时时刻刻在提醒折磨你,除了那人,我不愿意将就。7年,生命体所有的细胞都会被更换成新的,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毅力才能清晰的记住那个在你生命中张扬的人,甚至在那人离去又归来时,可以随意将心底里最不愿意碰触的伤疤撕扯开来。何以琛说,我屈从与现实的温暖,其实,7年刻骨铭心的伤痛又怎么能不叫人学会原谅和包容呢。
作者: 万里晴    时间: 2015-12-26 02:47
  不知道读过多少次---有人所说的没有营养的小说。但就像很多写言情的作者所说的,他们想要表达的就是要相信爱,努力爱,拥有幸福。特别喜欢何以琛心里的一个念头---他说他不想在纠缠过去了,他就想好好的幸福的温暖的生活下去。是呀,不必挂怀过去,纠结仇恨,就抓住手边的幸福与温情吧,因为也许你放弃的,就是最最珍贵的宝贝。这样的好天气,这样的好阳光,这样好的你们,这样好的爱情。
作者: 周小姐    时间: 2015-12-29 04:50
一直知道这书红,不知道为什么。读完明白了------基本就是剩女喜欢的痴情强吻纠结最后还是强吻结束。。。作者应该是没有什么生活经历,什么飞机起飞前10分钟才到机场,还有无数精英生活的描写,都是门外汉的yy啊。。。人物对话全是做作啊。。。有点真实感可以吗。。。一个字,作。
作者: 飞天小    时间: 2015-12-29 06:22
    早就知道这本书在言情小说里是排第一的,但带着言情小说是time killer的偏见,这本书在pad里躺了很久很久,直到这个监考的空档,总算一口气翻完了。       这是一个关于等待的故事,我想,女孩子爱言情小说,大多因为小说能些许找到自己的影子。不过我不是默笙,他也不是以琛,在这个物化繁杂的年代,谁又能为谁等待七年,但年少时爱情里的傻气和执着或多或少咱们都有。       故事完结,王子与公主最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合上书,只是忆起自己的传奇。     向来情深,奈何缘浅。     是的,现实中的我,远远没有故事里的人儿幸运。年少时轻狂傲娇,等到我学会爱了,他早已消失在人海。都说爱上的一个人,结婚的另一个人,其实又何尝不是变成了另一个人,所以自然就嫁给了那另一个人。  在番外里,以琛对以玫说,当你遇见过那个人,那么之后所有人都会变成将就。      可有时候,将就未必是坏事,懂得见好就收,为着简单的幸福而快乐,未尝不是一种圆润聪慧。
作者: 利璧迦    时间: 2016-1-1 04:07
空洞撒,故事情节无奇,也看不出人物情感人物心态。只有亦舒的形,作为内里的骨架、肌肉搭构得……咳咳。刚才在很差和较差里犹豫了一下,想到虽然差但我相信会有比这还差的,可又觉得不打一星对不住用来看这小说的时间。那只好看到再差的不能来评了。看评分,豆瓣读书参考价值也难恭维。另,好奇这里评分的平均年龄多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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