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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流血的仕途 - 书评 [打印本页]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5-25 01:08
标题: 流血的仕途 - 书评
  这本书试图采用镜像法则,站在李斯的角度,以正史记载为基准,正史不到之处,则辅以合理的推断和揣摩,接续空白,贯穿前后,对李斯的一生进行详细还原,使之丰满而完整。
  一介布衣李斯,三十岁时仍一文不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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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飞向苍    时间: 2013-7-27 20:33
  说起李斯和韩非的友情,后世争论不断有可能永远不会达成统一意见。一方坚持认为李斯阴险小人嫉贤妒能在当权后使用种种卑鄙手段最后在监狱里面害死了千古奇才韩非,另一种说法是嬴政让李斯背了黑锅李斯有苦难言,两种说法大概也反映了人心的不同吧。以前我就是受了第一种说法的蒙蔽导致对李斯这个人的印象大打折扣。现在认真想来李斯为嬴政背的真是一个大大的黑锅呀。
  
  李斯一生中没有服过什么人,他太有才了,他太强大和自信了,当年叱咤风云不可一世的吕不韦和嫪毐等人李斯都没有放在眼里,在这两大权臣执掌朝政的时候,李斯抵制住了诱惑忍受住了寂寞保持住了底线,所以最后没有受牵连。他佩服的人之中,老板嬴政肯定算是第一个以至于成为了他生命中的信仰,同学朋友韩非也要算一个,老师荀子勉强也算一个。他和韩非在美好的求学生涯里朝夕相处三年之久,相互都非常了解,乱世之中是很有些惺惺相惜之情的。无奈韩非名动天下,《韩非子》一书用法家的思想很好很完善地挖掘了帝王之术,韩非恃才傲物,身份又是无可改变的韩国公子,而且他忠君爱国,嬴政自然是留不得这种人的,最好的办法自然是借李斯之手铲除韩非。可怜李斯最后多次为韩非奔波求情而不得,最后居然被嬴政下令由他亲手在牢狱中毒死韩非。韩非之聪明自然知道自己是不能见容于嬴政的,他原谅了李斯,他临死之前很冷静,反倒是李斯惭愧之极哭着向最好的朋友也是由他亲手下毒杀死的朋友叩头道歉,他的良心受到了极大的谴责,他崩溃了。王命不可违,忠义两难全,这一对最好朋友上演了一出人间悲剧。
  
  实际上,李斯是非常清楚嬴政是不可能太重用韩非的,即使用也肯定不会给他太大的实权,所以韩非对李斯在仕途上的威胁几乎就是没有。反过来,李斯也非常清楚以韩非的性格他是不会百分百投入效忠嬴政的,所以于情于理李斯都没有足够的杀韩非的动机,李斯自然更加清楚杀韩非反而会成为他的一大人生污点。但是对于嬴政来说,韩非facebook,杀其人才能用其书,还能杀杀李斯的威风。
  
  说到这里必须说说李斯的人品问题,这也是他这两千多年饱受诟病的最大原因。他的主要的三大污点是:杀韩非,建议“焚书”,与赵高合谋矫诏杀扶苏立胡亥。
  
  也难怪后世官方一般偏向于把李斯说成是不忠不义嫉贤妒能争名夺利的小人。矫诏,是为最大的不忠,为君王最为痛恨;杀最好的朋友韩非,是为不义;“焚书”,大多数烧的是诸子百家之书,其实秦朝政府都有保存本,最后其实是由项羽彻底烧毁的。后世“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所以于君于臣于百姓,李斯这种人都最好定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无奈李斯功绩贡献太大,所以对于李斯干脆少提。
  
  其实李斯绝对不能说成是奸险的坏人。他凭借着一己的盖世才华和政治家敏锐远大的眼光,效忠于嬴政几十年,最后建立了不朽的功勋获得无上的荣耀。说他追名逐利更是扯淡,在战国末期个人奋斗建功立业是主流价值观,当然今天也是。要不是前面提及的那几个大大的污点,说李斯是“千古一相”也不过分。
  
  他生于战国末年,无钱无权,从家乡上蔡出发,怀着辅佐明主消弭战争统一天下建立万世之功勋的凌云壮志,七年勤勤恳恳求学于荀子其中后三年相交于韩非,然后只身去往咸阳,先是在吕不韦门下作为宾客,然后被吕不韦派到自己政敌郎中令蔡泽的门下作为郎中(吕不韦不能用其才,蔡泽更是让李斯受尽了屈辱与折磨),接着主动抓住了时机冒着生命危险独自求见于年轻的嬴政(他职位低下本来没有资格见秦王,直接见秦王按律当斩),由于多年的准备与积累(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李斯准备多年,而且这个机会是他冒着生命危险争取来的)被年轻的嬴政所肯定,被任命为长史,主管为秦王内除异己外通过金钱和谋杀离间六国拉拢六国的工作(相当于特务机关,感觉类似于民国之军统和中统),几年之后由于工作出色才能被嬴政进一步认可被提升为客卿(秦国是三公九卿制),接着平步青云之后出现最大仕途危机,出现超级间谍韩国派来的郑国事件,嬴政一时气愤又迫于宗室力量下令逐六国之客,眼见秦国走上错误的道路,眼见自己和数以万计的六国人民被驱逐,李斯写下了千古闻名的最著名的作品《谏逐客书》,其文旁征博引浩浩汤汤逻辑严密文笔优美,最重要的是由《谏逐客书》开始李斯渐渐改变了嬴政乃至整个秦国对于六国之人的态度,最后终于不再驱逐,由此改变了整个秦国的发展方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很难有文章可以与之媲美(屈原的《离骚》没能改变其被放逐的命运,诸葛亮的《出师表》貌似也没能改变什么),《谏逐客书》之后李斯不但没有被影响仕途的发展,反而再一次受到了提拔,可见李斯没有看错嬴政,嬴政对李斯的忠诚和才能也是充分肯定的,他被晋升为廷尉,从此成为嬴政身边第一大红人,当然也成为整个秦国的六国人士的权威(期间还救出了郑国,郑国在当年李斯刚到秦国的时候有恩,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李斯并非奸险小人)。李斯多年来先后为嬴政清除了政治,如嬴政之弟成矫的叛乱、嫪毐的谋反、吕不韦势力,自己长期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期间的危险和艰难,局外人很难体会。最后他终于帮助嬴政夺得了绝对权力,为日后的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助嬴政灭亡六国统一天下成为开天辟地的始皇帝时,那是公元前221年,那是永不磨灭的一年,一个统一的中国诞生了!那年李斯63岁,能在有生之年看到数代人梦寐以求的国家一统百姓免于战事在自己时代在自己的手里变成现实,那是一种怎样的强大的幸福和骄傲啊!秦统一之后,李斯作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秦帝国丞相,参与制定了法律,和秦始皇两个人力排众议空前地在全国开始实行影响中国长达两千多年至今还很有可能至很远的未来的郡县制,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顺便说一句,李斯当时的书法全国第一,也是著名文学家,在统一文字的过程中为整个中华名族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花甲之年古稀之岁的李斯达到了自己人生的顶峰,望着生机勃勃万物复苏统一的无限好的大秦帝国,李斯忽然想起荀子老师当年 “物极必反,盛极必衰” 的观点,不禁兴尽悲来。“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李斯没有看过《古惑仔》,但是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但是他没想到的是,他的悲来得如此之快如此之猛烈,他要还的,远远超过了他自己的想象。
  
作者: 飞向苍    时间: 2013-7-28 15:56
  近来一周多的时间有幸拜读曹昇曹三公子写的奇书《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男一号是秦朝丞相李斯,秦始皇嬴政很不情愿地出演了一次男二号。故事从李斯31岁那年还是楚国一个小小公务员的时候讲起,直到他76岁那年被腰斩于咸阳并灭三族。下面从这本奇书出发说说李斯这个人,权当炎炎夏日里的一番消遣。
    
     李斯其人,学过中学历史课本的一般都知道,他是中国第一个多民族统一国家秦王朝的开国丞相,帮助秦王嬴政成为了秦始皇,秦始皇第五次出巡的时候死在沙丘,胡亥李斯赵高三人密谋矫诏发动政变以始皇之名处死公子扶苏名将蒙恬,立胡亥为二世皇帝,最终导致了秦王朝的二世而亡。能记得这么多的,恭喜你记忆力还是不错,还暂时没有出现老年健忘的症状。如果你竟然还记得李斯被腰斩的,是被赵高害死的,那你的记忆力算是比较好了。因为各种原因,在历史记录中李斯长期地被官方有意无意地忽视,遭到某种程度的封杀,他功绩虽然极大,但很多时候他被刻画为一个坏人甚至是小人。下面是李斯的一份档案:
    
    中文名
     李斯
    
    英文名
     当时还没有英文,所以没有
    
    出生年
     约公元前284年
    
    逝世年
     约公元前208年
    
    民族
     华夏族(即现在的汉族)
    
    出生地
     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
    
    妻子
     无名氏
    
    妾
     很多,而且很漂亮
    
    儿子
     李由、李瞻等
    
    博士生及博士后导师
     荀子
    
    老板
     秦始皇
    
    同学兼最好朋友
     韩非
    
    职业
     仓库管理员、舍人、郎中、长史、客卿、廷尉、丞相
    
    主要成就
     帮助秦始皇统一天下并治理天下
    
    代表作品
     《谏逐客书》《泰山封山刻石》《琅琊刻石》
    
    爱好
     权力,地位
    
    
     战国末期,公元前253年,31岁的时候李斯还呆在小地方-他的家乡楚国上蔡,他出生于一个无权无势无钱的平民家庭,是一个仓库管理员,属于楚国正式公务员,虽说官不大,但是有妻有房,有儿有粮(两个儿,管粮仓),收入稳定,和妻子感情很好,他还经常和儿子牵着黄犬到东门去追兔子玩儿,他平淡的生活在充满着血腥与杀戮的战国时代已经算是老上天格外开恩了。这时的李斯肯定想不到,45年后76岁的他被腰斩并被灭三族的刑场上,最后一句遗言是流着泪对着儿子说的:“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31岁的李斯在这样幸福平淡的生活中仿佛渐渐被磨去了往日的激情和斗志,我的一生难道就这样老死此处吗?百年之后除了我的家人谁还能记得我李斯?李斯整天被“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在干什么?我要到哪里去?生命的终极意义在哪里?”之类的生命哲学问题所困扰,不,我李斯绝对不能如此平庸的过完一生。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终于有一天,李斯爆发了:他抛下妻儿,辞掉工作,离开故乡,远离了幸福平淡安定的生活,来到楚国大城市兰陵。
    
     兰陵有个宝,不只是当时楚国的宝,还是整个中国的宝,荀子是也。荀子从市委书记的任上退下来以后专心教书育人,在楚国的教育战线上继续发挥着自己的光和热。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李斯得到了荀子教授兼校长的认可,被作为名师门下的博士生重点培养,李斯学习的专业是帝王权势之术。李斯悟性极高聪慧过人非常努力勤于思辨勇于创新,在身边同学出去喝酒吃肉唱KTV打台球把妹经常夜不归宿通宵上网打游戏聊天谈恋爱搞暧昧 (和2000多年后的今天差不多,只是KTV和上网是李斯的同学们想象的,当时暂时还没造出来这些东西)的时候,他心里面还是有不平衡的,但是,拥有强大内心的他大多数时候都抵制住了这些巨大的诱惑,他没有忘记自己抛弃妻子远离故乡是为了什么,他已经30多岁,他耗不起了。
    
     经过四年的good good study, day day up之后,他毕业了,作为全校第一毕业了,他准备到最强大最有希望的地方秦国首都咸阳找一份工作,准备过上“秦漂”(比今日的北漂海漂压力更大)的生活。当他打包好行李哼着歌准备踏出学校的时候,一个面容英俊气度不凡长着一双傲视群雄的眼睛和他年龄相仿的年轻人吸引了李斯的目光,李斯看了他一眼,而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他一眼,李斯再也不能忘掉他的容颜。
    
    来者自报家门后说是作为新生来拜见荀子校长的,那人自报家门后李斯嘴巴张大得差点掉在地上,眼珠子瞪得也差点掉了出来,真不能怪李斯失态,来人正是超级官二代富二代而且才华横溢得已经初步扬名各国的韩国王室公子韩非。韩非其名李斯早已经如雷贯耳,这样神一般人物他居然见到活的了,李斯激动得差点留下两行幸福的热泪,二话不说迅速地把自己打包好的行李又扛回了寝室,把韩非引见给了荀子,也给荀子校长说自己改变主意了暂时不想找工作了请求继续留在学校读博士后,对于全校第一名的这种请求,荀子校长当然是欣然应允。
    
    说到此处,不得不提一下2000多年后的今天的富二代官二代,近几年媒体网络上的对富二代官二代的不良新闻报道很多,说这群人无才无能无德无耻为富不仁鱼肉乡里仗势欺压百姓调戏少女,几乎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这种报道很多,一部分当然是真实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捏造夸大的,比如说造成全国轰动的“药家鑫事件”,说药家鑫是官二代富二代,这一点倒真的是委屈他了,他家也就西安城内最最普通的人家而已。所以当今贫富差距两级分化的厉害可见一斑,长此下去任其发展国家必定动荡不安,媒体网络很多时候是在迎合大众的仇富心理而不是真实记录。
    
    话说回来,我个人总觉得大多数官二代富二代品质素质还是不错的,至少不比普通人坏到哪儿去,我身边的这种人虽然不多但是也有,一般他们生活中各方面的条件都优于一般人,有时候压力也大于一般人,他们的眼界目光一般更宽更远,他们的才能品质一般也优秀,不过他们最讨厌被别人说成是富二代。有时候遇到的比你家有钱有权有地位有关系长得比你高比你帅女性朋友比你多出N个数量级还比你有才人缘比你好还很能说会道的这种人,最好毫不犹豫地在心中对自己说一句:“靠,你这种人,老子懒得跟你比!”这时阿Q笑了。
    
    回到李斯和韩非,李斯对韩非的崇拜之情自不必说,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韩非对在上蔡这种地方能够遇上李斯这等有才之人也是惊喜异常,双方都觉得“遇上你是我的缘”,于是在以后的三年求学时光中他俩自然而然地如胶似漆地黏在了一起,探讨辩论治国之术畅谈人生宇宙,一起happy一起high,他俩的行为确实很难不被同学们理解为激情四射。
    
    三年后,荀子这座庙再也容不下这两尊菩萨了,于是韩非回国,李斯开始了他的“秦漂”生活,这个时候李斯38岁了。很多年以后,李斯才知道自己初到秦国到处碰壁狼狈不堪的时候是韩非花大量金钱托郑国帮其引荐给吕不韦的,而且在自己“秦漂”的最初11年里韩非每年都给李斯家楚国上蔡的无依无靠的妻子儿子以李斯的名义送去金钱送去温暖送去挂念。人生得一挚友如此夫复何求!
作者: 飞向苍    时间: 2013-7-29 19:33
  公元前210年,小时候缺钙长大后缺爱而且长期超负荷高强度工作后宫太多耕耘难度太大外加吃了多年的巨资炼成的有毒的“仙丹”,正值盛年的50岁的嬴政离开了他一手创立的闪耀着荣耀与辉煌的大秦帝国,他这一去,天塌了!
  
  当时嬴政正在第五次巡游的途中,在沙丘行宫—当年烜赫一时的赵武灵王修建的行宫—之中,他驾崩了。此时秦始皇的长子公子扶苏(也是他临终前一刻指定的帝国继承人)和秦国名将蒙恬已在北疆守卫多年,巡游队伍中秦始皇带着自己喜欢的小儿子胡亥,还有丞相李斯,他和扶苏向来政见不合,而且扶苏被发配边疆远离政治中心权力被大大削弱李斯是逃不了干系的,还有中书令太监赵高,他是秦始皇晚年的宠臣,负责皇帝衣食起居,是胡亥的老师,和蒙氏一家水火不容势不两立,于是一个惊天的阴谋横空出世了,这个阴谋,葬送了李斯,最后葬送了整个刚建立起来的大秦帝国。
  
  嬴政驾崩,这个李斯发誓效忠一生的至高无上的神一般的王,在他的眼前去世了,死得与常人无异,而且尸体很快散发出了阵阵恶臭,年老的李斯多年的信仰坍塌了,为了防止扶苏继位威胁到自己和整个家族的荣耀和生命,在赵高的怂恿之下,在彻夜难眠之后,李斯在最后一刻选择背叛了嬴政,写下了他一生中让他痛悔不已的最大的不可消除的人生污点:矫诏立胡亥为二世皇帝,以始皇之名处死扶苏和蒙恬。不怪别的,只能怪嬴政死得太早,留下他李斯必死无疑。此后两年,在奸险异常指鹿为马毫无道德底线做事不考虑任何后果的大太监赵高的各种阴险毒辣的手段下(太监很容易在失去男人最重要的东西以后接着失去做人的道德底线,由此不难理解电视里面这么多大大的坏太监),自恃强大目空一切鄙视阉人的丞相李斯终于在人生的尾端遭遇了自己的克星,最后被诬陷谋反,夷灭三族,“千古一帝”的最重要的助手“千古一相”终于走完了他流血的仕途。在此期间,整个帝国各地的起义波澜壮阔风起云涌,李斯的长子李由战死于保卫帝国的战斗中,抛洒的鲜血宣告了他父亲对帝国的赤胆忠心!
  
  历史的镜头推向最后一幕,公元前208年初冬,咸阳市,刑场……
  
  李斯惨笑,他知道,一切都已经无可改变。他看向跪在身边的儿子李瞻,强笑着说出了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最后一句台词:“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言毕,却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父子二人相拥痛哭。
  
      死亡是一杆秤,用以衡量那些逝去的光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浮现在李斯脑海的,居然不是他一生中所做出的那些丰功伟绩,而是年轻时那些简单而纯粹的快乐。那时候,他总是和两个儿子一起,牵着一只黄狗,出上蔡东门,在野外追逐狡兔。那时候,他还以为自己将在家乡上蔡终老一生,作一个安分守己的普通人。倘若就那样平凡地了却一生,难道就真的比他现在所过的一生要不幸许多吗?这个问题,李斯无法回答。
  
    李斯最终离开了上蔡,走上了一条流血的仕途,达到了个人价值的巅峰,成为了天下第二人——帝国的丞相。然而那又如何,今天他的结局,正应验着杜甫的那一句诗:官高何足论,不得收骨肉。如果让李斯重新选择一次,他会不会仍然选择从故乡出走?这个问题,没人能够回答。
  
    刽子手好不容易才将李斯父子分开。李斯面色平静,不再说话,他从来都是一个务实的人,他将坦然接受自己的失败。腰斩就腰斩吧,一死而已,犯不着像别的死刑犯那样,临死前非得喊上那么一嗓子,“过了二十年又是一条好汉!”用以换取围观人丛中如豺狼嗥叫似的喝彩叫好。他是李斯,他没那必要。
  
    刽子手剥去李斯的衣衫,但见他背上青紫相间,伤痕纵横交错,无有一块好肉。刽子手也是心中一酸,李斯这么大把年纪,真不知这些酷刑他是怎么熬过来的。好在,不用再熬了,一切的功与罪,一切的苦与乐,都将一刀两断,归于虚无。
  
  李斯闭目不语,初冬的风,罕见的滚烫,吹拂在他苍老的脸庞。
  
    刽子手拍了拍李斯的肩,道,“请老丞相放心,不会痛的。”说着,他的助手将一盆凉水猛地泼在李斯的身上。李斯猝不及防,浑身一激灵,正当此时,刽子手的大刀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带着反射的阳光,砍入李斯的腰间,其势不衰,竟穿越而出,将一个完整的李斯斩成两段。
  
    李斯的上半身颓然倒地,却仍有残存的知觉。他在地上睁开眼来,果然不痛,只觉得热乎乎的,再定睛一看,原来是因为血的温暖。血正在从他的身体里往外汩汩地涌,而他,浸没在自己的血泊之中。
  
    随着李斯的倒下,刑场立即变为屠场,十把刀此起彼落,李氏一门,老的老,小的小,皆在刀下鲜血横飞,变成一段又一段的尸体。李斯最疼爱的孙儿,只有五岁,同样被砍下头颅,而他的鲜血,飞溅到了李斯的唇边。李斯伸出舌头,舔向那血,是咸是甜,他却已无法分辨。
  
    与此同时,胡亥正在咸阳宫内,喜滋滋地望着他新近搜罗来的一位绝色美人。美人也深谙卖弄风情之道,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赵高则在他的郎中令府中,提前试穿起丞相的朝服,并告诉他的裁缝,袖子还需要再加长半尺,腰带也需要再加宽三寸。而在千里之外的彭城,楚怀王正与其麾下诸将盟誓相约:谁能先攻破咸阳,谁便可以道孤称王。
  
    李斯感到自己的血渐渐冷却,而他的意识,也和他的那些亲人一样,逐渐离他远去。
  
    在三天之后,赵高代替李斯,进位为丞相,总揽朝纲。十个月后,赵高弑君,杀死了二世皇帝胡亥。十一个月后,子婴继位为秦王,车裂赵高。十二个月后,刘邦攻入咸阳,子婴投降,秦国灭亡。十四个月后,项羽抵达咸阳,杀子婴,烧宫室,屠咸阳。六十二个月之后,项羽垓下兵败,自刎而死。六十四个月之后,刘邦称帝,天下再次统一。
  
    然而,这些都已和李斯无关。李斯只是望着满地滚动的头颅,目光慢慢涣散。他最后叹了一口气,闭上双眼,永远地停止了呼吸。是的,他曾经缔造了不朽而又速朽的秦帝国,而在他身后,中国的历史虽然千变万化,却始终未能逃脱他和嬴政制定的格局。可是现在,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他也不想再去关心,他将永远沉睡于幽冥的地下,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ps:绝大多数地方是凭着记忆而写,不免有错误疏漏之处。
  
作者: 独行侠    时间: 2013-8-22 15:14
  写得蛮好的,幽默诙谐,有当年明月的影子,但是总的感觉和当年明月差了那么一点点。不过作者也有自己的特点,言辞犀利,针针见血,通过李斯一生的坎坷起伏,让我们了解了那个独一无二的秦帝国,了解了千古一帝的始皇帝之所以傲视千古,是因为他的潜质与天赋。但是千古一相的李斯貌似也不甘示弱,能够将所有的人都看得透透的,在宦海之中游刃有余,最终协助秦始皇完成了千秋万世的黄图霸业,也奠定了中国以后两千年的走向。但最终的拦腰一砍,诛三族,也让李斯未曾有想,甚至不敢相信,但那都已是事实,不容争辩的事实。这也说明了,不管是秦始皇也罢,李斯也好。他们都是彪炳千秋的风云人物,但最后也会犯下低级的错误,导致他们毁誉参半。不管他们有多么强大,伟岸,就算被世人奉为神,但是他们也有走下神坛的一天。当他们走下神坛的那一刻,也意味着他们同样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和我们并没有什么不同,也有欢笑,也有烦恼,有痛苦,也有幸福的时刻。
  仕途,这个人人都会遇到的一关,到底我们改何去何从,当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但是作者的字里行间,让我感触到:1:在没有足够的实力对抗敌人的时候,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忍耐与等待,一旦机会降临,就要奋不顾身的冲出,哪怕是有生命危险也有为之一搏,博成功了就功成名就,搏失败了就一无所有,当然这也是一个不确定的高风险投资,“股市有风险,入行需谨慎”。2:在前途不明朗的时候,不能盲目的选边站,一旦选错将是万劫不复,必须看清形势之后再做决定。3:不管何时何刻都要将别人看透,猜透。这样才能有主动权,才能以进为退,游刃于各方之间。当然抛开一切世俗,我个人觉得最大的感触就是只有自己强才是真理。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才能走到那个自己梦想的境地!
作者: forThe    时间: 2013-9-4 14:51
  色香味聚全,可买本细细品味
  对李斯个人职业生涯的早期描述的相当到位,同时又交代的战国时期的基本历史史实
  文中部分章节色相味聚全,读者犹如身临其境
  此书下册已经出版
  建议读者直接买一套,好好品味
  
作者: 黑藜芦    时间: 2013-9-8 18:54
         整部作品围绕的是两个谐音词,始皇寂寞到始皇既没。中间李斯不停地穿插穿插剧情。好吧,原谅我,这不是一部反映“基”本国策的书籍。而是为李斯正名的好书。
         李斯的骂名由来已久,以“焚书坑儒”最盛。李斯毕竟不是始皇帝,没有能耐修建一个硕大的“李斯纪念馆”彰显自己的光辉伟绩,而秦代对于李斯其人的描绘又在莽夫项羽“阿房一炬”中损失大半。曹三能林林总总凑成一本书,也算是功德圆满了吧。
         李斯是不是一个好人?关键在于对于好人的定义是什么。正如我最近看的另外一本书《我们为什么离正义越来越远》所说,正义的定义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变。那么好人是否也是这样呢?
         杀害知己韩非子算吗?焚书坑儒算吗?篡改遗诏算吗?对赵高背信弃义的举动视而不见算吗?反过来说——歼灭始皇一统的劲敌算吗?郡县制的提出算吗?
         到底是三七开,还是五五分。曹三是个聪明人,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只在李斯被腰斩成两段的时候,莫名其妙地来了一句:不知有汉,何论魏晋。
         看来他的撒手人寰之后,身后名算是就此留给后人来评判了。
  
         李斯初见嬴政,一个是少年郎,一个而立之年。李斯脱光全身衣物,只为求一个清白。李斯,从来是如此的不择手段,他愿意舍身保住自己的梦想,而嬴政,正是协助他实现梦想的最佳人选。试想,嬴政若是一如韩王,他李斯怕早就像韩非子一般被束之高阁,惶惶不可终日。嬴政很明白自己的处境,就像若干年后刘皇叔,身上最昂贵的就是贵族的血液——还是O型,只要吕相国在,他就是没有实权的王。拜见他的说客不会少,看透这层关系的则不多。二者的交锋尚不明朗,还没到选边站的时刻,李斯好似张角附体,直接一个反贼身份跳忠,装上闪电告诉嬴政,我这电,劈的是旧主吕不韦。教嬴政如何相信?
         但他是李斯,他知道嬴政需要什么,知道嬴政不会追究什么。他这个空子在游说中天衣无缝地弥补了。这两个男人的相见,颇有刘备会见孔明先生的意思,不过要是把李斯比作诸葛亮,这个玩笑可就开大了。
         秦始皇若是知道,生前在自己身前唯唯诺诺,不忍杀之的赵高,居然一人毁了自己几十年基业;而生前在自己面前尽心竭力,呕心沥血的李斯居然合谋前者,按大秦律法,诛九族都算轻的了。李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千刀万涡的罪过,最终还是报应了。或许扶苏是个好皇帝。纵使李斯是个人才,谁知道或许的事情呢?
         李斯的才华横溢,保住了他外来务工人员的身份100年不动摇,至少在秦始皇手下不动摇。甚至还用外来务工人员的身份,挑战皇亲国戚,将后者直接推出了政治关系圈。不可谓不强大。
         就算是会连横之法的天才说客,也只能在李斯的口才下成了他的帮手。倒戈瓦解六国防线。
         李斯这张嘴,说句不太好听的,能把间谍说无罪,能把功臣说自刎,能把六国大学士的利器尽数摧毁,他这一生值了。但他还是死了,因为他和秦始皇一样,都会老,都会死。
         人入暮年,开始寻求的,就不再是咄咄逼人的进攻之法,而是守住基业,安享晚年。但是秦始皇和李斯,一个是开天辟地头一遭的皇帝,一个是前者的最大亲家&宰相——李斯,他们哪一个能退休安享晚年?始皇且不说他的英明神武到了晚年,所剩无几,单从爱好长生不老的迷信说起,他就已经折了大半阳寿。当然,作为开国皇帝,秦始皇死了,也是秦始皇。但李斯就不一定了,既然赵高可以指鹿为马,为什么不能指李斯为王斯,甚至是屌斯呢?
         所以纵使李斯一把年纪,不想参与赵高的政治纠纷。可是于情于理于自保,他都不能袖手旁观。朝中大臣眼巴巴地望着他,毕竟他的舌灿莲花和他的大义凛然有目共睹,俸禄不是白拿的。
         他们不知道,秦始皇死后的第二天,李斯就已经不是他们认识的李斯,因为李斯居然被说服了。不可一世的李斯被说服了。用嘴,不是用诏,是赵高,不是始皇,把李斯说服了。从此以后的李斯走下神坛,就像当年坑儒——当然,这个儒是谬误,实则术士——的始皇一般,被天下人看破了不败金身,天神一般不过是笑话。而看破李斯的,是说服他的赵高。
         李斯死也想不到,在二世祖胡亥眼里,自己居然沦为了吕不韦,而扼杀自己的,是新的“李斯”——赵高。他输给了轮回。
         当然,李斯也不是懦夫,尝试了几次防守反击之后,同党尽数被诛,他知道自己也逃不掉了,果断采用10-0-0阵形龟缩。但赵高可不会同情一个名存实亡的人,比起李斯的残酷,他可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日后他有弑君的胆子,今日捏死李斯又有何难?
  
         于是,为始皇陪葬的最后一人,不是后宫佳丽,竟是李斯。这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男人死了,但是同样,这个用尽毕生精力开启中国历史辉煌未来的男人死了。于是,我想三七开或是五五分都不足以说明李斯其人,这本书的意义也始于此。
作者: Bergwi    时间: 2013-9-8 23:27
      作者不愧是15岁就入浙大的高才生,很多史料能信手拈来,虽说书中透露的评价标准及价值观念让人难以接受,但也没法否认作者的历史知识及新颖的写作手法。
      关于书就说这么多,这里主要吐槽下书后那些神奇的荐书书评,也借此猜猜这书大受欢迎的原因。
      1、王小峰的《曹昇这小子是谁?》
       一开篇就给出“网络的发达,其实不是给人提供了更多信息,而是屏蔽了很多信息” 这样的神奇论述,都懒得驳斥这个了,把GFW往那里放。
      “这就是信息时代的信息屏蔽,它让我们都变成了知识残疾,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的小洞天,却不知天外有天。”又被代表了,谦虚的话只说自己好吗,不要在“我们”了。
      不过下面这我看倒是实情。“因为我实在不爱看书,寄给我多少有些浪费。还有一点就是,现在很多人写书,我都看不懂,看出去二里地,不知所云,估计又是自己买书号浪费森林用的。书费解不能读也,所以我就不看了。”这样都能荐书?并且还在把潘石屹的人强烈推荐比作是干才烈火时的敲门声的情况下自己荐书。
      “如果你是一个准备走仕途之路的人,看这本书不就是更爽了吗”,“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感觉”指代被诛九族吗?
      2、李黎的《做人,不做政治动物》
      “很多年了,历史书写被官方把持”,看了第一断我很欣慰,终于有人说要有自己的声音,表达自己的思想了,没想到我错了。
      “如果你看过它,那么一定是一口气看完的。如果你花了很长时间看完,要么就是其实没有看完,要么你就是阅读上的废物,不分好歹。”这句不通的话直接把我定位成“阅读上的废物和不分好歹”了。这是好看的原因?
      3、王珂《透析千年不变的中国式职场规则》
      把职场弄成这样是中国的悲哀,时代的悲哀!难怪中国出不了跨国公司,应为追求的都是腰斩,诛九族的命?追求的不是创造伟大的产品,而是恬不知耻的营销。
      4、佚名的《读一遍参透历史,读两遍醒悟人生》
      “读一遍参透历史,读两遍醒悟人生”,然来参透历史和了解人生如此简单,看这本书太值了。
      看到“作为从学龄前开始的李斯粉丝”就觉得没什么好说的了。
  
      有上面这些牛人的牛X观点,这本身不火也难了。
  
作者: 以太,    时间: 2013-9-9 05:20
  作者文笔不错 语言诙谐 而且还引用诸多著作中的话语 感觉作者很博学
   作者通过一定的史实和适当推断还原出了一个活生生的李斯 还原那段两千多年前的历史事件 一步一步 引人入胜 从闾巷一介布衣到几乎权倾朝野的秦帝国丞相。。。。总体来说还是很不错滴~~
作者: Simon    时间: 2013-9-9 13:22
  其实坦诚的说,读书常常读到一般就去看书评,一方面是因为想了解一下这本书的整体评价,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够从别人那里读出一些我自己没有的感悟,希望能够让我用新的视角去阅读。然而可悲的是,不知道我怎么了,最近对于一本书的评价总是和豆瓣上的所谓评分差之千里。一些豆瓣上8分+,甚至9分的书,在我眼里却是只得一分尚是因为我用了时间,譬如最近很火的《致我们终将失去的青春》,已经所谓的《遥远的救世主》等等,然后另外一些在豆瓣上评分极低的书籍,反而在我眼里如同至宝。大概我的审美观念异于常人吧。
  
  回到曹三的这本书,我个人还是认为上部远比下部精彩,文言文与现代汉语衔接相当完美。值得一读。但是就历史而言,各家说各家。不见得曹三就是对的,当然正统历史也未必错。仁智见仁吧。
作者: 黑方逛    时间: 2013-9-11 04:26
  大概4年前看的这本书,总体感觉还是那一段时期小说的思路,这一派的代表作品就是《明朝那些事》,就是以说故事的方式来解说历史。其实看多了这些文章,也就大概了解历史的一个脉络。
  1、权利不是为了真善美,而是为了平衡,所以得道高人一般都是远离权利场的,当然孔子除外,那是人修炼的高深,一般的所谓真善美的读书人还是尽量远离权利场吧,小心骨头都没剩下一根。
  2、战争是政治的延续,一方面要不断增长自己的实力,也就是硬素质,另一方面不战而屈人之兵也是上策,综合来说就是软实力。说到底就是国家就是公司,一方面有钱,有人是硬实力,管理的好,战斗力高就是软实力。
  3、权利斗争的结果总是残酷的,能够平安过河的少之又少,能够得个全尸的都是不容易。这就是权利的双刃剑,你在享受尊荣的时候,就得不断想到下面有人会增添盯着你的屁股。
  4、所有的王朝都只是一个载体,所谓“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个我并不是某个皇,也不是某个王,而是历史发展的规律。那些个王侯将相说到底也是给历史规律打工的高级管理者而已。干的好,如汉、唐,就再让你干个五百年,干的不好,比如元,他娘的给老子赶紧滚蛋。所以也别说什么东西文化,最后统一起来也就是不同的管理方法,万变不离其宗,最后还是一起沿着历史发展这个脉络往前走。
  5、作为一个屁民,别整天被什么成功学之类的书给冲昏头脑,还是农妇山泉有点田来的靠谱。干着快乐平凡的工作,抱着温柔贤惠的老婆,再生个白白净净的儿子,温暖的午后晒晒太阳,读读历史,看着那些曾经叱咤风云的王侯将相,都跳动在纸面之间。什么是幸福?这就是幸福!
作者: 小米    时间: 2013-9-11 05:07
  这本书是一位朋友强力推荐的。我们这位朋友读着这书,许是激情澎湃,欲罢不能,想找一个共鸣,想找一个说说,于是,这本书就到了我手里。
  
    翻开这书,有地产贾潘石屹的留言,看来各行各业都看啊,想不会似《学习的革命》雷声大,雨点小,看了开头就不想后面的书?有孔庆东的留言,虽其人有一个不甚喜欢的外在,但其留言看似还行。不管如何,既然人想寻个共鸣,那咱还是要看的,总要有一个谈天的话题罢。
  
    不曾想,看此书过程,你基本不用看电视连续剧了,也不用吃肉了,因为“三月不知肉味”。
  
    此书讲的是李斯的仕途一生,同时教你如何当官,如何用大智慧和小聪明,用好听的话来说即是如何兴邦,用再好听的话来说,即是如何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不说此书如何的气贯长虹,如何的激扬文字,更有的是将李斯这个盖世无双的,大智慧的,有血有肉的,清晰可见的人,用现代文结合古文等修饰的方式展现在你面前,自然而优美。同时深慕作者的语言功夫,其熟用古语,但又不是竖涩难懂的文言文,而是搞优曼妙的“三国”语。
  
    纵观历史书,小到中学课本,大到《上下五千年》,再大到《中国通史》,以及各个历史朝代的单本、集本,各皇帝列传等等,史学家的论著过于乏味,如果你按部就班看,基本是看了后面忘记前面,索性拿来当史典来查,遇到什么历史问题,拿出来查看一下,然后也许又丢到了一边。
  
    这本书可以再次挑起你对中国历史的兴趣,由对秦朝的陌生,到你想了解整个秦朝,曹昇就能把你的胃口调起来。
  
    书中有几段精彩的描写,如李斯初见嬴政,作者首先应用了《红与黑》于连与夫人见面时的场景,紧张忐忑、肝肠欲断、山崩地裂、枪要走火、手脚发热,四肢颤抖,与其说《红与黑》写得很精彩,倒不如说李斯见秦王嬴政的过程写得更加的淋漓尽致,激动人心,作者把你带上跟着李斯一起一步一步,凌空高蹈,步步惊魂的向秦王走去,你也想知道李斯会跟秦王说什么,想看秦王到底长什么样,原来一个英俊少年呈现的你的面前,你会跟着李斯一起心跳,谁能把情景写到这份上,也就是这本书了。
  
    在艺术及音乐中,85%的人都会喜欢听喜欢看,但只知道好看好听而已,能说得出子丑寅卯来吗,在第八章中艺术理论课,就将如何欣赏音乐,如何将艺术修养融会贯通,并如何用语言来表达音乐旋律的优美,也就是说,能用语言表达音乐之道,那一定是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的人。
  
    此书笔法像似《三国演义》,看此书有时不单是看历史,更看字里行间的气场,字里行间的诙谐幽默,幽默是小说的精髓,幽默是种才气,后天是学不来的。
  
    看过这书一半,我对我的朋友说,这是我所看到的历史书最好的一本。
  
    在网上搜了一下,才知此书早在2007年就有了,看来我们落伍了。
  
  
  
作者: fangyq    时间: 2013-9-15 08:52
  印象中的李斯是秦始皇的得力干将,是个和许许多多匆匆的历史过客一样的丞相,是个有野心的人。。。
  最早欣赏他的地方是他的一篇文章《逐客论》,语文老师把它当成一篇精彩的议论文,我却喜欢里面的纵横捭阖,激扬押韵的文字,它是我这么多年来最喜欢的一篇古文,犀利、辩证、文采斐然。。。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李斯在我心目中更人性化了。对他的喜欢更近一步了。作者把李斯丰满化,把李斯生动化,文字大气不失幽默,穿插其中的历史事件,其中的勾心斗角,写的得心应手,仿佛可以看见鲜血淋漓的场面。这样的风格严肃的李斯,自私的李斯,野心勃勃的李斯,写的酣畅淋漓。
  
  
  ---------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最具魅力的阶段就是春秋战国,他是中国文化思想的最高峰!!!
作者: phoeni    时间: 2013-9-29 07:41
  本书半文言半白话的方式,让我感觉作者其实对本书不够上心,有偷工减料的嫌疑,文言部分是作者从文史典籍中摘取出来的,白话部分是自己写的过场戏。呵呵,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我没有能力去求证。
  
  另外本书看过一遍之后,没有能吸引我再看第二遍。我想极优秀的作品总是有能力吸引人一遍遍的读下去
作者: phoeni    时间: 2013-11-8 09:34
  本书半文言半白话的方式,让我感觉作者其实对本书不够上心,有偷工减料的嫌疑,文言部分是作者从文史典籍中摘取出来的,白话部分是自己写的过场戏。呵呵,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我没有能力去求证。
  
  另外本书看过一遍之后,没有能吸引我再看第二遍。我想极优秀的作品总是有能力吸引人一遍遍的读下去
作者: 耀爷这    时间: 2013-11-19 17:03
  1.遥想四百零九年前,秦穆公只花了五张黑色公羊皮,就把百里奚给买到手。怎不让人唏嘘,物价飞涨啊。
  2.于是,李斯深吸了一口气,象马丁路德金那样,饱含深情地说出一句:“I have a dream……”   “讲中文。Please。” 嬴政将李斯的话打断。
  3.辩证法的精髓就在于两个字:但是。懂得了使用但是,就懂得了辩证法。
  4.臣以为,天子之剑,其要在不可见。无锋而利,无锷而刚,无脊而固,无镡而威。天子穆穆,至高至大,方地为舆,圆天为盖。其剑耿介,倚天之外,用则人不知,藏则人莫觉。无行无迹,无时无地,高悬如日月,不移如星辰。此剑上秉天意,下治万民,持此以问天下,惟天子一人而已。
  5.李斯毕竟要年轻些,力气上占着上风。蔡泽在李斯的怀里挣扎了一会,也就从了。
  6.“想。阿父说过,我很快就可以作王了。到时候,我是王,你也是王,我们就可以一起玩了。”
  7.道德虚无者宣称:人人可以争输赢,无人有权定对错。然而,即便世上所有的法庭都关门打烊了,却还有一场内心的审判,是人所无法逃脱的。
  8.秦朝的死刑,仅今日还能够知道的就有以下十几种:戮、磔(片皮人)、定杀(在水中淹死)、囊扑(装在袋子里掼死)、车裂(车马分尸)、剖腹、坑(活埋)、绞、弃市、腰斩、射杀、枭首、灭族、体解(手工分尸)、镬烹(煮)等等。而实际种类必然比此更多。总之,只要你犯了死罪,那么以上种种死刑,必有一款适合你。
  9.茅焦长松一口气。他命是保住了,可戏瘾还没过足,于是假意挣扎道:“今臣言已毕,大王赐烹,臣不敢辞。君无戏言,大王不烹臣,无以立信。烹,烹,人家就要烹,人家就喜欢烹嘛。”
  10.奔车之上无仲尼,覆舟之下无伯夷。
  11.咱韩国虽然弱小,但女色却不输给其他诸侯,如崔智友、全智贤等,皆一时绝品。士悲秋色女怀春,各司其命。栖花丛,暂销魂,任它八面来风,我自两耳不闻。
  12.乐谚曰:黄钟之宫,音律之本。何谓黄钟之宫?当年黄帝令伶伦作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阴,取竹于嶰溪之谷,以生空窍厚钧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其音名为舍 则,夷则生夹钟,夹钟生无射,无射生仲吕。即为十二律。凤凰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正与十二律无意而合。因此,十二律虽为人造,实为天设也。
  13.古往今来,出过无数二号人物。而在其中,为后人传诵的并不多。而这些被后人传诵的二号人物,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开国型,一类是治国型。姜子牙,张良等等,属于开国型,即所谓的kingmaker。王安石、张居正等等,属于治国型。而李斯的仕途经历表明,只有他,曾兼两类之长于一人之身。
  14.难道,正如托马斯·格雷在其名诗《墓园挽歌》中慨叹的那样: 炫炫之豪族,煌煌之王侯, 美貌所招徕,财货所添购, 最终皆难免,灰飞烟灭时。 荣华何足道,百年归丘垄。
  15.韩安是个好人,但同时也是个无用人。【当帝王若只是好人,只能误国亡国。】
  16.关于这个,爱伦坡也有类似的观点:世人并不都具备评断能力,更多的只是道听途说,所谓耳鉴而已。【当今所谓爱慕崇拜,多趋于皮相,而仰慕才华者,多跟从权威而非内心。】
  17.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者,以吏为师。
  18.如契诃夫所言,别人的罪孽,并不会使你变成一个圣人。尽管干过焚书之事的远非李斯一人,但这并不足以成为李斯开脱的借口。
  19.回顾一生,他完全有资格睥睨古今,顾盼自雄。按剑东向,诸侯西驰。削平天下,同文共规,华山为城,紫渊为池。架鼋鼍以为梁,巡海右以送日。如此嬴政,前世未有,后世也无。
  20.两人不会想到,就在他们脚下,一日水消地出,城池崛起,湖光山色,最为江南之忆。更有白居易之歌行,苏东坡之辞赋,岳鹏举之意气,周树人之风骨,黄宾虹之水墨,纵雨打风吹,风流不去。呜呼,西湖犹在,神龙之不出 已久矣。
  21.身由己立,名因人成,岂可仗石头所赐?【功名不过尘土,基业仅限一时而江山不改其色。】
  22.臣闻故赵王迁杀其良臣李牧而用颜聚,燕王喜阴用荆轲之谋而背秦之约,齐王建杀其故世忠臣而用后胜之议。此三君者,皆各以变古者失其国而殃及其身。今蒙氏,秦之大臣谋士也,而主欲一旦弃去之,臣窃以为不可。臣闻轻虑者不可以治国,独智者不可以存君。诛杀忠臣而立无节行之人,是内使群臣不相信,而外使斗士之意离也,臣窃以为不可。
  23.孔子道,故政者,君之所以藏身也。 鬼谷子道,圣人之制道,在隐与匿。 关尹子道,吾道如处暗。夫处明者不见暗中一物,而处暗者能明中区事。
  24.每一个失败的昏君背后,不是站着一个女人,就是站着一个太监。【像东汉外戚宦官兼而有之,实在热闹】
  
  
  古之贤者,其下以才惊人,再上以请动人,最上以德服人。以才惊人者,或有开国之功或治国之能,政事通达,国家兴盛,姜子牙立周张子房兴汉。以情动人者,圣君明主抑或民间侠士,位高位低皆以万古流芳,文帝孝宗仁慈,聂政荆轲高义。以德服人者,非大圣贤莫可当,若仲尼之名太盛不足以概,则有老庄逍遥悟道,鬼谷雄才诡辩。此大德也,比起帝王将相专权于天下,以攻心为上,源远流长。而今物欲横流,无以有人再立德者,故无师可兼顾传道授业解惑 。
作者: 中意轩    时间: 2013-11-23 09:30
  最近在读《流血的仕途》,感觉作者读了些哲学方面的书,喜欢大量引用及长篇大论,写作风格很戏说,但故事情节紧凑性、完整性不如《明朝那些事儿》《如果这是宋史》《说春秋》之类。据说这本书有书托门之嫌,开头还是写的不错的,而且也确实能给人一些感悟和启发,不过需要静下心耐着性子看。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阅读爱好
  客观来说,不像宣传的那样夸张,但是还不算很烂
作者: 中意轩    时间: 2013-11-26 19:39
  最近在读《流血的仕途》,感觉作者读了些哲学方面的书,喜欢大量引用及长篇大论,写作风格很戏说,但故事情节紧凑性、完整性不如《明朝那些事儿》《如果这是宋史》《说春秋》之类。据说这本书有书托门之嫌,开头还是写的不错的,而且也确实能给人一些感悟和启发,不过需要静下心耐着性子看。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阅读爱好
  客观来说,不像宣传的那样夸张,但是还不算很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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