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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飞扬的日子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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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10-28 14:46:16 | 只看该作者
  想想最近又有了读书的热情,从当当和卓越上又进了一摞书,放在床头得空闲忙的读两页。周末闺女很乖,我能躺在她身旁看会儿书也听会儿她哼哼唧唧的。翻了翻姜昕的《长发飞扬的日子》。说实话,买这本书的时候想的是能从里面挖出些猛料来,结果书是越看越不太想看,这实在是没有我想要的猛料。照我的观点来看,这本书写的很文艺青年,所以我觉得这本书不好玩,读上去有些沉闷。其实在我看来这本书基本上算是姜昕算是把过去给了自己一个交代。大概也就是顺应他们经常应用的一句话便是能从容面对了才敢写,写出来之后通体舒泰。但姜昕不是一个纯粹的作家,这本书的噱头也只能来自一些陈年旧事。
  
  看书的时候就总在猜测那些省略去的乐队名称和公司名称,虽然我不是一个摇滚乐迷,但是到庭兔鼠的事也真不少。后来实在是烦了,到网上去搜索一些八卦新闻来看基本上算是印证了自己心中的那些猜测。其实姜昕也是中国摇滚圈里的一坨名人,想当初她跟窦唯、王菲闹的轰轰烈烈的时候,我应该只知道八卦是一门很玄的学问里的东西,不是茶余饭后的谈资。这本书是跳着读的,我实在是不愿意看那些传说中的心路历程,专门拣有故事情节进展的段落读。
  
  前一阵儿黄燎原也出了一本《烂生活》。说的也是摇滚圈里的一些事儿。相对于姜昕的絮絮叨叨来说,黄燎原的书基本上就是一个框架,那里面有许许多多的细节需要去填满。看完《烂生活》的感觉是你们不光生活混乱,连写本书都这么混乱。这样看来,中国的摇滚圈虽然兴盛过那么长一段时间,但是要是真有人来把这些事儿重现一下,讲的栩栩如生是件太难的事情,可能真没有一个圈里人能有这样的才情。这倒是让我想起了你们曾经吹过的那些牛逼。而且,很多事过了那么多年,有人不愿意再提起是怕老脸没处搁或者有些事现在看淡了也就让它随风去吧,就让那些牛逼也随风去吧。
  
  张弛的小说里很多人都是真名,这倒是让我们觉得那些故事总有些不可信,但是姜昕用了一些代码却惹起了我的好奇心。三番五次的印证之后便觉得这些欲盖弥彰其实真没有必要,或者是顾及了当事者。抑或这算是当事者的矜持。真讨厌,不要把人家最后一块布布拆下来嘛。
  
  姜妍是枚果儿,在夏殇看来应该是枚很尖的果儿。忘了是谁说过果儿的下场是被抛弃或者是成了圈里人。姜妍的结局是成了圈里人,算是一个比较好的下场。大部分的骨肉皮除了能在八卦杂志的头版或豆腐块(这得看当事者是红得发紫还是小有名气)里露个脸之后也就随风去了。印象最深的一段是夏殇在第一次看见姜妍的时候就跟她说峻峻老胡他们不是什么好人,看来还没开始成名的他们在骨肉皮的发展上早都有了一些长足的进步。作为第三者的小李应该是被人唾弃的,特别是在这样一个时代(常常看见有些人对小三和挖墙脚者的讨伐却阻挡不了她们的入侵,这实在是好笑)。其实在我看来,当时的夏殇还不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二十来岁刚好是能“造”的好时候,可能那些片刻欢愉在夏殇看来就是一些“爱情”。有人说反复无常是幼稚的表现,这个我同意了。
  
  我没看过任何一部关于骨肉皮的书。似乎是每一个圈里人都对这个相当热衷又相当忌讳。有人说这是摇滚文化的一部分,有人说这些年轻女子满目虚荣,有人说你们就瞎搞吧早晚有天会后悔。前几天闹出来的某果儿跟某乐队主唱之间的那场纠纷让我再次对国内的骨肉皮历史和现状产生了巨大的好奇心。
  
  一边台上长发飘飘,一边床上阴毛飘飘。这句话献给那个年代的某些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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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10-28 14:46:16 | 只看该作者
  不是所有的青春都具有怀念价值,除非你在某个历史街道口做过一回看客,或者直接参与书写了某个重要时段;不是所有的私人记忆都值得与人分享,除非你的生活具有公众性,或者你本人就是公众生活的一份子;不是所有的故事化成文字就都值得阅读,除非创作本身就是你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因子,或者你原本就该是一个小说家,而不是凡客,不必闹太套。
  
  这是我在读一本小说《长发飞扬的日子》时想到的,作者姜昕,对于近乎音乐盲童的我来说,是一个陌生的名字,小说描述的生活也不是我特别渴望了解的光辉岁月。因为这本小说,我搜索过一些资料,才知道在中国摇滚时间不长的历史中,姜昕大名鼎鼎,不可缺失,不仅仅是她与曾经红极一时窦唯的恋爱关系,更在于她自己就是一个创作型歌手,写过不少歌,还是一个写作者,写过不少的文字。
  
  她的青春具有怀念价值,因为她目睹和经历中国摇滚的黄金时期。她的记忆值得与人分享,因为黑豹乐队、唐朝乐队还有窦唯都在她的视线内。她本身创作,多写歌词,文字感觉很好,尤其对于她错经历的岁月,描述时所具有的韵律感,比专业写作者都有过之而无不及。但不要期望歌手的小说就能够给你讲述不一般的故事;不要以为明星的感情生活即使写成小说就一定能够引起你的共鸣甚至触动很多心灵;不要以为自传性就一定是事无巨细地写他人的私生活。
  
  记忆,有质量有重量的记忆,是写作者丰富的宝藏,也可以由此诞生动人的篇章。《长发飞扬的日子》讲述了一个摇滚女孩的成长和情感故事。小说发生时间是上世纪最后十年,那是纯粹,自由,摇滚,真诚的十年。在这本洋溢着浓郁时代气息的小说中,她包含激情地将一个女孩的成长故事,初恋故事,以及上世纪最后十年摇滚圈最知名人物的故事,以小说的方式进行了再创作。既有记忆底子,就不难读出纪实感来;既有创造,也就不排斥虚构性。这就是游摆在纪实和虚构之间的笔触,舒缓地讲述了一个女孩眼中的摇滚青年的经历。如果你有寻章摘句、对号入座的雅好,你自然可以毫不费劲读出小说里有意无意想要表达的所谓明星八卦,比如谁又爱上了谁。
  
  当你在小说里独到这样的句子:“记忆里的护城河没有冬天,那总是一些草木葱楹、花香、河水清清的日子。那些天边燃烧着橙紫色云霞的晚饭后的黄昏,我们象穿街过巷的风一般悠闲、慵懒,拖着拖拉板儿,穿着舒适的家居棉布衣杉,手拉着手信步走向河边。我们总是会拣一处斜坡的青草地席地而坐,从那儿顺着河的尽头看去,偶尔可以看见远河近山的浅影;然后河西岸的灯火渐渐亮起来,这种时候人仰面朝天,舒展在草地上,可以看见不断变换各种形状的月亮和越来越多的睁开眼睛的星星。”不要惊讶作者的记忆那样准确和神奇,也不要惊讶作者的文字此刻如此文艺,能营造出如此令人向往的生活。
  
  这样与爱有关的句子在小说中还有不少,是最能打动我的部分,我以为是姜昕文字天赋的表现,能感受,记忆,并找到合适的词语去表达,就算去驾驭别的题材也应当不在话下。事实上,爱情占据了这本小说的很大篇幅,以摇滚的名义去爱才是作者的暗思。与其把此书看成摇滚圈的纪实回忆录,不如单纯当一本爱情小说来得畅快,爱得简单、单纯、非物质,爱得很有精神范儿。
  
  作者强调说,要为摇滚圈正名,摇滚青年不是像媒体报道的那样,是一个毒品圈,他们热爱音乐,单纯,纯粹,那时的爱情和理想都不会被物质左右,只有他们这拨儿女孩会为了摇滚乐爱上一个男人。正名一说,或许有些沉重,名不是用小说可以完成论证的,尽管我也觉得这样的生活最纯粹。对于音乐人,所谓不疯魔不成活,本不是一群凡人,就不应该去求得凡人的理解和认可,唯有音乐作品,就足矣!至于往事,如今说来嘘唏不已,但毕竟已是往事,让他过去便是,解开尘封未必是好办法。
  
  但是我想说的是,不要轻易相信你所看到的,别人笔下的虽有,你我都没有经历过。这不是历史档案,无法满足你我窥探岁月秘密的欲望。这不是日记本,也难以让你我东西真正的隐私。这就是一本小说,虚构隐藏在真实的背后,一本70后祭奠他们青春岁月的小说,一如如今的80后也开始在怀念逝去的童年日子,异曲同工,不一样的是,姜昕们怀念的是摇滚路上的恋爱中的青年,尽管如今早已人到中年,甚至逐渐被人忘怀,但正如老话说的,谁都有当年!而80后们怀念的则多是童年时的玩具和清新小恋爱。
  
  这不是文学性很好的小说,但不妨碍它值得一读,尤其是当年和现在还在为摇滚痴迷的人,因为作者对此包含的热情,和对过往岁月的眷恋,一如风中的长发,轻易就能勾起你的回忆。我找到过一张作者的照片,出道十六年,眼睛依旧清澈,有人说一如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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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10-28 14:46:16 | 只看该作者
  1、说姜昕是著名歌星,倒谈不上,估计她也不爱这称号,知道她的人有限。她十几年来陆陆续续出了几张专辑,我认真听过的只有第一张《花开不败》,其中《蹦嚓嚓》、《啊咿咿》、《欲望号街车》时不时还会出现在耳朵里。其实,对于绝大多数中国歌手来说,有这么一张品质的作品,足够了。
  2、当然,买这本书,还是有八卦心理哈,她跟窦唯到底怎么回事?王菲又是如何掺和的?其实买书之前的期望值并不十分高,看完之后就觉得很值,能感觉出来姜昕很真诚,虽然说是小说,但至少也是自传体对吧。主要的文字都写于10年前左右,30岁的姜昕写下这个故事,能做到不违背自己的内心,很不容易。
  3、这本书主要的内容就是她与窦唯(书中叫夏旸,而王菲叫小李,哈哈)的恋爱,最后则以张炬(书中叫峻峻)辞世的事情作结,让人不住唏嘘。
  4、姜昕猜测,窦唯想跟顾城那样,可以跟两个女孩子同时在一起。确实,谁规定了不能同时爱上两个人甚至多个人呢?只是,谁又能处理得好这样的事情呢?顾城与窦唯在气质上倒是有点儿像,离群索居。顾城最后还不是走上了不归路,无论如何那种方式是不好的,而窦唯还能一直做那些听众极少的音乐了。因为这本书我查看了下窦唯的近况,才发现几乎每年都有作品出来!
  5、从《花开不败》中感觉到的是一个有点懒洋洋的随性的女孩,而这本书能让人感觉到她的力量,她对生活的热爱。窦唯、张炬他们那批人能在20郎当岁时做出那么好的作品来,实在很牛逼,可惜后来都没能再超越,这也是绝大多数中国歌手的宿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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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8 14:46:16 | 只看该作者
  作家石康曾经在一篇文章中比较70后女人和80后的不同。他说,“70后女人就是一正室的范,有股子大气劲,而80的女孩则小气得多,一点气受不了,还经常抱怨。明明是正正经经地谈恋爱,却搞得像被包二奶一样。”当然,每代人都是自恋的,也都有理由认为自己与这个时代一样卓尔不群。
  作为一个自诩为早熟的80后,我有不少70后的朋友,并且保持着对这一代人格外的好感。这是把流行音乐当做诗歌来听的一代人,这是可以活得贫瘠却很有尊严的一代人,这是妄谈理想不会被耻笑的一代人。 姜昕就是这样的一个70后女人,她用这本《长发飞扬的日子》来迎接自己的40岁。
  我看过姜昕的音乐现场,自然率性。20年来,她始终保持着未曾烫染的长发、学生气的白衬衫、牛仔裙、白球鞋,沙哑的嗓音以及莞尔一笑的美。很难想象她已经40岁了,也许40对她仅仅是一个数字罢了,她是一个40岁的少女。
  作为北京摇滚圈一个著名的“果儿”,她的每一任男朋友都是圈中的红人,在那么多故事以后,她的脸上却只有梦想的痕迹,而没有伤痛与绝望。
  一个医生家庭里长大的优等生,为了音乐梦想大学肄业,她生命中的真实、坚持和不妥协正是摇滚乐本身的气质。姜昕赶上了一个美妙蓬勃的时代,中国本土摇滚乐萌芽并茁壮,当音符散场,她用文字记录了上个世纪最后十年中国摇滚乐的发展与生活,它像一部纪录片,真实而鲜活。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从未如此八卦,我试图从蛛丝马迹里找寻那些角色的指代:崔健、张楚、窦唯、何勇、张炬、王菲......
  崔健说,摇滚就是一种摧毁和一种建立。有人说,这个时代不需要摇滚乐了。有人说,崔健老了。他说:我没有老,我还有质疑这个世界的能力。
  今年6月的某音乐节,身旁的姑娘忽然指着草坪上匆匆跑过的帅气女子说:“瞧,摄影师高原!”仔细想来,窦唯爱的过的女人,似乎都是一种气质:高挑,冷艳。姜昕、王菲、高原都如此。网上有一个无厘头的“恋情伦理关系图”:李亚鹏——周迅——瞿颖——张亚东——窦颖——窦唯——高原——姜昕。姜昕的名字似乎总是和窦唯分不开。他们的6年感情因为王菲的介入而黯然破裂,“说实话,那时候我的确恨她,可是多年以后我开始明白,爱是没有对错的。”“我们都看到了存在于某个人身上的美好,我们都渴望和他分享生活,谁又有错呢?”在情绪最低落的阶段,姜昕想到过自杀,“人生其实难得一帆风顺,这个词其实只是用来讨个吉祥的祝愿而已,我们千万不要自欺欺人真的这么以为,人生其实是柳暗花明,再花明柳暗,然后再反反复复。无论如何,要留得青山才能赏尽那一路景观。”面对往事,姜昕很坦诚。是的,有时候人要遵从命运,遵从,却不必低头。在天后面前,她依然很高贵。
  姜昕的歌,我最喜欢的一首是《我不是随便的花朵》。随身听的电子产品换了一个又一个,但这么多年来,它始终都在,充满真诚和迷醉。每当情绪低落的时候,听到那一句“已经决定好了,做个做梦的人,一个不切实际的人...”,我都会心潮澎湃。
  不切实际的做梦,也许就是青春的关键词,正如那些爱过我们的人和伤害过我们的人,都是青春存在的意义。时光就这样把我们的青春抽离。就算一切像流水奔腾不复返,那些声音,不会枯萎。
  姜昕说,爱音乐的孩子都是好孩子。那些喜欢音乐的人,内心里多少都是有着乌托邦情结的。当一代人不再年轻,不再热泪盈眶时,乌托邦破灭了,却飞出来无数蒲公英的种子。我们该和年轻道别了,我们该和热泪盈眶道别了。这是一个流行离开的世界,但是我们都如此不善于道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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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8 14:46:16 | 只看该作者
       朋友送的书,刚开始有点激动,因为据说这本书还原了90年代中国摇滚人的悲欢离合。作为一个年纪比这本书里的故事还小的人,其实我没有什么心理认同感,也因为没有经历过而更多的带着理性的眼光去看待这本书,所以我的评论也许是无知的。
     首先姜昕用标点的习惯让我很是头疼,一向接受不了在文中运用太多感叹号和省略号,后来慢慢习惯以后,倒也觉得没什么,因为这本书本身就是口语化意味很浓的。看了这本书以后我突然有点赞同孔子的那句我一向不赞同的“质胜文则野”。
     再者姜昕也不是我喜欢的歌手,她的歌只零碎听过一些,而对于那些个人的恩怨情仇,我也没有什么偏颇的理解和偏向。不过这本书毕竟有其出彩的地方,姜昕不算完满的记录也是中国摇滚一种珍贵的回忆,感情也毕竟打动了我,所以,某种层面上,这本书仍是成功的。
     那么虽然那种年轻不在了,虽然他们不是我喜欢过的角色,依然祝贺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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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2-10-28 14:46:16 | 只看该作者
  
  
  高教局有个规定,就是本科生毕业两年内不准出国。
  
  誓言是靠不住的。总归都是食言。
  可他是我一生中曾经绽放的最绚烂的花朵。
  再绚烂的花朵也亏枯萎。
  这就是悲哀之处,总有一天,我们再也没有誓言,也不再相信任何誓言。突然好难过啊。
  
  男人,要么衣锦还乡,要么饿死他乡。
  
  
  我开始唱歌的第一家歌厅几乎就是当时北京最好的一家(台湾饭店的霓裳宫夜总会),在那儿驻唱的歌手也几乎是除了已经成"腕儿"的以外最有希望的,后来在那儿唱过的不少歌手都成了大大小小的"腕儿",乐队也是一流的,除了在那儿担任伴奏乐队之外,还时不时的会在首体、工体为那些"腕儿"伴奏(当时的乐队是"萤火虫"--那可是那时候响当当的乐队)。
  
  我曾经以为我们的爱情会象那辆自行车的牌子所预示的一样“永久”。
  
  所以对于“摇滚乐”这一名词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它就象当初崔健诠释他自己名字的那一句话:就是一种“摧毁”和一种“建立”,它并不会局限于任何一种和声走势,也不应属于任何一种表演形式或表面印象,它是“点燃”,用一些从心灵发出的声音将另外一些心灵“点燃”。
  
  崔健说的特别好:“我没有老,因为我还有质疑这个世界的能力!”
  
  【窦唯】
  
  看着Jeremy的车消失在胡同尽头,窦唯忽然转过头来对我说:“记着,有一天,我会开车带你去兜风的!”七年后的一个夏日黄昏(那时候我们都有了新的爱情,那天我和男友计划好要去一个朋友家参加烧烤Party,他因为要帮忙采购就先开车走了,那时候我们也已经有了自己的车),我正在街头等出租,一辆车停在我面前,车窗滑下来,是窦唯:“去哪儿?”,我说出了地方,“上车,我送你!”“你爱他吗?” 窦唯问,“对!”。“那你们会结婚吗?”,“可能!”(当时我们的确也十分相爱),“那我祝福你!”,“我也一样祝福你!”“还记得我以前说过的那句话吗?”,窦唯开大音响,又用自动按钮打开了所有的车窗,风吹进来,飞扬起我的头发,“你看,现在实现了!”,窦唯大声的说……
  
  说到开心时窦唯是妈妈也笑了,可是,我却注意到她眼底总是有些若隐若现的泪花闪现,毕竟,一个女人靠着微薄的工资收入,独自把两个孩子拉扯大,是不容易的吧(窦唯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
  
  年轻气盛的时候,总是会有一点儿没有缘由的自信,深信他(她)一定不会改变,而选择都在自己--我可以走,却不能接受他(她)离开。
  
  我不想做什麽被歌迷捧得晕头转向的明星,到哪儿屁股后边儿都追着一帮傻尖傻尖的果儿,再说,那你还不掉醋缸里?
  
  枕头吸收了我的泪,却不能吸收我的痛,那痛楚,似乎没有穷尽,就那样一直不停的流淌,象枕畔的湿迹一样清晰,终于,累了,不知不觉的睡去。
  
  在那三天里,王菲也曾打电话来找过窦唯,窦唯的妈妈接的电话。当时她已经基本猜到了事情的原委,接到那个电话她立刻预感到那是她,"你还好意思往这儿打电话?!",善良的妇人早年曾因丈夫外遇离婚,最恨的就是这类事情,她气不打一处来的把电话挂断了,说实话,那时候我的确恨她。
  
  忘了这故事是谁跟我说的还是我在哪儿看到的了,说Lennon和洋子在一起的时候,也有过几次因为爱上其它的女人而"离家出走",可洋子每次都对他说:去玩儿吧"boy",只是,玩儿"累了"别忘了回家!结果,每次Lennon都回到了她的怀抱。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当初选择做音乐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就是为了出唱片,被好多人捧着,盯着?那样幸福吗?”,“可你舍得放弃吗?那样你就会觉得幸福了吗?”,“要是有一天我做的音乐一钱不值,再没有人说它们好,你会怎么想?会失望吗?”,“不会的!我相信你!”,“所以说,这是条‘贼船’,上去就很难下来了。”,“连你都这么想:‘不会的!’。
  
  我只是想告诉你,爱上一个做音乐的男人是危险的,因为我们会把生活当成音乐,而音乐,是让人难以平静的。
  
  几年以后,很偶然的又翻出它,我才忽然发现原来他曾经在那个本子的最后一页上写了一段儿话:
  当你写到这一页,如果我们还在一起,以后的日子就让我们一起用爱去填满;
  如果在你翻开这一页的时候我们分开了,那我想告诉你:爱已成歌。  
  
  他苦笑了一下,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看,我现在已经成了一个不被相信的人了!"他又转向电话的方向,再次面对我的时候,他忽然显得很郑重:"知道你身上最可爱的东西是什么吗?"我不解的看着他,"相信!",他说:"你相信人,也相信美好的存在!这让我觉得自卑,也觉得自己很丑陋。"
  
  曾经的我们,是如此的慌乱,并且那样天真而徒劳的抗争着,以为能守住它,其实我们只是害怕面对真相罢了!
  
  我听见他哽咽着说:我觉得我已经想好了,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要不你回来吧,快点儿回来,以后你哪儿也别去,就在我身边儿看着我,那样我就不会犯错了
  
  没想到他居然还没忘了给我买礼物:一条磨得发白的Levi’s牛仔裤,我最爱的牌子,最爱的款式(501),最爱的颜色。他在见到我的第一时间里便把它拿了出来,那之前,它正平整的躺在他的枕头下面(他有这样奇怪的习惯。我总是取笑他说这种储物方式象个农民。他给我的那些小礼物几乎都是从这个地方“变”出来的)。那是我拥有的第一条真正的Levi’s(那以前都是在雅宝路和秀水街买的假货),它的质地确实坚固,事隔多年,它几乎依旧完好无损,并且始终是我衣橱里的至爱(没办法,我实在是太喜欢Levi’s的这一款了)。
  
  大概的意思是这样的:这是我一直想说的话,我知道也许我这么想太自私了,可是今天,我还是想把我心里的真实想法说出来,不管你们会怎么想。我知道你们爱我,我也爱你们,可是,说实话我不觉得这有矛盾。你们希望从我这里得到的我都可以给你们,所以,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我们要让自己痛苦。这些话我一直不敢说,一直放在心里,因为我也在自问:这样想是正常的吗?是正确的吗?我也不是没有推翻过自己,并且强迫自己做出选择,可是那之后我又总会良心不安。我真的觉得,如果是因为爱的缘故,那么做任何一种选择都是错误的。
  
  记得那番话之后他分别去拉我和她的手,当时我背靠着墙坐在床上,她坐在沙发上,而他就坐在那之间的椅子上。我们都没有拒绝,很奇怪,象是被定住了。他又继续说了些什么,我和她始终都没有插话,后来,他也就不再说了。
  
  而我,他和她,也一直都无比周到的在给对方的杯子里加水。她问我:“你觉得他爱你吗?”我说:“如果不爱为什么在一起?”,她说:"可是他也是这么跟我说的。"
  
  后来,夜渐渐深了,她说她累了,要去酒店了。他说他得去送她。我没有阻拦,因为,我也累了。那天晚上他还是没回来,可我还是等了。第二天,他打电话回来,说:"对不起,",我说:"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你爱她吗?",他在电话那边沉默了半饷,然后说:"爱。",我说:"那你还是做一个选择吧!你的理想太高了。"
  他说:"她也是这么说的。",他又沉默了半饷,然后说:"那,我想,她吧,对不起。",我挂断了电话。那天晚上,我去徐薇那儿过了一夜,然后,就离开了。
  
  当我们劝着别人也劝着自己,说着:没什么了不起!越来越多的人就真的变得越来越对什么都无所谓了,越来越觉得无论怎样都没什么了不起。我们不再象当初那样执著而认真的对待爱情,觉得那样很傻;我们混在同我们遭遇相似的温暖的“集体”里,如果寂寞难耐了,就凑在一起醉酒当歌,吃饭打牌;我们尽量把时间填得满满的,不留余地“胡思乱想”,最好晚上上床困得倒头就睡。我们不再争取,也不再忍耐,除了偶尔怀念或者期待,我们有太多经验,所以越来越思前想后,迟疑不前,听天由命。
  
  最初的我们不是这样的。那时侯我们的人是透明的,我们的情感是无法驾驭的,随风飘荡的,我们的快乐和忧伤是难以掩饰的,完全彻底的。那时侯我们觉得,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最至高无上的东西。
  
  他回转过来:“想听我的实话吗?我不知道一个人会不会同时爱上两个人,可是,说实话,我不能分辨究竟更爱谁,对于我,她是崭新的吸引,你是几年的感情,哪一边都是我不愿舍弃的。我知道你们会觉得这都是一些混帐话。可是,还是那句话,我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做选择,如果这样的选择注定要造成伤害,那么,谁该承受这样的不幸?我又有什么权利做出判断?我也不明白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可是,你相信吗?我真的发现,这一切,根本不是我能驾御得了的,我根本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只是被谁在前面牵引着,无能为力。”他不再说了,垂下头去,再次面对,他的眼底闪烁着泪光。他没去管它们,可是,语调却沉了下去:“你知道吗?我一直害怕这一天的到来,我知道从那天开始,我们就会不再见面,也不再互通彼此的消息。我走了”。
  
  【摇滚圈】
  过量的酒精不但不能让人麻木,反而会让原本就痛的地方更加清晰和更加疼痛。
  
  他们是按照年龄顺序进行的,最后轮到炬炬,两个人也笑得前仰后合。
  
  当一个人的情感履历不再是空白的时候,开始就会变得像结束一样难。
  
  当然,等到改变变成了“家常便饭”,那就又是另外一回事情了,至少,皮实了!
  
  炬炬活着的时候,他们家绝对是“中国摇滚根据地”的一个大“据点”儿,大家都爱往那儿扎,大概就没谁没去过,那不止是因为炬炬朋友多,更重要的是,老头儿老太太不仅不象其他的父母那样对这帮长头发的男孩儿看不上眼,反而特别的赞同和支持。所以,他们家一年到头都热热闹闹的,炬炬的小屋里更是一天到晚的聚集着一帮“酝酿”“大事业”的战友,那一天就更别提了!炬炬不在了,至少不能让那一天变得冷清,这确实是“记得”的人共同的愿望。
  
  每一个人都不愿离去,于是我们决定将那一天的聚会“进行到底”。我们去了炬炬至死爱着的女孩儿璐璐家,我们当中有一个非常出色的DJ,他为大家放起了从前的老歌,一首接一首,那些歌把我们带回了从前的日子,昔日的老朋友们都变回了从前的样子,话多了,脸红润了,眼睛亮了,笑声开始回荡了。可是有一个人却一直坐得远远的,那是何勇,平常的他,简直就是个“闹闹”,可是那一天他却很安静,甚至有些伤感。后来大家问他为什么不加入进来,他站了起来,走到大家中间,说他要说几句话。他的这个举动又把大家逗笑了,因为这种一本正经的事儿让他做起来,实在是太好笑了!可是我们都没想到他的声音居然哽咽了,这把我们吓坏了,然后,我们立刻都重视起来,静静的听他说话。他说:我今天哭了,是因为觉得幸福,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这么幸福了。我就想坐在边上,好好的看看你们,我觉得已经有很久很久没看见咱们大家这么高兴的在一起了。以前咱们老这样儿,你们还记得吗?
  
  那天,何勇还说了一句特别经典的话,他说:自从卡带时代结束了,CD时代开始了,他的 幸福就少了,甚至没了——他是这样划分他的时光的。他说也许我说出来你们都不信,可是我现在一个人在家的时候真的已经很少听音乐了,因为我不喜欢CD,我在那里面听不到卡带的亲切。他说他心中那个温暖的时代已经结束了,音乐对他来说也就不再有意义,他说我很羡慕你们,因为你们还能从音乐中找到快乐。何勇的话其实有点儿偏执,可是他确实就是那么一个偏执的人,好长一段儿时间,他真就那么愣撑着,大有“拒CD永不沾”的架势,任谁劝也不听。当然,他并不是真的压根儿就不听音乐了,这一点我是最明白不过的了,因为他会经常赖在我的车上,“逼”着我带着他在北京城里没完没了的转圈儿,而他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我们周围的朋友里,只有我的车里至今听的仍然是卡座。那种时刻其实我也喜欢,所以我也愿意那样做,何况他是那么可爱的一个“偏执狂”!那段儿时间的何勇确实有点儿格外的多愁善感,他甚至跟我说:他现在还害怕一件事情,就是一个人听音乐,他说那会让他觉得受不了。
  
  丁武是个一直对婚姻持有恐惧心理的人,他根本还没结过婚,身边的朋友也是,他的父母感情也没什么问题,他的那种恐惧完全有些莫名其妙,更像是天生的。他曾经刻骨铭心爱过的一个女孩儿——就是我认识他的时候见过的那个,他们在一起好几年,女孩儿屡次提出结婚,可是软硬兼施他就是不肯。可是女孩儿却非要结婚,觉得否则就不能证明什么,最后,她在一次以躺在马路中间死拖活拽都不肯起来相威胁他仍旧不肯妥协后彻底绝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嫁给一个法国佬儿“远走高飞”了。那让他伤心了好长一段儿时间,可是,他还是觉得:干吗非得“结婚”呢?!
  
  那个当年的北京市青少年组跳高比赛冠军得主,依然记得许多年前初相识的夜里,自信的他曾经在空旷无人的深夜的站牌下大声宣布:所有的女孩儿都喜欢跟我们玩儿!
  
  炬炬他似乎确实很早就已经察觉——他曾经说过他不会活到老。炬炬用以证明他自己的预感的依据是那句话:"沿着掌纹烙着宿命"——他给一些要好的朋友看过他左手的手心,在那儿,那条据说是主宰生命长短的线,确实是噶然而止的。很多人都记
  得,炬炬在那样说着,指给大家看他手心里的那条纹路时,他的神情是坦然的,那里面决没有一丝一毫的恐惧,他甚至还笑着说:"我知道你们不信。"。
  
  第一个疑点是在出事之前的一个星期,清楚的记得那一天是周末,郭大炜照常和我一起回了我爸妈家。炬炬在一个公用电话呼郭大炜,因为等着打电话的人多,他就灵机一动想出了一招儿--让传呼台的女孩儿在郭大炜的BB机上打了这么一行短语:炬炬出车祸了!郭大炜当时正在我爸妈家的厨房里撸胳膊挽袖子忙得热火朝天,看到那一行字,惊出了一身冷汗,丢下炒菜铲不顾一切的冲到客厅去回电话,谁知道接电话的却是炬炬本人。郭大炜狐疑了一下,还是不放心的问:"你,没事儿吧?",炬炬在电话里笑了老半天,然后说:"逗你玩儿呢!要不你丫能这么快回电话吗?"郭大炜拿他一点儿没办法,撩下电话还问我:"我平常回电话都很慢吗?"
  
  我指了指阳台的窗户继续说:"长头发,白衣服,我没来得及看清长什么样儿。估计是你前世的情人来看你了!","你就编吧啊!告诉你吧,是来找你的,我也看见了,大概是你前世的情人。","你胡说,她长头发,明明是个女的吗!","男的就没长头发的了?古代男人也都是长头发,现在也有啊,炬炬他们不就都是?"对话进行到这里我忽然觉得有点儿不舒服了:"讨厌!别说了!","有胆儿编故事就别害怕呀!"
  
  他说要是他今天不出来,不因为他请警察吃饭炬炬喝了酒,就肯定不会出事儿了;丁武也在埋怨自己,他说大家正商量换地儿的时候炬炬说要去给人送趟东西,他正好想“走肾”(小便。也是圈儿里话)就和炬炬一块儿出了饭馆儿。他说他们两一出门发现炬炬的摩托车不知被谁碰倒了(炬炬的摩托车可不是那种小儿科类的,根本不可能被轻易碰倒,那确实也是个奇怪的现象——难道也是某种预兆?)。帮炬炬把车扶起来的时候他头一次那么清晰的感觉到车身沉重的重量,不知怎么忽然就有了一点儿不详的预感。“当时又喝了酒,我有点儿担心,就劝炬炬打车走,可是他说他都是老司机了,不会有事儿的。上了车他还回头儿跟我说‘一会儿见!’”,“都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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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8 14:46:16 | 只看该作者
  散开束缚的长发开始,年轻和青春就不单单是自由那么简单,很多时候很多事件已经开始变得不需要理由不需要动机就发生了,比如爱情,又比如爱情之后的再爱。
  那些年代里留着长发的他们,至今被我们记住和哼唱的旋律,还有所谓的叛逆似的行为举止,静下心来,认真地读他们中间的一员,一本不出现真名的不是小说不算传记的书籍,晃晃悠悠中我们会热爱这些人,这样的热爱首先是源自我们熟知的音乐,再则是源自对那年年代梦幻般的好奇。
  爱,不爱,背叛,怀疑,再爱,纠缠,混乱,关键是他们把彼此最初的爱给了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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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2-10-28 14:46:16 | 只看该作者
  “手心里的水”
  
              ——读姜昕的《长发飞扬的日子》
  
                                                   作者:彼辛
  
  在刚刚过去的北京的春天,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荒凉”,我甚至写了一首诗,就叫《荒凉春天》——
  
  荒凉春天,阳光不停地松土,
  生怕冻伤了土里的小虫,
  连同珍藏的记忆;
  而人世间,却异常冷酷冷漠……
  
  无谓的牺牲,已送走太多孤魂;
  无聊的话题,弥漫在每一个角落。
  这个春天荒凉无垠,
  古老的耕牛,想起遥远的海滨……
  
                    那蓝莹莹的田野,麦浪滚滚;
                    它的田,它的树,它的梦,
                    从此在海上耕种……
  荒凉春天,苦涩的丰收。
  
  然而,写这样的诗,有什么意义呢?只是自娱自乐,自我安慰罢了,不会有一个读者。而夏天来临,这种感觉仍没过去。我问一位常年住在中国的意大利好朋友:你觉得现在的北京怎样?他说:“干。”然后又问我,“可以这么说嘛?”
  “当然可以。”我说,“我也有同感。我曾经生活、经历过的北京,不是这样的。北京已离开北京……”
  可是,今天我却要郑重告诉您,我的朋友,“北京”随着一阵清风,悄悄归来——这就是姜昕的新书《长发飞扬的日子》,它带来了“曾经的”北京:那时,夏天不“干”,春天更不“荒凉”——“记忆里的那些日子,我认识的每一双眼睛都是那么纯净、那么熠熠闪亮;每一张脸庞,都是那样饱满、那样充满憧憬;每一个人的步伐,都是那么富有弹性;每一个人身上,都似乎蕴育着一种无法言说的力量……”
  如果一个人这么说,您肯定不信;我甚至怀疑这样说的人,自己也不敢相信——或许是一个人的幻觉吧?在这样的时代,谁还在编造这样的故事来哄小孩儿呢?
  可是,没有,我用心告诉您:我一直想这么说来着,但一直“没机会”,或者说不够勇敢。而今,终于有一个比我更勇敢、更有信心的人,大胆说出了“这件大事情”(我刚跟作者学会了狂用引号,以后还要这么一直用下去的);与其“羡慕嫉妒恨”,或遮遮掩掩,假装没看见,不如勇敢地站出来为她作证,并真诚地说出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与感动。
  作为一名文学工作者,我本想写一篇“专业书评”,好让这样一本“淋漓如雨,滴落如露”,滋润干渴心灵的好书,进入“正统文学”的行列;让“圈内人”擦亮眼睛看看,好书就在你们面前,可惜你们认不出。我本想把“书评”写得“专业”一点。可这些日子,日夜读这本书,我才发现我做不到那么“专业”;而且这本书,从一开始就根本不需要这些!它从一落笔,就将“学者文人”统统抛开;正如当年的摇滚青年,凭着一颗真心,抱着一把红棉吉他,就敢向所有的音乐,所有的传统发起挑战。而正是这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赤胆忠心,他们创作出了属于自己的“一无所有”。而回头看来,在这“荒凉春天”,富裕的贫穷时代,他们在音乐、文学与生活的土壤中,撒下了怎样赤诚而珍贵的种子!也正是为了让这些种子死而复生,开花结果,我想用心捧起一泓清水,来浇灌着并不随便、“只为梦想而绽放”的花朵。
  而很久以来,我之所以从未发表过任何书评、影评,因为不喜欢随意指责别人,也不喜欢与任何人论战;那样耗神费力,于事无补。我一直在想,假如市场上充斥着假货,怎么办?我没有耶稣那样的勇气,去砸他们的摊子;而他们的摊子,实在该砸!可是我想,惩治假冒伪劣还有另一种方式,就是当你偶尔淘到一件宝贝,看见一块美玉,不妨大声说:“瞧,真的在这儿,它是这样的!”——我无意间买到《长发飞扬的日子》,感觉正是如此。我随即放下了手中的一切,来读书、写“书评”;半夜赶到好朋友家,把他们叫醒,说快看呀,出了一本好书!他们于是起来,像多年前听我念诗一样,听我诉说,请我喝酒;在这样的文字里,我们又一同回到了那个久违的梦想时代:“他们也再次证明了一点——我们并不是没有自己的声音,也不是不想听自己的歌、为自己的声音感动和歌唱自己的生活,关键是我们需要发掘和支持那些真正源自心灵并且能够点燃心灵的声音!”
      正因为如此,在这里,我要大声宣布:在《长发飞扬的日子》里,我看见了新文学的曙光!——她不是好不好的问题,她是真的;好像当年蓝调爵士,在不经意间,击碎了正统音乐的“和谐”;她一扫当今“文坛”之乌烟瘴气,纷纷扰扰;好像一个深夜离家出走的孩子,你去找她,想狠狠教训她一下,却无意间被她带进一座深山幽谷,在那里,你猛然呼吸到久违的新鲜空气,看见了果实一般挂在枝头,沾满雨滴和泪水的群星。
  回到起点,我还是尽量说得“专业”一点吧,不为别的,只为使我的文字,更有说服力。我现在就来谈谈这本书的特征、价值,以及她对“新文学”的启示。
  
  一,在令人窒息的年代,文学是一种呼吸
  文学是什么?我常问朋友,也问自己。不同年龄,不同的时代,我们曾有过不同的答案。而读了《长发飞扬的日子》我又得出一个新的结论:在令人窒息的年代,文学是一种呼吸。
  这里不妨从《呼吸》乐队说起。这个乐队,在书里也提到过。当年有位央视最早出现的英语节目主持人,名叫蔚华;那个时代,北京的“摇滚青年”都知道她。她放弃了央视女主播的风光职位,成了一名摇滚主唱。尽管在“外人”看来,或许她“不务正业”,或者说“昙花一现”,但至今回想起来,我仍在心里默默敬佩她,想念她。她用她的真性情、新生命,勇敢创造出了一种新的声音,新的“呼吸”;确曾给那个压抑的时代,开了一扇天窗,让人呼吸到一股纯净而清新的空气,尽管其中不乏感伤、迷茫,但那确实是当时一批“率先迷茫”的青年人内心的真实写照。我还记得有这样的歌词:
  
  “独自一人坐在路旁,看着汽车过往,
  杂货店里歌声里嘹亮,我却觉得凄凉。
  匆匆走过的人们,你要去向何方?
  我已近不在乎,只想上天堂,
  然后自由自在地飞翔……”
  
  这在今天看来软弱无力,甚至是“无病呻吟”的歌词,在当时却让人不至于“闷死”。回想起来,那凄凉无助的声音,至今令人感动,让人依然可以深深吸一口当年那清新而感伤的时代气息。
  《长发飞扬的日子》正如《呼吸》;作者姜昕就像当年的蔚华,仅凭借一位“女流之辈”(书中原话)奋不顾身的勇气和信心,给这沉闷而平庸的年代,注入了一股清风,一阵山泉飞瀑坠落时,发出的清凉的叹息!
  在这个“全民娱乐”的年代,《长发飘扬的日子》一反低俗的“搞笑”“幽默”,以及文人的装腔作势,狡猾、市侩;以其率性的真诚,勇敢呈现了一颗纯洁的灵魂与生俱来的渴望与大胆追求:渴望真爱,追求神圣的音乐与艺术理想。而所有这些,不是一种概念,也不属于任何主义与艺术流派;而是一连串真实的生命故事——支离破碎,却真真切切。透过这些,“散兵游勇”,你可以看见曾经那支无形的队伍,他们贫穷而富有,痛苦而纯洁;尽管他们的歌声与旗帜,早已在茫茫黑夜里破碎消散,他们中的一些人,已和“峻峻”(书中一位夭折的摇滚青年)一同,长眠于九泉之下,崇山峻岭之间……
  仿佛高山流水,猛然冲进灰蒙蒙的都市;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我读到这本书,呼吸到久违的清新!同时我也意识到,这不是少男少女的青春梦呓,它们已然经历了岁月与风暴的洗礼,“是凋谢的青春的果实,里面有冷静的头脑的记录,和一颗苦涩的心灵的倾诉。”
  与二十年前,从蔚华那里得到“呼吸”相比,这部“自传体长篇小说”(我将这类文字定义为“真实文学”)毕竟容量更大,时空更辽阔:它以一个人的“孤军奋战”,记录了那个时代一群人的心声。正如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在《爱弥儿》中所言:逻辑性的人,相信“整体大于部分”;而神性的人,相信“部分大于整体”。而这位从来凭着“感性”与“冲动”行事的作者,显然属于后者。
  总之,“心”关在“门”里,就“闷”;而作者落笔便推开了这扇“门”,在《自序》中就这样写道:
  “那段日子我过得黑白颠倒——常常半夜3点突发奇想,开着我那辆二手红色切诺基奔向某一目的地。其实我根本无处可去,那只是我给自己随意指定的一个地方,诸如香山、圆明园之类……现在想来,幸亏有那辆二手车,否则,我一定会被活活‘闷死’!”
  在这里,“心”一出“门”,就发出自己的声音。正如鲁迅先生在《摩罗诗力说》中说:“盖人文之留遗后世者,最有力莫如心声。”
  
  二, “要音乐,只要音乐”
  作者接着写道:“到了地方,停好车,放上一盘喜欢的带子,点上一根儿烟,再把驾驶椅退到可以仰靠的那一挡,把腿跷到方向盘上,我就对着车窗外的夜空开始‘回忆’——那些‘陈年旧事’会让我有时候忍不住笑出声来或是感伤的要命……”
  书中反复出现类似的场景,几乎所有的“背景”,都有音乐,包括各种歌词,与“看得见的风景”的旋律。这本来是一本音乐人写的文学书,所以很正常。但在阅读中,我进一步发现:音乐贯穿于本书的字里行间。
  文学需要音乐。这在古汉语中,尤其是诗词、戏曲中,早已做到淋漓尽致。但一直以来,如何将现代音乐引入现代汉语,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法国象征主义诗人魏尔伦曾说:“要音乐,只要音乐!”他凭借如此明确的创作思想,写出了划时代的“音乐诗歌”,成为“现代语词学”的创始人。而他的名句“忧愁,忧愁曾是我的灵魂;/只为,只为一个女人”,至今脍炙人口。而年少轻狂时,我自己也曾写过这样的诗句: 危机四伏的夜晚,对于冒险的智者,/是个考验, 先要验血,/再验验心跳,是不是有音乐……”
  
  其实,经受过“西方现代派艺术”洗礼的人与文学,除了在精神上获得更自由、辽阔的空间之外,表现在诗歌和语言上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语言里“音乐性”。而放在现代汉语里说,不仅是指词尾的押韵、平仄对仗,重要的是表现为一种看不见的、融化在字里行间的一种舒适、愉快的节奏,一种合乎心跳、呼吸的气息与气流——尽管变幻莫测,却并非无迹可寻。我相信,一首诗,或一本文学书,只要随便翻开一页,读上两三行,三五行,就能立刻判断出它有没有音乐,气流顺不顺,气场对不对。这里我想强调的是,它不是指押韵,甚至与押韵与否无关。一些“老先生”往往喜欢用古诗的平仄、押韵来要求新诗,因而对新诗总是摇头;而在我看来,尽管他们“功力深厚”,熟悉古诗词,但对于活生生的现代汉诗,与现代文学中的“音乐性”并不理解,甚至完全没有感受力与鉴赏力。而我甚至觉得,以此来判断一首现代诗的真伪,并不为过——那些节奏散乱、毫无气息、气场可言的假冒“朦胧诗”,在这个“检验标准”之下,无可遁形。
  而《长发飞扬的日子》通篇都是音乐,是充满爱的、灵性的乐章。即使用最挑剔的眼光细读,得到的,依然是一种畅快淋漓的呼吸——总有爵士一般的“即兴”,打破传统的“和谐”,而蹦出闪亮而愉快的节奏。
     比如:“当我站在今天,回首那个遥远的雨夜,我惊喜地发现岁月的尘埃并不能覆盖存留于我生命中的晶莹。尽管,那些日子已经走过,而我也早已经明白瞬间的坚定并非永恒。我依然感激生命于我的馈赠,那个雨夜将永不消失。”
  “海就在不远处,那一刻,海水没有咆哮,无比温柔地轻吻着沙滩,一轮满月就在他们视线集中的地方。海天之间,只有他们五个,相似的高度,肩挨着肩,臂膀连着臂膀,年轻、俊朗、凝神屏息、长发飞扬……那是怎样一种时刻啊?那一刻,他们五个的心间,是怎样的呢?汹涌?平静?清醒?或者沉浸?我不知道,可我猜那一定是生命中至纯至极的一种体验,否则,那个夜晚,又怎么会那么清晰地存留于记忆,那么让他们念念不忘呢?”
  在另一处还有这样一小段快节奏的“华彩乐章”:“最小的那间,住着主人的另一个朋友,他那许许多多行李里装满澎湃激情和天真梦想,也是义无反顾地冲到北京投身艺术却吃了闭门羹的彷徨青年中的一个。”   
  现代汉语需要这种“即兴”,这份“不经意的经意” ;它自由、轻盈,合乎当代人心跳与呼吸的节奏;仿佛丝丝雨云,在沉沉流水间银光闪烁,并不时地蹦出红鲤鱼一般,撞击灵魂的“音符”——“然后,他就自管自地走了,大有一去不回头之势,丢下我一个人跌落在晦涩黄昏里,琢磨着他的话,而那感伤的旋律依旧飘荡着,就像黄昏室内昏暗的光线,就像雾气弥漫中岛屿四周冷冷的海水,将我浸泡着,让人绝望地分辨不清方向……”
  在这里,“我”不是“沉浸”而是“跌落”在黄昏里。这让我想起我的一位朋友的诗句:“黄昏坐在我的双膝上,/和我一起,等待着远方的消息。”——这是怎样的黄昏?我怀疑那样的黄昏,只有那个时代才有。
  再比如:“我们见面时总是以‘老干葱’、‘老干果儿’互相挤对,而且还讨论出一个看似不错的计划——老了以后建一个‘嬉皮村’,大家都住在一起,互相照应,养老送终。有关建立这个村落的‘蓝图’我们考虑得相当周全,有时候,我们真的被这个纯理想式的计划抚慰了,以为这样就没有了后顾之忧……”
  这里的“抚慰”和“后顾之忧”都没有加引号,而这两个平平常常的词用在这里,却无意间碰到了我“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想想看,人到中年,这些人还在“忧”什么?又是什么需要怎样的“抚慰”?我试着在书中寻找答案——“不知道我们是坚强还是麻木了?不知道岁月在我们身上上演的是哪一出戏?可我们自己清楚——在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我们其实还在渴望能与某人相知相惜、分享朝暮——我们因此感伤,却不明白……” ——“是真的。天边最后一抹晚霞,可以为我作证” 。
  一直以来,我就在现代汉语里寻求一种现代音乐,一种纯天然的气息、韵律与节奏。在这本书里,我找到了。我想,这不仅是因为作者是个音乐人的缘故——自由的音乐,源于自由的灵魂;它“点亮”别人,并“燃烧”自身。
         
  三,“新人”与新文学
  有位名叫顾彬的汉学家,在对当代中国现当文学做了一番精心考察之后得出结论,中国文坛要出真正的好作品,还需再等三百年。屈指一算,我们都完了。可是,在对这位顾彬先生的学说做了一番研究考察之后,我发现,他之所以不多不少,说还要等三百年,是按照西方文艺复兴之后,到文学繁荣时期来换算的。看上去很有道理,其实没道理。因为觉悟可以是渐悟,也可以是顿悟。一个人是这样,一个民族也是如此。我想,如果我们始终意识不到复兴民族文化的价值、意义和方法,即便等三千年也没戏。反之,三分钟,三秒钟我们也能觉醒;假以时日,三年、三十年,出一部世界级的汉语文学杰作,也不是不可能的。——关键在于觉醒!在这个意义上,顾彬先生提醒我们也好,刺激我们也好,对我们都是很有好处的。而顾彬先生对中国当代文学的批判,在我看来切中肯綮。
  在我看来,文学的复兴,包含两方面,一是对传统的学习继承,而是对它们的再发现和与再认识;而最要紧的还是,成为一名“在未来和无限的战场上作战的勇士” 与新人。
  很久以来,我一直在为汉语新诗与新文学默默祈祷,但遗憾的是,这些年来,真没有看到可以与“五四”文学相媲美的作品。而印象比较深刻的还是前两年读到的两部作品,一部是陈忠实先生的《白鹿原》,一部是“美女作家”卫慧的《上海宝贝》。
  《白鹿原》本来可以是一部大获成功的好作品,那么丰富的素材,那么深刻的主题,可惜作者上来就引了巴尔扎克那句名言:“如果法国社会是一部历史,我愿意做他的书记。”不能不说,这是一种很大的遗憾。因为时至今日,巴尔扎克的这句话,显然是一种陈旧的文学观念;就像巴尔扎克的作品及其主人公拉斯蒂涅一样。就其思想观念来说,在它产生的年代就远远落后于同时代的作品,比如《红与黑》、《悲惨世界》等等;更不要说是近两百年以后了。总之,传统尽可以深厚,题材尽可以古老,但是,如果没有新人新思想来看待这一切,再好的素材,也无法创作出属于未来的一流作品。
  再看《上海宝贝》。读的时候,感觉耳目一新。然而,正当我为新颖的比喻、新奇的表达赞不绝口的时候,女主人公的一个“不经意的经意”把我惊得目瞪口呆:在与一位德国男人欢欣做爱之后,女主人公乘其不备,悄悄“拿走”了他钱包里的一百块钱……我百思不得其解。回想起来,这并不是一个小小的“失误”,它给全书带来的,也不仅仅是一种缺憾。不能不说,作者需要提高一下人物和自身的思想境界。
  我坚持认为,一本属于未来的书,其中必有属于未来的“新人”。而所谓“新人”,不是新的流派、新的题材或新潮的语言、想象力等等可以代替的。“新人”必具备新的心,新的灵,必须有一双慧眼洞穿他所属的时代,并具备一颗超凡脱俗的高尚的灵魂。——就像陈独秀先生的《新青年》;鲁迅先生《狂人日记》中的“狂人”;而不是张爱玲任何一部小说里的女主人;更不是《围城》中平庸却又沾沾自喜的方鸿渐。这个话题到此为止。本来提起卫慧,还想说绵绵的;一看她给《长发飞扬的日子》作了一篇很好的序言,就免了吧。
  而在此,我要说的是,在《长发飞扬的日子》里,我看见了一批“新人”的身影,他们率真、质朴,敢爱敢恨,不借助任何宗教,而仅凭着觉醒的身心,便孤注一掷,直奔主题:寻找神圣的爱情。他们活得那么有诗意:那么贫穷,又那么富有;那么痛苦,又那么快乐。他们用青春热血,浇灌了纯美的花朵;“血花”(《blood flowers》)、雪花,都为他们开放,为他们飘落。因为他们的存在,这个世界曾一度变得纯净美好,就连空气里,都飘着诗歌与爱情。用心经历过那个时代的“年轻人”,都可以证明。而他们所创造的时代,必将因为他们永远年轻的心,纯净的血而载入史册。如果说,中国当代社会是一部历史,我想,它的创造者中,一定不会没有“峻峻”(书中的人物)的身影;也不会没有书中的“我”和贝贝,还有夏旸、贺垒……从他们身上,我又看见了了不起的蔚华,孤单如幽灵的艾米莉·狄金森,还有走在前面的兄弟,“在路上”的作者杰克·凯鲁雅克。当这一连串的身影在书中出现,并在冥冥之中结下不解之缘;我想起赫尔曼·黑塞在他的小说《德米安》中的一句话:“当友好的路途汇集在一起的时候,整个世界一时间看起来就像家乡一样。”
  
  
  四,“看不见的阵地上”,彼此见证
  
      和《在路上》的一样,《长发飞扬的日子》也几乎采取了“自动写作法”:从一个契机,一个引子展开,故事的真实性跃然纸上。我称这样的文学,为“真实文学”,就像从前的“真实电影”一样。不必去追问哪些事是真的,哪些虚构的;从某种程度上讲,都是真的;只不过相对于真名实姓,真人真事而言,那是艺术的真实罢了。
  在这里,作者讲述的每一个故事,每一幕场景,都能唤醒我对于旧日生活与城市的记忆。在那些贫穷而快乐的日子里,“我们真的就是一个大家庭,爱意在每个人之间传递,那时候,我们都相信,这世上确实存在‘理想’这一回事情!” 在此,我可以证明,这是真的,并愿意提供两个小小的例证。
  作者写道:“有一支乐队的几个乐手因为连饭都吃不饱,纷纷决定不干了,没办法,乐队的主创者只好答应每次排练之后请大家吃饭为条件,召集大家继续排练。有一回,排练完了,他让大家先去饭馆点菜,他稍后就来。乐手们离开后,有一名队员因为忘了拿东西又折返回来,结果他看到,为了省出自己的那份儿饭钱,主创者正在狂咽馒头夹榨菜。”
  关于“贫穷”的故事,书中比比皆是,作者甚至坦诚,这本书的原形,那篇四五千的文章之所以发表,“是因为那段时间我已经快交不起房租了。”而这种对于“贫穷”的孤芳自赏,尤其令人感动,它们充满了真实的理想主义的色彩。——经历过那个时代的“艺术青年”,谁没有经历过书中不时提到的“弹尽粮绝”、“捉襟见肘”?但令人惊讶的时,无论是当时,或是今天回忆起来,那种“窘迫”之中,都包含着发自内心的自豪与快乐。这在今天的青年人看来,几乎是难以想象的。但可以肯定地说,这种感受,在当时的青年人中,是极为普遍的。——若谁都不说出来,谁都不敢相信!
  这又让我想起从前,抗战时期,田汉先生的剧组在桂林拍话剧《秋声赋》的时候,因为揭不开锅,就只好让大家晚上出去各自找朋友解决晚饭。而就在这样艰苦卓绝的条件下,他们的演出大获成功,在灰暗、沉闷的年月,点燃了民众的抗战激情。
  我还想起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件小事:也就是与那些摇滚青年艰苦排练的同时代,在我居住的北京某高校一间筒子楼的宿舍内,聚集着十多个“艺术青年”,有写诗的,也有搞摇滚的,我们在一起弹琴歌唱,谈艺术,谈理想,谈到晚上天快黑了,我自然请大家吃饭。可打开抽屉,全部的财产只剩下不到两块的菜票,还有一些面票。结果我就去食堂,用面票买来十几二十个大馒头,用不到两块钱的菜票买来一小碗辣酱和两截粉肠;把粉肠切成很薄很薄,几乎透明的几十片;每个人的馒头都像张开的贝壳一样,能夹到几片,再抹上一层辣酱;结果十多个还在长身体的“艺术青年”都吃饱了。那天晚上,大家迟迟不忍离去,一直聊到深夜。出门时,“夜里的每一颗星星都让我们感动……”(当时的诗句)而那顿晚饭,回味至今。仅凭不到两块钱的菜票,就敢招呼十多个人吃饭,而且最终美餐一顿,我怀疑这个记录,不是随便可以被打破的。重要的不是怎么穷,怎么吃,这都不难;难的是,吃出一种美好心情,并回味无穷!而至此,我又理解了耶稣所行的一个神迹:传道途中,夜幕降临,有四五千人跟着耶稣走进荒漠。大家都饿了;耶稣只有五个饼,两条鱼,拿出来分给众人,结果这四五千人都吃饱了,而且剩下的零碎,装满了十二个篮子。
  在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甚至感觉到,当年那些馒头的零碎,也装进了您,我尊敬的读者的“篮子”里。就这样,我们凭着自己心中真诚的理想,用自己最简朴、直接的方式,理解了人类传承至今的信仰与神圣;尽管它未必表现为一种宗教或仪式。
  就像今天,我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珍藏心底的生命故事呈献出来,只是为了给《长发飞扬的日子》加些“注释”,提供例证。正如当年耶稣的使徒们,将财产聚在一处,“按照所需要的,分配给各人”。“我们这些人”彼此间也是如此,从前是这样,永远也不会改变。
  还有一个小故事。当我看到书中的“我”和夏旸在雪夜漫步,“雪球打在树上,震落一树积雪”的时候;又看到夏旸扔出雪球,差点砸中马路对面的骑车人,而两人同时喊“对不起”的时候——“那句‘对不起’几乎就是异口同声的,话音在静静雪夜回荡,传得很远……”
  我想起,也许正是在那天晚上,我和几个朋友去参加一位好朋友的婚礼,新婚燕尔真正家徒四壁;我们几个人凑钱买了一个小蛋糕,几根细蜡烛;而走到楼下,我们急中生智,采了几根落雪的松枝,作为新婚礼物。回想起来,那场婚礼办得极其美好温馨……而后来,我又拉着新郎出门流浪去了,没有钱,我们白天就在街上卖唱、算命,夜晚露宿街头;要问我们当时的感受,可以用朋友日记中的一句话来概括:“真想化为一缕烟,消失在祖国的万里晴空”……
  读这本书的时候,这样的回忆滚滚涌来——“那些久远的夜晚总是能唤醒他们眼眸深处那抹被岁月逐渐遮掩的亮点并且再次在瞬间释放出动人的光彩;我知道,对于往日的追思中,那是一种甚至比曾经的爱情更为炽烈而深刻的印迹,就仿似迎风的战旗和紧密的鼓点,构成了青春里最无法释怀的一章。而曾经的那群年轻人,就曾把那儿当成了一块儿看得见的阵地,用以证明自己依然和大家一起并肩坚守在那块儿看不见的阵地上!”
  就像《神曲·炼狱》中,一个孤独冷漠的孤魂索德罗,当他听见别人提起他的故乡“梦都亚”的名字,便一反常态,激动地跑过来与人们热烈拥抱;我听见并看见“那块儿看不见的阵地”的时候也是如此——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激动的事情呢?当你发现并证实了自己深信的那片理想圣地至今仍未荒芜,还有人在那里默默耕耘墨墨坚守并洒下汗水与泪水的时候……我不得不像那个孤魂野鬼一样大声说:“梦都亚人啊,我就是你们城中的索德罗!”
  
  结束语:“手心的水”
  
  但与此同时,我知道现实的严峻,知道这本书的写作,需要怎样的勇气,而这样写,这样爱、这样活,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包括我在这里梦幻般的呓语,面对现如的强大宣传攻势(包括负面的,也包括正面的)又是何等的苍白无力;它们就好比作者书中所描写的青春幻想,“都是手心里的水,并不会永远存在”。可我进一步幻想:在那看不见的阵地上,许多永远年轻的人们,排着星形队列,人人手心里都捧着高山流水,他们日夜传递;而这时的手心已不仅是手心,而是所有的心都伸出手,所有的手,都长出心;他们日夜传递,传递着星星月亮、高山流水……而就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我看见并默默加入了这支队伍;尽管素不相识,甚至不也打招呼,但我们已然重新站在了一起,并瞬间夺回了我们的圣地——你说它并不存在,而我说它从未失去!尽管答案仍在风中,但“五月的布谷鸟”已然宣告了我们的胜利!
  而此时此刻,我手心里的水,变成了一只水晶球,从中我看见一个颠倒的崭新的童话。
  先说一个安徒生童话,说从前有一只猫,伪装成美女,终于如愿以偿,变成一位新娘。然而新婚之夜,它在墙角发现一只老鼠,终于扑了上去,暴露了本性。这个童话不难理解,在这个时代,我们常常看见一些人,平日里夹着尾巴做人,把自己伪装得很好,可一旦功成名就,立刻暴露出骨子里低俗的本性。对于这些人,我不想多说一个字。
  而这里,我要说的是,在我的水晶球里,我看见了另一个颠倒的童话:“一只天一黑两眼就发亮的野猫,它离家出走,在雨里做爱,在风中胡乱闯荡,将好事坏事“荒唐事”一概做绝。然而,有一天,当它来到一座深山幽谷,被漫山遍野的白花感动,终于摇身一变,恢复了原形:一位神圣婚礼上的美丽新娘——“白色鲜花编就的花冠,叶子和花瓣还新鲜地挂着露水;没有面纱,让我眉宇间的喜悦尽览无遗,绝不拿腔作势;不过却要托纱,让洁白的轻纱陪伴乌黑长发在和风中恣意飞舞……” 这是作品中的“我”梦想中自己未来婚礼的景象。我想,在这本书里,在这些美好而珍贵的文字中,这个梦,已然实现。
  写到这里,我怀疑自己“手心里的水”已所剩无几,就快漏光了?——如此严酷的现实中,谁还会相信这一切?
  然而即便如此,我两手空空,依然要献上我对作者和这本书的深深敬意与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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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为代发,非本人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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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2-10-28 14:46:16 | 只看该作者
  王菲一直是爱窦唯的 窦唯是天才 王菲是天生的音乐精灵 他们本来就是天造地设的 为什么要弄成那样呢 看他两不在一起我心里特酸 我发现王菲和窦唯分了后就变了,怎么变的我都说不清 反正感?她就想四大皆空了一样~~``````````` 看到他老让人觉得悲伤````
  如果窦唯不是天才。如果王菲没有天籁之音,如果他们当初都不那么倔强 也许就没遗憾~````~~` 可如果真有那么多如果 我也就不会在这儿如此多的废话了```````````````窦唯是为音乐而生的。王菲是音乐的精灵。
  
  窦唯????一个才华二流悟性却是超一流的人,但表达能力太差,如果能把二流作品演译成第一流的水平就是成功,但是他却沉寂了,他一直没找到那把钥匙,所以不奇怪,有十年的沉默,快点吧,欣赏你的人在等你,不为别的,只为音乐,因为音乐不需要绯?,我不要其它,只要天籁,天籁。
  窦唯是个疯子,在自己的世界里活着的疯子。可是我们这个世界需要疯子。
  窦唯是音乐天才,可就是不能象当年黑豹年代火,莫非是时代的音乐细胞没能赶上窦唯的步伐,窦唯把时代落在背后了,若如此窦唯的现在的沉寂实属正常,但这种绝尘的孤独是需要忍耐力的,因此我绝对支持窦唯,同时希望他奋斗不止,必将大放异彩...因为他注定是大天才就注定要比一般人更需要绝尘的品味...........
  姜昕的音乐我很喜欢~~~~喜欢他们的不做作~~~~~~狂顶姜昕,敬重窦唯,支持王菲。爱死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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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2-10-28 14:46:16 | 只看该作者
  用了不短的时间,我终于看完了这篇早就想拜读的小说。说实话,其实最初吸引我的是关于以前听到的对你小说中提到的人物的故事的好奇心;但是让我坚持看完的,是对你的故事和成长的感动,以及对你个人魅力和文学功底的折服。。。我斗胆放言,当今让我折服的女性为数真的不多。。。
  我没有权利也决不会去褒贬任何一个人,包括你,包括王菲窦唯高原和你的其他的一些朋友。从一个评论的角度,我个人很崇拜现在窦唯的境界,是我所不能达到和领悟的境界和层次。(我也同样很嫉妒他的才华)至于王菲,我个人其实也不讨厌,我觉得女孩儿都会做——至少想过——这样那样的事情的,直到她真正成长到成熟。就像你说的,是一个成长的经历一个过程,我们不一样的眼光看它,就会欣慰,就会原谅。
  很喜欢你的歌和你的声音,很有味道。不知道为什么,听你的歌能让我想起好多人来,有一种真实的感觉,让我觉得似曾相识而又遥不可及。
  看了你的文字,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虽然不像当初上高中时看石康的《晃晃悠悠》那样的共鸣,但是也同样深深被你其中的种种细节所感动;其中让我最感动的一段——是你轻描淡写的随笔道来也好,良苦用心的刻意突出也罢——真的让我很感动:)
  
    看着Jeremy的车消失在胡同尽头,窦唯忽然转过头来对我说:“记着,有一天,我会开车带你去兜风的!”七年后的一个夏日黄昏(那时候我们都有了新的爱情,那天我和男友计划好要去一个朋友家参加烧烤Party,他因为要帮忙采购就先开车走了,那时候我们也已经有了自己的车),我正在街头等出租,一辆车停在我面前,车窗滑下来,是窦唯:“去哪儿?”,我说出了地方,“上车,我送你!”“你爱他吗?” 窦唯问,“对!”。“那你们会结婚吗?”,“可能!”(当时我们的确也十分相爱),“那我祝福你!”,“我也一样祝福你!”“还记得我以前说过的那句话吗?”,窦唯开大音响,又用自动按钮打开了所有的车窗,风吹进来,飞扬起我的头发,“你看,现在实现了!”,窦唯大声的说……
  
  有时候我会天真的想,如果真的在多?以后的今天遇上自己以前曾经深爱过的女孩,如果我们还能够想起彼此的誓言的话;我真想放弃一切东西好好和她度过余生——哪怕我们都已经不可能放弃如今拥有的所有。
  真能那样,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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