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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这回事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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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6 11:28:43 | 只看该作者
  “写作不是人生,但有时它是一条重回人生的路。”
         
          读毕《论写作》的结束语,我也完成了一次作家内心的探寻之旅。这是一场我期待已久的旅行,却比想象中要轻松许多。深夜,我穿着厚重的羽绒服蜷缩在书房亮着灯光的一角,屋子里回荡着Ludovico Einaudi的钢琴曲——那用最简单而抽象的原则来诠释的音符,有如金先生的文字,洗练而令人动容。漂泊、困窘、坚守与轻微的叛逆在文字中赤诚地表现出来,我的眼伏在暗处,穿梭了斯蒂芬·金跌宕的成长,使我无法容止若思地平息那些经历扬起的尘土。
         
          乔治·奥威尔曾提出,任何抵制滥用语言的斗争,都是一种感情上的复古主义,就像舍电灯而燃蜡烛,舍飞机而坐马车一样。这种对于文字的热爱,或者,对写作的热爱,是我最初读这本书的动机,更是斯蒂芬·金写这本书的动机。2003年陆谷孙先生曾经在《万象》上发表《旅途良伴:金先生论写作》一文,即这本书序言的前身。他说,作家论写作往往容易落入窠臼,但斯蒂芬却把个枯燥且已被人做烂了的题目发挥得妙趣横生。这是斯蒂芬性格的魅力所在,深入浅出地给了读着最简洁、诚挚,也是最实用的建议,毫无保留。因而我称其为经典——一部有价值、给人以精神力量的书。
         
          斯蒂芬·金的文字风格保持着一个优秀小说家应有的风范。练达的语言与过去的闪回极自然地交织,并善用多种新颖生动的比喻,像雷蒙德·卡佛的小说,简洁中给人以深远的回味。
         
          当读到昏暗的病房里他和哥哥一起守着奄奄一息的母亲时,“过去的幽灵”便充斥了我。年轻的单身母亲独自一人带大两个孩子,不断搬家,体力透支地工作,从不依傍任何亲戚。她用迷茫的笑容给了儿子最初的鼓励,为他打开了无限的可能性。斯蒂芬用报道的严正语气复述着童年一件小事:“这位女士曾把一碗果冻打翻在地,后来索性在果冻上跳起舞来,旁边的两个儿子看得热闹,笑翻在地。我认为,她实际上是死于尴尬难堪。”这是对生活极致的绝望,在绝望的沙漠中又长出另一种希望的仙人掌。随着母亲的呼吸渐渐微弱然后彻底消失,病房外的天气阴沉而冰冷下来。与罗布·格里耶的《嫉妒》、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一样,这个场景没有半个字的心理描写,悲痛之情在平直的叙述中油然而生——我相信,只有已饱尝生活的无情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字句。
         
          他从未歌颂过自己的爱情,但他的确遇上了最好的另一半。那首被广泛引用的《致橡树》里写道:“这才是伟大的爱情,坚贞就在这里: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脚下的土地。”斯蒂芬的妻子塔碧莎不仅是位女权主义者(就像萨特的妻子波伏娃,偶然发觉到的),而且是位有着独立思想,能够不随大众愚昧之波逐流的女性。在难以同时照顾工作与孩子和为账单发愁的生活窘境中,她一直支持丈夫坚持写作,甚至从垃圾桶中拯救了他已经放弃的初稿——后来证明成为斯蒂芬一举成名的作品。塔碧莎自己也是一位作家,在本书最后斯蒂芬开出的对他有影响的书单中,还有两部妻子的作品。因此我说,尽管斯蒂芬·金在生命中遭遇诸多坎坷,母亲和妻子仍给予了他许多力量。
         
          作为一名才华出众的作家,斯蒂芬·金拥有玛格丽特·杜拉斯眼中自生自长的孤独,并用写作触知人们身上负载的未知数。从他对人类恐惧的挖掘就能充分感受到这一点。但与杜拉斯相比,斯蒂芬的写作非抒情的成分更多,结果也更功利(但这并非斯蒂芬的目的,我保证)。这两位作家有一个共同点——依赖于酒精。杜拉斯总在给自己灌下一罐红酒后,用急剧加速的心跳体会着深入骨髓的孤独。斯蒂芬则因酗酒几乎不记得自己一部小说的写作过程和内容。他用一部《林中异形》比喻毒品和酒精如何侵入他的生活——异形进入大脑里四处动作,你因此获得力量与肤浅的智慧,用以交换的却是灵魂。
         
          在对酒精与药物的依赖上,他是坦率的,他甚至如实交待了如何油腔滑调地用了海明威的言辞为自己开脱,青年作家蔡骏还评价他“率真可爱”。事实上,他在任何作品中都保持坦白和诚实,在扉页上他还引用塞万提斯的话: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与《易经》中的“修辞立其诚”不谋而合。即使是创作虚构小说,也应在丰满可信的人物创作上保持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是成功作家的基本要素,正如季羡林先生提出的“四真”之境:真实、真切、真诚、真挚。为了做到这一点,也必定要做出牺牲——斯蒂芬说,“如果你有心真诚坦白地写作,横竖你作为文明社会一员的日子也快到头了。”
  
          萨特认为的写作内涵,是语言的一致性——“作家是与意义打交道的”。而斯蒂芬在《论写作》中则提出“从问题和主题思想开始写,几乎注定写不出好小说”,似乎与萨特的观点背道而驰。在我看来,“意义”是由生活渗透到潜意识里,比如一直支撑着斯蒂芬的“科技的潘多拉”、“对上帝的质问”、“现实与幻想的微妙界限”几个兴趣点,都来自对生活的想法,以及从男孩成长为男人的经历。这几个主题贯穿了斯蒂芬·金的多部小说,因此斯蒂芬的写作恰恰印证了萨特的论点。只不过因意义的构建先于故事的过程存在于潜意识,往往很难被人们发现。俄罗斯思想家弗兰克在《生命的意义》中说:“生命的意义不是被给予的,而是被提出的。”作品的意义是生命意义的折射,这从另一角度论证了意义的内在建立,而非向外寻取。
  
          这又牵扯到另一问题,即灵感的来源。在这点上,斯蒂芬的观点与马尔克斯出奇相似。马尔克斯曾有个很好的比喻——灵感就像一场拳击比赛,就是作家要和灵感打架,打赢了灵感才会源源不断来到,灵感是艰苦的写作才会不断得到的。斯蒂芬以此给青年作家警示,强调“多读多写”、“辛苦干活”是第一戒律。
         
          他对作品语言的删改也见地深刻。最初给他修改稿件意见的人,是高中给体育周刊写稿时周刊的编辑。当他看着古德先生一笔笔划掉文章中的赘述,斯蒂芬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以至于脸上露出了“惊恐”。他质疑,“为什么英语课上老师从来不这么做呢?”中国古时就有吕不韦一字千金的佳话,《霏雪录》中还记录了欧阳修的故事以强调修改文章的重要:“前辈文章大家,为文不惜改窜。今之学力浅浅者反以不改为高。欧公每为文,既成必自窜易,至有不留初本一字者。其为文章,则书而粘之屋壁,出入观省。至尺牍单简亦必立稿,其精审如此。”《论写作》中也为写作者提出了中肯建议,其核心就是从高中这次经历中学来的。其实很简单——删掉不必要的字,哪怕那是你的心头爱。
         
          我曾经因斯蒂芬·金是一位畅销作家而对其嗤之以鼻,但他的这部创作生涯回忆录改变了我的想法。在经历险些丧命的严重车祸后,未愈之时即使挣扎着也立即开始写作。这是他的意识里潜伏着“写作强迫症”使然,这种强迫症源自在精神深处扎根的顽强,而这顽强某种程度上也是写作带给他的。这无疑感动了我。
         
          《魔女嘉莉》中晚熟、孤僻的女孩,《玉米田的小孩》、《克里斯汀》等故事中受尽欺负和社会排挤、对世界抱有怨恨与反抗心理的少年,都源于他童年时对外部世界的惊恐。《闪灵》中为事业苦恼的杰克则是他早年生活的真实写照,杰克喝酒的幽灵更是一个酗酒的斯蒂芬投影。写作与他的生活,像密网上相互交缠的线股,紧紧连结在一起。
         
          对斯蒂芬来说,生活,是第一次在大学图书馆门口见到塔碧莎时她明朗的笑声,和短裙下纤细的双腿;生活,是母亲给予的最让人惊喜的支持,与学校保守派教师的刻意刁难;生活,是在肮脏燥热难耐的洗衣房长时间工作,还会从医院送来的床单里发现一袋人类牙齿;生活,是刺穿鼓膜的尖针随着医生说“不会很痛”的声音而来,全身痛得快失去知觉;生活是,小时候在林中误碰毒藤身体肿了好几天,没想到几十年后却依赖上其中能置人于死地的物质。在这充满反讽、无奈、疯狂、冷酷的生活中,无怪他会说出:“生活并非艺术创作的支持体系,反之才对。”但他摸索着前进,在阴暗的地下室里迸发出高更所言“像火山熔岩喷发的思绪”,甚至用一种“超人类甚至残暴的方式”。
         
          杜拉斯说:“仍然写作,不理睬绝望。不:怀着绝望。”
         
          斯蒂芬·金回顾自己多年的写作历程,他感慨道:“在一个地下室样的地方……多年以来我渐渐为自己建了那么一个地方。一座瞭望台。”他视瞭望台为“心灵感应”的接收点,地下室则是理想的写作环境。在这个有些古怪也有些诗意的悖论中,我们不难参悟出斯蒂芬绝境中的渴求与坚持。而地下室里的瞭望,更是一个人经历了命途多舛后,仍能坦诚审视的难得豁达与笃定。
         
          就像斯蒂芬·金最著名的小说《肖申克的救赎》一样,监狱像是生活中禁锢他、挫败他的坎坷,经过不懈的敲打与坚守,结局终于充满不可磨灭的希望。我仿佛看见阴暗的地下室他书桌前污迹斑斑的墙上,退稿信因为太多太沉正要挣脱钉子飞落下来。而新一天的曙光,才刚刚降临在辽阔的大地上。
  
  
  
  200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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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24 11:21:22 | 只看该作者
  可能我有逆反心理,对畅销作品会嗤之以鼻。其实这是很要不得的想法。既然畅销,必然有其理由,也是大家可以借鉴和学习的地方。再者说了,所谓的名著,在当时的时代,其实也是畅销书,只不过到年纪大了和死了还一直在畅销,就变成了名著。
  
  看过他的基本小说和翻拍的电影,惊叹于他的多产和想象力,也对某些故事情节中一些描写主人公的让我作呕的地方让我给他贴上了怎么这家伙这么变态啊的标签。
  
  他在这本书里用非常真诚和幽默的语调毫不费力的让人欣然流畅地读完了原本以为会是一本三正经的写作教程,同时还让我打心眼里想把他当朋友,并钦佩他对写作的执着、认真和喜爱。
  
  写作离不开大量和持续的阅读和练习,更离不开坚持和热爱,只是为了钱去写是写不好的。
  
  摘抄了以下片段,算是我认为的金先生的“23条写规”吧,不乏人生调侃意义:
  
  1. 这种认为创作活动跟精神药物和酒精必然混在一起的观念,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通俗知识分子圈里最大的怪谈之一。20世纪里,有四位作家对这种观念的形成负有最重大责任,他们是海明威、菲兹杰拉德、舍伍德安德森、诗人迪伦托马斯。。酗酒和滥用药物的作家 只是些瘾君子而已。认为药物和酒精是舒缓他们过分敏感内心的必需品,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惯用伎俩而已。当我们对这水槽呕吐的时候,丑态无甚差别。(在现在,我们对作家或文青、艺青还是有这种观念吧)
  
  2. 书籍是一种可以随身携带的魔法器,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需要暂时逃离。如果我必须得在炼狱受上一阵煎熬,然后才能进天堂或下地狱,只要炼狱有间能借书的图书馆我就没问题。(说出了爱看书的人的心声啊)
  
  3. 我不是教你说脏话,只是要你有话直说。记住用词的第一条规则是用你想到的第一个词,只要这个词适宜并且生动即可。(第一感觉到永远最准。说话请不要堆砌辞藻拐弯抹角)
  
  4. 我们这里不是中学。在这里你不需要担心:1)裙子过短或者过长而被其他小孩笑话,2)你进不了校游泳队,3)你到毕业还是处子之身,满脸痘疱(可能到死这些都变不了),4)物理老师期末打分都时候不会放你一马,也许还有5)没有真心喜欢你,从来没人真心喜欢过你。。。(是啊,这些当年当作天大一样的事,到后来终会发现不过就屁大一点不值一提)
  
  5.掌握基础语法的人会发现其核心内容很简单,令人安心,那就是句子只需要名词和动词,这就够了。比如岩石爆炸。
  
  6. 当动词以主动式出现的时候,句子的主语在做某件事。而用被动语态时,句子主语被施加某种动作。主语只是任由事件发生。你应该尽量避免被动语态。我认为胆怯的作者喜欢被动语态,其原因类似于胆怯的人喜欢被动的伴侣。被动语态很安全,不需要跟某种烦人的行动竞争,主语只需要闭上眼睛想着英格兰即可。我认为没信心的作家还觉得被动语态能给他的话增添权威性,也许还能增加威严感。(几乎每次legal writing的培训课里,也都会提到这点,这基本上是老外的共识。但大家还是喜欢用被动语态)
  
  7. 你应该总是把读者放在心上,若没有你忠实的读者,你将只是个冲着虚空絮絮叨叨的声音而已。(还不如去刷微博)
  
  8. 我相信恐惧是多数坏作品的根源所在。如果人纯粹为了个人愉悦而写作,这种恐惧也许程度较弱,但如果是被最后期限赶着写作,这种恐惧会很强烈。小飞象邓波靠着一根神奇的羽毛的帮助飞上了天空,请你务必记住邓波并不是必须仰仗那根羽毛,魔力来自他本人。(向自己内心而求)
  
  9. 在小说创造中,段落结构并没有这么清晰--段落构成小说的节奏,而非实际旋律。你读的写的小说越多,就越会发现段落是自动形成的。写作的时候最好不必过多考虑段落何时起何时结,诀窍就是顺其自然。(写email也是如此,觉得版面不够清晰,或需要喘口气的时候,就开始分段落)
  
  10. 好的作品能教给学习写作的人以风格、优雅叙事、情节发展、丰满可信的人物创作,还有实事求是的态度。除非你被好作品震倒,否则你绝不可能希望自己的作品也有如此力量,将读者震住。因此我们阅读、体会那些平庸之作,以及那些绝对的烂书,我们能有识别,免得写成那样。
  
  11. 就餐时间阅读在文明社会被认为是失礼之举,但倘若你期望成为一位成功的作家,粗鲁失礼这些该是你最不需计较的第二件事。而你最不需要计较的头一件事,正是这文明社会和它对你的期许。(就是,去他妈的,谁要烦那些)
  
  12.如果你不能乐在其中,就不能成器。还是乘早探索其他领域,也许还有更高的天赋有待发掘,乐趣也会更多。天赋问题使得练习这回事完全失去了意义。如果你发现某件事上你天赋异秉,你就会主动去做。
  
  13.阅读的真正意义在于,它能够让写作变得容易上手,你可以很迫切很放松地写作。同样阅读也能持续教你知道:前人都做过些什么,还有什么没做,哪些是陈腔滥调,什么才令人耳目一新。你读得越多,下笔时才越不会显得像个傻瓜。(如果做research或background check,面对一个新事物时,就不会没信心,因为已经做好了必要的准备。对任何事都是如此。)
  
  14. 对任何作家都是如此,但尤其对新手作家来说,消除一切让你分心走神的可能性是明智之举。写作的时候,你会想让世界整个消失掉。你写作的时候,是在创造自己的世界。(专注是做好任何事的基础)
  
  15.写所有这些题材都没问题。如果你背离自己所了解并且喜爱的东西,转而投向你认为足以赢得亲友和写作圈的同仁尊敬和青睐的题材,那才是严重的错误。同样错误的是为了赚钱特意去写某种类型的小说。从一方面讲这样做于道义上站不住脚--写小说就是为了要布一张虚构故事的大网,从中捕捉真理,而不是为了求财犯下文学欺诈。另一方面说,这样行不通。(背离自己内心不仅会被自己唾弃,还会被明白的读者放弃)
  
  16. 很多时候,读者因为一本书“太闷”而将它放到一边,这种“闷”的产生是因为作者为自己描述的力量着了迷,却看不到自己的第一要务,即推动故事发展。
  
  17. 好描写的关键始于所见清晰,终于落笔明晰,意象清新,词汇简单。
  
  18.正是对话赋予了你的人物音容笑貌,是塑造人物的关键所在,除此之外,唯有人物的所作作为可以更多地展开其形象,而话语自有其诡异:他人可以从你的话语中观察到你的性情为人,而你作为讲话者却对此毫无知觉。
  写好对话的关键,与小说创作这门虚构艺术的其他一切一样,在于坦诚。
  问题的关键在于要让每个角色自由地开口说话,完全不要去考虑礼仪风纪检查团或基督教女子读书会赞同与否。否则你就死懦弱,还得加上不诚实。
  一个精神懦夫绝对成不了小说家。外头许多的人想当审查员,虽然他们的议程不同,但最终要求都一样:要你按照他们的角度来看世界,或者至少闭嘴不谈你的不同观点。(坦诚,就是勇敢)
  
  19. 你不可能所有时候取悦所有读者,甚至不可能所有时候取悦某些读者,但你确实应该试着至少在有些时候取悦部分读者。
  
  20. 从问题和主题思想开始写,几乎注定写不出好小说。好小说总是由故事开始,发展出主题,几乎很少是先定好主题,然后发展出故事。这条规则的反例,可能仅有那些寓言小说。但是,当你的基本故事写出来之后,就需要想想它意味着什么了,若不这么做,就等于剥夺了你作品(最终也是读者)的远见与深意,而正是这种深意让你的每个故事独一无二,非你莫属。(所谓画龙点睛)
  
  21. 所有的小说其实都是信件,专写给一个人看的。我认为每个小说家都有一个理想读者,在写作过程中,不时会想“不知道她看到这段会怎么想” (除了对自己重要的人,其他人不过是可以参考的浮云)
  
  22. 关于背景故事,要记住的重要几点就是:1)人人都有过去;2)其中大半都很无趣。
  
  23. 舞台剧有条规则是这么说的:“如果第一幕中壁炉上摆着一支枪,第三幕里枪就得开火。”(好像契科夫也说过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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