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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思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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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 塞尔玛·拉格洛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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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3-8-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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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185#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20:5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32.在教堂附近
      五月一日 星期日
      男孩子第二天早上睡醒了觉从雄鹅翅膀底下钻出来,站到冰上一看,不禁咯咯地笑个不停。原来夜里下了一场漫天大雪,而且还在不断地下着。天空之中大朵大朵雪花纷飞洒落,仿佛是无数鹅毛在随风盘旋飘舞。在锡利延湖面上已经有了几公分厚的积雪,湖岸上一片白茫茫。大雁们身上积满了雪,看起来好像一个个小雪球一样。
      阿卡、亚克西和卡克西不时抖一下身上的积雪,但是他们看到大雪下个不停时,又赶紧把脑袋藏到翅膀底下去了。他们一定在想,这样坏的天气,除了睡觉之外再也没有法子做更多的事情了。男孩子一想他们做得很对,也就钻到雄鹅翅膀底下去睡觉了。
      又过了几个小时,男孩子被雷特维克湾教堂做礼拜的钟声惊醒过来。当时已经雪霁天青,但是凛冽的北风劲吹,湖面上寒冷刺骨,叫人冻得受不了。他非常高兴的是大雁们终于抖掉身上的积雪,飞向陆地去觅食了。
      那一天雷特维克湾教堂为年满十五岁的男女少年举行坚信礼。参加坚信礼的孩子们早早就来到教堂,三两成群地站在门外聊天。他们身上都穿着崭新笔挺的漂亮衣服。“亲爱的阿卡大婶,请飞得慢一点,”男孩子喊道,“让我看看这些年轻人!”领头雁觉得他的要求挺在理,便尽量飞得低一些,绕着教堂飞了三圈。那些少男少女们在近处的模样究竟如何,恐怕很难说得清楚。但是男孩子从天空中望下来,觉得他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一群可爱的年轻人。“哦,我相信国王王宫里的王子和公主也没他们那样高尚文雅,”男孩子赞叹地自言自语。
      那场雪的确下得不小。雷特维克湾所有的陆地都埋在积雪底下,阿卡找不到一块可以栖落的地方,于是她毫不迟疑地朝雷克桑德飞去。
      雷克桑德那地方留在村子里的大多是老头老太太,因为像每年春天一样,年轻人大多出门去帮工了。大雁们飞过来的时候,正好有一长队老奶奶沿着那条两旁种着桦树的漂亮的林荫道朝教堂走去。她们走在白色的桦树林之间的白雪皑皑的路面上,自己浑身上下也是一身白颜色,上身穿的是雪白的羊皮小袄,下身穿的是白色长裙,外面罩着黄白或者黑白两色相间的围裙,她们白发苍苍的脑袋上还紧紧地裹着白色的遮阳女帽。
      “亲爱的阿卡大婶,”男孩子央求说,“请飞得慢一点,让我看看这些老人家!”那只领头雁觉得他的要求是人之常情,便低飞下去,在桦树林荫道上空来回盘旋了三次。那些老妇人的模样在近处看起来究意怎样那就很难说啦,但是男孩子觉得他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温文大方、蕴藉庄重的老妇人。“喷喷喷,这些老奶奶看起来都像王太后一样,她们的儿子全都可以当国王,女儿全都可以当王后!”男孩子赞叹不已地自言自语。
      可是雷克桑德的境况并不见得比雷特维克湾好到哪里去,也到处都是厚厚的积雪。阿卡无计可施,只得继续朝南往嘎格耐夫飞去。
      那一天在嘎格耐夫,大家在做礼拜之前要先为一个死者举行葬礼。送葬的队伍到教堂的时间晚了很多,葬礼又拖长了不少时间,所以当大雁们飞到这里的时候有些人还没有走进教堂,几个妇女还在教堂的庭院里踱来踱去看自己家的坟墓。她们身穿翠绿色紧身围腰,露出两只朱红色的长袖子,头上扎着五彩缤纷的围巾。
      “亲爱的阿卡大婶,请飞得慢一点,”男孩子又央求说,“我想看看这些农庄主妇。”大雁们觉得他的要求十分在理,就低飞下来,在教堂墓地上来回盘旋了三回。那些农庄主妇在近处看来丑妍如何是很难说的,但是男孩子穿过墓地上的树荫看下来,觉得她们个个都像含芳吐蕊、明艳照人的花朵一样。“喷喷喷,她们全都那么娇嫩美丽,就好像都是在国王的御花园温室里长大的,”他这样想道。
      可是在戛格耐夫也找不到一块泥土露在积雪外面的地方,大雁们无可奈何,只好朝南往弗卢达飞去。
      大雁们飞到弗卢达的时候,那里的人们仍旧还留在教堂里没有走,因为那天做完礼拜之后要举行婚礼。参加婚礼的来宾们都站在教堂门口等候着。那位新娘停停玉立地站在那里,编起来的一头秀发顶端束着一个金色小王冠,头上和颈上挂满了光华理班的首饰,手捧着大束美丽的鲜花,曳地的婚纱裙上拖着长长的绸带。那位新郎身着宝蓝色长上装和齐膝裤,头戴绿红色圆便帽。伴娘们的长裙腰带和裙据上绣着玫瑰花和郁金香。新郎的父母和邻居都穿着色彩鲜艳的本地服饰分列成行,鱼贯走进教堂。
      “亲爱的阿卡大婶,请飞得慢一点,”男孩子央求说,“让我看看这一对年轻的新婚夫妇。”领头雁又低飞下来,在教堂前的坡地上空来回盘旋了三次。这对新婚夫妇的长相在近处看来究竟如何就很难说了。但是男孩子从空中往下看来,觉得那新娘俏丽妩媚,那新郎英俊伟岸,参加婚礼的来宾个个雍容华贵,在别的地方是见不到的。“喷喷喷,我真怀疑国王和王后在他们的王宫里走动时有没有这样优美文雅,”他内心里这样赞美。
      在弗卢达,大雁们终于找到了赤裸在积雪外面的田地,他们就不用再往远处飞了,就在这里寻觅起食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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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18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20:3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下一年我不得不再出门挣钱去。那次我到斯德哥尔摩郊外的皇室马厩总管庄园的一家饭店里干杂活。那年正好在庄园附近举行野战演习,饭店老板在一辆大篷车上搭起了野外锅灶,给那些当兵的做饭吃,我就被派去当厨娘照管这一摊伙食。有件事情我就算活到一百岁也终生难忘,那就是国王奥斯卡一世曾驾临那里。我还有幸为他用牛角号吹小曲。国王陛下出手真大方,一下子就恩赐了我两枚银币。
      后来一连几个夏天我都在布隆湾当游船的划船手,往返于阿尔巴奴和哈卡之间。那是我最挣钱的年月。我们船上带着牛角号,有时候游客们自己划船,让我给他们吹牛角号听。秋天划船季节结束后,我就到乌普兰去,在农庄里帮忙打场。通常圣诞节以前我就回家去,身上可以带上差不多一百枚银币。再说我帮人家打场还能挣到一点粮食,父亲就赶着雪橇在冰上驮回去。你们想想,若不是我和我的兄弟姐妹出门在外帮工挣钱,那么一家老小就无法过日子了。因为我们自己地里打的粮食在圣诞节早就吃得光光的了,那时大家种土豆的还很少。自己粮食一吃光就不得不出高价向商人买粮食吃,那些年头一桶黑麦要卖到三十枚银币,燕麦卖到十五枚银币一桶,大家非得盘算来盘算去省着点吃粮食。我记得有几回我们都是用一头奶牛去换一桶燕麦的。那时候我们用燕麦来烤面包。那种面包真难咽下喉咙,每啃一口面包,就要喝一口水,那才能嚼碎了咽下去,因为面包里头还掺了不少麦秸碎屑呢。
      我一直东跑西颠,到处找活计干,直到我结婚的那一年,也就是1856年。我同一个名叫莱恩的小伙子交上了朋友,我们俩是在斯德哥尔摩认识的,我每年回家去的时候,总担心斯德哥尔摩别的姑娘会把他从我的身边抢走。她们总是爱跟他打情骂俏,把他称为“英俊的米尔·荣恩”和“达拉那美男子”,这些我都很清楚。可是这个小伙子心里全无半点虚假,他把钱积攒够了之后,我们俩就结婚了。
      后来几年里,家里融洽欢娱,没有什么犯愁的事。但是好景不长,1863年荣恩去世了,我一个妇道人家带着五个半大不小的孩子,日子是很难熬的。不过,说什么光景也还不算太坏,因为达拉那收成一直不错,家家户户都有足够的土豆和粮食吃,这同早先真是大不相同啦。我独自一人耕种着我继承得来的那几小块土地,住的是自己的房子。春去冬来,时光一年又一年过去,孩子们一个个长大了。现在还活着的孩子们生活都很富足,真是感谢上帝!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他们母亲年轻的时候,达拉那人竟连饭都吃不上。
      那个老妇人收住了话头。在她讲自己的故事的时候,篝火已经熄灭了。等到老妇人话音一落,大家就都站起来说是该回家的时候啦。男孩子就跑回到冰层上去寻找他的旅伴。当他一个人在黑暗中奔跑的时候,他的耳边又响起了方才在码头上听到的那一支歌:“达拉那人,达拉那人,虽然贫穷,但是忠贞不渝,珍惜荣誉……”后来唱的什么他记不清楚了。但是他还记得歌词的最后一句是:“他们的面包里常常掺进了树皮,可是有权势的贵族却总要到达拉那来,寻求穷苦人的帮助。”
      男孩子还没有忘记他早先听说过的关于斯图雷家族①和古斯塔夫·瓦萨国王②的传说,他过去一直弄不明白他们这些贵族为什么偏偏要到达拉那省来招兵买马,聚众起事。现在他明白过来了,因为在这个地方有像坐在篝火旁边的老妇人那样百折不挠的女人,那么这里的男子汉一定也是剽悍勇武、桀骛不驯的。
      ①十五到十六世纪瑞典的统治者家族,他们的主要支持者是达拉那省的农民。
      ②即古斯塔夫一世(1496—1560),瑞典全国统一后的第一个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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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20:2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米尔·谢斯婷的回忆
      我父母亲在东毕尔卡有个小农庄,但是我们家兄弟姐妹太多,那一年又逢到荒年歉收。我在十六岁上就不得不离开家到外面去闯荡了。我们大约有二十来个年轻人结伴离开了雷特维克湾。1845年4月14日我第一次启程去斯德哥尔摩。我随身带的饭袋里装了几个圆面包、一块牛肉和一点点奶酪。随身带的路费总共只有二十四先令。我的皮行李袋里还放着另外一些食物和一身干活穿的衣服,我央求一个赶车的农夫提前把这个旅行袋带走了。
      这样,我们二十来个人就一起徒步走到法隆去。我们一天往往要走三十到四十公里,一直走到第七天上才走到了斯德哥尔摩。现在,姑娘们哪,只消乘上火车,舒舒服服地坐八、九个小时就可以到那里,那真是天壤之别啊。
      我们走进斯德哥尔摩的时候,城里人就大呼小喊起来,“看哪,达拉那帮佣军团进城啦!”这句话喊得也对,因为鞋匠在我们的高跟鞋的鞋跟上钉了起码有十五个大钉子。我们走在铺着卵石的街上,听起来真像是整整一个团的士兵在列队前进。而且我们当中常常还有人扭了脚摔倒在地上,因为我们走不惯那样的街道。
      我们住进了南城的大浴场街上一个名叫“白马”的达拉那人的会馆。在那条街上还有莫拉省人的会馆,名叫“大王冠”。我说,当时我非常急于出去干活挣钱,因为我从家里带出来的二十四个先令,只剩下十八个了。我们当中有个姑娘叫我到住在鸡市附近的骑兵上尉那里去问问有没有活儿干。我总算在那里找到了一份工作,在他的花园里掘土和种植花草。我每天可以挣到二十四个先令的工钱,吃的饭食是我自己带去的那些食品。我只买得起一点点东西,可是老爷家里那些小姑娘看到我带的饭食实在少得可怜,就跑到厨房里去给我要来吃的东西,这样我总算能够吃饱了。
      后来我又到诺尔其大街一位夫人家里去帮工,我在那里住得很糟糕,老鼠把我的帽子和围巾都拖走了,而且还把我的皮行李袋咬了个大洞,我不得不找来了一只破靴筒,用那上面的皮子来补缀。我在那一家干了两个星期就给打发回家了,身边只有省吃俭用留下的两枚银币。
      我回家路过雷克桑德,在一个名叫罗耐斯的村子里住了两三天。我记得村里人用连糠带皮的燕麦粉熬稀粥喝。他们没有别的东西可以果腹,在饥荒的年头能够吃上那样的饭食也就算不错了。
      那一年就这样熬过去了,可是第二年状况更加艰难啦。我又不得不离开家门去找生路,因为呆在家里日子就更没法子捱过去了。我跟着两个姑娘到了霍德斯瓦尔。从家乡到那里是二百四十公里。我们不得不背着皮行李袋徒步走去,因为我们没有便车可搭。我们原以为可以找一些整修花园的活计干。可是我们到了那里一看,到处都是厚厚的积雪,哪里来这样的活儿可做。于是我就到那里的乡下去,在村里向人家到处苦苦哀求,希望他门能给我点活儿做。亲爱的姑娘们,我是又累又饿真不知道怎么活下去,后来总算找到了一家衣庄,我在那里留下来剪羊毛,每天挣八个先令,到了天气再转暖一点,春暖花开的时候,我就又去干照料花园的活计,一直干到七月末。我是那么想念家乡,就动身回雷待维克,你们要知道,我那时候才十七岁哪。我走呀,走呀,半道上鞋磨烂得不能穿了,我只好咬牙赤着脚走了二百四十公里路,可是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因为我毕竟积攒下了十五枚银币。我还给我的小弟弟小妹妹省下了几个小麦做的圆面包,还有一包方糖。那是有人叫我喝咖啡的时候给我两块方糖,我总是藏起来一块。
      姑娘们,如今你们都安安逸逸坐在这里,你们真不知道要怎样感谢上帝才对,上帝赐福让我们过上了比较像样的日子。当初那时候,可是饥荒连年,一年又一年地没有收成,达拉那省所有的年轻人都只好出门逃荒,流落到他乡去闯活路。在我回家以后的第二年,也就是1847年,我又去了斯德哥尔摩,在大鸡山花园里干杂活。一起干活的有好几个姑娘,每天的工钱多了一点,不过还是要非常省吃俭用才行。我们把花园里的那些破烂,像旧钉子啦、碎骨头啦等等,都拣起来拿到收破烂的小铺里去卖。卖到了钱,就去买公家面包房给士兵们烤的硬得像石头一样的酸面包。到了七月底,我又回家了,那是要帮着去干地里收割庄稼的活计,这次出门我积攒下了三十枚银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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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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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2#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20:0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那天下午,大雁们在决定栖息在这里之前曾经绕着大湖来回盘旋过几次。他们一面飞一面让男孩子看看湖岸的教堂和村庄,教堂四周村庄不少,有雷克桑德、雷特维克、莫拉、苏莱乐岛等等,有的村庄就像小城市那样大,男孩子感到很吃惊,想不到在这么靠北的地方竟然会有这样密集的村庄。这一带地方天光明亮,地上青翠,生机蓬勃,一派欣欣向荣的农家乐景象,这真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他连一点叫人恐惧可怕的东西都没有见到。
      夜幕降临以后,湖岸上忽然出现了一个火焰窜得很高的长长的火圈。他看到在湖的北端的莫拉村、苏莱乐岛周围、魏卡宾村。徐尔堡村的高处、雷特维克湾边上那个有教堂的小岬上、莱尔达尔山上和别的岬角和土丘上,一直到雷克桑德村,都有大堆大堆的火在燃烧,他可以数出一百多个火堆。他真弄得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这些火是哪里来的,倘若不是妖术蛊惑或者魔鬼作祟的话。
      大雁们听到劈啪声响,也惊醒过来。阿卡朝向岸上瞅了一眼,就说道:“哦,那是人类的孩子们在玩游戏哪。”她和其他的大雁马上又把脑袋缩到翅膀底下睡起觉来。
      可是男孩子却站在那里痴呆呆地看着那些火堆,湖岸像是被璀璨闪光的金项链打扮得珠光宝气一样,那些明亮的篝火委实迷人。他就像一只小蚊蚋一被那巨大的光和热强烈地吸引过去。他满心想走近一些去瞧瞧,但是又不敢离开大雁们。他又听到了一声又一声清脆的枪声。他现在知道这些枪声已经没有什么危险,倒被吸引得好奇心大发,心痒痒地想去看个究竟。这一切似乎是,篝火旁边的人们玩兴太高,单单是欢笑和喊叫还嫌发泄得不够,所以务必要拿出猎枪来放几下才觉得满足。他们还在山顶的篝火旁往空中放了烟火。虽然那堆在高处的篝火已经非常大而且火势十分旺盛了,但是他们却想更让它增光添色,让那晴朗的夜空也分享一下他们的欢乐。
      男孩子慢慢地朝着湖岸走去。一阵阵的歌声随风飘来,传进了他的耳朵里。他身不由己地飞奔起来,他说什么也要去听听人们唱的歌。
      在雷特维克湾最里边有一个供蒸汽船停泊用的很长很长的码头,顺着湖岸伸展向前。有几个歌手站在码头的最边沿,他们悠扬的歌声传到了深夜宁静的湖面上。他们大概以为春之神也像大雁们那样在锡利延湖的严冰上呼呼大睡,所以他们引吭高歌,想用歌声把她唤醒过来。
      那几个歌手先唱了一曲《我知道北部高原有一个地方》,接着又唱到“在达拉那省有两条宽阔的河,到了夏天这里是多么美丽,土地和河流都乐呵呵”。接着又唱《图纳进行曲》、《勇敢坚强的男子汉》,最后还唱了一支《世世代代都住在达拉那》。这些都是歌咏达拉那省本地风光和风土人情的乡土歌曲。码头上没有篝火,歌手们看不见远处的景物。但是他们乡土气息浓郁的歌声却把本省的湖光山色一一展现在他们面前,展示在所有听见他们歌声的听众眼前,比白天的景色更加明媚、更加可爱。他们似乎要以真诚来打动春之神的心:“你看,这么广阔的土地都在盼望你早点来到!难道你不想快点来帮帮我们?难道你还忍心让冬天继续对这样美丽的土地肆虐吗?”
      他们高声唱歌的时候,尼尔斯·豪格尔森便停住脚步,屏息凝神地站在那儿侧耳细听。歌声一停下来,他就赶紧往湖岸边走。港湾最靠里面的冰层已经解冻了,但是泥沙淤积得几乎同湖岸相连,这样他还是可以走过去,朝向湖堤上的一堆篝火悄悄靠拢。他蹑手蹑脚非常小心地走到近处,连坐在篝火旁边的人都能够看得清楚了,还能听清楚他们的讲话。起初他又犯了疑心病,不大信自己的眼睛,总是觉得自己看花了眼。他以前从来没有见到过有人是这样打扮的。女人们头上戴着黑色尖顶帽,身穿白色皮夹克,脖子上系着绣有玫瑰花的围巾,腰间系着绿色绸腰带,黑色长裙前襟打褶,还镶有白色、红色、绿色和黑色的滚边。男人们头戴扁平的圆形帽,蓝色的上衣镶有红色的滚边,下身是齐膝的黄色皮裤,裤腿塞在系着红色小绒球的袜带里。他不晓得是因为穿着打扮还是什么别的缘故,反正他觉得这里的人模样儿同其他地方不一样,看上去要鲜艳整齐得多。他听到他们在彼此交谈,他谛听了良久,可是连一句话都听不太懂。他忽然想起了妈妈在箱子里收藏着的那几身古色古香的、如今谁也不穿的衣服。说不定他碰巧见到了某个古老的种族,因为这类古老的种族里有的是在好几百年前活在这个世上的。
      可是这只是他脑海中的一闪念,很快就消失了。因为在他的眼前,的确是活生生的真人。他有这种想法也不奇怪,在锡利延湖居住的人无论在语言、服装和气质上都要比别的地方更多地保留了古老的传统。
      男孩子很快就注意到,他们是在追忆往昔。他们谈到自己在年轻的时候不得不走很远的路,到别的市镇上去干活,这才能挣回全家吃的面包。男孩子听了好几个人讲的亲身经历,但是深深印在他脑海里的是一个老年妇女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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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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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1#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19:5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31.五朔节之夜
      有那么一个节日,达拉那省的孩子几乎像盼望圣诞节一样盼望它来临。那就是五朔节①,因为在那一天他们可以在露天野外点火烧东西。
      ①欧洲传统节日之一,时间在4月30日,也可以称为迎春节。
      节日前的几个星期里,无论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心里想的全是为五朔节烧篝火收集木柴。他们到森林里去拣拾枯树枝和松果,到木匠家里去收集刨花,到砍柴人家里去收集树皮、木头疙瘩和枝条。他们每天都去向商人乞讨装货的旧箱子,要是有人弄到一个空沥青桶,就把它当做宝贝藏起来,直到点篝火的时候才肯拿出来。那些搭豌豆架和青豆架的细竿子转眼间就会不翼而飞。那些被风刮倒的篱笆和用坏的农具,还有忘记在田野里的晒干草木棒,也同样随时都会被孩子们拿走。
      当那个欢乐的夜晚来临之际,每个村里的孩子们把树枝荆条和所有能够燃烧的东西统统拿来,在小丘上或者湖岸上堆起一个大堆。有些村庄不但堆一个堆,而且还堆两大堆、三大堆。那往往是因为男孩子和女孩子在收集篝火燃料时大家意见不一致。也有时因为住在村南端的孩子想要在自己这一端堆起一堆篝火,而住在村北端的孩子却想要自己在北端堆起一堆篝火。
      篝火堆往往在下午很早的时候就安排就绪了。然后大大小小的孩子们一个个口袋里装着火柴,围在篝火堆周围转来转去,眼巴巴地等待着夜幕降临。这个季节里,达拉那省白天很长,直到晚上八点钟,天色还没有昏暗下来。由于春寒料峭,在空旷的野外转来转去叫人等待得既寒冷又心焦。在没有树木的开阔地上积雪早已融化完,中午时分太阳当顶的时候,还有一丝暖意。可是在森林里仍旧有深深的积雪未化,湖面上还盖着厚厚的冰层。到了夜里,气温会陡然降低好几度。所以天还没有黑下来,往往一堆堆篝火就已经点燃起来。但是,那只是最幼小的和没有耐心的孩子才这么做。稍为大一点的孩子都宁可等到天色完全黑下来,熊熊的篝火会明亮好看的时候才点起火来。
      大家盼望的时刻终于来到了。哪怕是拣拾细木棍的人都来了。那些大孩子点燃一把干草,塞到木柴堆底下。篝火立即熊熊燃烧起来,枯枝发出劈啪的爆裂声,细枝条烧得通红,一团团浓烟冉冉升起,烟雾黑沉沉的颇有咄咄逼人之势。过了一会儿,火苗终于从柴堆顶上窜了出来,火势烧得旺盛,火光十分明亮,火头可以达几米高,整个地区都能够看得见。
      一个村庄的孩子烧旺了自己的篝火之后,就走到附近的地方去瞧瞧。嗯,那边有一堆在烧,那边还有一堆。小土丘上有一堆点着了,嘿,连山顶上也有一堆篝火在烧!他们人人都希望自己的那堆篝火火势最旺盛,火头最大,惟恐自己的火堆盖不住别人家的。就在这最后时刻,他们还一溜烟奔跑回农庄,向爸爸妈妈央求要几块木疙瘩或者木柴来添点火势。
      篝火烧了一会儿以后,成年人和老年人都出来看热闹了。篝火熊熊映亮了四周,还散发出一股温馨暖意,吸引着人们在石头和草丛上坐下来。他们围在篝火旁边,双眼盯住明亮的火焰,于是有人想到火势这么旺盛,他们应该煮点咖啡喝才不辜负这良宵美景。在咖啡壶咕嘟咕嘟熬着的时候,有人开始讲故事了。一个故事刚讲完,另一个就马上接下去讲。
      成年人一心想的是喝咖啡和讲故事,而孩子们则一心扑在火堆上,千方百计想让篝火的火头窜得更高,烧的时间更长。春天解冻时间实在太长了,严冰和积雪迟迟不肯融化。他们想把篝火烧得旺旺的来助春天一臂之力。否则的话就很难想像,草木花卉能够在合适的季节抽芽长叶。
      大雁们露宿在锡利延湖的冰层上。北面吹袭过来一阵阵的凛冽寒风,冻得男孩子只好钻到白雄鹅的翅膀底下去睡。但是他没有睡多久就被砰砰枪响惊醒了。他马上从翅膀底下溜出来,颤栗不已,想看个究竟。
      冰层上大雁四周静谧一片,不论他怎样眯起眼睛来侦察,也未能发现有猎人的踪迹。但是他朝湖岸上一看,却看到奇妙的景致,他觉得仿佛见到了神奇仙境,就像那个海底城市维耐特或者闹鬼的大尤尔屿林园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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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0#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19:3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哪里的话,不过这不是我们住的地方,”他们会这样回答说道。
      “不对,这就是你们住的地方,我的打算是,这幢房子就送给你们了,作为去年你们走失了一只大白雄鹅的赔偿。”他会这样说道。
      男孩子把凿子用得更加得心应手了。嗯,他有钱了之后,要花钱去办的第二件事情是在索耐尔布那片灌木丛生的荒漠上为看鹅姑娘奥萨和小马茨修建一座新房子,当然要比原来的那间小房子大得多,也好得多。他还要把整个陶根湖买下来,送给那些野鸭,另外……
      “现在我必须夸奖你,你干活手脚很利索,”渡鸦说道,“我觉得这个窟窿已经足够大了。”
      渡鸦终于顺利地钻了出去。男孩子跟在他背后也钻了出去,看到巴塔基在几步开外的一块石头上站直了身子。
      “现在我要对你履行我的允诺,大拇指儿,”巴塔基一本正经地说道,“我要告诉你,我确实亲眼看到过那份最大的遗产。不过我有一言相劝,你千万不要去费心寻找那份矿藏了。我是花费了多少年心血才算有机会见到它的。”
      “我想,我把你搭救出来,你应该告诉我,作为对我的报答才对,”男孩子说道。
      “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你一定是很困了,”巴塔基说道,“否则你是决计不会动这种念头的。你难道没有听见,所有泄露那份最大的遗产藏在什么地方的人都难逃毒手,惨遭横死吗?不行呀,老弟,我巴塔基在世间闯荡了多少年,已经学会守口如瓶了。”
      他说完这句话,就把翅膀一拍飞走了。
      大雁阿卡站在熬硫磺房旁边的地上睡着了,男孩子走过去花了很长时间才把她叫醒过来。他心里头十分懊丧,因为失去了这份巨大的财产而伤心难过。他觉得什么事情也引不起他高兴。“我才不相信那个关于巨人女儿的传说是真的,”男孩子气鼓鼓地自言自语说道,“我不相信凡是找到那份宝藏的人就一定会被狼吃掉,或者非掉进冰窟窿里淹死不可。我猜想,一定是那些穷苦的矿工在深山老林里寻找到那条大矿脉以后欣喜若狂,没有顾得上做好标记就离开了那里,后来再也没有能够找到它。我想他们心里是那么懊丧和难过,所以就再也没有能够活下去。因为现在我也有这样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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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9#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19:2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说完这句话,她马上从他身边走开了。为了以防万一起见,矿山主赶紧把自己说过的那些搪塞的话付诸实施。他果真停止了开矿生涯,在离开法隆市很远的地方建造了一个庄园。后来他心爱的那个姑娘同意搬到他的新居去了,他总算既保住了性命又娶到了心爱的姑娘。”
      说到这里,渡鸦巴塔基就结束了他的故事。男孩子真的一直没有打盹,但是手上的凿子也凿得并不快。
      “喂,那么以后怎样啦?”渡鸦不再说下去的时候,男孩子就这样问道。
      “噢,从那时候以后,铜矿开采业就日益走下坡路了。法隆市仍旧存在,但是那些古老的冶炼炉却荡然无存了。整个地区到处都是昔日的矿山主过去兴建的庄园,但是居住在里面的人却不得不从事农业或者林业。法隆这个铜矿的矿石快要开采完了。因此,现在要找到那份最大的遗产比过去任何时候更加迫切。”
      “那个年轻的矿山主是不是看到那份遗产的最后一个人?”男孩子问道。
      “你快把墙上的窟窿凿通,放我出去后,我会告诉你谁是最后了个,”巴塔基说道。
      男孩子愣了一下,手里加紧一些,凿得比方才更快了。他觉得,巴塔基在讲述这件事的时候,腔调里有一股奥秘的味道。听起来,仿佛要让男孩子明白,巴塔基自己亲眼看到过那条大矿脉。那么,渡鸦讲给他听这个故事难道是有什么特别的用意吗?
      “你在这一带到过许多地方,”男孩子刨根究底地追问道:“你在这一带森林和山岭周围盘旋低飞的时候,大概也看到过有什么蛛丝马迹的东西吧?”
      “我可以带领你去看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只要你快点把手上的事情干完,”渡鸦说道。
      男孩子开始劲头十足地凿起来,碎木屑在他身边飞进。现在他心里有点把握,渡鸦自己曾经亲眼看到过那份最大的遗产。“可惜你是一只渡鸦,你看到了那份财富,自己却得不到什么好处,”男孩子说道。
      “在我看到你能够把墙壁凿通,把我放出去之前,我不想再多讲这件事情,”渡鸦说道。
      男孩子干得非常努力,连凿子都凿得烫手了。他觉得自己轻而易举地猜出了巴塔基的用意。渡鸦自己没法子去采矿,所以他就干脆做个人情把自己发现的这份财富赠送给尼尔斯·豪格尔森。这种臆测是最令人可信的,也是最合乎情理的。倘若男孩子现在知道了这个秘密,将来他长大成人就会回到这里来,寻找这份巨大的财产。他将来一旦赚到足够的钱,就要把整个西咸曼豪格教区买下来,也修建起一座威特斯沃尔庄园那样的大庄园。到了那一天,他就要把自己的爸爸妈妈接到这座宫殿般的宅邸里来住。他们将步行走来,畏畏缩缩地站在门口不敢进来。他就迎出去,站在台阶上说道,“请赶快进来,你们会像住在家里一样舒服!”他们俩起初当然认不出来他是谁了,觉得十分惊奇,为什么这位阔气的先生肯请佃农夫妇住到自己的宅邸里去。
      “难道你们不喜欢住在这样一个地方?”他会这样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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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178#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19:0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从大铜山源源不断地开采出大量矿石,这个矿在任何一个国度里都称得上是个最富的铜矿。它出产了大量财富,不但给周围地区带来了富裕,而且上缴给国家大量税款,这对于瑞典王国在经济拮据的岁月里有很大的帮助。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法隆市大兴土木,建设蒸蒸日上。这个铜矿被大家认为是全国令人瞩目的,对全国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历代国王都不远千里到法隆市来巡视,并且把它称为瑞典的好运气和瑞典王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
      “人们想到,从这座老矿山上已经得到了这么多的财富,因此没有人怀疑在附近还有一个蕴藏量比它多一倍的铜矿,可惜就是无法找到,真叫人恨得牙痒痒的。有不少人不借冒着生命危险去寻找,却也毫无所获。
      “最后看到过那份最大的遗产的是一个年轻的法隆矿山主,他出身名门望族,在这个地方拥有庄园和冶炼炉。他想娶雷克桑德的一个娇艳俏丽的农家姑娘为妻子,就登门去求婚。但是她却拒绝嫁给他,因为她不愿意搬到法隆市来,她一想到锻烧炉里冒出的滚滚浓烟和铸造厂里尘垢漫天,使城市上空一直笼罩着烟雾,她心里就有说不出的烦恼。
      “年轻的矿山主非常爱她,在回家的路上黯然神伤。他从小就一直住在法隆市,从来没有想到过在那里生活有什么难受的。可是这一次却不一样了,他走近这个城市时,心里泛起了一股恐惧。从巨大的矿井开口处,从矿井四周成百个冶炼炉里,冉冉升起刺鼻呛人的硫磺浓烟,把整个城市都裹在一层烟雾之中。这股浓烟妨碍了植物的生长,以致城市四周有大片寸草全无的不毛之地。他举目所见的都是火光熊熊的冶炼炉和它们四周堆积如山的黑色矿渣。不仅在法隆市是如此,而且附近这一带地方,像格里克斯堡。本特斯阿维、伯格高德、斯登纳斯、考斯耐斯、维卡等等一直到阿斯翠勃塔。他这才明白过来了,那个从小在锡利延湖边长大的娇人儿,习惯于新鲜清洁的空气、明亮湛蓝的天空、翠绿一片的田野和波光粼粼的湖水,叫她怎么能够在这个鬼地方呆得下去。

      “城市的这副模样使他更加心烦意乱,他不想马上就返回家去,而是从公路上拐出去,朝着荒野信步走去。他在森林里漫无目的地转悠了整整一天,自己也不知道朝什么方向走。
      “快到傍晚的时候,他忽然看到山上有一处地方像金子一般闪烁出耀眼的光辉。他定睛一看,认出来那是一条巨大的铜矿脉。他先是为这个意外的发现感到一喜,旋即又是一惊,因为他想起来那条矿脉说不定就是夺去不少人性命的那份最大的遗产。他一想到此,顿时害怕起来。‘今天我是大难临头啦,’他思忖道,‘说不定我会为发现了这份财富而丢了性命!’
      “他马上掉转身来朝回家的路上走去。走了不多时候,迎面来了一个身材高大的女人,样子像是一个威风凛凛的矿山主的妻子,可是他记不起曾经见过她。
      “‘我想问问你干什么在森林里奔走?’她问道,‘我看见你在这里东荡西逛了整整一天。’
      “‘哦,我在这里走来走去是想要寻找一个合适的可以居住的地方,’矿山主支吾其词地回答说,‘因为我爱上的那个达拉那姑娘不喜欢住在法隆市里。’
      “‘难道你不想开采方才见到的那座偌大的铜山?’那个女人进一步追问说。
      “‘才不想哪,我已经答应洗手不干,停止采矿了,否则我就娶不到那个我心爱的姑娘了。’
      “‘好吧,但愿你能够遵守诺言,’那个高大的女人说道,‘那样你就不会遭受到不测的灾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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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7#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18:4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是呀,要知道是我用自己的智慧把这座矿山从巨人手里解救出来的,’农夫说道。于是他讲述了巨人的两个女儿的故事,还提到了那一份最大的遗产。
      “他们全神贯注地听他讲这个故事,然而他们都对农夫意料之外的另外一件事萌生了念头。‘你敢肯定,另外那个女巨人要比你碰到的那一个可怕得多?’他们追问道。
      “‘反正我想她是不会对你们手下留情的,’农夫冷冷地回答道。
      “农夫说完这句话就起身走了,可是他禁不住在附近留意看他们想做什么。过了一会儿,他看见他们搁下了手头的活计,拐进森林里去了。
      “那天晚上,考尔遗产庄园上的人们围坐在一起吃晚饭的时候,他们听见森林里传来了一阵可怕的狼嚎,在狼嚎声中还间杂着人的惨叫。那个农夫站起身来,而雇工们却无意跟他一起去。‘那帮半道上拦路抢劫的家伙准保给狼撕得粉身碎骨了,这才是罪有应得哪,’庄园上的人这样说道。
      “‘他们准是有难了,说不定性命难保,咱们赶快去救人要紧,’农夫一声吩咐,把庄园上五十个雇工全带上出发了。
      “他们不久以后就看见有一大群饿狼围挤在一起,你推我拥,牙爪并用,在哄抢着猎物,雇工们把狼群撵跑了,地面上赫然横陈着四具血肉狼藉的尸骸,若不是他们身边撂着四把鹤嘴镐的话,真无法辨认这是些什么人了。
      “从此之后,那座铜山一直归农夫一个人所有,直到他去世为止。他的几个儿子在矿山上一起干活,把全年开采出来的矿石都放在一起,到了年底,再均分成几堆,抽签分配,然后再各自在自己的炉子里冶炼。他们也都成了有财有势的矿山主,都兴建起了华丽的大庄园。他们去世之后,子孙后辈又继承父业,兴建起新的矿井,增加开采量。年复一年,铜矿的规模愈来愈大,愈来愈多的矿业主参加了开采。他们当中有些人就住在矿山附近,另一些在这一带地方兴建起了矿场和锻冶炉。这里大批建筑物拔地而起,成为一个新的矿区,名叫大考怕贝格矿区,也就是大铜山的意思。
      “不用说,蕴藏很浅、可以露天开采的那一层铜矿很快就被采掘殆尽了。矿工们不得不往地下深处去寻找矿脉,他们必须钻进又深又窄的矿井里,走过七曲八拐的坑道,到地底下漆黑的深处去点火放炮,炸山裂石。采矿历来是笨重辛苦的劳动。再说放完炮后浓烟排不出去真熏得人够呛。从笔直陡立的阶梯上把矿石搬运到地面上来,那可真不是件容易事。他们往地底下钻进去愈深,风险就愈大。有时候矿井角落里会冒出大股水柱来,有时候坑顶塌方活活把矿工压死。这样,大铜矿变成了叫人却步生畏的地方,没有人自己愿意去干这种采矿的活计了。于是,被判处死刑的囚徒和在森林里横行不法的强徒只要愿意到法隆矿区去当矿工,一律可以减刑惩处,从轻发落。
      “有很长一段时间,再也没有人想去寻找那份最大的遗产了。可是在去大铜山的那些罪犯当中有一些人却把冒险看得比生命还重要。他们便走遍了整个这一带地方,希望能找到那个宝藏。
      “那些纷至沓来的找矿者的下场如何,没有人能够说得出来。但是有一个传说是,有一天晚上,两个矿工兴冲冲跑到主人家里,说是他们在森林深处找到了很大一条矿苗。他们还在回家途中沿路做了记号,想在第二天带主人去看。可是第二天正好是星期天,主人要带领所有的手下人到教堂去做礼拜,没法子当天赶到森林里去寻找矿苗。那时还是隆冬季节,他们从冰上横穿瓦尔邦湖到教堂去。去的时候一切如常,但是在回家的路上那两个发现矿苗的长工都双双坠入冰窟窿里淹死了。于是人们又谈虎色变地想起了那份最大的遗产的传说,而且确信他们两人一定发现了它。
      “矿业主们为了解决开矿的一些问题,特意请来了精通采矿术的外国人。那些外国人教会了当地的矿工们不少采矿技术,如建造抽水泵和把矿石提升到地面的设施等等。他们根本不相信这个陌生异国的巨人女儿的神话,不过他们判定在这一带附近肯定有一条非常大的矿脉。于是他们便热切地寻找起来。有一天晚上一个法国工头回到矿山住地,说是他已经找到了那份最大的遗产。一想到马上就要发大财了,他欣喜若狂。当天晚上他大摆筵席,又是酗酒,又是跳舞,还掷骰子大赌了一通,到了最后他同一个酒徒争吵起来,先是动拳头殴打,继而拔出刀子,结果给那个酒友一刀子捅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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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6#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0:18:1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这倒不错,我知道得很清楚,’女巨人回答说,‘但是我必须砸死你,因为你发现了我的铜山。’她讲这番话的噪音哽咽悲痛,似乎她非常不情愿打死他,因此他鼓足勇气来同她理论一番。那个女巨人就原原本本地讲述了那个已经去世的老巨人,讲到她曾经许下的诺言,也讲到了她的姐姐分到了最大的那一份遗产。‘我很难过要把那些可怜的无辜者杀死,他们不过是无意中见到了我的铜山。’她叹息道,‘我真希望,我当初没有接受这份遗产就好了,可是既然我已经立下了誓言,那么我也只好信守不渝了。’说着她又用手去推那块巨石。
      “‘不要那么匆忙,’农夫叫道,‘你用不着为了信守诺言的缘故而砸死我。要知道,发现铜矿的并不是我,而是那头公羊。你不是已经把公羊砸死了吗!’
      “‘你的意思是说,我这样一来就可以交待过去了?’巨人的二女儿说道,她开始踌躇起来。
      “‘不错,我就是这个意思,’农夫说道,‘你已经好得不能再好地信守了你的诺言。’他这一番顺乎情理的话打动了她的心,总算保住了性命。
      “农夫赶紧把奶牛驱赶回家,然后就下山直奔伯尔斯拉格那矿区,到那里去招聘开矿的人手。那些雇工帮着他在公羊丧生的地方开出了一个铜矿。他起初总是提心吊胆,生怕被活活打死。然而巨人的二女儿却没有来找他麻烦,谅必她厌倦了成天看守铜矿山的差使。
      “那个农夫发现的铜矿矿苗是分布在大山的表层上的,所以开采起来既不困难也不麻烦。他领着雇工们从森林里砍伐出木柴,在蕴藏铜矿的大山上堆起一垛垛柴堆来点火燃烧。石头灼热之后就会爆裂得粉碎,这样他们就取到了矿石。他们把铜矿石用火一遍又一遍地冶炼,结果铜与矿渣分离开来,他们得到了纯铜。
      “从前的时候,人们在日常起居中用的铜器要比现在多得多。铜是一种用途广泛而且需求迫切的货物,因此拥有铜矿的那个农夫发了大财,很快就成为巨富。他在铜矿附近修建了一个大而无当、奢侈豪华的庄园,为纪念那头代他丧生的公羊,便起名为考尔遗产庄园。他骑马到托尔桑教堂去做礼拜,他的骏马钉的是银马掌,这引起了上教堂的人莫大的钦羡。他女儿举行婚礼的时候,他举行了盛大的宴会,用掉了二十大桶啤酒,烤了十只大公牛。
      “那时候,人们都守在自己的家门口,很少到处走动,所以消息传播起来不如现在这样方便。不过,发现了一个大铜矿的消息还是不胜而走,在这一带弄得满城风雨。那些生计不如意的人纷纷朝着达拉那省蜂拥而来。贫苦的人们在考尔遗产庄园受到了良好的接待。那个农夫雇用了他们,出了很高的工钱,叫他们去开矿,那大山上矿石多得俯拾皆是,他雇用的人愈多,他就越富有。
      “但是有一天晚上却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四个强壮的男子汉扛着矿工用的鹤嘴镐来到了考尔遗产庄园。他们也像其他人一样受到了很好的款待,但是当农夫开口问起他们愿意不愿意在他那里做工的时候,他们却断然谢绝了。‘我们打算自己去开矿,’他们说道。
      “‘那怎么行呀,这座矿山是我的,’农夫说道。
      “‘我们又没有打算开采你的矿,’那些陌生人回答说,‘山里大得很,荒野上没有圈起来的无主土地有的是,我们同你一样有权去开采。’
      “他们没有再多谈论这件事情,农夫仍旧慷慨好言地招待了他们。第二天一清早,那四个汉子就进山去了,在稍远的地方找到了铜矿矿苗,就着手开采起来。他们干了几天之后,那个农夫来到了他们那里。
      “‘这座山里矿藏有的是呵!’
      “‘是呀,要把这个宝藏挖出来,真不是这几个人能干得了的,要许许多多人工劳力才行。’
      “‘这我很清楚,’农夫说道,‘不过我还是觉得,你们在这里开采矿石还是应该朝我纳税才行,因为人们能够在这里开矿全靠了我的功劳。’
      “‘你的这番话就叫我们摸不着头脑了,’那些汉子气鼓鼓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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