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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一个梦想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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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3-4-16 10:52:23 | 只看该作者
  美国教育的目的,正如沃伦大法官所提到的,教育是帮助一个孩子在未来的生活中更成功地寻求自己的幸福。教育不是为社会机器塑造一个合适的螺丝钉。他们认为,重要的是一个孩子未来的幸福,一旦成了螺丝钉,有谁会关心螺丝钉的幸福呢?
  
  “民主”是大多数人的意愿,它并不保证少数人的“自由”。所以民主在历史上常常是个危险的东西。它与不民主的区别,只在于由多数人掌局还是由少数人甚至一个人掌局的区别。相对后者来说,它当然是一个进步,可是,它并不一定是全体民众的自由保障。假如没有对人性的醒悟和孜孜不息的对于人道的追求,民主的结果完全可能演变为对于少数人的暴政。
  
  美国制度的严肃性,是契约文化的最基本特征。既然在契约里规定了分权,就要清楚分开。有权管的管,没权管的,只能坚决不管。在这个契约没有被推翻的时候,只能继续实行这个契约。假如要考虑推翻,美国人先考虑的应该是如何重订契约,而不是无视契约,自行其是。这种契约文化的好处其实是一目了然的,就是在制度方面的每一点一滴的推进,都是可靠的,是一种扎扎实实的积累。不会整个社会陪着几个强权人物,翻来覆去地烙饼。所以,肯尼迪总统推进了1964年民权法,就会成为一个真实的社会进步。进了就是进了,不会像跳探戈一样,摇三摇又退一步。推动的时候是吃力的,因为大家都理解不容易。一旦通过,就是人民的契约,理解不理解的,就都得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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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3-4-16 10:52:26 | 只看该作者
  真正静下心来阅读林达的近距离看美国系列书籍,发现自己对这些书是多么爱不释手。这一本是第三册,讲述美国种族歧视和内战渊源,实在是让我对于那一段历史有了全新的理解。
  
  也许从一开始我也和作者的朋友一样,认为美国内战就是一场解放奴隶的战争,但事实上,战争的真正起源和奴隶制度有关,但不全在于此。美国南北双方在对待奴隶上的分歧使得他们在国体上产生了眼中的矛盾,南方因此想要脱离联邦,这样便可以自由享有奴隶提供的各项服务而不受政府的谴责。但是这种想要分离的想法却是于联邦政府所不能容忍的。于是林肯总统决定发起这场保卫国体完整的战争,虽然当时南北双方都认为自己是在爱国,也虽然林肯总统当时绝对没有意识到这场战争将历时如此之久。等战争一拖再拖,林肯总统发现战争最初的推动力已经不足以支持这场战争的“正义性”,于是他成功地将战争的目的有维护国体转为解放奴隶——一项更容易被道义接受的神圣使命。于是美国内战给人的解放奴隶印象就这么形成了。这其中的来龙去脉还真是需要一番努力去了解。
  
  在这场内战之后南方开始了近一百年的种族隔离政策,要公平但是仍然可以“公平”地隔离。在那样的状态下,当时的人们怎么就这么钻了制度的空子。在这一百年中,发生了很多由种族隔离或者歧视而引起的问题,比如培尼中校的被杀,比如蒙哥马利市的公交抵制。正是这些不公平事件引起人们对于这个国家的种族问题日益强烈的关注,即使是南方的人们也意识到这一切是不公平的。林达对于培尼中校事件的描述饱含愤慨,也让我深受感染。以今天读者的角度去审视那位无辜牺牲却促进了改善种族歧视的培尼中校,无论是谁,心情都是复杂的吧。
  
  作者在最后写到“大同世界的梦想”,写到现在的美国各个种族融合与分歧的现状,我想我很同意他下面的观点:在美国,离开不是难事,相反有太多的人拼命想要挤进这个多元化种族的国家。承袭了欧洲上流文化的美国,又将如何迎接既保持自己又接受多元化融合的挑战呢?这会是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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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3-4-16 10:52:28 | 只看该作者
  最近读了这本书。这书,算是书信合集,是“写给一个历史没学好的小朋友的信”。我就是这么一个小朋友。历史课本看得生硬,没有故事性和作者的感情色彩,读过也就忘了。我觉得这书好,还有一点可能是因为在美国,书中的事情也就跟我有了直接的关系,也就感兴趣一些了。书中介绍的美国文化的发展,对理解在美国发生的和与美国有关的一些“这怎么可能”的事是有帮助的。这是好书,虽然我觉得把美国白人说得太高尚,都感觉是神了…..得把李敖的《阳萎美国》看完,再想想这事。
  
  书读到一半,我就在想,这林达是什么人?下面是在网上看到的一些链接。原来是神仙眷侣~
  
  豆瓣小组 http://www.douban.com/group/dinglin2/
  
  wikipedia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E%97%E9%81%94_%28%E4%BD%9C%E5%AE%B6%29
  
  blog http://linda2150.vip.bokee.com/
  
  林达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国内历史书的作者是不会讲故事的人。这说到以前上这些课的事哦,我就纠结。当时一本历史书,上下几个百年,一页一个事变,一页一个改革。一本语文书,几十个作者,各种文体,各种风格。学得我很乱。还被逼着写中心思想,为什么作者是这么说不那么说。真希望当时有老师逼我们读几本书,逼我们写读后感。这写到这,这括号里的字是写得太多了。我跳)出来吧…说到这个事情,我就想到了林达对美国上课的教材的分析。美国各个地方的教材是不一样的。依据林达的观点,这是源于美国人民对政府的不信任。怕政府给大家洗脑。所以每个学区自己选出来的代表会选择自己学区的教科书。为什么政府不能强制执行?因为他们那个作为立国之本的宪法。某年,克林顿为了提高国民素质,想搞个全国数学统考。 国会没通过。看着现在学校里的本科生要上Humanity的课,读大本头,我是羡慕的(他们是痛苦的)。
  
  林达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看《我也有一个梦想》的时候,本来只是上厕所的时候打发时间,其实也没有很关心美国的黑人问题。看了一点开头的部分讲LA骚乱的事,就让我提起了兴趣。林达讲故事会把事情的起因、经过、高潮、结局讲得很清楚,很流畅(如海飞丝流到手掌心)。比如说到骚乱的起因时候,讲到Rodney King超速被追,林达就会把美国的汽车超速的背景说一下:超几迈是一般不会被抓,超几迈是会比较危险(我从中受益)。这些都是要在美国待些时间才能发现。林达的这些描述会给读者非常好的事件背景,让读者更容易明白。这些描述也说明了林达的知识之丰富(求林达夫妇照片~)。
  
  我是历史差生,初中考试的时候,我会把答案抄大腿上。在读林达的书之前,我搞不太清“独立战争”、“南北战争”、“内战”、“解放奴隶战争”……我乱了。读完此书,才理清楚了些。林达是我的历史老师。
  
  林达在书中对美国的负面谈的比较少。即使是谈了,也总是“往好的方面想”。比如华盛顿蓄奴,是历史的局限性。而在李敖的《阳萎美国》里,华盛顿就是王八蛋,蓄奴+家材万贯。我想,历史的局限性是有的,王八蛋总是有点的。哎,让他们随风去吧。
  
  林达的书还是要再读下去的。期待回国买到正版的纸书。
  
  
  补充:
  Rodney King被打的视频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W1ZDIXiuS4
  20年后的Rodney King (Rodney King | His Beating 20 Years Ago - CNN)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dl8ziKU3Jw&NR=1
  他前段时间又犯事了
  
  http://crimevoice.com/rodney-king-facing-another-court-appearance-8588/
  Los Angels 骚乱
  
  http://www.youtube.com/results?search_query=los+angeles+riots&aq=0
  由罗莎·帕克(Rosa Parks)引发的马丁·路德·金领导的公车罢乘运动Montgomery Bus Boycott
  
   http://en.wikipedia.org/wiki/Montgomery_Bus_Boycott
  马丁·路德·金所在的教堂的街景
  
  http://g.co/maps/7dhu
  一个有点可爱的介绍1962密西西比大学骚乱的视频
  
  http://www.youtube.com/watch?v=2E0VMpwyvxg
  密西西比大学骚乱的纪录片视频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VqvCuOwpZU
  
  
  
  ------------------------
  Blog上的原文:
  http://www.manio.org/cn/read-amarica-i-have-a-drea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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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3-4-16 10:52:29 | 只看该作者
  “因此,来到美国以后,我们发现,无论在这个国家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我们能够听到的,并不是大量居高临下的翻番大评论。美国人并不热衷于把一个时间往重大的路线,纲领,大方向等等高处上领。我们听到最多的是,属于法律界,历史学界,新闻界等等的众多专家,一起来对这样一个时间和案件进行忧心忡忡的细致入微的分析和跟踪,以试图找出这样一个新的实践或是案件,给这个制度提了什么难题,揭示了这个制度的什么薄弱点或者疏漏。然后是完全专业地讨论如何修补的方案。大量象我们这样的普通民众,也就在这样不断的收看电视中,了解了一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法律上的历史依据,可能的发展方向,以及目前还不可能达到完美的原因。
  于是,生活在这里的人们都理解,伸张正义是一个极为艰巨复杂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只能得到一个阶段性的成果。然而,有一点是基本的就是这个制度必须是建立在寻求公正的基础上的,及时它没能百分之百的公正,也是因为囿于历史的局限,而不是它的设计利益本身就非公正。在一个具体事件发生的时候,人们必须能够看到,这个制度是在孜孜不倦地追求当时的最大意义上的公正。还有,就是对待一个具体时间的处理,它的整个过程是向全体人民公开的,实在新闻监督之下的,很难有一手遮天的私藏猫腻。只有这样,人们才可能对一个尚不完美的制度仍然持有信心。假如人们发现,有一个足以超越制度的,凌驾在上的力量在暗中操纵的话,那么,这个社会的整个基础和信心就会在顷刻间灰飞烟灭了。
  美国人至今还不打算重启炉灶,就是他们对两百年来的这个制度仍然持有信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加入你今天生活在这里,你会时时听到对这个制度的赞美。恰恰相反,你在所有的文字中看到的,几乎都是批评,挑剔,责难甚至是鸡蛋里挑骨头。因为所有的专家教授们,他们自认自己是一种叫做“知识分子”的特殊地位的人。这里的这种人,都有一个“毛病”,就是他们刻意和世俗拉开一定距离,不与广大工农群众相结合,也不以自己是劳工阶级的一分子而欣欣鼓舞。在这一点上颇有修士的味道。而拉开这点距离,他们认为就是为了能够对这个社会看得更清楚,更有利于他们横挑鼻子竖挑眼。唱赞歌这样的好事他们总是认为那是夜莺的专利,这个社会也习惯了他们的毛病,习惯了这种尽是一团漆黑,没有大好形势的指责甚至预言。这只是一点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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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3-4-16 10:52:30 | 只看该作者
  8月份要去美国读书,从5月份开始看林达先生这个系列的书
  一直读得很起劲,因为作者叙述的功力太强了,不管他到底还原了多少的历史,这系列书是目前为止我看过的最有意思的讲述历史和社会的书了(当然作为理工科学生,我也没看过很多哈)
  林达是一对夫妻的名称缩写,主写是妻子,听一位熟悉林达的老师讲,这位主写的妻子是本科学建筑的,所以看过这些书我最大的惊讶就是她怎么会对历史了解得如此详细而丰富?还是非常的佩服她的
  
  我本身就是一个理想主义的人,所以对林达的书中对事件解读的角度很喜欢,因为她让我感到可以通过对人性,个体价值的尊重和反思,来实现社会的进步。
  
  读这些书之前,受从小到大外界对我的影响,我对美国的认识基本上是这样的:美国是一个霸权主义国家,专门喜欢管别人国家的闲事;美国人追求效率和物质享受;美国历史很短,所以没什么文化底蕴。。。
  
  看完这些书,我最大的感受之一就是美国是一个多么有原则的理想主义式国度啊,它的原则就是美国的建国理念,人人生来平等,基于这个黄金原则,大家可以对一切他们觉得不公正的事件问责,当然还要归功于那些可爱的维权激进分子的舍身努力。这种社会机制本身就充满了魅力。
  
  另外我还有一个感触是美国花了100多年消除了种族歧视以及隔离,还是通过相对理性的方式渐进式取得,那中国消除几千年来封建思想绝不仅通过100多年就可以实现的,需要更长的时间来改进吧 ,这样我对于社会的现状平静了许多。。
  
  非科班解读,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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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3-4-16 10:52:31 | 只看该作者
  如同本书书名容易使人联想到的,全书讲述的是美国复杂的种族问题。尽管看完之后依然觉得千头万绪难以理清,但至少我可以了解到,这个原本以为是“非黑即白”的问题,其实没有那么简单。
  撇开久远的肤色歧视等种族问题,看看当今变化剧烈的社会。当今多元文化碰撞激烈,然而在日常生活中却能感受到许多人对于多元文化的本能抗拒,尤其是在父辈们的观念里,当今的许多观念几乎是不可接受的。可我时常在想,当我们谴责其他文化或只是其他人的某种行为某些观点的时候,是不是也不自觉地走入了一个歧视的阵营?我们几乎是本能地认为他们是错的,而我们是对的。
  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都有对事物对错的判断,但是在对待别的文化的时候,哪怕我们认为那是错的,只要它们没有违背基本的人性,我们是不是就应该给予它们更多的尊重呢?毕竟,在这个全球化的世界里,文化的多元,是不可阻挡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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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3-4-16 10:52:34 | 只看该作者
  双头骑士异闻录——白人意识的双头骑士
  
  按黑格尔的说法,高尚意识不可避免地要转化为卑鄙意识。为了说明这个转化,我举一身兼扮隐士彼得和穷汉瓦尔特两个角色的维利希先生的吐露为例。
  
                                                 ——K.马克思 《高尚意识的骑士》
  
  如果人类起源的的夏娃假说的角度来看,从黑色非洲起源的人类大抵都要变成白色欧洲和黄色亚洲的人类,前者是后者的前提,为后者的发展做出铺垫。只要举出林达先生的煌煌之章为例,就能证明这个想法的正确性。在历史那里,黑色非洲不仅提供了黄金、香料和石油,还源源不断地产出黑皮肤的劳动机器,新航线的开辟造成了这个机器的按钮,北美大陆是这个机器最大的工厂和消化器官,所以我们看出不仅在过去和现在,甚至在将来黑色的非洲都注定要为新兴的杂色的北美提供自己的金字塔的基石。而在林达那里,黑人不仅充当了在人类历史里的光荣使者,还要担当一种社会学上的趣味,以及社会创口的蛆虫疗法,通过植入到北美社会的烂疮里把脓包吸掉来完成自身物质的和意识的完满。这是有先例可循的,希洛人是斯巴达人社会伤口上的蛆虫,从那些疮痍的洞中生出了一整个军事贵族制度;而雅典的奴隶们的命运恐怕更好,他们是雅典贵族的血液,在这些鲜血上生出了一整个古典共和制度。而这又是一次后者替代了前者,共和征服了军事贵族,蛆虫注定化为鲜血。
  
  为了详细考察林达二人的黑色社会学的具体趣味,我们先来考察本书第一篇的内容。
  我们知道了林达先生的黑色社会学的具体趣味之一,就是把洛杉矶暴乱的社会意义描述成“讨论司法公正的,讨论警察权限的,等等。”由于有了“等等”这个后置修饰词,因而我们不知道这是一种健忘症或者是出于一种我们不知道的原因,林达仅仅提出了关于公权力方面的话题,而我们也知道后文当中林达先生以自问自答的方式证明了公权力没有问题。除了那个“等等”之外,这种自我消解的方式把暴乱的基本问题从社会意义上迅速地在开篇就清除出去了,而却丝毫没有提到关于“滥用的新闻freedom”的话题。
  只要提到那段臭名昭著的83秒的故事,KTLA电视台和CNN电视台就不得不粉墨登场,而不能只是躲在鼎鼎大名的etc.之后了。而林达在描述那段83秒的录像时,显然没有提到过另外一段在全美电视台播放的69秒的录像,当然这是可以理解的。林达不仅有自己的社会意义,还有自己的“操起车上恰好携带的摄像机,对准了他所看到的景象”的“驾车人”,而那个住在现场的附近的霍德利先生,不得不在林达的社会学趣味之中在同一时刻扮演一个过路“驾车”的角色。
  掩藏在etc.之下的真实是耐人寻味的,因为在后文我们将分析的林达的社会学分析结构当中,暴乱的元凶占据了重要意义。因而,林达在这里成为了一个充满正义感的真相求索者,不得不为我们讲述作为导火索的罗德尼.金事件真正的始末(尽管有一个天上掉下来的驾车人),而对KTLA电视台将83秒的录像剪辑为69秒的录像的小插曲避而不谈,而按照流行的说法,正是那14秒的过程足以颠倒黑白,将活人说成死人,将死人说成僵尸,以至于69姿势的民众投票认为警察有罪,83秒的法庭陪审团却一致认定无罪,从而引发了暴乱。
  所以,为了将我们对元凶的视线牢牢锁定在林达的黑色社会学,不会把它引导向CNN的白色社会学,甚至危及到伟大的新闻freedom,适当地剪裁就是必要的,就如同将83秒剪辑成6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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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28#
发表于 2013-4-16 10:52:35 | 只看该作者
         相信林达一定是写完了一本书再给它命名的,书名是作者的目的,正如书本身是他的手段一样。
  
      在试着读完近距离看美国系列之后,掩卷沉思时看一眼书名,“历史深处的忧虑”“我也有一个梦想”,突然发现这个似乎平淡无奇的题目,隐藏着太多对现实对社会的思考。什么才是历史深处的真正忧虑?什么才是我也拥有的一个真正梦想?
  
      也许很多时候,作者如此详尽的尽可能客观的再现美国的文化历史法制原貌,带我们回顾这条光荣的荆棘路,是在为我们展现,原来有这样一面勇于面对自己的镜子,这就是敢于面对伤口的历史观。
  
      “所以,假如我们发现,在我们的历史观中,总是能够聪明的发现别人的种种恶行,同时又总是对应出自己的种种光荣事迹,而很少能在历史的镜子里,看到自己曾经和别人一样有过的那张清晰而丑陋的猿脸,甚至那条猿尾巴的时候,我们大概就可以怀疑自己的聪明是否过了头了。在这样的历史观下,很难有什么本质的进步,因为一切可能取得的历史教训都被我们排斥了。”
                                    ——《我也有一个梦想》  3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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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3-4-16 10:52:45 | 只看该作者
  林达的书虽好,却跟所有其他天朝的“介绍外国”书一样,给译名却不给原名,给事件却不列索引,对读者这么残忍,情何以堪,特列出我的索引。
  
  American Civil War 美国内战,南北战争
  Rodney King 罗德尼·金
  1992 Los Angeles Riots 洛杉矶暴动
  Quaker 教友派
  惨无人道的奴隶制
  
  《美国宪法》中向南方妥协的条款
  第一款第二条
  
   [Representatives and direct Taxes shall be apportioned among the
  several States which maybe included within this Union, according to
  their respective Numbers, which shall be determined by adding to the
  whole Number of free Persons, including those bound to Service for a
  Term of Years, and excluding Indians not taxed, three fifths of all
  other Persons.]
  
  第一款 第九条
  
    Section. 9. The Migration or Importation of such Persons as any of
  the States now existing shall think proper to admit, shall not be
  prohibited by the Congress prior to the Year one thousand eight
  hundred and eight, but a Tax or duty may be imposed on such
  Importation, not exceeding ten dollars for each Person.
  
  第四款 第二条
  
   Section. 2. The Citizens of each State shall be entitled to all
  Privileges and Immunities of Citizens in the several States.
    A Person charged in any State with Treason, Felony, or other Crime,
  who shall flee from Justice, and be found in another State, shall on
  Demand of the executive Authority of the State from which he fled,
  be delivered up, to be removed to the State having Jurisdiction of
  the Crime.
    [No Person held to Service or Labour in one State, under the Laws
  thereof, escaping into another, shall, in Consequence of any Law or
  Regulation therein, be discharged from such Service or Labour, but
  shall be delivered up on Claim of the Party to whom such Service or
  Labour may be due.]
  
  斯皮尔伯格的 Amistad,中文译名一般叫“勇者无惧”,豆瓣上有。
  Amistad案
  John Quincy Adams 约翰·昆西·亚当斯
  Martin Van Buren 凡布伦总统
  Abolistionists 废奴主义者
  Prigg 就 Margaret Morgan 逃奴案诉 宾州,即普里格案
  
  其中斯特里法官的著名判词:
  
  As to the authority so conferred upon state magistrates [to deal with runaway slaves],while a difference of opinion has existed, and may exist still on the point, in different states,whether state magistrates are bound to act under it;none is entertained by this Court that state magistrates may, if they choose, exercise that authority,unless prohibited by state legislation
  
  最后这句话直接导致北方州立法“不作为”,不抓逃奴。
  
  斯科特诉桑福德案, Scott V. Sanford
  
  美国殖民协会(美国帮助有色人种重获自由协会) American Colonization Society
  罗伯特·李将军 Robert E. Lee
  解放黑人奴隶宣言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
  安德烈·杰克逊总统  Andrew Jackson
  阿灵顿国家公墓 Arlington National Cemetery
  3K 党 Ku Klux Klan
  布莱西对弗格森案 “平等而隔离之辩” Plessy v. Ferguson
  Martin luther King 马丁路德金博士
  Rosa Parks 罗莎·帕克斯
  布朗案 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
  入坐, Sit-in
  马尔康·X   Malcolm X
  詹姆斯·迈瑞迪斯 James Meredith
  罗斯本内特州长 Ross Barnett
  肯尼迪兄弟:R. Kennedy,J.F Kennedy、
  Lydon Johnson 林登·约翰逊 争民权,陷于越战的杯具总统
  乔治·沃利斯州长 George Wallace
  夏季自由计划Freedom Summer
  1964民权法案 CIVIL RIGHTS ACT OF 1964
  
  死于密西西比的三位志愿者不朽:
  
  The murders of James Chaney, a 21-year-old black man from Meridian, Mississippi; Andrew Goodman, a 20-year-old white Jewish anthropology student from New York; and Michael Schwerner, a 24-year-old white Jewish CORE organizer and former social worker also from New York, symbolized the risks of participating in the Civil Rights Movement in the South during what became known as “Freedom Summer“, dedicated to voter registration.
  
  无辜的培尼 Lemuel Penn
  私刑 lynching
  平权法案 Affirmative Action
  
  
  首先讲南北战争的问题。从历史经验来看,到今天没人能否认奴隶制的不合法与反人权的属性,这里面正邪分明;连土生土长的德州人+共和党人小布什,也敬佩林肯打"moral war"的勇气与正义感,此其一。
  
  从历史现实来讲:1. 州有没有脱离联邦的权利?理论上当然有, 现实中也有魁北克等几乎成功之例。但是最最起码,得有公投,不能州长州议会说了算:在南方脱离联邦的例子里,全部黑人都处于无公民权无投票权的状态,从自然法角度来讲(因为并没有别的双方一致认同的法律对这一议题有约束),这本身就剥夺了其任何“独立”的合法性。再说,今天来看,南方脱离的原因是为了独立自由的理想吗?其实是自知理亏而要逃离美利坚合众国的这个“人人生而平等”的框架以外。
  
  2. 即便在定义州与州为国与国关系的前提下,即便这次战争是“道德战争”,那么这里头的正义在谁今天来看也非常明白。人权高于主权,以法律条文的形式非法化对一个人群的奴役的政权是根本没有合法性的,美国宪法与其解释中说:“The phrase "We the People" indicates that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is, emphatically and truly, a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rather than a league of the states.:这也是内战/战后非暴力抗争的道德基础。这一点,从南方自己穷途末路时也要废除奴隶制就看的一清二楚。此其二。
  
  题外话:这就好比堕胎的问题一样,如果你判断胎儿也是个生命,那么这根本不是母亲的选择权问题,而是胎儿的生命权问题。没有“我选择谋杀我的孩子,你不得干涉”的道理。(前提是你认为胎儿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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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3-4-16 10:52:46 | 只看该作者
        (一)
         直到南北战争,黑人的力量依然没有成长起来,他们还是只有少数的偶发的小规模反抗,根本无法与当时南北两大实体的对峙同日而语。而这个对峙的双方,都是白人。北方当时在白人民众中日益强大的反奴隶制力量,对于民众的唯一感召就是人道主义和人性的原则。因此,你可以想象,这个国家从开始建立,它的民间就有一种与利益无关的近乎天真的人道追求。这种具有广泛民众基础的追求,形成了这个国家的思想主流。这使得它在今天的思维方式中都保存了这样的传统,以致于从外部看去,常常使许多成熟世故的民族,觉得它莫名其妙,无从理喻。(战争,为了什么?)
      (二)
      所以,“非暴力抵抗”不是从人的本能反应引出的。它是人类面对无数无辜牺牲者的生命,深思熟虑以后作出的一个理性反省。但是,实行“非暴力”是困难的,因为它的实质是提倡非暴力的一方,主动把自己置于战术上的一个不利地位,以这样的一个姿态,邀请对方回到有游戏规则的理性的讨论中去。这一方显然是吃亏的,就象打架双方扭成一团的时候,第一个主动住手,提出谈判。难就难在这时对方再动手,他也下决心不还手了。问题在于,人们最终是要靠对话和理性的妥协解决问题,总要有一个先住手的。所以,在历史上,不论是民众一方,还是权势的一方,在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最先醒悟过来而不再动手的一方,不论以前有过多大的罪过,就凭着这样一个转折点,都是有可能得谁谁谁什么什么奖(你满意了吗)的。(用灵魂的力量抵御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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