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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恋爱的犀牛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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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012-10-22 15:06:01 | 只看该作者
  “一切白的东西和你相比都成了黑墨水而黯淡无光, 一切鸟兽因为不能说出你的名字而万分绝望, 一切路口亮起绿灯让你随意通行, 一切指南针为我指出你的方向。”
    
     《恋爱的犀牛》。年轻一代的爱情圣经,当代中国戏剧旗帜性作品。导演孟京辉、编剧廖一梅的力作。
    
     99版的郭涛+吴越,后来的郝蕾+段奕宏,都是在电脑上看的。最新的张念骅+齐溪版09年在北京的蜂巢、08年在上海的话艺都看过一遍。新版较之以往分外华丽,舞美出新。但我更喜爱朴素清新的老版。偏爱郭涛的马路和郝蕾的明明。
    
     喜欢剧中的主角:马路和明明。他们两有着我欣赏和喜欢的人的特质。独立,敏感,天真,脆弱,偏执,固执,缺乏安全感。。喜欢这样的人,因为他们不会带着厚重的面具,不会擅长伪装,不会因为周围的大多数如何做而丢弃自己。
    
     羡慕他们在感情中能有着这样的个性。强烈的,浓重的。自己在感情中应该做不到这样。不会像他们那样傻傻的去等候不爱自己的人。我是世俗的,我需要的是公平和平等。我不是明明那样只要她有爱,可以以二氧化碳为生的。我是自私的,我不会对一个不在乎我的抑或不如我喜欢他那样喜欢我的人付出。
    
     我做不到。我们大多数人都做不到马路和明明。那样的爱情或许注定是悲剧。两个相似的人或许真的很难在一起。所以最后,马路只能站在那里说:这是我能给你的最后的东西,图拉的心,和我自己,你能收留他们吗...
    
     有谁能收留我们的心呢?
    
     我不期望我的感情是这般卑微、无奈和疯狂。但我希望对我们所追求的理想、信念、梦想。。能够有着这般的坚持。虽然,在现实中我们的坚持和追寻是渺小和脆弱的,但有坚持的东西,有自己的信念,总比空落落的要好。“相信我,上天会厚待那些勇敢的,坚强的,多情的人。如果你爱什么东西,渴望什么东西。相信我,你就去爱吧,去渴望吧,只要你有足够强大的愿望,你就是不可战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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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12-10-22 15:06:01 | 只看该作者
      大一一进学校便兴致勃勃地加入了话剧社。回想起来,我的第一部戏亦是我的最后一部戏,至今我还记得自己一出场便很神经质的站在舞台的中央,在聚光灯下用一种迷茫而又白痴的语调说出了我的第一句台词,“从什么时候起,突然没有个了感觉……”印象里整部戏的对白在念,舞台在走,时间在过,我和其他演员始终在歇斯底里,然后就完了。老实说,这部话剧从开始到最后的公演,排练从秋天一直到冬天,可我始终没弄明白这部戏的编剧——我的师哥,他究竟要表达个什么意思?只是那些夸张的台词,以及我出格的表演,时至今日依旧令我记忆犹新。
  
      后来看了郭涛吴越碟版的《恋爱中的犀牛》,总算是明白了。原来,自己曾参演的那部话剧,那些让人摸头不着脑的舞台走位,实际上是在模仿孟京辉导演《恋爱中的犀牛》时的舞台形式;而那些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的台词,大多源自于廖一梅这部戏剧作品中的对白。半年前买《悲观主义的花朵时》顺便买了这本这本书。本是学编剧的,老师说了,多看些别人的东西,总是有好处的。
  
      这是一个并不复杂的,关于爱情的故事。一个男人,爱上了自己漂亮的女邻居。为了这个漂亮的女邻居,他做了一个人能做的一切。而女邻居则用心的在爱一个并不爱她的男人。用一句话概括简单明了:就是一场她爱他他不爱她,他爱她她不爱他的故事。就好比庄周爱上梦,只是蝴蝶不愿意,如是而已。  
  
      《恋爱的犀牛》第一场和最后一场马路把明明蒙住眼睛绑在椅子上,然后马路有一段长长的动人的独白:“黄昏是我一天视力最差的时候,一眼望去满街都是美女,高楼和街道也变幻了通常的形状,像在电影里……”师兄的那部话剧里,我也被一个貌似有些猥琐的男生蒙住了眼睛绑在椅子上,听他在那里絮絮叨叨念着台词。当初真的是不明白到底这到底是要表达个什么意思,现在我懂了,爱就是捆绑与束缚,你爱一个人的时候,也就给这个人带上了眼罩,把他捆绑在你的世界里。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折磨。如何让人爱你爱得死去活来?那就是永远别爱别人爱得死去活来。我想,马路和明明其实都是专情的人,专情到只能伤害自己,不给自己出路,其实马路就把自己看作了那头老了的犀牛,他在他的爱情上老了,累了,他爱的太累了,他以为他爱的很深就能赢得爱情,但是他错了,他给明明带来了伤害,心灵的压抑和负担,他爱她,她爱他,而他不爱她……
  
      其实,马路也好,明明也好,他们其实都是一种人,专情的人,却在表达情感方面不同,马路是张扬的,把对明明的爱用最张扬的方式表达了出来,却没想过会造成伤害,而且这更赢得不了爱的回馈,其实他是想要明明的回应,却总是等待与幻想,做徒劳的事情,他有在表演的嫌疑。而明明的爱是沉默的,只存在于心中,是有些凄凉的,这也是性格造成的吧,但是她的错在于不应该给马路希望,任何一丝丝的希望对于马路来说都是一种酷刑,这就是“希望酷刑”。
  
      爱情,一个落入俗套的话题,可始终让人纠结于其中。可到底爱是什么呢?
  
      也许爱是盲目的眼罩。你蒙上了它,你认准了前方灯塔的光明,启明星的耀目,你亲切地唤着他的名字,摸索地向前走。其实,你只是走入了漆黑的巷道,前方没有小说里的灯塔,也没有电影里的启明星,那都是戏,不是生活!
  
      或者爱又是束肉的麻绳。你原本以为你纠缠在一场宏大的不可得的单相思里被绑得老紧生疼,像“马路”那般的呐喊:“你是要逼疯我吗”,可是你也知道,这是一场自己与自己的赌局,自己互殴自己的伟大对抗。更纠结的是,一心想给你光亮给你温度的男子站在你身后,递给你麻绳,亦如师兄剧本中的台词那样,动情地对你说:“动手吧,绑牢我,像蟒一样冰凉地缠上我,勒死我!让我在墓志铭上骄傲地写下两个字:爱情!”
  
      每天都在看着言情小说、爱情电影,可我还是不晓得爱情到底是什么。我猜,爱情其实就是我爱你,你不爱我,他爱我,我不爱他,像电影电视剧那样,相爱的两个人注定要分手。不过就是爱时的痛,被爱时的亏欠,相爱时的不过如此。杜拉斯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廖一梅本人说:“爱是自己的东西,没有什么人真正值得倾其所有去爱。但有了爱,可以帮助你战胜生命中的种种虚妄,以最长的触角伸向世界,伸向你自己不曾发现的内部,开启所有平时麻木的感官,超越积年累月的倦怠,剥掉一层层世俗的老茧,把自己最柔软的部分暴露在外。因为太柔软了,痛触必然会随之而来,但没有了与世界,与人最直接的感受,我们活着是为了什么呢。” 多么纯粹的诗意的生活啊。
  
      可是,没有人可以活得像一场舞台剧,尽管我们追求疯狂不顾一切的爱情,但是其实在现实中我们会害怕过于强烈的感情。后来一个朋友对我说,这辈子,活得太安全了,是多么的没意思。于是我突然想明白了,我告诉自己我,亲爱的,执着地相信失败了的爱,付诸东流覆水难收的爱,让自己遍体鳞伤的爱,无论怎样的爱都会让人长大,变得美好起来。相信爱,从来都很美好。期待爱,从来都傻而天真,却是一种多么磅礴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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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012-10-22 15:06:01 | 只看该作者
    我是性感的母犀牛,
    我是强壮的黑犀牛,
    我们来恋爱吧!
  
    爱情是多么美好,但是又那么不堪一击……
    那咱就来支麻醉枪吧!
    自然而然的顺从命运,
    就让魂灵睡去,
    放生肉体去狂欢吧!
  
    做不到?
    赶紧掩住你的嘴巴
    舞台上演绎的是恋爱的犀牛
    我们是要生活的正常犀牛
    
    对,我们是犀牛
    我们期盼天黑之后的气味相投
    如果没有
    如果被熏得昏迷
    那就来支麻醉枪吧
    
  
    我是母犀牛
    我是公的
    凑合着
    我们恋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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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12-10-22 15:06:01 | 只看该作者
  十年后,开场的鼓点十分震撼,可能在那一分钟左右,我是入戏的,一直到马路就着话筒说完了那段经典独白,跟着,人一跑出来,什么都破坏了。
  
  《玻璃女人》 这首歌,在十年前,郭涛完整的唱过一遍,这一场里从头到尾都支离破碎,多么优美的一首歌,无法完整的听一遍。
  
  
  这一版的马路是最接近郭涛的一版,目光忧郁,声音低沉諳哑,如果不是他总喜欢忽然停顿站在台上,用手指向观众席,我会给他满分啦。每当他做起这个动作,我都觉得华仔上身,仿佛马上就要说出:『后面的观众,你们好吗?』这是多么的煞风景呀,估计也是我一直无法入戏的原因;女一号除了声音较好之外,比之吴越差太远太远了,她根本无法表达出明明应有的执拗、自信、歇斯底里---吴越的表演是如此自然甚至有点轻率,最终达到了效果:仿佛有种女孩生来就是为了让你伤心、不安、无可奈何,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吴越版的明明亦正亦邪挥洒自如,可以观止。而红红和莉莉,本来就是两个好玩的角色,这一版和上一版都很不错。因为这一版女一号太弱,我觉得大概不会有人记得她而是会记得红红和莉莉。其它几个男演员有一种『实习生』的感觉,表情做作,略嫌浮夸,尤其是牙刷,和第一版比,差太远了,太业余了。整体感觉就像在排练,还是缺乏激情的排练。
  
  
  这个剧本当初为陈建斌(或者也是为他当初的恋人吴越)量身定做,廖一枚夫妇找到出租屋里的陈建斌,他拒绝了排练和演出,他要去演电视剧了,因为已经付不起房租,生活无着落,不要再谈理想,甚至第一句对白、写剧本的契机,都是源自陈建斌在出租屋里茫然的说出的那句话:一眼望去,满街都是美女,高楼和街道也变幻了通常的形状,像在电影里......许多年过去了,孟京辉看着一个又一个的同侪离他而去(比如胡军)离话剧而去,他激情依旧,执着依旧,用这样的答卷宣告了理想主义最终取得胜利,不知他内心是否踏踏实实,是否还能回忆起,他长发散乱衣衫不整独自踩着单车穿过黑夜里的中戏校园的感受,还能否回忆起,第一版《恋爱的犀牛》上演时,简陋的招贴上,他在『导演:孟京辉』上画的圆圈和箭头。我不知道是理想主义胜利了,还是理想主义终于死球了~~
  
  
  消失了的布景设计及意向:
  作为一个完全不懂话剧的人,我第一次看《恋爱的犀牛》,还是为它震撼,它只有一个简单的布景,巨大的黑影以及中间的一片空白(有人说是犀牛的鼻子或者眼睛)用犀牛的视觉弱嗅觉灵敏作为意向表现马路这样敏感内向,不用眼睛所见而靠嗅觉(是间接的,小众的方式)判断世界的人物,非常前卫大胆有新意,又合於常理。大仙黑子牙刷他们打扑克用的桌子,取自超现实魔幻主义画家达利的一组作品《永恒的记忆》中的扭曲的钟表,达利画了各种形态的钟表,全都扭曲着,像融化了的巧克力一样,并在下面做注:无论钟表形状如何,它始终代表着时间。他们在这个扭曲的钟表上打扑克,消磨时间,开幕的第一场,也是大钟的制造工厂,和一段张广天的革命摇滚歌曲,这在我看来非常重要寓意丰富的设计,在新版里全部删除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删除,还有什么比时间和永恒,更能考验爱情呢?
  
  消失了的意向之二,很孤单的一个女演员,从犀牛的眼睛里走出来,低声唱歌,划火柴,另一个演员过来吹灭,如是十几次,直到歌曲唱完,火柴燃尽。这种坚持和惆怅的感觉我也觉得很珍贵。
  
  消失了的意向之三,他们对白里说到 柠檬味的口香糖时,有3-5秒的忽然停顿,如果我理解正确,这是电影里分镜头用法的话剧版,当时各自脑海里产生了激烈的思想变动,虽然只有一秒不到,但内容丰富到3-5秒,孟京辉就这样让他们暂停,让观众也忽然暂停,像是一种较量,挺有劲的。
  
  改变了的意向:当初,我特别敬佩孟京辉用跳绳来表达性爱,像是灵光乍现妙手偶得的创意一样,一个女演员走出来跳绳,又退回幕后,那个声效和疯狂的性爱引起床的撞击声一样,然后,蜡烛吹灭了,在黑暗中,男女主角急促的呼吸,急促的对白,伴着刚刚过去的跳绳的声音,云散雨歇,天亮了,两个人睡在床上。我觉得这种表达近乎完美,不过这一版也还说得过去,两个人在跑步机上,投影到对面的墙上的剪影,站的笔直,曲线有致,快、慢、跑、跳、一阵子男走在前面,一阵子女走在前面,也是很不错的表达。最后的一场结婚洞房戏,就有点太直露和媚俗,含蓄有创意的表达最能吸引人,要看床戏,也不用到剧场呀。
  
  改变了的细节:孟京辉一贯迷恋于仪式化的表演,在《恋爱的犀牛》里有许多编排好的仪式化的舞蹈动作,这次的『抖报纸』抖的不好,加入的流感的那段儿还可以,但后来吹笛子那段还挺不错的,『千手观音』那一段也令中间的这一幕顺利的达到高潮(演过话剧就知道,这一段很难排练),至于那段方言版的用于嘲讽不当的表达爱情方式『山东快书』,改成江浙方言版---这,这,这。。。媚俗也媚的太露骨了吧。看内容本就是山东快书呀,何必到一个地方就改成当地方言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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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12-10-22 15:06:01 | 只看该作者
  仅就剧本而言,被奉为新时代的爱情圣经,是不恰当的恭维,它的确有数不胜数的精彩对白,就好象流行歌曲一样,随时准备击中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某些受伤或者甜蜜的心灵,所以被奉为经典,多半因为它的理想化和勇气可嘉的非世俗情怀。
  
  《恋爱的犀牛》讲述了执拗的爱情的故事,假如我说除了天灾人祸之外,人世间烦恼80%以上源自不健康的爱情理念和因之而生的纠葛,多半不会有人反对,否则怎么会有厚厚的两本《我爱问连岳》会有那么多的发展的如火如荼的情感信箱,以及在我们看不见的互联网角落里,无数的喃喃自语自怨自艾式的倾诉?而更加吊诡的是,爱情如果一开始就饱满红润健健康康,还是爱情吗?
  
  作为话剧,《恋》将这种吊诡,将爱情中的种种冲突和纠结,推向极致,将爱情之病发展到绝症的地步,将人物性格高度的夸张和集中,让两个偏执狂制造了一个又一个无法化解的冲突,而且,就那样硬挺到底,丝毫没有解决矛盾的打算---先锋戏剧比之经典『三一律』话剧,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此,其最大的魅力也在于此,这种差别犹如现代小说和古典小说的差异一样。不能不说是伟大的进步,因为这就是生活本身---它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令人绝望,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矛盾都会获得解决,大部分的时候,它其实是一步一步的变得更糟。
  
  它讲述了一份执拗的爱情,和家常爱情观格格不入的两个人,分别执着于自我的两个爱人,马路不愿对现实社会低头耷脑,执着近乎执拗的坚持爱情理想--用男人的方式。而他爱上的女文员,是个和他一样执着到近乎执拗的坚持爱情理想的女人--用女人的方式。这样的矛盾如果可以化解,犹如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一样荒谬。因此它是个悲惨的结局,两个如此纯粹热烈的执着于爱情理想的人,假如不是彼此相爱,将不可能也永无可能终成眷属。这,是多么不恰当不健康的爱--犹如爱情世界里的癌症,但它又是如此的散发着病态的激情,像结核病人脸上的红晕一样迷人,将我们从无奈的现实生活中拯救出来,旁观他人的痛苦,享有九十分钟的梦幻--尽管我们出了剧场,我们一直就是他人本身。
  
  在我心目中,这出戏剧的伟大在于廖一梅最终将这种情感超越爱情,升华到信仰的程度--用来表达『保持人格独立』对『从众』的抗拒--这是多么的富有激情和浪漫的理想主义啊,它曾令我热血沸腾,浑身战栗,而在2009年这一版,这个升华,已经弱化的几乎不可见了。我不得不庸俗的说:它向商业低头,融入了太多『波普化』的先锋主义符号(例如一些意向、关于流感的顺口溜、声光电、和舞台上落下的水帘),并以这些符号而不是剧本和表演本身作为真正卖点和噱头,吸引大众。
  
  我非常喜爱十年前那个120多分钟的版本,它貌似先锋,打破了『三一律』,但实际上又非常完整的讲述了这个故事:马路爱上明明,明明爱上一个已婚艺术家,二人都很执着,马路的朋友帮马路治爱情疾病,试图给他证明,生活和庸俗电视剧并无差别,不要如此的执着,要顺从命运的安排,马路固执依然,愤而戳穿虚假的庸俗,更加认识到坚持的珍贵,继续坚持---哪怕中了500w的彩票仍不改其志,金钱美女世俗的成功,都不能使他忘掉完美爱情,最终喊出:忘记是我唯一可以做的事,但我选择不忘记,宁可终其一生拥抱失败的爱情。另一条线索的明明索爱不成,被爱不成,堕落,迷惘,歇斯底里(女人的方式)清醒之后,继续坚持,宣誓同样的爱情话语。甚至,导演用一场普通意义上的喜庆无比的婚礼,作为结束。而穿插其中的爱情训练课程,又高度概括的归纳了尘世间普通的爱情是多么的庸俗无聊,又沾沾自喜。
  
  十年后的新版,许多弥足珍贵的情节弱化了,比如给马路治病的庸俗连续剧表演,整个删掉了,连『恋爱训练课』这一场,也缩水了不少,刚开头就煞了尾,少了这两部分,我不知道在座观众还能否感到暗中的线索而穿起整个剧情,否则,就仅仅是看了几处有先锋意义的戏谑表演,和看小品差不多吧--虽然是先锋主义小品。否则为何会有那么多人鼓掌呢?(不明真相的群众呀^_^)
  
  十年前的小剧场,场地小的可怜,布景甚至简单到简陋,台下蹲着坐着站着参差不齐的年轻人,演员和观众一样激情澎湃,最后一幕,郭涛甚至敢穿三角裤上场,坐得笔直时还可以看到一点点微微的肚腩,最后一幕的彩票摇奖,是在观众席抖一块大红布完成的--那时的先锋戏剧特别讲究互动,下面不时有人爆笑,有人窃窃私语,那一切仿佛也变成了话剧的不可分割的组成--这正是那时先锋戏剧所追求的前卫感和整体感。十年后,人们整整齐齐坐在宽敞豪华的剧场,带着恋人,带着朋友,彬彬有礼的鱼贯而入,小声的询问,礼貌的弯腰寻找自己的坐号,将手机静音,看完后默默的有秩序的退场,做个合乎规范的观众;演员们卖力的表演,汗湿重衣,表演出巨大的激情,水帘从舞台上炫丽的落下,打湿了男一号模特一般的躯体,胸肌腹肌毕现--规规矩矩的六块。
  
  
  虽然,先锋光芒终于隐退--或者,你可以说它以另外的方式折射出来,变得温和不再那么耀眼夺目,令人不能逼视,哗众取宠和先锋,波普艺术和先锋艺术的差别越来越小;小众戏剧终于顺理成章过度为大众文化消费之一种,理想主义者孟京辉,仍然保持着愤怒和激情,但也越来越懂得和现实握手言和了,先锋话剧从小剧场走向了大剧院,这本就不是什么稀奇事,正如《恋爱的犀牛》中打动人心的对白所言:『顺从命运竟是那么的难吗?我看大部分人自然而然也就那样了』这里没什么对错是非,只是希望商业和大众不会变成流水线和粗制滥造的代名词,十年后这一版,我总体的感受,就仿佛看到一件弥足珍贵的精雕细琢的手工精品变成了流水线量产了的商品一样,虽然实属必然,但终究令人若有所失、怏怏不乐。
  
  还是建议大家去看一场话剧,投入的看一场话剧吧,至少在某些时刻,你可以大胆的幻想自己去做一名话剧导演,你会发现生命可以如此不同,可以有如此多种多样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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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12-10-22 15:06:23 | 只看该作者
  冰冰,真的觉得我们兴趣太一致了,我也很喜欢廖一梅,《悲观主义的花朵》、《琥珀》和《恋爱的犀牛》,都喜欢。
  喜欢《琥珀》和《恋爱的犀牛》中的这些句子:
  所有的爱情都是悲哀的,可尽管悲哀,依然是我们知道的最美好的事。
  也有很多次我想在放弃了.但是它在我身体的某个地方留下了疼痛的感觉,一想到它会永远在那儿隐隐作痛,一想到以后我看待一切的目光都会因为那一点疼痛而变得了无生气,我就怕了,爱他,是我做过的最好的事情。
  爱是自己的东西,没有什么人真正值得倾其所有去爱。但有了爱,可以帮助你战胜生命中的种种虚妄,以最长的触角伸向世界,伸向你自己不曾发现的内部,开启所有平时麻木的感官,超越积年累月的倦怠,剥掉一层层世俗的老茧,把自己最柔软的部分暴露在外。因为太柔软了,痛触必然会随之而来,但没有了与世界,与人最直接的感受,我们活着是为了什么呢?
  所谓“明智”,便是不去作不可能、不合逻辑和吃力不讨好的事,在有着无数可能,无数途径,无数选择的现代社会,人人都能找到自己的最佳位置,都能在情感和实利之间找到一个明智的平衡支点,避免落到一个自己痛苦,别人耻笑的境地。这是马路所不会的,也是我所不喜欢的。不单感情,所有的事都是如此——没有偏执就没有新的创举,就没有新的境界,就没有你想也想不到的新的开始。
  马路的爱,很偏执,很喜欢,但是真的有这么一个人会让你这么偏执到丧失自我,最后毁灭吗?我喜欢他的偏执,却不喜欢他对明明最后做出的事情,
  我想:真的很爱一个人,即使不能在一起,还是默默祝福他快乐就好,你幸福我也会快乐!
  或许以后某天再次相逢,我们相处得会很自然很惬意。
  我也不喜欢太“明智”,我想要有人给我偏执的感觉,只是我爱你,或者真的与你无关,我只是喜欢我恋爱中的样子而已,我只是想要你来救赎内心那个孤独、怯懦的自己,我的内心还不够强大,没有能力救赎自己,是的,只有自己发现自己生活的意义,才能真正的强大自己,去迎接属于自己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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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012-10-22 15:06:23 | 只看该作者
  悲哀到骨子里的才是愛情,即使如此,也要堅持。因為那樣才是美好。
  清晨讀完【琥珀】。相比【戀愛的犀牛】我想我更愛它。
  歐歐之前一直覺得我不該讀廖一梅的東西,敏感如她,才能如此深刻地體會這些東西。
  
  你說我想法太多了,讓人感到畏懼了么?
  
  我相信,廖在【悲觀主義的花朵】里所提及的,如果一個人的承受能力足夠強的話,那么老天一定會給你更多的考驗。所以,歐歐總說,你大抵是個聰明人,你的聰明讓你比別人更容易觀察到那些細致入微的東西,而自己卻很痛苦。這是一種稟賦,比他人更容易感受微小的幸福也更容易體察步步緊逼的痛楚。
  
  有多少人是為愛而生?清楚地知道此時此刻,這一顆心在為誰而跳動?視覺太迷糊,看不清是非,不明就里,卻嗅覺靈敏,固執地認定一個人,一件事,一段情。
  
  下一次,還是后知后覺的好,還是置若罔聞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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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12-10-22 15:06:23 | 只看该作者
  马路:忘掉她,忘掉她就可以不必再忍受,忘掉她就可以不必再痛苦。忘掉她,忘掉你没有的东西,忘掉别人有的东西,忘掉你失去和以后不能得到的东西,忘掉仇恨,忘掉屈辱,忘掉爱情,像犀牛忘掉草原,像水鸟忘掉湖泊,像地狱里的人忘掉天堂,像截肢的人忘掉自己曾快步如飞,像落叶忘掉风,像图拉忘掉母犀牛。忘掉是一般人能做的唯一的事。但是我决定不忘掉她。
  当时三月底,看完《恋爱的犀牛》从中剧场出来,同事说:要是现实中有这样神经病男的我肯定受不了!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我心想既然你不是一个偏执狂你来看这个剧干嘛。不过我也因此很小心,不敢让我的明明知道从我最早喜欢他到现在已经超过了我人生的三分之一时间,而我已经这把年纪。他肯定只会被吓跑不会被感动。这个年头,死心眼的确相当于一种精神疾病。其间当然喜欢过别人,不过有些人过去就过去了,而另一些人则阴魂永不散。
  
  在杭州的三天,几个念头在脑海反复交战,还有令我气到胃痛的事情发生,搞得我心力交瘁,头昏脑胀,直至感冒。躺在陌生酒店被窝里,我摸着自己发烫的大腿悲惨地想我是不是甲流了。但是反而在这种时刻,在我最开心和最脆弱的时候我坚定这个决定的感觉反而更强烈:我决定不忘掉他。最近读林夕的两本书一直劝人莫执着,代价高过天际就该放手。我倒觉得放不下就放不下,逼自己放下,也是另一种执着。走在西湖边脑子里一直盘旋:无论于什么角落,不假设你或会在旁。可我做不到。每次到异地我都会想如果是一起来会怎样。会怎样呢?岁月长,衣衫薄,就更不能忘掉渴望。即使我清楚的知道,那是我没有的东西,那是别人有的东西,那是我以后不能得到的东西。
  
  
  
  明明:只要他还能让我爱他,只要他不离开我,只要我还能忍受,他爱怎么折磨我就怎么折磨我,他可以欺骗我,可以贬低我,可以侮辱我,可以把我掉在空中,可以让我俯首贴耳,可以让我四肢着地,只要他有本事让我爱他!”
  
  我永远不会对我喜欢的男生的反应做过度阐释。他的每一个小动作,他的眼神,他的语气,某一个呵欠,为什么提起某个人,我都知道那是什么意思。电话里冷漠,见面后得体,电影散场后急着回家。。。我都曾经对另一个人做过。我可以很平静地得出他对我毫无兴趣的结论,还赞叹他处理一个无感的追求者的态度比我高明很多,但我无法停止继续犯贱。是啊,只要他还有本事让我爱他。
  
  存在一个你不爱的人的作用在于,挥霍他赠予我的爱然后支撑我继续对我爱的人犯贱。有过类似经历的人应该知道,持续而缓释地犯贱需要很大的动力。你需要一个人来证明自己不是世界上最傻x的那个,同时间接证明你伟大的爱情经得起诱惑。我有选择,只是我没有选。比如马路之于明明。我既是马路又是明明。明明本来也是马路。
  
  不是没有愧疚。我可能比明明更情绪化,别人去买药给我我还大吼大叫。但我没什么可高兴的,对别人坏并没什么乐趣。甚至我坐在马桶上读报纸读到月熊被活体取胆,一颗颗眼泪把报纸打湿的时候,我还会反省自己,如Eason在《于心有愧》里反省般:如果我听歌可眼红,何以待你好从不懂。又或者是《痛爱》:谁待我好,我就不会过问。诸如此类,俗到爆灯但真实无比。
  
  最开心的晚上是在,西湖畔的草坪上,五月的晚风,湿润而微凉。前面的女孩在抽烟,一对情侣挥舞双臂,我穿了一天球鞋的脚有点闷。贝斯和鼓让我心脏蓬勃,王若琳的吉他让我面带微笑。太美妙了。我不是一个人来杭州的,但是这个人此刻不在我身边,这令我倍感轻松。原来同一个不喜欢的人来一个喜欢的地方,好感是不能互补的。这只会令你更清晰你想同谁一起来。如果没有,那么一个人真的也不错。我可以一屁股坐在草地上,像陈珊妮一样在众目睽睽下喝啤酒,对许巍高喊你真tm牛B。或者手执这本书,在断桥上大声朗读,正如我常常在沙发上做的那样。
  
  真是一只犀牛,视力欠佳,嗅觉敏感。盲目吧,青春有价,寂寞无限,尽量犯错,错了亦有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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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012-10-22 15:06:23 | 只看该作者
  翻出那本书。去年看的,很久没再看到更喜欢的书了。一直记得里面有句话说:“忘掉是一般人能做的唯一的事,但我决定不忘掉她。”呵呵,但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了,尽管我一直以为是会记得的。原来,我也有一天,在想起你的时候,对自己哑口无言。
  
  
  但又不是不记得的。我总是如马路曾说的那样想,等我知道我能让你幸福,你就永远属于我了。幸福,毕竟是我所能承诺与你的,最深刻,但也因此最轻易的东西。因无法有人能清晰界定是或不是。但从前我经常问自己,我能让你幸福么。你比从前快乐么?当我对一切都还有勇气的时候,我以为我不会离开你,也不会让你离开我。却原来是,所有事物都有寿命,也都会走到所有路的尽头。但那个时候,我不知道,我还会遇见下一个人。擦肩而过的时候,我才听见我哭了。爱情里依然没有可能双赢。恰恰是因为有过温柔,于是再见的时候,连洒脱都做不到,只能再互相伤害一次。
  
  
  后来我们真的就没再见过。但我开始害怕接到你的电话。一想到我也会有一段过往,一直在隐隐作痛,我就怕了。我赞赏马路执着的爱意,但我还是喜欢两情相悦的结局,所以还是更喜欢《琥珀》。你却总是看着我笑着,不懂爱是痛苦的事。若是痛苦能让我们平等,大概也不只是我一人会惧怕。这个世界上有你,不知对我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
  
  
  但最后他们依然相爱了。所有的爱情都是悲哀的,可尽管悲哀,依然是我们知道的最美好的事物。在相爱的时候,你永远不会去问为什么。当你缺少那种盲目的笃定,大概也就是爱的尾声了。但在你变老的那一年,还会不会想起我。像年轻的时候一样说,爱她,是我做过的最好的事情。但这也是件令我们得而复失,却又乐此不疲的事。
  
  
  “我知道你一直害怕自己会对生命有所要求,但是,我们活着,我们相爱,我们就不能害怕被伤害。”我又差点相信他了,尽管我知道,找那个彼此心动的人垂垂终老,艰难几近传说。
  
  
  故事的结尾。高辕躺在小优的怀抱里,他得到了爱,却第一次感到恐惧。于是他说:“我对生命从来不肯有好感,因为它时刻会离我而去。我拒绝成为一个幸福的人,有了幸福便有了恐惧。”她问:“你现在恐惧了?”
  
  
  是的,我恐惧。因为你,我曾害怕死去。
  
  
  当生活席卷而来,只能让他们相爱了。即使是成为灰烬。是谁太勇敢,连没有幸福都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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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12-10-22 15:06:23 | 只看该作者
  ——到家以后还是忍不住google了一下,重新看了剧本(当然,毕竟跟10年前的不一样了),才终于把那些看的模糊的地方搞懂。我发誓里面少了那些必要的桥段。
          我讨厌大剧场,人多,声音多,又坐在两楼,不能专心,不知道为什么,注意力在这两年对我来说竟是件困难的事。不能集中精神,所以整个一出剧,就有点耿耿于怀。
  
  看剧的途中,我一直所想的是一种绝望,我直着身子在两楼的角落里冷眼看着正上演着的爱欲偏执,想着17岁的感动终究还是留在17岁。
  想象一下一个台风过境的场面,强势的粗暴的,一切的力量都在那势不可挡的气势面前显得滑稽可笑,一切的物体都被摧毁殆尽,可只有那一小片中心是完整的。我就站在那一小寸中心,事不关己的看着,我看到了绝望。
  
  空气里都在叫嚣着,声嘶力竭,喘不上气似的,爱。
  为什么要爱他
  为什么可以那么爱他
  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可以爱到这个地步,爱到不要自尊,爱到卑微的匍匐在他的脚下,爱到看着他就看到了世界,爱到他给你个微笑就满足,爱到疯狂。
  为什么要  爱
  
  对这整一个世界,这样的爱是勇敢的,是坚强的,是神圣的,所以更是神话般的;有没有想过,对自己,是一种妥协,妥协在这份爱里,妥协在这份欲念里,妥协在这份执着里。那究竟爱还是勇敢的,坚强的,伟大的,无坚不摧的吗?
  对产生的执拗的一种心惊肉跳,对末梢神经上那一点酥麻的一种上瘾,对牺牲的自我崇敬,对肆无忌惮吞食你的迷恋的一种沉醉,对爱上你,那种深深地、深深地绝望。
  
  我想我在歌颂着什么。
  
  这里是另外的一个评论:http://www.douban.com/review/2038639/
  他说“爱情是一种吞食”
  “ ……玛格丽特·杜拉斯又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爱是简单的,但相爱却是复杂的。马路的爱是简单的,也是偏执的,它提醒着我,爱可以是一个人的浪漫,却可能是两个人的困惑。十年后的今天,再一次看《恋爱的犀牛》,我们的时代少了偏执,因为大部分的我们都知道这个世界没有人是不可替代的,离开了谁地球都还是那样转着。……朋友说:“在爱情里少有不偏执的,更夸张的事或许我们都做过,就像傻子看到过去的傻子。”不是不爱了,只是不敢全然的付出。……因为爱情终究是种不死的欲望,吞食着它的信徒。
    幻想着某一天,一个男人远远地走向另一个女人,幽幽地说道:我始终认识你。这便是爱情。”
  
  爱情是种不死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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