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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史新论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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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5 23:5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文章都是钱先生几十年前的旧谈,应该说已经“新论”不新,但对像我这样喝着庸俗进步史观的狼奶长大的“无知者”来说,还是觉得“耳目一新”。钱先生肚子里不愧有三千年的墨水,坐过几十年的冷板凳,往往能用简洁明了的三言两语,搭起历史的骨架,掀起传统的面纱,将“国史”的来龙去脉娓娓道来。文章虽短,背后却无疑是有渊博的知识作依托。钱先生那一代的鸿硕大儒,不像当时某些新派的学术明星,凭借天才的敏锐,“以论带史”,用概念逼迫着历史,而是“从史书中来,到史书中去”,“以史带论”,靠的是浩如烟云的史料的底气。但同时他们也会犯过于“迷信”史书的毛病,把史书等于“历史”,如同站在云端看苍茫的大地,所以当钱先生试图从“史书”里得出他对“国史”的结论时,让我常常心生怀疑,在书上画个深深的问号,如果还涉及到西方这个“他者”,就时有中国男足的临门一脚式的发挥。儒家文化初始是一种“制度文化”,“文化”的毛附着于“制度”的皮上,“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不谈“制度设计”,光谈“心性文化”,这是儒家的降格,幸运的是,钱先生不会自甘为“小儒”(从他对乾嘉学派的评价可以看出),而有古儒“治国平天下”的热忱,所谈多着眼于中国传统的政治制度和政治理论,所以也激发起了我一探究竟的兴趣。
  钱先生常说,要“附随一种对其本国以往历史之温情与敬意”,可是我总疑虑他太过于“温情”了。他说:近代西方政府民众对立,由民众代表来监督政府,只可说是一种“间接民权”;中国传统政治由民间代表自组政府,使政府与民众融成一体,才可称为一种“直接民权”。(p86)这段发挥他写得平静如水,我看得毛骨悚然。说西方的代议制是“间接民主”,还能让人认同;说我国自古是“直接民主”,良知和逻辑都让我不能接受。既然是“民主”(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那顾名思义政权是“人民做主”的,其合法之来源既可以设定成“民权神授”、“天赋民权”,也可以设定成全体公民的契约和推选。查之中国传统政治,儒家也讲“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但它的理论推导起来,终点不是“人民做主”,而是“为民做主”。儒家“民本思想”的起点是“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将“民”与“天”挂钩起来,“民”之可贵系于“天”之可贵。“民”既然贵如“天”,那是不是人民就能自我做主了?据权威讲,“天”可不这样想,“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天之爱民甚矣。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从其淫而弃天地之性?”(晋师旷语)“天”为“民”立“君”,由“君”掌握权柄来管理众民,是为了消除人们自私自利等有碍于天性的做法,让“君”承担走为天下兴利除害的公共职责,人民便可以纯朴自在地生活,何乐而不为?“君”既然有“牧民”之重责,当然不可以掉以轻心,孔子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尚之风,必偃”,孟子接着说“君仁莫(无人)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为“君”者不仅有行政管理之责,还有社会教化的义务,不过我们也可从这看出,儒家虽讲“民为贵”,其实并不真正相信“民”之个人的主体的能力,“民可使由之”(或“民可,使由之”,也从反面意味着“民”要听从“君”的教导),“民”能够感染到从上层的“君”那里传播来的道德,但是难以自我造血,所以孔子必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要像君的样子,负起君的责任,要“为民做主”,不然“万方有罪,罪在朕躬”(《尚书》)。这里的“君”岂非比立志解放全人类的“无产阶ji战士”还要高尚和伟大?这种制度设计对“君”的人格期许和考验是否过于严苛和不近人情?而掌握了权柄的“君”会心甘情愿地当干苦活累活的“公仆”,而不是“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黄宗羲《原君》),把天下作他的私产淫乐之,把人民作他的奴仆奴役之?权既在“君”不在“民”,能约束“君”只有他的道德良心和所谓“天”(“民”)的神圣性,道德良心不可靠,而所谓“天”的神圣性,起码在孔子的哲学体系里业已边缘化和稀薄了(“子不语乱力怪神”、“不知事人,焉知事鬼”等),到了董仲舒,再想拿“天人三策”来制约“君权”,已吓唬不了汉武帝,更并不说以后的“天子”们了。“君”对“天”,顺带对“民”的真诚的敬畏感早也是洪荒年代的传说了(“畏”勉强还有一点,“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嘛)。所以,从理论上来推,钱先生所谓中国之“民主”,绝不是“人民作主”,至多是行政者“为民做主”!
  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长青,那么我们再从政治实践上来看。钱先生也是有他的历史依据的,他观察中国传统的考试制度和选举制度,认为 “远从两汉以下,即一向以地方察举及公开考试,定为人民参加政治唯一的正途”。中国传统的“士人政府”,一向通过“乡举里选”或科举考试选拔人才,政权向社会各阶层的读书人“开放”,故曰“政府即由民众所组成”,故曰“直接民主”!不过科举考试就是“开放政权”?徐复观先生曾在《中国知识分子的历史性格及其历史命运》里说:“考试制度,对南北朝的门第而言,自然算是一种开放;但若因此而遂以此为政权的开放,则恐系一大错误。现代的公司行号,亦有招考职员,这岂系公司行号股权的开放?”,不知道是不是针对此的。所谓“士人”,在皇帝手下打工而已,还想做“道尊于势”的春秋大梦?钱先生自己也不得不补上一句:“这一制度之唯一可疵议者,则为察举与考试权之操于政府,而不操于社会。”但这“唯一”的缺点却恰恰是致命的!另外,从逻辑来讲,庶民进了朝廷,作了官吏,还是“庶民”么?难道“民”就像现在的“农民”身份,一辈子也甩不了,进了城里打工还得被特别区分为“农民工”?刘邦、朱元璋作了皇帝“天子”,还会自认为“民”?那些士人进士及第,作了“父母官”,还会依然把自已视作“民”的一部分,而不是恰好相反?王安石变法时,文彦博曾回应宋神宗:“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一语点破历史的真相,不是意味着“士大夫”和“百姓”的利益就一定是截然对立的,而是说“士大夫”和“百姓”是两个不同的集合,尽管很多“士大夫”是从“百姓”中来的,但当他们“朝为田舍翁,暮登天子堂”后,他们便已经从“民”的农村户口跳到了“士大夫”的城市户口。更要命的是,很多官吏不会念及旧情,反而一阔脸就变,赵翼在《廿二史札记》揭示道“人寒则希荣切而宣力勤,便于驱策,不觉倚之为心膂”,“盖出身寒贱,则小器易盈,不知大体,虽一时得其力用,而招权纳贿,不惜顾及名检。”一方面“奴才心理”浓重,一方面剥削起“阶ji兄弟”来比谁都起劲。当然,也有“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官吏会为民请命,“为民做主”,但这不过是“青天大老爷”的恩典,怎么配得上“民主”二字,更别说“直接民主”的乌托邦了——新左派津津乐道的“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好歹也比它多一层“皇帝的外衣”。
  钱先生这一套“直接民主”的说法未免太过随意了,从一个博学的老者坠落为一个大放厥词的“无知者”。不过平心而论,他自有他的逻辑链,这就不得不谈他的另一个“高论”——(中国传统的政治理论)“所着眼的并不是政治上的主权应该谁属的问题,而是政治上的责任应该谁负的问题”(p70),这一论点贯穿于全书,也跟前一个“高论”有莫大之联系。但逻辑告诉我,“权”(“主权”)、“责”(“责任”)可以分离?不是有权方有责,责因权而生的么?“权力越大,责任越大”,这应该是颠簸不破的常识啊。若中国传统政治,确如钱先生所言不是一味专制黑暗的,不是奉行丛林法则的,那么也应当遵从这一常识——所以,负其责(“谋其政”)者,本即掌其权(“在其位”)者!钱先生之所以扬“君职论”,抑“君权论”,应该不全是替君主制度“公关”,主要还是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理论在20世纪的回响。弹唱“君职”,希望“明乎君之职分”,当好人民的“公仆”,这样则唐虞之世,可得再遇。父慈子孝,君仁民顺,和谐社会,天下大同。这是一种可以“自欺欺人”的理想态,当然也许历史上也曾存在过。可如果“君不君”,并压迫其民呢?依照孔孟的意见,皇室更替,除了尧舜禅让,便是汤武革命。假尧舜(如王莽、曹丕等)早败坏了“禅让”的名声,无非欺人孤儿与寡母;真革命倒是波澜壮阔,刘邦、朱元璋,都是提三尺剑、化国为家,可惜这样的“纠错”机制实在太过血雨腥风,代价过于沉重,最后无非再次提醒世人“枪杆子里出政权”的道理!其实,无论孔子,还是钱先生,着眼于“君职论”,无非是因为他们身处君主制度的“平台”,怎样的土壤需要怎样的理论,但是钱先生毕竟是20世纪的大儒,应该知道世界上不只有这样的平台,还有那样的平台,所以想要制约君权,及时“纠错”,应该还有第三条阳关道可以走!可钱先生不知出于什么心态,对“君权制度”的平台始终不离不弃,还“创新”出又一个“惊世之论”:西方是契约式政权,中国自来是信托式政权。(p256)中国自古以来没有和政府对立的宗教,人民普遍对政府(或皇上)抱一种尊崇心理,君是圣君,相是贤相,为民做主谋福,故曰“信托式政权”。这种观念的谬误之处,正与前面“直接民主”一类相同,乃是一种理论的理想态,与实际相差万里。我特意查了“信托”的定义,不过是一种变相的“契约”,需要三方在场:投人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挂钩政治,委托人和受益人身份重叠,都是“民”,用“信任”换“福利(益)”;受托人即是“君”,凭“信誉”得“权力”。如果经营得当实现双赢(如新加坡),也无可厚非。但本国事实却是受托人不讲信用,将委托人托付之财产鲸吞蚕食为私产,而委托人无从受益,除非革命造反,否则便下不了贼船,追究不了责任。这还算什么“信托”?不是忽悠“不明真相的群众”么?只能说钱先生毕竟是书生,是敦厚长者,过分沉耽于本国以往之历史“温情脉脉”的笑靥,疏离了“经史子集”的满纸烟岚下面现世土地的荒凉和贫瘠,氲氤书斋里建构起来的理论终禁不住苍凉现实的“温柔一推”!
  钱先生的确是一位典型的传统的“中国学者”,善于积累大量繁芜的知识材料,谈心论性,指点江山,纵横捭阖,一唱三叹,但却拙于或不在乎定义概念的界定和准确运用。钱先生对于“自由”、“平等”等词的理解和使用,显然不能说服人。比如他说“中国传统政治,重考试制度,是偏于法治精神的”(P262),“中国传统政治……太看重法制之凝固性与统一性……重法过于重人”(p96—97)以前我只知道西方为“法治”,中国为“人治”,钱先生一施“乾坤大挪移”就把两者颠了个倒,不由令我一头雾水。仔细察之,钱先生的“法”=“法治”=“法制”=考试、察举、铨叙等官僚制度,“秦时任商鞅,法令如牛毛”的“法”,法家的“法”,这样我们就能理解钱先生何以说中国偏于“法治精神”了。不过,正如我们现在所知,“法治”(rule oflaw)和“法制”(rule by law)是截然不同的,“法制”的幕后很多时候还是“人治”,长官肆意支配着律法。不过连殷海光初始都搞混了这两个概念,钱先生犯这错误还是情有可原。可钱先生“艺高人胆大”,以中国人的传统习惯随意理解和运用西方的名词,“挂羊头,卖狗肉”,难免混淆视听,误人子弟。
  钱先生于本国传统历史尚属了如指掌、烂熟于心,但一涉及“西方”这个“他者”,就不能不嫌其“妄言之”了。本来国学家坚定立场,“整理国故”也不错,可偏偏好像不拿“西方”作垫背,就显示不出本国传统的优越性,就不过瘾不解恨!可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加上人之常情的偏向性,“西方”在国学家的笔下不再是一个地理概念,也谈不上一个文化集合,不过是“中国”或“儒家文化”的一个反义词,随便选一段:“故知西方之帝国主义殖民政策,乃仅有商业性,而绝无人文性、教育性。中国人言‘人文化成’,西方人断无此理想。”(p187)——钱先生对西方怎么就毫不“温情”,而如此武断了呢?难道为了美化自己,就可以不怕被人说成“辱西”?这绝不该是大师学者的作风。这种情况在今天的某些搞“国学”的人身上更加泛滥,分明满腹经纶,却能说出“无知”而武断的长篇大论。再者,在很多国学者的笔下和嘴里,“中国”和“西方”的文化或制度上的差异,决不是历史瞬间的发展差别,而是本质论上的“泾渭分明”。“此为中西文化一绝大相异处”、“此亦是古代中国社会一特有现象”等语句比比皆是,让我总感到有“被代表”的别扭。这种现象,在国学界和文化界,几为一顽疾。“东西之分即时代之异”(冯友兰语),不宜妄下本质论上的定论!
  走笔至此,不要以为我也想像余杰那样“来剥钱先生的皮”,我既没有学识,更没有胆识,钱先生所论的“国史”我基本一本也没读过。钱先生凭仗五千年的“知识”做底气,自然能不时为我们提供真知灼见。他认为“中国社会的自身渊源,是唐代以来的科举社会,它的病痛在平铺散漫,无组织,无力量”(p33),还认为“学术教育命脉,常在下,不在上”,政府对学术界最好持中立态度,任民间自由发展(p233、256)。这都是摸准了历史和社会的脉搏,大家细读本书还能发现更多。而对教科书上所谓的“封建时期”,老先生嗤之以鼻,并提出了自己的一套紧贴历史的解释:春秋战国以来,中国是社会结构为士、农、工、商的“四民社会”,内部经历了“游士社会”—“郎吏社会”—“门第社会”—“黑暗社会”—“白衣社会”等的演化。言之有物,言之有理。不过我要和钱先生商榷的是,他是不是高估了“士”在政治文化上的决定性?是不是以偏概全,用“儒家文化”简化和替代了“中国文化”和“历史传统”?“上有申韩,下有佛老”,而作为“隐性社会”的游民群体,又有属于他们的“游民文化”的小传统,儒家文化岂非夹缝里求生存,不过是“文化上的贵族”“士”一族的“理想文化”?也许,我和钱先生本来就生活在两个迥异的社会,现在的“黑暗”不一定是“历史”投射的阴影?不能以此推彼。也许,正因为儒家文化在历史上是一种稀缺资源,所以钱先生要深情呼唤,“魂兮归来”,出于对新派人士对传统文化的攻讦诋毁的二度“反动”,而不惜矫枉过正,美化历史的记忆?……
  按照陈平原的讲法,钱先生那代人是读着四书五经长大的,他们那代人是读着“老三篇”长大的,至于我,则是看着《龙珠》、《灌篮高手》长大的——传统文化在我身上是无“根”的,本来只有谦虚从钱先生们那里搬运学问的事,可我们学识再浅薄,总还有眼睛和脑子、常识和逻辑,面对大师学者天真到“无知”的结论,我们难道可以“无条件”的盲信?我会坚决保留我的“怀疑”,让未来的经验和“知识”来验证,但我也不会因为揪住老先生的一条小辫子而自鸣得意,“轻薄为文哂未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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