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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在高处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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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5 18: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句话是有偷换概念之嫌的。的确,个人的感受、审美、感性认识可以是私人的独特的,可以与他人不同无对错之分。但是可以在公共领域借助理性讨论的绝大多数问题,“个人意图和感受”都不是决定要素,一定是有客观标准或者确定思想推进或支撑的。
       感觉书里所谈的每件事最后都用“是个人选择的自由”来驳倒和斥责了所有论题,但总觉片面牵强
      比如,有些人可以毫无理由喜欢某个歌手,这是“个人意图”,但是这个歌手唱功如何,他的歌编曲怎样,器乐丰富与否都是可以借助理性客观评价的。在人文艺术方面,这两者还是需要区分,不能因为个人好恶混淆私人审美和公共理性
      个人选择的自由作为个体来讲无可厚非。但是两个前提,第一,个人自由不能以侵害他人自由为前提;二,你有选择自由,这是你的权利,但不意味着你做的就对。一个人打死都不愿意学电脑上网,这是他的自由。但他的选择是反现代的。这是两回事。
     个人自由其实也是时代推进的思想产物,从古希腊到文艺复兴再到启蒙,有极为深厚的思想沉淀。个人自由其实是思想演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肯定不能倒过来推论。
      最近觉得有趣的是,但是很多事件却也不能因为客观的社会分析而定论,因为其中掺杂很多无法客观的个人情况因素
      所以尝试去做区分。很多事情不是简单的对错,而是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不同思想路径都可以分析出很多有意思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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