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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浪漫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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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 13:46:55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不了钟跃民,不如做三毛
                                                         ——读《血色浪漫》[都梁]
  
  
    从来没有一口气把一部长篇在一天内看完,而现在,我还在情节中没有出来。
  
    对于都梁的这部长篇,我不会单说一个“好”字,也没有到那种不可方物的程度,只是故事真的吸引人,而我会说一句“值得看”。正如我一向觉得电影不是娱乐一样,一部有质感的小说,虽然它会注明“本故事纯属虚构”,但是任何文学作品都是源于生活的再创作,自己的世界太小了,看别人的故事,再将其回归到生活,就是在增加自己洞察世事的功力,这就是我所理解的小说的效用所在。
  
    豆瓣上有个帖子是“钟跃民爱谁”,讨论很是热烈,正如一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每一个读者都有一个钟跃民”,钟跃民到底爱谁,你说了算。
  
    我觉得,钟跃民其实爱的是“在路上”的感觉,那一种“血色浪漫”,而这种感觉,只有他和秦岭在一起的时候,才无须多说而心有灵犀,所以,可以说,他爱的是秦岭。(演秦岭的演员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后话)有句话不是这么说的么, I love you not because of who you are, but because of who I am when I am with you.
  
    周晓白,蒋碧云,秦岭,高玥,可以说都是爱或者曾经爱钟跃民的。
  
    周晓白,关怀了他一生,两人最后发展成温吞水一般的亲人,好在周晓白还是知性而理智,有自己的社会地位,更重要的是,袁军爱她,所以我不觉得钟跃民要对她的幸福有什么歉疚,而钟跃民似乎也没有。
  
    蒋碧云,短暂的crush,在那样的环境中,我想钟跃民绝对是最讨喜的那个,应该没有女生会忽视这个活宝,但是感情的事不是评优秀,需要的只是最合适的,和郑桐在一起,靠知识改变命运,一家三口,安稳而满足,模范夫妻,五好家庭。
  
    秦岭,黄土高原上难得一曲嘹亮,两人相遇得太短暂了,好似生命长河里的惊鸿一瞥,可是就是因为多看的这一眼,此生便念念不忘。在我看来,钟跃民爱得就是秦岭,不然他不会在一个人走夜路的时候打越洋电话,还轻轻浅浅地说,“秦岭,我很想念你。”但是不得不说,他们两人之间的浪漫,就是因为这种“相见不如怀念”。倘若秦岭果真一直等着钟跃民,然后两人一起“上路”,那就不是这样的故事了。伍尔夫说:“记住我们共同走过的岁月,记住爱——记住时光。”
  
    高玥,在钟跃民半辈子风尘过去,他走到了一个需要被叫做“家”的地方。我觉得高玥这个角色显得太过于理想化了,算是给钟跃民颠沛之后的一种慰藉。她爱得无欲无求,但是真的少了一种刻骨铭心。我只是认为,她是出现在了对的时候。
  
    我想我要是周晓白,蒋碧云,秦岭,高玥,这其中的一个,我也会爱上钟跃民这样的男人,高玥的感受很对,“他身上没有半点儿庸俗之气,这是一个豪爽大气的男人”,确实,有种“独特气质”,但是秦岭的奉劝也是一针见血,“离这种人远点”。对于世界观太广阔的男人来讲,你如果内功不够,还是远远看着好,免得落个自己内伤不说,还扯出一丝“心甘情愿”的大义,自己都想同情自己。不要指望对他“托付一生”,你们的关系不应该是包含与被包含,他需要的,不是一种托付和期望,不是一种人生既定的寻常,而是一个足以并驾齐驱的有头脑的知己,是可以迎着风雨一同飞翔的比翼鸟,这些,你都做得到吗?要做到这重境界,其一便是,情感的独立。难怪《第十放映室》里在评说张艾嘉的时候,将“情感的独立”称之为一种高贵的气质。
  
    钟跃民说过,“晓白,你知道将来和我过日子的女人应该是什么样子吗?我告诉你,如果我去要饭,她会兴高采烈地和我一起去,我们还会坐在草堆上边晒太阳边互相捉虱子,就像动物园猴儿山上的猴子一样。如果哪天我突然觉得安稳日子过烦了,忽发奇想,打算去神龙架找野人,去尼斯湖抓怪兽,她都会高高兴兴和我一起玩……”在中国,对于女孩子,待字之年纪,父母都会把女儿结婚视为“寻找归宿”,“归宿”一词又不自觉得让人想到安稳的、清泰平安的、相夫教子的生活。在这种传统思维下成长起来的姑娘,能有几多,可以钟跃民一起享受“血色浪漫”,一起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不过,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想到了她,三毛。
  
    我并没有看过太多关于三毛的书,桌上的一本《撒哈拉的故事》还是舍友送的18岁生日礼物,但是这个以流浪人自居的传奇女人,谁都知道她的潇洒不羁,。单单听一首《橄榄树》,你会惊叹她的灵魂多么自由。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还有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无理无据,又多么不容质疑,因为,你向往了。
  
    三毛对荷西,也是爱成了一个传说。但是三毛自己的生活和心灵状态,我也不得不用上“血色浪漫”一词。她的浪漫,不是那种小资情怀的糯糯暖暖,不是那种清水白菜的平平凡凡,而且和沙漠有关,和万水千山都走遍的滚滚红尘有关,甚至最后的死,都不禁让人想起子规啼血。
  
    爱不了钟跃民,不如做三毛,后者完全没有说做像三毛一样的女人是退而求其次的意思,而是一种自己无法望其项背的赞誉,还有,仍是向往。
  
    可以说,任何一个情重之人,一生都可能过得不是很太平。我所说的情重,一是指自己付出的,一是指自己背负的。但是,感情这事,还是那句话,“咱自己就不能太当真了”(钟跃民对蒋碧云说)。人生如戏,入戏深了,那就是你活该。
  
    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这是凯鲁亚克说的,还有一句特欠扁的是:爱生活,爱自己,开心就好。(这是你说的。)
  
  
  
  
  关于书:
  
          还有两部同样是带着浓重黄土高原气息的长篇,《平凡的世界》和《白鹿原》。《平凡的世界》太早之前看的,当时的阅历过于单薄,有待重温。《白鹿原》和《血色浪漫》相比,色彩更加浓郁,整个感情基调也更厚重一些。我个人看来,这三部曲的阅读顺序应该是,《平凡的世界》,《血色浪漫》,《白鹿原》。认真看完一部优秀的长篇,那种阅读体验,是再多经典的段子也无法累加起来的,所以,去读吧,书里的世界,有你想要的答案。
         
         
  三部电影:
  
  看他们最开始当“玩主”的时候,想起《阳光灿烂的日子》,书里也有提及。
  看宁伟当杀手的时候,想起《无间道》,我靠,写黑帮大片呢,此处情节有点拖拉,个人观点。
  看钟跃民在反偷猎队的时候,想起《可可西里》,我想去那里。
  
  
  空间配图配乐:(QQ494094561)http://user.qzone.qq.com/494094561/blog/1316503614
  
  
  

来自: 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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