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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浪漫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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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2-3 13: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高三那个寒假的时候,因为在书店里看到这本书,很喜欢,就一直站着看入迷。书有那么些贵,我确定我买不起。因为我经常去书店买书,所以书店的阿姨和我有的小熟。阿姨见我很喜欢就叫我把书拿回去看,只要别损坏了就好。穷学生一个的我激动的不得了,一个劲说谢谢阿姨。
  2008年年初的冬天很冷,我半坐在小床上全心全意投入到钟跃民的世界,有那么些热血沸腾。披一件很厚的棉衣,恩哼,还有点学者的感觉。
  那个时候很热爱钟跃民的潇洒与仗义,他总是可以把日子过得那么精彩与畅快,即使是在最艰苦的日子里。
  周晓白不相信面前一个流氓样的男生可以把柴可夫斯基的音乐描摹得那么生动。流氓不可怕,最怕流氓有文化。周晓白从此硬生生地爱上了钟跃民。
  我也硬生生地爱上了钟跃民。
  是有代价的。
  代价就是胃痛。
  看书看到半夜三点,胃开始隐隐作痛。痛得难忍,蜷着身体,还一页一页的翻书。不知道怎么养成的习惯,只要看书到很晚,用那个半坐的姿势支撑了一段时间就会胃痛。我想可能是胃寒吧。
  从此,只要有那种感觉的胃痛,就会想到我在深夜里翻看血色浪漫。
  如同,做一件事的时候反复听一首歌,从此你听到这首歌就会想到你做的这件事。这叫条件反射。
  如果我要去要饭,她会兴高采烈的和我一起去,我们还会坐在家乡的草垛上边晒太阳边互相捉虱子。就像动物园猴儿山上的猴子一样。如果哪天我突然觉得安稳日子过烦了,突发奇想,打算去神农架捉野人,去尼斯湖找怪兽,她都会高高兴兴和我一起去。——钟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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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2-3 13: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本书还是去年看的了
  很好看
  很欣赏钟跃民生活的态度
  不管什么事情到了他那里都能
  兴致盎然的去做
  比如要饭
  真是佩服了
  不过这本书被别人借走了以后
  却再没有还我
  伤心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2-12-3 13: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这本书的前半部分,因为感觉到里面那些属于青春时候的灵魂和血液的跳动,却为书的后半部分叹息。
  书中那些高干子弟可以在各种状况下拿到更多的社会资源、从而站在更具优势的位置,这一点并不让人反感,因为“先天竞争优势”是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的,是现实所在。
  但钟跃民这个主人公返城后的一切,却太不近实际了。不是说现实里面没有这样一直保持理想和不安分的人,但这样的人,却总能够在社会和生活的浪潮里面,逢凶化吉、随心所欲,作者就未免太理想主义了一些。孔老夫子也是到了七十才随心所欲,而且还要“不逾矩”。
  这样浪漫的千古奇人,终只是天马行空的想像。

来自: 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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