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有据群学(54)见地以观诗者,其为说复异:要在文章与道德之相关。谓诗有主分,曰观念之诚。其诚奈何?则曰为诗人之思想感情,与人类普遍观念之一致。得诚奈何?则曰在据极溥博之经验。故所据之人群经验愈溥博,则诗之溥博视之。所谓道德,不外人类普遍观念所形成。故诗与道德之相关,缘盖出于造化。诗与道德合,即为观念之诚,生命在是,不朽在是。非如是者,必与群法僢驰(55)。以背群法故,必反人类之普遍观念;以反普遍观念故,必不得观念之诚。观念之诚失,其诗宜亡。故诗之亡也,恒以反道德故。然诗有反道德而竟存者奈何?则曰,暂耳。无邪之说,实与此契。苟中国文事复兴之有日,虑操此说以力削其萌蘖者,尚有徒也。而欧洲评骘之士,亦多抱是说以律文章。十九世纪初,世界动于法国革命之风潮,德意志西班牙意太利希腊皆兴起,往之梦意,一晓而苏;惟英国较无动。顾上下相?,时有不平,而诗人裴伦,实生此际。其前有司各德(W.Scott)(56)辈,为文率平妥翔实,与旧之宗教道德极相容。迨有裴伦,乃超脱古范,直抒所信,其文章无不函刚健抗拒破坏挑战之声。平和之人,能无惧乎?于是谓之撒但。此言始于苏惹(R.Southey)(57),而众和之;后或扩以称修黎(P.B.Shelley)(58)以下数人,至今不废。苏惹亦诗人,以其言能得当时人群普遍之诚故,获月桂冠,攻裴伦甚力。裴伦亦以恶声报之,谓之诗商。所著有《纳尔逊传》(TheLife of Lord Nelson)今最行于世。
② 林语堂(1895—1976) 福建龙溪人,作家。早年留学美国、德国,曾任北京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授,厦门大学文科主任,《语丝》撰稿人之一。当时与鲁迅有交往,后因立场志趣日益歧异而断交。三十年代,他在上海主编《论语》、《人间世》、《宇宙风》等杂志,以自由主义者的姿态,提倡“性灵”、“幽默”,为国民党反动统治粉饰太平。他在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语丝》第五十七期发表《插论语丝的文体——稳健、骂人、及费厄泼赖》一文,其中说“‘费厄泼赖’精神在中国最不易得,我们也只好努力鼓励,中国‘泼赖’的精神就很少,更谈不到‘费厄’,惟有时所谓不肯‘下井投石’即带有此义。骂人的人却不可没有这一样条件,能驾人,也须能挨骂。且对于失败者不应再施攻击,因为我们所攻击的在于思想非在人,以今日之段祺瑞、章士钊为例,我们便不应再攻击其个人。”
作者: 图书大厦 时间: 2012-5-20 22:19
③ “费厄泼赖” 英语Fair play的音译,原为体育比赛和其他竞技所用的术语,意思是光明正大的比赛,不用不正当的手段。英国资产阶级曾有人提倡将这种精神用于社会生活和党派斗争中,认为这是每一个资产阶级绅士应有的涵养和品德,并自称英国是一个费厄泼赖的国度。但实际上,这不过是资产阶级用以掩盖自己的丑恶和麻痹人民群众的一个漂亮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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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康有为(1858—1927) 字广厦,号长素,广东南海人,清末维新运动领袖,一八九八年戊戌变法领导者之一。变法失败后逃亡外国,组织保皇党,反对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运动;一九一七年又和北洋军阀张勋扶持清废帝溥仪复辟。一九一八年一月,他在上海《不忍》杂志第九、十两期合刊上发表《共和平议》和《与徐太傅(徐世昌)书》,说中国不宜实行“民主共和”,而应实行“虚君共和”(即君主立宪)。
③ 陈独秀(1880—1942) 字仲甫,安徽怀宁人。原为北京大学教授,《新青年》杂志的创办人,“五四”时期提倡新文化运动的主要人物。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任党的总书记。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后期,推行右倾投降主义路线,使革命遭到失败;以后他成了取消主义者,又和托洛茨基分子相勾结,成立反党小组织,于一九二九年十一月被开除出党。一九一八年三月,他在《新青年》第四卷第三号发表《驳康有为共和平议》一文,驳斥“虚君共和”的论调。
② 范源廉(1874—1934) 字静生,湖南湘阴人。清末曾在日本创设速成法政、师范诸科,民国以后曾任北洋政府内务总长、教育总长、北京师范大学校长等职。一九二五年春,因师大经费不足辞校长职,该校学生会曾发动挽留运动。作者这里说他为“现在许多青年所钦仰”,大概即指此事。
③ 军国民主义 也叫军国主义。它主张扩充军备,使国内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都为对外扩张的军事目的服务;从“明治维新”时开始,日本的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便合力推行军国主义的教育。尊王攘夷主义,在我国春秋时代称拥护周王室、排斥异族为尊王攘夷。它传入日本后成为一种封建性的改良主义思想:尊王,即拥护以天皇为首的中央集权政府而削弱幕府权力;攘夷,即抵抗外来侵略。但其后即转化为对内专制,对外侵略,成为日本帝国主义的特点之一。下文的贤母良妻主义,是当时在日本和别的国家流行的一种资产阶级女子教育思想。
② 细腰蜂 在昆虫学上属于膜翅目泥蜂科;关于它的延种方法,我国古代有各种不同的记载。《诗经·小雅·小宛》:“螟蛉有子,蜾蠃负之。”汉代郑玄注:“蒲卢(按即蜾蠃)取桑虫之子,负持而去,煦妪养之,以成其子。”汉代扬雄《法言·学行》:“螟蠕之子殪,而逢蜾蠃,祝之曰:‘类我!类我!’久则肖之矣。”最先反对上面说法的是六朝时的陶弘景,他在注《本草》“惺斡一名土蜂”条下说:“(惺斡)虽名土蜂,不就土中作案,谓摙土作房尔。今一种黑色细腰,衔泥于壁及器物边作房,生子如粟置其中;乃捕草上青蜘蛛十余置其中,仍塞口,以俟其子大而为粮也。其一种入芦竹管中,亦取草上青虫。一名果蠃,《诗》云:‘螟蛉有子,果蠃负之。’或言细腰蜂无雌,皆取青虫教祝,变成己子,斯为谬矣。”其后,宋代叶大庆在《考古质疑》卷六中说:“我朝嘉钓中,掌禹锡等按蜀本注云:‘惺斡即蒲芦,蒲芦即细腰蜂。不特负持桑虫,亦以他虫入穴,用泥封之,数日成蜂飞去。陶云生子如粟在穴,乃捕他虫为之食。今人有候其封穴,坏而看之,见有卵如粟,在死虫之上,即如陶说矣。’”
作者: 图书大厦 时间: 2012-5-20 22:20
③ 发勃耳(1823—1915,) 通译法布尔,法国昆虫学家。著有《昆虫记》等。
娜拉要怎样才不走呢?或者说伊孛生自己有解答,就是Die Frau vom Meer,《海的夫人》的。这女人是已经结婚的了,然而先前有一个爱人在海的彼岸,一日突然寻来,叫她一同去。她便告知她的丈夫,要和那外来人会面。临末,她的丈夫说,“现在放你完全自由。(走与不走)你能够自己选择,并且还要自己负责任。”于是什么事全都改变,她就不走了。这样看来,娜拉倘也得到这样的自由,或者也便可以安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