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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飞狐外传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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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书虫
时间:
2012-8-9 21:32
标题:
飞狐外传 - 书评
《飞狐外传》是《雪山飞狐》的“前传”,叙述胡斐过去的事迹。然而这是两部小说,互相有联系,却并不是全然的统一。在《飞狐外传》中,胡斐不止一次和苗人风相会,胡斐有过别的意中人。
《雪山飞狐》的真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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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山几豆$
时间:
2012-8-22 17:36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虽然《飞狐外传》看了好多遍了,此刻仍不免掩卷长叹。整本书读来,最切肤的感受是一个字:苦!
胡斐丧父母之苦,心爱之人离去之苦;马春华、商老太、袁紫衣、苗人凤、南兰……谁人不苦!
还有相貌平凡却是金庸所有小说里最动人心魄的女子,程灵素……
相见欢,恨无常!
“小妹子对情郎……恩情深,
你莫负了妹子……一段情,
你见了她面时……要待她好,
你不见她面时……天天要十七八遍挂在心!”
来自:
豆瓣
作者:
ArsRea$
时间:
2012-8-22 17:36
一
大凡男女生离死别,一放到武侠而不是韩剧中,就立马从狗血中脱胎出来,变得再寻常不过。堪称仙剑系列第一曲的《蝶恋》,娓娓余音说不尽,但将衷心付琴心,当年也不知打动多少少年。比之于续作里大编制才能逞其威力的《水龙吟》、《御剑江湖》或是《梦回仙游》,《蝶恋》即便随手抄一件乐曲走起,甚至如初玩时一般用声卡自带midi来放,都无不袅袅入木,用来代表仙剑,亦不辱没。
有趣的是,这首最代表一代国产游戏巅峰的曲子,其初衷竟不和任何一位主角相关,而是作为一个小人物的主题曲。大约现在回想起来,也只能隐约记得这只蝴蝶精身上带着的好几瓶天仙玉露了——她的出场、对话只有寥寥,甚至连性格都还没丰满起来,就走到了命运的尽头:在走投无路向蜘蛛精以“一命换一命”求情不果后,她用自己千年修行换来了的丈夫十年阳寿,只为了报当年的救命之恩。
这种牺牲是如此决绝,仿佛是在一刹那间就决定的。花飞如雪,她的躯体渐渐消失,千年冷暖瞬成灰土。故事的作者们多愿让爱恋男女们化蝶,梁祝是如此,香香公主是如此,彩依也是如此。她到最后,变回了一只普普通通的小蝴蝶,绕着刘晋元飞了几圈,翩翩离去。
当时琴韵倏动,音律如水,款款流淌,击中无数情窦初开的小屁孩。连一向逍遥的酒剑仙,此刻都不禁动容:
“唉,世间有无情人,妖却有深情。我自从三十六岁艺成下山以来,立誓尝遍人间美酒、杀尽天下妖魔。唉…孰知~孰知~如今…酒喝多了,只是成瘾乱性。妖怪杀光了,也无法渡化人心…”
刘晋元醒来,却不知其中因果,随云姨离开。明夕何夕,君已陌路。正应了那句:道非道,魔非魔,善恶在人心;欲非欲,情非情,姻缘由天定。
——这既是整个故事的箴言,也是这个“小插曲”的写照。这个故事而今看来,其实也没什么特别之处,更是全无现代剧本那么多的纠结取舍与明争暗斗。但这些短短对白与剧情所带来的感动,却是近十年游戏与电视剧难以赋予的。我想爱仙剑的人,大概爱的是回忆,是一个不需要对人情厚黑多做考虑的年龄所拥有的对感情天真、不切实际的幻想。现今过了那个年龄,以一颗浑浊世俗的心,再去对现代故事的尔虞我诈多做些指指点点,求一个善恶分明的大千红尘,已是虚妄。从这个角度看来,时人厚古薄今,也情有可原。
(插一句,其实仙剑系列我最喜欢的一首还是新仙剑的OP《群山飞鹤》,绝对犯规的一首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M0OTEwNzQw.html)
二
另一个舍了性命救情郎的,便是程灵素。
金庸小说女子无数,我独爱程灵素一人。按理说还有许多优秀女子,比如阿朱。阿朱死后,当看到李傀儡学包不同,我一时间就想到了她,但惊觉回来,霎时茫然不已。又如小昭,张无忌和她的离别那段,小舟从此逝,情枉隔碧波;金庸小说里写生离之苦,罕出其右。
然而这两人再好,也占不到程灵素的一半。可以说金氏红颜一石,程灵素独占八斗。与彩依一样,她最终也是逃不离悲剧的命运,玉殒破庙;相似的是,她的牺牲几乎也是一瞬间做出的决定——“不加多想,脑海中念头一转,早已打定了主意”——一般的坚决,以致于让我第一遍看完《飞狐外传》后很长时间都不敢再翻起重看一遍。
读来最痛心的,是她临死前说的一番话:
“我师父说中了这三种剧毒,无药可治,因为他只道世上没有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我……我会待你这样……”
我心向君君不晓,徒留烛泪伴香消。她一早就知道自己与胡斐并不可能,在胡斐奔出苗家后,细致地帮胡斐把行囊带上,又故意把袁紫衣送他的玉凤凰藏起来,引得胡斐心急。
胡斐心中牵挂,以她心思缜密又岂能不知,倘若此时一走了之,便可省却许多麻烦,免得越陷越深:
“程灵素道:‘我生什么气?’
“但眼眶一红,珠泪欲滴,转过了头去。胡斐道:‘你……你要到哪里去?’程灵素道:‘我不知道。’胡斐道:‘怎么不知道?’
“程灵素道:‘我没爹没娘,师父又死了,又没人送什么玉凤凰、玉麒麟给我,我……我怎么知道到哪里去。’说到这里,泪水终于流了下来。”
情字当头,任她计智百出,当时也只有神伤,也只有吃醋,只有彷徨无计。胡斐为了讨她欢喜,便说道还有一件答应她的事情没做,她竟要胡斐把凤凰砸烂:
“ 程灵素伸出手来,道:‘好,那只玉凤凰给了我。’胡斐一呆,心中大是为难,但他终究是个言出必践之人,当即将玉凤递了过去。程灵素不接,道:‘我要来干什么?我要你把它砸得稀烂。’
“这一件事胡斐可万万下不了手,呆呆的怔在当地,瞧瞧程灵素,又瞧瞧手中玉凤,不知如何是好,袁紫衣那俏丽娇美的身形面庞,刹那间在心头连转了几转。
“程灵素缓步走近,从他手里接过玉凤,给他放入怀中,微笑道:‘从今以后,可别太轻易答应人家。世上有许多事情,口中虽然答应了,却是无法办到的呢。好吧,咱们可以走啦!’
“胡斐心头怅惘,感到一股说不出的滋味,给她捧着那盆七心海棠,跟在后面。”
刚吃完醋,却能这般对待心上人与情敌,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这般情境,换做温青青,只怕当场就要发作;换做黄蓉龙女,多半也要负气而走;即便性格姣好如小昭阿朱,也只能说说‘公子我只不过开个玩笑罢了’云云。而只有程灵素,才能如没事般微笑交还凤凰,柔声安慰他。
——你为她尚有不惜违约的事,我又何尝不是呢?
只是她没有明说出来,只是她所有的心事,生前都只能像京城门口那点泪一般偷偷流掉。能针线相随却不能西窗剪烛,能生死相托却不能青庐催妆。如此明知难成正果而犹自一往无前,当真令人可叹可怜。这么想来,可能也只有这一死的悲剧结局,才配得上程灵素。
三
高三时和同学聊起,说金庸笔下女子,黄蓉太刁,龙女太冷,还是郭襄,最刚刚好。而这五六年过去,再来让我选,也再无犹豫,只会选程灵素。
她的聪明,比之赵敏、黄蓉、任盈盈几个,却又不同。她心思缜密,迭出奇谋,连死后都遗下计策清理师门;尤其可贵的一点是,由于并不像前几位一般出身显赫,所以姿态总是安安静静的。陆菲青向红花会众人赞她是少年英雄,她忙躲在胡斐身后,不肯出来。
然而即便如此,她却终究逃不过心软——几次明知胡斐冒险,却不忍制住他;对薛鹊的一时怜悯,也终酿成大祸。
大概也正是这种待人的过于善良,让她的结局不如前面三位女子一般落得团圆。
四
不过令人玩味的一点是,作为人气很高的金氏女子之一,程灵素却是其中唯一一个不是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书中对她容貌的正面描写极少,只是在出场的时候写她“除了一双眼睛外,容貌却是平平,肌肤枯黄,脸有菜色,似乎终年吃不饱饭似的,头发也是又黄又稀,双肩如削,身材瘦小,显是穷村贫女,自幼便少了滋养”,与颜色夺目而让胡斐从头到尾念念不已的的袁紫衣相比,一下失了神采。
她自己又何尝不知道呢?在进京前他们结拜兄妹的一段,便说得清清楚楚:
“程灵素一笑,说道:‘我八岁的时候,拿妈妈的镜子来玩。我姊姊说:‘丑八怪,不用照啦!照来照去还是个丑八怪。’哼!我也不理她,你猜后来怎样?’
“胡斐心中一寒,暗想:‘你别把姊姊毒死了才好。’说道:‘我不知道。’
“程灵素听他语音微颤,脸有异色,猜中了他的心思,道:‘你怕我毒死姊姊吗?那时我还只八岁呢。嗯,第二天,家中的镜子通统不见啦。’胡斐道:‘这倒奇了。’程灵素道:‘一点也不奇,都给我丢到了井里。’她顿了一顿,说道:‘但我丢完了镜子,随即就懂了。生来是个丑丫头,就算没了镜子,还是丑的。那井里的水面,便是一面圆圆的镜子,把我的模样给照得清清楚楚。那时候啊,我真想跳到井里去死了。’她说到这里,突然举起鞭子狂抽马臀,向前急奔。”
自知容貌配不上身边这位大英雄,心中凄苦自不必说;而接下来的一段,几乎是全篇里她唯一一次失态:
“胡斐纵马跟随,两人一口气驰出十余里路,程灵素才勒住马头。胡斐见她眼圈红红的,显是适才哭过来着,不敢朝她多看,心想:‘你虽没袁姑娘美貌,但决不是丑丫头。何况一个人品德第一,才智方是第二,相貌好不好乃是天生,何必因而伤心?你事事聪明,怎么对此便这地看不开?’瞧着她瘦削的侧影,心中大起怜意,说道:‘我有一事相求,不知你肯不肯答允,不知我是否高攀得上?’
“程灵素身子一震,颤声道:‘你……你说什么?’胡斐从她侧后望去,见她耳根子和半边脸颊全都红了,说道:‘你我都无父母亲人,我想和你结拜为兄妹,你说好么?’
“程灵素的脸颊刹时间变为苍白,大声笑道:‘好啊,那有什么不好?我有这么一位兄长,当真是求之不得呢!’
“胡斐听她语气中含有讥讽之意,不禁颇为狼狈,道:‘我是一片真心。’程灵素道:‘我难道是假意?’说着跳下马来,在路旁撮土为香,双膝一屈,便跪在地上。”
五
胡斐这个只识击节而歌的大英雄,情感上却呆瓜如木,对妹纸一伤再伤,甚至能说出那番话来。程灵素一个内敛的女子如此失态,甚至当天都再不和胡斐说过一句话,也怪不得她。她一生凄苦,断然遇上胡斐,却又没有黄蓉摊得郭靖那番好运,也只能不幸收场。
但凡为程灵素伤心的人,大多讨厌袁紫衣,为胡斐不值。胡斐多年后念及程灵素,为她留了胡髯。只是斯人不在,徒增哀思罢了。他倒并不似另一位前辈陈家洛一般在‘情’字上遭读者们不齿,因为陈家洛是出于自己的软弱而抛开霍青桐和香香公主在一起,真相大白后又始乱终弃,举棋难定——这种男人,大概是最招人,尤其是女人恨的罢。读者对于胡斐,恨只恨他为何先遇到袁紫衣,为何袁紫衣频频向他示好却要突然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六根清净不问俗事的尼姑。至于胡斐本人,难以责咎,最多也只是轻叹一声了。
但细想回来,倘若他先遇到的是程灵素,他们真就能有好结局么?
这种问题真禁不起细想。且不要忘了,袁紫衣和胡斐且和且离,当然不及程灵素与他朝夕相伴;可是能让胡斐一直惦记的,还不是她绝伦艳丽的容颜。
男人说破了大概都是这样吧,他们也许因为性格与心灵与女人相爱,但多数时候让他们动情于相爱之前的,却往往总是容貌。
“小妹子对情郎——恩情深,
你莫负了妹子——一段情,
你见了她面时——要待她好,
你不见她面时——天天要十七八遍挂在心!”
老铁匠唱的山歌,读一次伤心一次。如此心意,胡斐再木,怎么可能不懂。但再追想下去,就无趣了。情深不寿。程灵素这般爱得用力的女子,也许真是化作蝴蝶最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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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
作者:
息物$
时间:
2012-8-22 17:36
本以为,作为毒手药王得意弟子的程灵素不会是仅仅的像文中所说的那般面黄肌瘦,颤颤巍巍。因为她的一双明眸,总是给人暗示,觉得她是故意显丑,就像程灵素开始遇到胡斐时送她的小蓝花一样,怕是因为她的美貌而使别人为她倾心,我是一直认为程灵素不会就那么简简单单的,她心中所想,自是旁人所不及,她精通医理,又怎不懂得调养自己的身体?胡斐没有对她有甚男女之情,只是做一个兄长所应该做的。而程灵素所做的,对胡斐的心思揣测的极是准确,特别是在要挟胡斐不能冒险救两小童时,她竟也事先想好了接应胡斐的良策,实为奇女子一个。我总想她的结局不应该太不好,毕竟作为毒手药王的弟子,总不至于让人闻而丧胆的门派就此断绝吧,直至我看到在胡斐中了三大毒药后,我依旧相信她肯定会有回天之法,只是代价可能会大些,时日可能会久些,怎么也不能想象她却是用自己的生命换取情郎的生命,我没想到她会跟胡斐走到一起,但也没有想到她会那般死去,死的是那般迅速,那般的让人不能接受,或许,始终有些事情,本就不是那么的顺人心意吧。
袁紫衣从一开始对胡斐含情脉脉的挑逗,最后到来竟是一个尼姑,实在是让人无法容忍,先去留情,再去伤人心,明知无结局,偏要去勾取,可恶之至。
胡斐的行侠仗义,能因昔日一句求情话,而为别人赴汤蹈火,在所不惜,实是让人钦佩。不过也是因为他,而害死了程灵素,第一次在药王谷不听话,第二次在药王庙还是不听话,我想,以程灵素的聪明,估计还是有对付其师叔的办法的。有时候,看似帮忙,实则倒忙,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该帮,什么时候不该帮。总有一些事情,是我们所无法左右吧。。。
来自:
豆瓣
作者:
三鲜伊$
时间:
2012-8-22 17:36
胡斐纵马跟随,两人一口气驰出十余里路,程灵素才勒住马头。胡斐见她眼圈红红的,显是适才哭过来着,不敢朝她多看,心想:“你虽没袁姑娘美貌,但决不是丑丫头。何况一个人品德第一,才智方是第二,相貌好不好乃是天生,何必因而伤心?你事事聪明,怎么对此便这地看不开?”瞧着她瘦削的侧影,心中大起怜意,说道:“我有一事相求,不知你肯不肯答允,不知我是否高攀得上?”
程灵素身子一震,颤声道:“你……你说什么?”胡斐从她侧后望去,见她耳根子和半边脸颊全都红了,说道:“你我都无父母亲人,我想和你结拜为兄妹,你说好么?”
程灵素的脸颊刹时间变为苍白,大声笑道:“好啊,那有什么不好?我有这么一位兄长,当真是求之不得呢?”
胡斐听她语气中含有讥讽之意,不禁颇为狼狈,道:“我是一片真心。”程灵素道:“我难道是假意?”说着跳下马来,在路旁撮土为香,双膝一屈,便跪在地上。胡斐见她如此爽快,也跪在地上,向天拜了几拜,相对磕头行礼。
程灵素道:“人人都说八拜之交,咱们得磕足八个头……
一、二、三、四、……七、八……嗯,我做妹妹,多磕两个。”
果然多磕了两个头,这才站起。
胡斐见她言语行动之中,突然间微带狂态,自己也有些不自然起来,说道:“从今而后,我叫你二妹了。”程灵素道:“对,你是大哥。咱们怎么不立下盟誓,说什么有福共享、有难同当?”胡斐道:“结义贵在心盟,说不说都是一样。”程灵素道:“啊,原来如此。”说着跃上了马背,这日直到黄昏,始终没再跟胡斐说话。
看到这一段心都碎了。只能说无论多么完美的人都逃不过一个情字,即使是程灵素。如果胡斐先遇到的就是她,而一开始就知道了袁紫衣就是圆性,那么会不会有不一样的结局?可惜金庸没有写其他的如果,只是写了这个让人无奈有伤心的结局。也许程灵素是幸福的,为了自己心爱的人而死。而另外两个却终生活在即使相爱也不能在一起的凄惨之中。只不过,或许胡斐走出的快一些,因为在雪山飞狐里他遇到了苗若兰。不能说袁紫衣不好,但是找不到她比程灵素好在那里。金庸的描述下程灵素几乎是神一样的存在,除了长相不如袁紫衣,样样出众,就算是武功,你集百家之所长,而我用毒用药天下无双。只能用一句歌词说,“为什么你出现在她出现之后”。我爱程灵素,一如我爱霍青桐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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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
作者:
朴素$
时间:
2012-8-22 17:36
《飞狐外传》(金庸著·三联书店1994年第一版)
《飞狐外传》是首部金庸成长型的小说,而成长型小说的成熟之作当属《射雕英雄传》。由于《雪山飞狐》的真正主角是胡一刀,而胡斐的形象却较为单薄,于是金庸专门写了一部胡斐少年时代的成长小说,并以"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不为美色所动,不为面子所动"等种种理念来塑造小说的主人公形象,也正像金庸自己所说的"目的是写这样一个性格,不过没能写得有深度。"《飞狐外传》的主角胡斐的确算不上很受读者爱戴。倪匡在《我看金庸小说》中评胡斐为"一个被浪费了的人物,豪情胜概,只在隐约之中显露,始终未能完整发挥。"然而胡斐为了不相识的钟阿四一口人,千里奔波,为公道而战,不为美色所动,不为面子所动,其侠义风范在金庸小说中并不多见。胡斐对感情的处理没有半点拖泥带水,他爱袁紫衣,到了知道袁紫衣原来是个尼姑,也未死心。在他父母墓前听得圆性的一番话,再无所忌,要去禀告她师父,让她还俗,视世俗束缚如无物。而对程灵素流水无情,自始自终未曾有一丝矫情安慰她、欺骗于她。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绝不含糊。(相反袁紫衣明明是个尼姑身份,说自己一心向佛,却要挑逗胡斐,不知她向的何种佛?)《飞狐外传》的住段,欲放不放,相当沉闷。但旁枝却非常精彩,如红花会群雄及毒手药王一大段,极具可观性。天下第一毒物七心海棠的主人程灵素写得极佳,是天底下最善良的女子。为情郎而死,一了百了,洒脱自在。她也是金庸笔下极少的一位不以美貌而吸引读者的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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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
作者:
随风$
时间:
2012-8-22 17:36
提起金庸,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肯定是《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天龙八部》《笑傲江湖》《倚天屠龙记》等,郭靖、杨过、乔峰、段誉等都被一再提起与评论,但是提到金庸,首先想到《雪山飞狐》或者《飞狐外传》以及胡斐、袁紫衣、苗若兰的人恐怕是少之又少的,我也不会首先想到他们。
金庸的武侠,很精彩,真的很精彩,不管哪一部,而且往往风格迥异,涉及的朝代历史也是各不相同。他那些被一再传诵的经典确实令人惊叹不说,而那些为较少人数所知道的故事同样精彩纷呈。包括《侠客行》以及《连城诀》和《雪山飞狐》、《飞狐外传》等。而其中最令我牵肠挂肚愁肠百结的则由算是《雪山飞狐》前后两个故事。
《飞狐》两部的故事自是没有《天》那么宏伟,也没有那跌宕起伏的发展,毕竟两部书从篇幅上来看就不一样。看《天龙八部》真的是心中热血澎湃,兄弟结义,同甘共苦,同生共死,不管是汉人还是辽人,义结金兰天地日月可见。不管是中原还是辽国,萧峰一世潇洒,不管是中原还是大理,段誉总是痴心,不管是寺内还是寺外,虚竹不改憨厚。那真的是一个令人向往的潇洒世界,快意恩仇,对月赋诗,漫看茶花,临江听曲,故事的宏大与别开生面着实令人惊叹佩服,太精彩!太精彩!相比较之下,雪山飞狐系列就精致袖珍得多。不过,同样有江湖豪情,苗人凤与胡一刀大战五天,不顾旁人眼光倾心相交;胡一刀夫妇携手江湖,生死与共。偶尔的细节描写也是如有神来之笔。比如在写苗若兰出场的时候,那个不顾周围环境而一味只想到小姐日常生活起居,考虑小姐在山上居住会不会习惯的丫鬟的表现简直让人叫绝,这将一个娇滴滴的小姐活生生地展现在旁人的面前。而对于苗若兰母亲南兰的描写同样也是个性十足。作为一个官家小姐的她,嫁于苗人凤这样的大侠却始终觉得枯燥无味,整日唉声叹气,知道遇到解风情的英俊潇洒的田归农就毫不犹豫的决定与他私奔,不惜抛夫弃女。或许本来是一个十足薄情的负面形象,但是在指点完胡斐之后一声“人心是多么难懂”的叹息不禁也是让观众唏嘘不已。在写到程灵素为胡斐而死的时候,胡斐的一些反思与独白也是感人至深。他想:“她是毒手药王的徒弟,但是终其一生她从未杀过一个人”。他想:“从相识到她死,都是他一直在跟她说自己的事情,自己的烦恼,而他从来没有问过她的身世。直到她死,他都不知道她父母是谁,是否安在,而她为什么又要向毒手药王学这一身可惊可怖的本领。现如今他想要她跟他说,却又是再也不能了”。程灵素对胡斐的感情之深通过胡斐的这一段独白清晰展现,使得其感人程度实在不下于萧峰和阿朱之间。
其实,说起来,不管哪一部都是读后让人感慨唏嘘,不同的或许是场面与气势,很多,不太为人称道的故事,总给人有种黯淡了一点的感觉,但是,一样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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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
作者:
林探惜$
时间:
2012-8-22 17:36
当满脸伤疤的金笛秀才在陶然亭怅然吟出这一句“地匝万芦吹絮乱,天空一雁比人轻”的时候,我不由得笑了。且不论乾隆年间的余鱼同如何知道出生于嘉庆十四年的魏秀仁的诗句,单说这个满脸忧伤的俊美少年,毁了容结了婚成了家,还是脱不了他的文艺范儿,就已经令人莞尔。李沅芷偏偏喜欢他这样,我也喜欢。
在《飞狐外传》里,红花会群雄的出现,几乎通篇都是在搞笑。从胡斐眼里看到的金笛,竟然是“黄澄澄的短棒模样兵刃”,陈家洛这辈子受到过的最激烈的责骂,竟然是来自把他错认成福康安的胡斐。原本在想,余鱼同还是这样忧伤沉郁,莫不是他和李沅芷的婚姻不幸福?后来看到李沅芷兴致勃勃地朝陆菲青问起天下掌门人大会的事,便知道她的生活不可能不幸福。
谁叫她是李沅芷。余鱼同一早爱上了她,只不过酸腐的性子叫他不敢承认。不仅他堂堂红花会十四当家拿李沅芷没有办法,就连名满天下的“绵里针”陆菲青也对李沅芷没辙。这样美丽又执着的纯真女子,又有谁拒绝得了?
与之相比,程灵素更加聪慧善良,为什么就得不到胡斐的垂怜?
是因为袁紫衣不似骆冰那般无情?还是因为胡斐没有余鱼同那样细腻的心肠?
或者只是因为她不漂亮。
一个女孩子,被人骂作骚货,骂作狐狸精,其实她心里是欢喜的。因为这样的责骂,说明她足够漂亮,可以让男人为之神魂颠倒。所以,褒姒也好,妲己也好,赵飞燕也好,乃至金庸笔下的南兰,陈圆圆,虽让男人失了方寸丢了江山,以致遭人唾骂。但作为传统意义上的好女人,若有机会,也无不想成为这样的红颜祸水的。
若是女孩子被骂作笨蛋,傻瓜,充其量也不过是个爱称。胸怀天下的陈家洛为什么会喜欢天真呆傻的香香公主?矮诸葛徐天宏为什么会喜欢冲动莽撞的俏李逵周绮?这些男人乐于叫女人“傻丫头”,就好似旧时教姨太太读书写字的老爷,在宠溺的称谓中自有一种成就感。
女人不怕别人说自己贱,也不怕别人说自己蠢,那么她们怕的是什么?
女人最害怕别人嫌弃自己不漂亮。偏偏那是她们最没有办法的事。如果她们爱的人嫌弃她们蠢笨或者心坏或者出身不好,她们可以多学习,或是改过向善,或是修炼高雅的气质。或者她们可以执迷不悟地做“傻丫头”或是“妖女”,任由世人白眼,却和良人爱得死去活来。
可是如果被所爱的人嫌弃容貌,她们没有法子。这最不是她们的错,她们却最无可奈何。
若说是袁紫衣珠玉在前,程灵素与胡斐相遇得太晚,那么为什么有霍青桐在前,陈家洛还是爱上了香香公主?若说是男人天生犯贱,一定要执着于难以得到的那个人,否则一定耿耿意难平,那么为什么李沅芷“千山万水,苦随君行”终是有了结果?
程灵素啊程灵素,只是因为你不漂亮。
如果说再有一个原因,就是跟陈家洛不喜欢霍青桐的原因一样——她太聪明,太能干,让他惭愧。但霍青桐好歹得到过陈家洛的心,不似程灵素,因为容貌平平,而自始至终被爱情拒于门外。
其实袁紫衣也没有漂亮到哪儿去,比起金庸笔下的天姿国色,实在不值一提。到《雪山飞狐》里,看到苗若兰和胡斐对答一番之后,胡斐心心念念的都是那位美丽的苗姑娘,更是令人感慨——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他却早已忘了。若是苗若兰再死了,他是不是还可以再隐居个十年八载,又遇上个钦慕大英雄的美女,再心动一次?
我知道《雪山飞狐》写得比《飞狐外传》要早,所以胡斐这般突兀的变心,也不能怪他。我有些受不了“飞狐”系列里的老夫少妻以及丑夫美妻,先是田归农、苗人凤和南兰,再是刘鹤真和那位“仲萍”,还有福康安和马春花,胡一刀和胡夫人,甚至胡斐和苗若兰……为什么男人可以老可以丑,甚至可以坏,但女人无论才智如何,都一定要年轻漂亮?
记得有人分析过,女作家通常喜欢写灰姑娘遇上王子的故事,男作家自然也喜欢写穷小子得到千金俏小姐的故事。因为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那个遇到天上掉馅饼的人。
总而言之,凭程灵素其人,单有绝妙的才智和端正的品行,却没有一张美丽的脸,注定成为不了主角。
我在想,程灵素一定有一刻是最开心的。那是在一间小小的石屋里,她问他:“如果我和马姑娘只能救一个,你救谁?”胡斐答道:“救马姑娘,我与你同死。”就算是出于结义兄妹之谊,那一瞬也足以让她一生喜悦。
她把一切看得太透彻,把每件事算得太清楚,所以死的时候是凄然而无憾的。她亲手奉上了自己的生命,奉上了她所有的温度,终于换来胡斐深情的凝眸,他终于不再把她当作“二妹”,而是坦然认同了“情郎”这一说法。
值不值得?
如果胡斐多对她用些心思,把揣测袁紫衣的精力放十分之一在程灵素身上,一早就会明白她的心意。可他不是不懂,是不愿意懂。他要和她做兄妹,要在她赌气说走的时候提出送别而不是挽留。她只是一个善良聪慧的奇女子,就像风四娘之于萧十一郎,每一次分别,他对她从来都没有难过,没有不舍。
甚至,每一次程灵素对胡斐掏心掏肺,例如告诉他,自己小时候照镜子被姐姐骂作“丑八怪”;例如她为了他而为苗人凤解毒疗伤——每一次都换来胡斐的猜疑。
为一个永远都不愿意懂她的男人而死,值不值得?
曾经在一档整容真人秀的节目里看到一个女孩子,主持人问她为什么会有整容的念头,她说,她以前喜欢一个男孩子,后来听到那个男孩子对别人评价她:“那个女的,脸太方了吧?”所以她想整容,磨成漂亮的瓜子脸。
当时我就在想,为一个嫌弃你容貌的男人而伤心伤身,值不值得?
显然程灵素没有去想这个问题,或者说,根本不在乎这个问题。她爱他爱到,因为他的不爱,而觉得活在这个世上也再没有意义。“或许,她知道胡斐不爱自己,干脆用情郎的毒血毒死了自己。”
很凑巧的是,金庸笔下的夫妻之间都以“大哥”、“妹子”相称。如骆冰对文泰来,胡夫人对胡一刀……后来苗若兰的一句“大哥”更是让胡斐感动得无以复加。程灵素和胡斐义结兄妹,她一路上唤了他那么多遍的“大哥”,心里难免会有甜蜜的窃喜吧。
当她知道袁紫衣是友非敌,便清楚了解自己再无可能比袁紫衣离胡斐更近。
她一心想要成全,不似赵敏周芷若般恨不得毁掉情敌。到最后她以死谢爱,却终于住进了胡斐的心里。胡一刀墓前对圆性远望而不追的伤心人胡斐,十年后的虬髯满面的雪山飞狐,都在心里为程灵素留下了一席之地。
也只是一席之地罢了。
总觉得谢安琪的那首《钟无艳》应该送给程灵素。“其实我怕你总夸奖高估我坚忍,其实更怕你只懂得欣赏我品行,无人及我用字绝重拾了你信心,无人问我可甘心演这伟大化身。”
不甘心也没有办法,他会同情你,会怀念你,可是他永远也不会爱你。谁叫你聪明善良,可是偏偏不漂亮?
“我甘于当副车,也是快乐着唏嘘。彼此这么了解,难怪注定似兄妹一对。”
就算未得到他的允许,她也毅然决定,如此执迷不悟地爱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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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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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2 17:36
袁紫衣是我最最讨厌的人,也是本书的败笔, 凤南天强霸她老母,害她老母致死,根本不知世界上还有她这么个女儿,袁紫衣居然接连救这禽兽3次,这讲得通么,“血浓于水”的解释也不行吧!!这袁紫衣先是处处卖弄风情,处处和人争风吃醋,等到胡斐对她情到深处不能自已的时候,又突兀地换上缁衣芒鞋说自己是尼姑,然后装起灭绝师太了!!然后就不理小胡斐了,然后说话也有禅意了!!你换上尼姑衣裳你性子马上也变啦?那你衣裳比圣斗士的战甲都牛掰了。真真看得我莫名其妙 。
但这本书很奇妙,写袁紫衣手法极差,但是程灵素的片段又是极好。金庸煽情的本领不是盖得,看到程灵素死的那节,我在办公室羞耻地眼眶湿润了! 可怜我的程妹妹哇!从此难找深情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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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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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2 17:36
小妹子对情郎...情意深.你莫负了小妹子...一片心.你见她面时...要对她好.你不见她时...天天要十七八遍...挂在心. 想起王大叔的这首歌,想起了可怜的程灵素。不漂亮,但很聪明。那双黑亮亮的眼睛,使我印象最深。 胡斐啊胡斐,你终究还是辜负了你的妹子啊,若不是袁紫衣的出现,程灵素,袁紫衣和你,又何必搞成这样?袁紫衣,一个到了最后,还不知真名,师门,如此保守的尼姑。何必使你念念不忘?你终究是辜负了胡灵素啊?到了最后,程灵素为情而死,袁紫衣看透红尘,你?一片茫然... 看到程灵素死的那一刻,我哭了。金庸啊,你对她太不公平!结局何必弄成这样? 小妹子对情郎...情义深.你莫负了小妹子...一片心.你见她面时...要对她好.你不见她时...天天要十七八遍...挂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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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l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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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2 17:36
王怜花把程灵素评得如此贴切,我只能引一下了....
见《古金兵器谱·怀着爱和凄楚,程灵素》
http://book.sina.com.cn/2003-03-28/3/2786.shtml
“在金庸的所有女性人物中,我爱三个人:赵敏,小昭,程灵素。三人的命运各不相同:小昭生离,程灵素死别,只有赵敏得到了幸福。而我对她们的爱也各不相同:对赵敏的爱是宠爱,放纵她,迁就她,直到把她宠坏了(十年前吧,有一个人深深理解这种爱,她在给我的信中说:“你一定要把我宠坏啊。”),我喜欢她有着一颗不羁的心;对小昭,是珍惜和怜爱吧,面对她就像面对一块洁净的白玉——思无邪;而对于程灵素,我只能引用塞林格——怀着爱和凄楚。”
“程灵素的故事是一个真正悲惨的故事,而金庸对悲惨生活是有很深的了解的,所以他写了程灵素,并且给她安排了惟一正确的结局。程灵素短暂的一生中有两件最重要的事:养成了七心海棠,爱上了胡斐。这两件事是她的不幸的根源。而更不幸的,是另外两件事:她长得不美;胡斐爱的不是她。如果她活着,伴随她的是永远的痛苦,为自己的容颜和无望的爱。而当她决意一死为胡斐吸出剧毒时,她把痛苦永远留给了胡斐,而她得到了解脱。那一刻,她所散发出的美是那么凄楚,那么令人感到不安:”
“《飞狐外传》在金庸作品中的地位大致和《书剑恩仇录》、《碧血剑》一个层次,属低端产品,但程灵素却是金庸写得最好的人物之一。造化弄人啊,我曾千百次地为程灵素设想她最美好的人生,那就是她遭遇花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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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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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2 17:36
这篇是《雪山飞狐》的前传。《雪》写得很简略,这一部便铺陈开来,详细交待了众多后果产生的前因。《雪》里的大多数人物都不讨喜,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为个人私欲寻仇抢夺。而此篇故事似乎也延续了这种批判的风格,强调江湖险恶,处处充满了尔虞我诈的欺骗,心怀鬼胎的提防。
《飞》里面的胡斐与《雪》里的不太一样,刚出道的他意气风发,热血贲张,以打抱不平,除暴安良为己任,却因涉世未深常常着了别人的道,于是他也变得愈发小心谨慎,警惕戒备。在《雪》里遇到真命天女苗若兰之前,他在《飞》中初行江湖的道路上遭遇了另外两个女人:袁紫衣和程灵素。
袁姑娘的出场很拉风,众人之前以娇俏身姿打败多位武林好手,轻松夺取韦陀门掌门。而且一不做二不休,一路抢了N个掌门。袁紫衣的秀丽姿形,多变武功,还有凌厉言辞,都给胡斐这个毛头小子留下了深刻印象。二人除了在追杀凤天南的问题上相互对立之外,比划较量,走走停停,一路相伴倒也和谐。可是到了最后,这位赠凤表意的少女突然转变身份成了尼姑,实在让人大跌眼镜。或许她的存在就是为了创造胡袁程三人的爱情悲剧,所以我们也就不必纠结于这些莫名其妙的设置罢。
遇到程灵素时的胡斐心里已经装了一个袁紫衣,面对伊人有情,不免心底暗自比较。胡斐一直无法让自己接受程灵素的缘故,除了她平凡的外貌之外,或许还与她细密的心思,聪明的领悟力有关。男人对于太了解自己想法的女人总是抱有一种又敬又畏的排斥感,程灵素每每都能猜中他的心意,令他又惊讶又尴尬。
然而与知己相处的默契却又是他难以割舍的感受,于是,自欺欺人地要与其结拜,这种义兄义妹的幌子往往只有两个缘故:一个是求近不得只好退而其次保持一种特殊的密切关系,另一个便是不想放弃亲近却要刻意维持一定的距离。胡斐是因为后者,而骄傲的程灵素则是因为前者。
他认为这样以兄妹相称,以结义为名携手江湖,就名正言顺,不会为难了,却不料想,在某些时刻,自己的心弦还是会被她暗暗拨动。于是他反复在心底强调“我并不爱她,只是在怜惜她。”在脑海中不断重温紫衣少女的灵动身影,于是外貌协会的判断力便占了上风。男人都是视觉系动物,武侠小说里的男人更是如此,心较比干多一窍的程灵素不是不知道,却情深难以自拔,直至付出生命做了感情的炮灰。
多年后,胡斐成了一个虬髯戟张的男子,倒是因为程灵素的缘故,却可惜芳踪已逝,香魂未知。
绿水无忧,因风皱面。是不是不曾遇见就不会有分离;是不是不曾动情就不会有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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猩猩点$
时间:
2012-8-22 17:36
陈家洛是傻逼应该是没什么人反对的,估计他自己都不好意思不同意,一个啥都有的牛逼哄哄的主子带着一票牛逼哄哄的兄弟在《书剑》里转了一圈,啥都玩完了就开屁股走人了。这到也不算什么,回天乏术也值得同情,关键是这厮把香香给送人了!!虽说香香除了漂亮和白痴就没有啥优点了,但是她是一个深爱你的女人,陈家洛,你丫的哪个脑细胞病变了,还是整形手术做脑子上了。
胡斐小同学本来是一个好孩子的。但是,对于程灵素同学,哥哥我就不得不把我宝贵的拖鞋拿起来抽你嘴巴子了。当然啦,我先得抽那个袁紫衣同学,你一个小尼姑,而且是死活不还俗的尼姑你去挑逗人家胡小斐同学干嘛,人家情窦初开就被你给玩了,又是定情信物又是一路相随,最后把人家小斐同学火给撩起来了,一句“姐不能还俗”就把人打发啦???
结果,小斐同学初恋受挫,再加上是个颜控,他奶奶的,大好姑娘程灵素啊~~~哥哥我娶你,你把我做成药人我也愿意!!!来吧,毒死我吧,素妹子,哥哥随你去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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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小天$
时间:
2012-8-22 17:36
(一)
不知道为啥突然想起胡斐为啥不爱程灵素了。
因为他缺母爱。
从小开始读飞狐,一直着眼的都是英雄好汉的事儿。人家都说飞狐写的是正义,我也就傻愣愣的看着胡大侠一路打打杀杀。今天不知道咋的,突然想起来胡斐不爱程灵素的一个原因:因为他缺母爱。
胡夫人是早跟着丈夫一块儿潇潇洒洒地挥刀自尽了,胡斐先是跟着平四这么一个从小教育他好好练功长大报仇的阴郁大叔,接着又拿着赵半山给的大把金子在江湖上混,他的生命中,始终缺少一个妈。
于是他在风雨商家堡对着苗夫人南兰大叫:“你女儿要你抱,干吗你不睬她?你做妈妈的,怎么一点良心也没有?”“你良心不好,雷公劈死你!”
就像杨过从小把父亲杨康想象成天下第一大英雄一样,在小胡斐的心里,妈妈是世上最好的人。天底下所有当妈的,都该像他想象中的母亲一样,对孩子好的没法说。他怎么知道,世上有的母亲,是像商老太一样,养儿子报仇的;是像薛鹊一样,会毒杀亲儿子的;是像南兰一样,爱上了别的男人的。
胡斐缺少母爱,缺少女性的关怀与照顾。于是就会不自觉地寻找替代品,第一个是马春花。大雨商家堡,马姑娘的心里有父亲,有傻里傻气的师兄,有年轻英武的商宝震,有风度翩翩的福公子,对胡斐,她并不怎么在意,不过随便说了句“不要打了”,那也不过是姑娘家看他挨打太惨,忍不住喊了一声。可胡斐的心里,这一声是他生平第一次受到女子的照拂。因此他终身铭记,对马春花始终尽心竭力的照顾帮助。他得知马春花背着丈夫与福康安有私情,忍不住讥刺了一句“有马姑娘在此,他们怎敢下毒?”还“闷声不响的将三瓶烧酒喝了个点滴不剩,吃了一大碗肉,却不吃饭,醉醺醺靠在桌上,纳头便睡。”是不是在他心里,这样的女人,也是“没良心”的?也不是好妈妈?
第二个替代品,便是悲剧的程灵素。程姑娘出场就对胡斐好一通的吩咐,之后处处高深莫测,处处安排的妥妥帖帖,胡斐遇得此女,就如同玩RPG时突然多了一个攻击强又能加血的队员,江湖之路顿时大为顺畅。但凡与程灵素在一起,他就没再吃过谁的亏。明明告诉他三种剧毒混用便无药可救,只听程灵素说有救也就放了心。这样的一个女人,教胡斐怎能不把她当做保姆二代?他口称是二妹,心里想的,怕是二姐二姨更多些。
于是他不喜欢马春花,于是他喜欢不上程灵素。因为在他心里,这样的女人,填补的是亲情的空缺。这样的女人,跟他根本不是一代的。
至于袁紫衣呢?她也填补了一处空缺。一出场,她就夺了胡斐的白马,两人一路斗气动手,都是标准的欢喜冤家打是亲骂是爱。这样的女人,胡斐从来没遇到。他从小就跟着平四,之后行侠江湖,除了母亲,还缺少一个玩伴啊。就是那种跟你小学一个班的,你想揪她的辫子,想欺负她,想让她来问她不会而你早准备好的题目,想看她被毛毛虫吓的大叫而你在一旁大笑,想偶尔被她在黑板上记个上课说话不交作业......胡斐缺少这种懵懂的心动。
翻看一本飞狐,胡斐对程灵素开过什么过分的玩笑?最多也就是女诸葛小张良之类,不过是良朋益友的口气。对刚见面没几次的袁紫衣呢?他就敢“张开满是臭泥的双掌,扑了过去,喝道:‘小丫头,我叫你改名袁泥衫!’”根本就是调戏挑逗乃至调情。袁紫衣也真吃这一套,“她每天只行五六十里路程,但胡斐始终没追上来,芳心可可,竟是尽记着这个浑身臭泥的小泥鳅胡斐。”
程灵素和袁紫衣在当时的江湖上,都算女强人了吧。但程灵素对胡斐只有吩咐,胡斐只需照做,便一切ok。换了郭靖这样的,自然乐的轻松。郭黄成婚二十年后的大胜关武林大会,点苍渔隐对达尔巴,郭大侠心中紧张万分,想听的只是身旁蓉儿一句“渔隐能胜”。但胡斐不一样。他要爱的不仅仅是个女强人,能跟他并驾齐驱并肩作战,还要懂得温柔,能在风雨深宵古庙里软语相求,“胡大哥,你瞧在我份上,高抬贵手,就此算了吧!”
对袁紫衣,他可谑可斗。但对满身赤蝎粉的程灵素,他碰也碰不得,斗也斗不过。
于是,他爱袁紫衣,他不爱程灵素。
(二)
当然当然,胡大侠不爱程灵素的原因中,绝对不能少了“容貌”一项。他不喜欢你,第一因为你长的不好,第二才是其他。
程灵素“除了一双眼睛外,容貌却是平平,肌肤枯黄,脸有菜色,似乎终年吃不饱饭似的,头发也是又黄又稀,双肩如削,身材瘦小,显是穷村贫女,自幼便少了滋养。她相貌似乎已有十六七岁,身形却如是个十四五岁的幼女......”
袁紫衣却“一张瓜子脸,双眉修长,肤色虽然微黑,却掩不了姿形秀丽,容光照人”,胡斐又怎能不“见袁紫衣笑靥如花盛放,心中又微微感到一些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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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fore$
时间:
2012-8-22 17:36
胡斐是我认为真正的侠士,
为了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受难而千里追凶,
心爱的姑娘维护那个凶手,
他也不为感情退让,
是真正能够坚持自己理念的人。
所以即使他辜负了我那么爱的程灵素,
我也还是喜欢他,
因为他也是那么地不由自主,那么地孤苦,爱上一个无法爱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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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蓝$
时间:
2012-8-22 17:36
看《飞狐外传》的时候,不喜欢袁紫衣。只觉其既然身在空门,就不应惹上儿女相思之事;若惹上了,便不要回避。那个无甚个性的女子,带给我的印象极不好。
后来年岁渐长,知道男女之情本是最无奈的事。
她爱了胡斐,胡斐却不爱她。他心上自有那个紫衣姑娘存在。
那个并不美丽的女子,有的却尽是灵心慧质呵。曾记得被朋友问,最想吃金庸小说里的哪道菜,想了想,说自己最想吃的,是程灵素做的菜:“两大碗热气腾腾的白米饭。三碗菜是煎豆腐、鲜笋炒豆芽、草菇煮白菜,那汤则是咸菜豆瓣汤。”虽是素菜,却也香气扑鼻。
没有黄蓉的那般精致,却多了一份家常的感觉,一种真正属于自我的舒适。
有时想想,像程灵素那样的女子,是不该活在这世上的。
属于她的,从头到尾都是寂寞。
只是,纵然灵天长恨,也总留着一颗素心长永,为你们歌一曲花月无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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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磐$
时间:
2012-8-22 17:36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横汾路,寂寞当年箫鼓,荒烟依旧平楚。招魂楚些何嗟及,山鬼暗啼风雨。天也妒,未信与,莺儿燕子俱黄土。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狂歌痛饮,来访雁丘处。
———元好问 《摸鱼儿》
一首出自“穷乡僻壤”的诗曲,却因着金庸而铭记天下。一段默默的情感吐露,是金庸,让其避免了被历史遗忘。
一段段对古典的祭情,一段段对现代的怅惘,一部部活的历史杜撰,一首首浓的感情沉淀;一句句狠的人性拷问,一脉脉深的侠骨柔情;痴迷在武侠的世界里,不肯承认这是痴迷,而是钟情——是钟情于金老的人生履历,是钟情于金著的快意恩仇。
真的不知如何评说一种感觉,只能感觉,那种讳莫如深般的情感是需三两知己或长对书页心照不宣,相对莞尔,方才一抒感情....
—— 金庸感评系列总记
飞狐外传篇
1)想到此处,不禁暗自警戒,不敢向他们多瞧一眼。要知他那“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外号,实是犯了武林大忌,天下英雄好汉,哪一个不想将这头衔摘了下来。他一生所历风险多过常人百倍,皆拜这外号之所赐。
等到某一天心力不支,你会感觉到拥有一个安逸的环境,一个平和的心态是多么重要,尽管那虚伪的名号会让我们自诩,会让我们颇为成就,但是须知对自己真正的肯定是众人的心意嘉许,而不是外在逢迎,在任何时刻都要做到:自省吾身,防微杜渐。
2)在他脑子里,一直觉得南兰应该逃出去,她是女人,不会半点武功,见到了浓烟烈火自然害怕,她那时又不是他的妻子,陪着他死了,又有什么好处?但在心里,他深深盼望在自己遇到危难之时,有个心爱的人守在身旁,盼望心爱的人不要弃他而去逃,...他一直羡慕胡一刀,心想他有一个真心相爱的夫人,自己可没有。胡一刀虽然早死,这一生却比自己过得快活。
于是在酒醉之后,在胡一刀的墓前,无意中说错了一句话,也可说是无意中吐露了真心。这句话造成了夫妻间永难弥补的裂痕。
改用托翁的一句话:幸福的人大都相同,不幸福的人却各有各的不幸。感情的不幸或许是最让人不能释怀的了,自己心爱的人在危难的时刻离自己远去,是应该还是不应该,双方都矛盾,离开,自己爱的人能够脱离危险;不离开,心爱的人伤了自己;类似这些心灵的考验或许在物质上失去了什么,但在精神上是永远会给人以莫大之影响。
3)如果南小姐会武功,或许会佩服丈夫的本事,会懂得他为什么是当世一位顶天立地的奇男子。但她压根儿瞧不起武功,甚至从心底里厌憎武功。
一直不相信感情中可以存在如此之大的代沟,如果双方不能报以欣赏的角度去看待爱人的强势,反倒以一种不屑或是无所谓的姿态去看待于此,想必这样的感情也完美的演绎了一出“完美”的爱情悲剧。
4)a.田归农也在想他的心事。他的心事是深沉的,他想到闯王所留下的无穷无尽的财宝,苗夫人是打开这宝库的钥匙。当然她很美丽,娇媚无伦,但更重要的是闯王的宝库,苗人凤会不会打死我呢?
b.胡斐握住了刀柄,回头向苗夫人瞧去,只听得她幽幽说道:“要明白别人的心,那是多么难啊!”她长长地叹了口气,缓步远去。
之所以把这样的两句话放在一起,是让大家对比的出,在内心中每个人自己对自己的对话才能显现出最真实的劣根,也是最难以揣测的,别人的心是终究不能完全逆料的到的,甚至自己亦决定不了自己,真正的生活中充满了必然,更充满了随机。
5)a.但她赌气偏偏不说,道:“我爱跟谁偷偷出去就跟谁偷偷出去,你管得着吗?”一个人妒意一起,再无理性,徐铮满脸涨得通红,连脖子也粗了,大声道:“从前我管不着,今儿我就管得着。”
b.苗人凤道:“一个人一生之中,不免要受小人的欺骗,那又算得了什么?定是这人骗你来送信给我了。”他双目中毒,显已瞎了,说话却仍是如此轻描淡写,胡斐和锺氏兄弟等都好生佩服,均想如此定力,人所难及。
换种角度看待这两句话,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在关键节点上的的思维方向的把握,而不是在很平常的事情上的逻辑趋向,一个人理智感性与否在于能否在环境改变的情况下做出及时准确的定位,而不是对生活一成不变的态度,这也是考验一个人是否具有“涵量”气质的评判标准吧。
6)马春花红着脸儿,慢慢走近,但听箫声缠绵婉转,一声声都是情话,禁不得心神荡漾。马春花随手从身旁玫瑰丛上摘下朵花儿,放在鼻边嗅了嗅。箫声花香,夕阳黄昏,眼前是这么一个俊雅美秀的青年男子,眼中露出来的神色又是温柔,又是高贵。她蓦地里想到了徐铮,他是这么的粗鲁,这么的会喝干醋,和眼前这贵公子相比,真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泥涂。于是她用温柔的脸色望着那个贵公子,她不想问他是什么人,不想知道他叫自己过去干什么,只觉得站在他面前是说不出的快乐,只要和他亲近一会,也是好的。这贵公子似乎没引诱她,只是她少女的幻想和无知,才在春天的黄昏激发了这段热情。其实不是的。如果福公子不是看到她的美貌,决不会上商家堡来逗留,手下武师一个过世了的师兄弟,能屈得他的大驾么?如果他不是得到禀报,得知她在花园中独自发呆,决不会到花丛外吹箫。要知福公子的箫声是京师一绝,就算是王公亲贵,等闲也难得听他吹奏一曲。他脸上的神情显现了温柔的恋慕,他的眼色吐露了热切的情意,用不到说一句话,却胜于千言万语的轻怜密爱,千言万语的山盟海誓。
自认为这是本书描写最精彩的一部分了,那种情景,那种气氛,让你不自禁的成为一个真切的旁观者,仿佛那就是我,我就是“它”,金老那种对细微情志变化的把握也最能扣人心弦了,让你不自觉的感觉,如果是我,或许也作此想,有此举。特别是最后一句那样的神情,幻化出了一副逼真的模板肖像。
7)须知武术最难企及的境界,乃是举重若轻,要使力而不见费力,发劲而不见用劲,每一个武学名家练到最后,都是向这境界致力。至于吆喝酣斗,挥汗喘气,那自是最下乘的了。
这又让自己想到了佛学之三境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也让自己想到了国学大师王国维的三境界: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 所以能够举重若轻,四两拨千斤,才是生活之道,学习之道,万事之道。
8)马行空自忖商老太与己有仇,未必能放过自己师徒,但眼前情势危急异常,只有设法脱身先说,胡斐是死是活,原也不放在心上,于是说道:“王大爷说得是,此事原与旁人无涉。”
人性自私论是错误的,但人性自利论恐怕不是错误的吧。世上本就没有完美,原也强求不来。但确也不该把自己过于看重,每个自然人都是生命,都有灵魂,轻视任何人只能暴露自己的弱点,换不来自己欲求的不说,反捉鸡不成,倒蚀把米。这浅浅言语也让我们看到,在危机时刻,人亦只顾得自己,劣性暴露无疑了。
9)a.商老太怀抱紫金八卦刀,脸露笑容,端坐在火焰之中,全身衣服头发均已着火,却竟似不觉痛苦。她心中在想:“复仇的心愿虽然难了,我却不久就可与剑鸣相会了。”
b.刘鹤真又惊又愧,霍地站起身来,说道:“苗大侠,我刘鹤真素不负人,今日没生眼珠,累你不浅。”左手一抬,食指中指伸出,戳向自己的眼睛。
胡斐忙抢过去,伸手想格,终究迟了一步,只见他直挺挺地站着,脸上两行鲜血流下,已然自毁双目。
两人都是刚毅的形象,只不过一为情,一为义。这样的场面不能不让人为之动容,无伦外界给予人什么口碑,但每一个人都有其铮铮的地方,好坏原不好分说,如见到商老太如此殉身,也让人不得以再言其不是了。
10)灵素缓步走近,从他手里接过玉凤,给他放入怀中,微笑道:“从今以后,可别太轻易答应人家。世上有许多事情,口中虽然答应了,却是无法办到的呢。好吧,咱们可以走啦!”
性子中能做到的即便是不许诺也能够做得到,性子中注定做不到的,许诺了也是给自己一个难处,一记警钟告诉我们,不要轻许诺言,只要踏实做事。有违本意的做事,倒不如顶天立地的自在与潇洒。
11)袁紫衣一避二挡,喝彩道:“好刀法!”突然回过长鞭,竟不抵挡胡斐刺向自己腰间的刀尖,一招“凤凰三点头”,向曾铁鸥、周铁鹪、秦耐之三人的面门各点一点。这一招来得好不突兀,三人急忙后跃,曾铁鸥终于慢了一步,鞭端在额头擦过,带出了一条血痕。便在此时,胡斐的刀尖距她腰间也已不过尺许,眼见她忽然出鞭为自己退敌,当即右臂一稳,单刀不进不退,停住不动。在如此急遽之间,将兵刃稳得犹似在半空中钉住了一般,可比径刺敌人难上十倍。
殊不知生活之难处不在于直上青天,也不在飞黄腾达,而是在明晰高潮后的毁灭和颓败下,在临高潮处激流隐退,有的放矢,从容把握。没有洞悉此中道理或是知此而欲罢不能放手,想必也是无数英雄豪杰的败北之因。这也是陶朱公全其一生给人之莫大之鉴吧...
12)人人都说数百名刺客夜袭福大帅府,若不是周汪二人力战,相国夫人和公主性命不保。众卫士为了掩饰自己无能,将刺客的人数越说越多,到似是众卫士以寡敌众,舍命抵挡,才保得福康安无恙。结果人人无过有功。福康安虽然失了两个儿子,大为烦恼,但想起十年前自己落入红花会手中的危难,这一晚有惊无险,刺客全数杀退,反而大赏卫士。官场惯例原是如此,瞒上不瞒下,皆大欢喜。
官场如此,人场如此,众人的利己,也就导致了社会秩序的混乱,上层建筑知此却不敢轻易动之,所谓法不责众,动之则孰轻孰又重?下层即使通达之士知此却迫于能力低微处处限制,借用《建国大业》中蒋中正的一句很无奈却颇让人深思的话:“反,亡党。不反,亡国。”
13)胡斐让他们磕了四个头,伸手抱起两人,低声道:“马姑娘,你还有什么吩咐么?”马春花道:“我死了之后,求你……求你将我葬……葬在我丈夫徐……师哥的坟旁……他很可怜……从小便喜欢我……可是我不喜欢……不喜欢他。”
死后的安慰虽可悲亦可慰,情感是很微妙的关系,责任是多么富有正义感的词汇,然而是责任束缚了人还是成全了人呢?是该是不该?想起了《廊桥遗梦》,这样的遗嘱是与电影中的主角大致一样的意志了。
14)突然之间,胡斐明白了一件事:“为什么前天晚上在陶然亭畔,陈总舵主祭奠那个墓中姑娘时竟哭得那么伤心?”原来,当你想到最亲爱的人永远不能再见面时,不由得你不哭,不由得你不哭得这么伤心。
情难自已,一切气象也尽归宿命吧。“想笑你就笑,想哭你就哭,哭个完那个笑个够心中也舒服”,还一个本真的自己,我是如此,何必附会于它,完善自己的同时也努力的诠释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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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b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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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2 17:36
原以为袁紫衣后来和胡斐在一起了,没想到是那样的结局,气愤死!
然后我看程灵素,莫名的想起小昭。
小昭爱上张无忌,是因为张无忌不和众人一样,看不起她是一个丫头,还对她这么好,心生感激,觉得眼前的男子是在是与众不同的英雄,当然他本来就是大英雄,所以倾心于他,这是一个弱丫头的爱情
其实这样的姑娘往往都是很傻很傻的,痴情很深,后来小昭为了他而留在某族,也正说明如此缺少某种东西的时候,你给予他一点点,他都会对你感激涕零,因为他,真的是太缺乏了,正如小昭,她是缺乏别人的关心与尊重的,她的妈妈只会对他有命令,而因为她是一个丫鬟,所以很多人都看不起她,就连她自己,都是觉得低人一等的,虽然也是因为有那一个时代的局限性,张无忌的出现,恰好给予了她关心,尊重,使她很感动,在张无忌以自己身体为小昭挡住大石块的时候,小昭呆了,她问:公子,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在小昭的心目中,也是有些轻视自己的,也是仿佛自己本来不配有人对她这么好的,而现实是,就有这样的人,他就在自己的面前,除了感动,还是感动了,仿佛只有在张无忌面前,她才获得尊重,才被珍视,而这位公子,竟也是一个武功盖世,气度不凡,年纪轻轻就当上光明教教主的英雄好汉啊~爱上这位公子,为他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了,这,当然也是爱情。但是这样的爱情,和赵敏的绝不一样。小昭的爱情,注定是一个悲剧的。因为所有张无忌对她的关心与尊重,只是张无忌的品性释然,而不是因为小昭,换做另一个丫头,张无忌也是会这样做的,但是就是这样的举动,却让一个女子从此心只系他一人了,张无忌对他,到底不是爱情,有时候,觉得命运对小昭,真是有点残酷
其实我的意思是说,如果小昭不爱上他就好了,有些女生傻就傻在这里,自己评价的卑微与一生一世的痴情。越是有这样的性格的人的爱情,往往都悲剧,比如我自己,甚至李文秀也如此,而我其实不愿做这样的女子的,所有我要珍视自己,相信我自己会得到幸福,相信爱自尊。
扯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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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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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2 17:36
孟婆颤巍巍的端着她的孟婆汤,要我在美貌与智慧之间选择。
我站在三生石上,忽然记起上次我好不犹豫的选择了智慧,当时还觉得自己好明智,佩服了自己好久才踌躇满志的喝下孟婆汤赶去投胎。可现在,现在的我伤痕累累,碎了的心疼到麻木,我还敢坚持自己的选择吗?
我叫程灵素。
你可能没听过,但你该知道居住在洞庭湖畔的毒手药王,没错我是他的关门弟子。
我长得很难看,如同营养不良般又瘦又黄。像这样的在世界上注定是被厌弃的。我八岁那年第一次意识到自己难看,砸了全家所有的镜子。可当我伏在井边时,还是可以看见井里那张干瘪的脸。我绝望过,那种痛苦不是言语可以形容的,那么多的鄙视那么深的自卑我从八岁开始承担。
后来和师傅学药济世救人,我才开始可以忽略掉自己的容貌仅仅为自己的聪慧善良而被人赞赏。我常想如果在那天我不遇见胡斐,也许我现在还在洞庭湖过着自己简单的生活,没有那么多的喜也没有那么多的悲。可我偏偏就遇到了他,在那个夕阳似火蓝花幽香的午后他帮我挑粪打水,让我心花开了一路,而他却始终含苞未放。
我知道他的心中装了一个她,她比我先到,她貌美如花,一嗔一笑皆让人心动。
我常想如果大哥认识的是我该是怎么样的,后来我明白了什么都不会变的,因为我生就一副不招喜模样,爱美人的天性啊。
大哥认识我时对袁姑娘尚未情根深重,连敌友都还难辨。却与我朝夕相处,我和他患难与共无话不谈;一路风尘帮他缝衣做饭,如此天长日久,却只让他一遍遍的想起袁姑娘的倩丽身影。
我常想如果我不是这副尊容,如果我再俏丽可人些,那么当我们把酒言欢,当我为他缝缝补补的时候,他真的可以完全不为我动心吗?我不怪他,真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如果是我我也会要那冰雪俏佳人的。丑女而如愿者千古也只钟无艳一人而已;王子那么深的爱也是要在灰姑娘穿上公主服后才有的。
人丑不是错可丑了之后还渴望唯美的爱情就是错,所以只好一个人流血一个人瘫。孟婆催我快些选择,顺便向我透露人间的事,我想孟婆是看到我的样子找到了同类难免激动吧。不过她透露的话却真的让我激动:现在有人骂胡斐有眼不识金镶玉。这是真的吗?在我死后有人认出了我的价值该喜该悲?
我最终什么也没选,白痴我是不愿作的,回去再孤独的受一次伤我是不敢的,不如化作三生石上一缕精魂陪伴奈何桥边孤独的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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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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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2 17:36
对于胡斐这个人,我真是很不喜欢的。侠肝义胆,好打抱不平,这些都是很好的,但是作为一个人,特别是武功很不错的人,总该是长些脑子才好。胡斐小聪明是有的,但没什么见识,整天无所事事,就好给人瞎帮忙,什么事情都要插一手才好。认识赵半山、苗人凤等大人物,觉得他们有男子汉气魄,便乐意结交,觉得他们都是英雄。当然,赵、苗都是英雄,但是胡斐的是非观也实在太简单了些,完全处于传统道德观念的笼罩下。乾隆是坏人,难道反清复明便是对的么?苗夫人改嫁田归农,这有什么可以责备的么?胡斐从来不会设身处地为别人想些他们的处境,大概按照金庸的观念,大男人便该有血性,有豪气,那些细腻的心思从来都属于女儿家,这样活着虽潇洒,人生中却少知道了许多东西,豪迈到死,也糊涂到死。
袁紫衣我也不怎么喜欢。她太骄横,简直目中无人,无半点出家人的修为。但她有几句话我深深记着。一句是她暴露尼姑身份后,对胡斐说:“……从此你不知世上有我,我不知世上有你,岂不干净?”还有一句话,不知什么意思“借如生死别,安得长苦悲”。还有一段大家都熟悉的“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程灵素这个姑娘我倒颇喜欢。虽然擅长用毒,但心地善良。毒手药王有一段话说得不错:“用毒之人原比用刀剑之人多了一层慈爱之心。因为用毒后,若那人诚心悔悟,或是发现害错了人,还可以用解药。而刀剑无眼,人死便不能复生了。”这姑娘虽也没太大见识,但心思机敏,即便将死之时,也将一切都算到了,全布置好了才死。且她对人友善,对袁紫衣、马春花等人都甚好,更为了救胡斐而牺牲了自己性命。只为了程姑娘,胡斐这小子也算没白活一遭吧。
金庸在后记中说,他所喜欢的男性人物是胡斐、杨过、乔峰、郭靖、令狐冲。
对胡斐的评价,我已经讲过了。
对于杨过,我向来没任何感觉,也讲不出个好坏来,只是为郭襄感到遗憾罢了。
乔峰这人,我只欣赏他一处,那便是最后他对各民族的认识以及阻止战争的行为,他说,你骂我辽狗,我骂你宋猪,有什么意思,辽人宋人不都是人么。但他的莽撞性子,我实在很不欣赏,或许这种血性才是英雄的标志,聚贤庄血战、错杀阿朱等等都是他自吞苦果吧,或许他的命运的确很坎坷,但是人是有脑子的,自己难道不可以改变命运的结果么?若让我遇上这种人,我也会觉得他是大英雄,会崇敬他,同时亦会躲他远远地,谁知他会什么时候脑子一热然后干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来。这种本领极强然而缺个冷静脑子的人最是可怕,最容易犯个大错误,而且旁人还因本领不及他而无法帮他挽回。
郭靖这人我认为还不错,虽然人笨了些,但忠厚正直,品德很好,为国为民,也是一代大侠。智力上的缺陷可以让黄蓉来弥补嘛。
令狐冲也是我比较喜欢的角色。《笑傲江湖》的情节我虽忘了不少,但记得令狐冲为人慷慨豪迈,好交朋友,虽然一生遇到坎坷颇多,但也不失潇洒。
其实金庸小说中的人物,目前我还是最喜爱两个男性角色:黄药师、张无忌。黄药师自不用说,人格魅力超强,武功卓绝,学识渊博,来去潇洒,不为世俗困扰,对妻子女儿用情极深。张无忌,虽然很多人认为他性格软弱,不太“男人”,然而他头脑冷静,明白以大局为重,宅心仁厚,不忍伤人,这些都是乔峰之辈不能及的。至于他不清楚四个女人中到底喜欢谁,那是再正常不过,世上之人本来大多如此。便是世上这诸多夫妻,大约也有不少是限于法律约束,旁人眼光,又有养育儿女,赡养老人等诸多责任必须一起承担,也许还有房子和车子的贷款等等,实在麻烦,即便没有爱情,便也凑合过着,想起青少年时怦然心动的爱情,也会是“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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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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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2 17:36
最近地铁4号线 转 10号线 ,每天用手机看这部小说。不知不觉看完了。总觉得好像没有写完似的。
觉得这里面的任务有几个人很让人感动
第一个就是马春花的师哥好像叫 徐铮,感觉这个人物活的很郁闷
第二个就是那个 辣手毒王 程灵素,这个女子我一直以为她本应很美,只是易容。没有想到不是易容。竟是本来就很丑。
不过这真是一个好书。地铁上看了半个月,看的我眼都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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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j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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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2 17:36
飞狐外传
是谁这样缠绵温柔的吹起了笛子,说起了一个美丽的恋爱故事,却也在抒写这场爱恋之中所包含的苦涩、伤心与不幸。庙门外每个人都怔怔地沉默无言,想到了自己一生之中甜蜜的凄凉的往事。胡斐想起了那个骑在白马上的紫衫姑娘,无尘道长,也想到了很久很久以前,在很远很远的地方,那个美丽而又狠心的官家小姐,骗得他斩断了自己的一条臂膀,而合上书的我呢……
笛声悠缓地凄凉地响着,手中的吉他却沉默了。南京的风依然潮湿,冻得手都肿了起来。
装满伤感的我,回头,片刻的迷离,让我,想起了她。
再读金庸,已然是一年之后。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毕业之前我甚至没有看过任何一部关于金庸的小说或者是影视剧作品,为同仁们所称奇与取笑。小时候我从心里就抗拒武侠,因为父母都不让看,至今我也不明白这是为什么,自然而然到了后来对这些作品也就疏远了。唯一看过的一部说书《薛丁山征西》,也甚为不屑。从此无缘武侠。于是同仁们每每谈起武学,美人,情爱,我往往一句话也插不上,好在这也成为一种习惯。
一场雪灾,成就了我。一个不用上班,不用吃饭,不用出门,不用做你任何不想做的事情的天赐良机。于是趴在被窝里,抖抖瑟瑟的看起了金庸。那是一个计划性很强的阅读了,少了年少的率真,多了一丝成熟的世故。从书剑恩仇录里面那个傻子陈家洛,那个隐忍内敛的霍青桐,到碧血剑里那个亦正亦邪的金蛇郎君,再后来的雪山飞狐,射雕英雄传,在那个寒冷的冬天,我一点点的啃完了,只是觉得无法再继续读下去,于是作罢。故事彷佛都离我远去,记忆也甚为模糊了。只是当时感觉,这果然是雅俗共赏的作品,就看个人修为和视角了。但一次再也无法读下更多,已然消化不良。
读到神雕侠侣,正好是一年之前的这个时候,故事在极其平淡中开始了。整部小说里我最喜欢也印象最深的是李莫愁,说来汗颜……而那首摸鱼儿,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更是深深地烙在心头了,挥之不去。只是那时痴念犹在,尤其读懂了金大侠的本意没,我想是没有的。如今时隔一年,读这本飞狐外传,此书是金大侠和《神雕侠侣》同时创作的:替《明报》写《神雕侠侣》,又替一本叫《武侠与历史》的武侠小说杂志写《飞狐外传》。想来颇具深意。杨过小龙女历经万难终成眷属,而胡斐眼睁睁看着程灵素烧成灰,袁紫衣离去。一洗一杯,让人觉得相见恨晚。我认为,悲剧才是生活,而《飞狐外传》是金作中唯一的一部悲剧……而在金大侠心中,那段痴缠在心中的翻腾,让我们拥有了这一切。
无可回避,在篇幅和架构上,神雕侠侣和飞狐外传不可同日而语,但这并不意味着金大侠有所偏心,相反我认为只是各有所侧重罢了。须知他深知人生多桀,聚散无常,是以才在神雕之外补充了飞狐,也许也正是在那段时间里,他在个人的感情世界里涅槃,成长(待考证,记号下)
到此为止,这是我最喜欢的金庸的一部作品。我喜欢它在描写男女情爱时的缠绵悱恻,亦或者痴缠怨念,就像少年维特之烦恼、橙色女孩里的人物心理描写一般,把怀春的少年的内心刻画得入木三分,我这般老同志亦是入情入戏,对号入座,可喜可贺,可歌可泣。
悲剧开始于程灵素芳心可可、不能自己的倾心相许于那个莫名其妙爱上了那个耍性子、捉摸不透、反复无常袁紫衣的胡斐。程灵素不愿离开胡斐,也无法离开。她只能默默地爱着胡斐。看着自己爱的人爱着另外一个人,这般相思,叹为观止。分隔天涯的相思,不叫相思,咫尺之隔的相思,最是折磨着这个娇小纤弱的女子。程灵素对胡斐的爱恋,生死不渝。爱是自私的,但她知道因为自己的清晰透彻给了胡斐无形的压力因而愈发沉默;她愿胡斐能娶袁紫衣,那怕自己在後半生中坐拥万般相思。至情至性,让人喟然长叹。
胡斐提出结拜为兄妹时,一向深藏不露、从容淡定的她再也控制不住,“言语行动之中,突然间微带狂态”。如此这般的心碎,我不知道需要有多么的坚强。至于有一点我始终不明白,为何她说八拜之交,而自己却多磕两个。难道这其间有何玄机?十拜会不会是古时夫妻双方结婚行之的大礼呢。
程灵素,冰雪聪明,情深意重。程灵素问胡斐:“幸亏这蓝花好看,倘若不美,你便把它抛了,是不是?”这有悟性的一问,让人无言以对。她旁敲侧击、佯作玉凤失落一段,更是让我为这样一个心机灵动的女子默契一笑,甚至让我喜欢上了她的可爱。而当她两次面对胡斐“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时所表现出来的磊落宽容的气度,却让我不由自主地爱上了这个得体大方的女子。
然爱情不能勉强,得不到也不因爱生恨,不去强求,只是黯然神伤。此莫愁非可比拟之处。她只是尽一份心意,忠实于内心的这一份珍贵的感觉,细心呵护,死也无怨。这样的女子,我只能沉默了。她只是一个旁观者,而她给我的却是全部的爱情阐释。
在程灵素死时,她用口吸出胡斐伤口的毒血,此时的她,我不知在想些什么。她的心思,始终不会有人懂得的。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能有几回闻。她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她是落入凡尘的天使,她本不该来……当她柔情无限地望着胡斐,她在想,也许,再过一会儿,也许就是下一秒,此生此世,便是再也无法去看见、去感觉他了。此时的她,心早已碎了,但她却无从感觉,只因她要用她所剩无几的全部生命,尽最后一丝气力,去痴望着她爱过一生的爱人,哪怕这一生很短很短……
她知道胡斐对她并没有男女之爱,他们都是所爱非人,爱错了人,他们不过是同病相怜之人。而这部小说,似乎专门要写所爱非人,不仅是胡斐、程灵素,还有苗人凤、马春花、徐铮、商震宝……想到这,我不由想,金大侠写这小说时会是怎样一种心态和思忖,而他在心里想的又是谁呢?人生的无奈与遗憾正如喝醉了的2009年末与2010年初之交接,尽人事,知天命。最好的总结了过去却又最坏的开始了新的一年。
反观胡斐,我想,那句此情只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足以概括了他孤独却并不寂寞的余生。
看着袁紫衣离开时的胡斐,心早就死了,在程灵素为他而死的那个夜晚。也许胡斐本人也不尽了解自己,他对程灵素的那份情感里是否多了几分男女之爱。当程灵素情深无限而又伤心无限地看着他,终于摔倒在他身旁,呼吸一点点熄下去,纤弱的身体一点点冷下去,当她终于不能再望见他时,胡斐的心一定碎之又碎……那是他最亲的亲人,就这样离开了他……胡斐并肩和程灵素的尸身躺在地下,从上午挨到下午,又从下午挨到黄昏。这几个时辰中他心中之凄苦凉思,真非常人所能想象。蜡烛点到了尽头,破庙中漆黑一团,在那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胡斐心中的千般情思就此斩断,一生孤苦注定伴随他到永远,因为灵素带走了他心中爱的根本。
想到这里,江州司马青衫湿……
只是有一点,我永远也无法做到,眼看着自己至亲至爱之人火化成灰,我绝无那般勇气,我永远也做不到。我不知道胡斐他是怎么做到的,而那一刻他又会在想什么……眼睁睁的看着程灵素火化成灰,此是一生的劫难,终无力抵抗。
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
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
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月黑风高,孤灯如豆,胡斐对剑自酌,窗外月华如水,寒意稍浓,不知从何处,飘来当年王铁匠唱过的小调:
小妹子对情郎——恩情深,
你莫负了妹子——一段情,
你见了她面时——要待她好,
你不见她面时——天天要十七八遍挂在心!
声音暗哑,如泣如诉,事隔这么多年,如今唱歌的又会是谁呢。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胡斐握刀的手许久未动,映射出五彩光环的锋刃上,不知何时,留下两滴四散的水珠……抬头遥看漆黑的天际,灿若流星的一双大眼睛,分明是程灵素在暗然不语,渐渐的似被这人间月色所感,眼中升腾起蒙蒙的雾气,长长的睫毛慢慢合上,而两行清泪——潸然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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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小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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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2 17:36
这姑娘叫程灵素。她不美,但她没必要非得要那张美丽的脸蛋。完美的女人就是应该这么直爽,错过这种女人足够后悔一辈子,胡斐就是。话说当年宝玉和林姑娘搞对象,要是一句“你放心”听不出其中心意,这对苦命鸳鸯连过程的甜蜜都尝不到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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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御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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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2 17:36
在雪山飞狐中,我最爱的是程灵素,喜欢她的善良,喜欢她的不求回报,喜欢她的奋不顾身。多么希望身边有一个像她那般的女子。
有一个如此全心全意爱自己的女子在身边,胡斐为何不会心动呢?
要知道,有一个叫袁紫衣的美丽女子早在胡斐心中播下情种。袁紫衣认识胡斐在程之前,那时胡斐正值青春期,是最容易对异性产生别样情愫的时候。袁紫衣的出现,让胡斐单调的复仇生活多了些别样的风景。而且袁紫衣亦敌亦友的表现,充满了神秘感,而神秘的女人更具有吸引力。相比而言,程灵素只在出场时带了点神秘色彩。
记得自己在除读《飞狐外传》时,程的第一次出场我并没怎么注意,更是为金庸选择如此平凡的女子作为主角而吃惊了一下。一个如此容易被人忽略的人又怎会吸引住胡斐呢?
其二,袁紫衣更为貌美。美丽的女子总是容易令人心动,在外表上,程已输了袁一大截。
其三,作为少年英雄的胡斐,程如一般少女那样,不可自拔的爱上胡斐。身为男人的胡斐又怎会为此不沾沾自喜呢?虽然灵素长相平凡,但却给了胡斐无数的帮助,胡斐接受不了程灵素的爱,但又不愿失去灵素对自己的爱,只好与程兄妹相称,以此来留住程。当然,程所想的只有全心全意地去爱她的胡大哥。
其四,灵素的爱太过汹涌。许多人都是这样,当你拥有一样东西时,你无法知道他有多珍贵,只有失去了,才能了解其在自己心中的价值。程灵素生死相随,胡斐对她只有义;袁紫衣若即若离,胡斐对她却有情。
胡斐是英雄,也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他所爱的也不过是一个貌美、有吸引了的女人。灵素的美在内心,这样的女子,又怎是一个普通男人能够配得上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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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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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2 17:36
不是不懂得,只是很多事,并非是懂得就能够做好.
夜很深,很静,静得只听得到月亮经过树梢来到大地的脚步声.清冷的月光为大地披上一层薄薄的银纱.偶有微风拂过,月光便如碎汞般恣意流动.
群岚深处仿佛又传来了那位铁匠常哼的情歌,不动声色地唤出了她深藏在心底的清泪.
他在月光下挑粪浇花的身影在她静如止水的心里点起的丝丝涟漪,亦如同另一个女子在他心中荡起的一样,一圈圈漾开,一个个同心圆,圈住了一生一世的纠结,注定了她无法避免的悲情.
她可以种出世间仅有的七星海棠,她可以治好苗人凤的眼,她也可以帮他规划好复仇计划,那么聪明伶俐的女子,仿佛这世上她唯一不能的事就是得到属于自己的爱情。
金庸小说中不乏聪慧的女子,黄蓉,任盈盈,赵敏,哪一个不是聪明得让人为之折服的?但心中最喜欢的依旧是这个以灵枢素问取名的药王关门弟子——程灵素。在金庸笔下的绝代美女中,她始终是个特例,因为除了那双清亮灵气的眼睛外,她全身上下恐怕也没有什么能够入胡斐的法眼的了。虽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但我一直不能原谅胡斐,是他注定了程灵素一生的悲情。一声声“二妹”,他有意无意地叫着,忍心去忽略她是怎样伤心悲痛地听着。
《书剑恩仇录》中,陈家洛对霍青桐总是又爱又敬,追究其原因,无非是她太能干了,让陈有点怕。我想,胡斐对程灵素又何尝不是如此?况且灵素又无青桐的美貌,再加之胡斐与袁紫衣相遇在前。于是,这场爱情的悲剧就和着月光这样酿成了。
应该是很爱,所以才会明知他心中装着别人还不顾一切的冒死相救。
正如她师父所说,七星海棠的确无解,因为他实在想不出世上会有哪个笨医生愿意一命救一命。可是他也有算错之时,这天下确实没有那么笨的医生,但却有那么笨的爱情。
于是,程灵素死了,忧郁沧桑的她,无怨无悔地选择了死亡,来真正演绎了一曲用生命去爱一个人的情歌。
爱,很多时候并不是占有。周迅有句话说的好,好的爱情不是让你因为他放弃世界,而是让你以为他更加的珍爱世界。
程灵素是做到了。
窗外的那轮月亮,亦如多年前的一样,照亮了心中深处的角落,爱情就那样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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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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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2 17:36
这部作品是雪山飞狐的前传,讲述了主人公胡斐的成长经历。具体涉及到其家庭背景与一场让人扼腕叹息的巨变。小说的情节就围绕着这一主题展开,胡斐为了追查其杀父仇人,历尽艰辛,几乎丧命。可他凭借着坚韧不拔的毅力过人的禀赋再加上贵人的帮助,克服了一个个困难,最终手刃仇人。当然,武侠小说除了故事中主人公高深莫测的武功和急人所难,锄强扶弱的高尚品德吸引人外,就莫过于英雄美女间缠绵悱恻的爱情最让人关注与艳羡了。。作品中胡斐与袁紫衣,程灵素,苗若兰之间的四角关系真是让人在“嫉妒”胡斐之余,也未免会为他担忧,怎么处理与她们间的关系啊。看完之后,我觉得胡斐的表现的确不怎么让人满意。。论武功,他当然没得说,呱呱叫。但谈到感情,他却是左支右绌,疲于应付。。。他也不知道什么是爱?究竟爱谁?兄妹之情与男女之情的界限怎么区分?金庸先生不愧为一代文豪,不仅写武功写的出神入化,入木三分。写爱情也是不拘一格,突破常法,着力于揭示爱情的实质,拓宽爱情的深度与广度。。甚至还颇有创见得提出了关于爱情与友情,爱情与兄弟情,爱情与江湖·国家大义之间的区别于取舍。。让人不得不拜服,此书也堪称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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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河$
时间:
2012-8-22 17:36
看完飞狐外传后,总觉得金镛先生对胡斐不好。从小父母双亡,像韦小宝一样潇洒自在就算了,竟然还背负着替父报仇的责任。更可巧的是,该仇人还是他所敬重的英雄苗人凤。每每想到这里,我就有点难过,总觉得金老把胡斐逼上绝路。既然身世飘零也就算了,英雄人物不是应该这样忍辱负重么?可是竟然也没过美人关,朝思暮想的袁紫衣竟然是个尼姑,小心翼翼喜欢着他的程灵素竟然最后也为了他丢了性命。
也因为太过悲惨,总会对这个MSN(闷骚男)充满同情和好感。胡斐,书中并没有写外貌美丑,应该既不是飘逸俊朗类型,如福公子,也不是坚毅威武型如苗人凤。以前看TVB的时候演胡斐的是陈锦鸿,总觉得那类型把他给美化了。原著似乎并没有那么鲜明的形象。书中的胡斐应该是典型的金牛座 MSN。不善于表达情感,善良,总是在良心与责任之间做心理斗争。但是他是个好人,沉默的好人似乎更值得被敬仰。他的情感“三段论”很有意思。第一次是远远偷窥马春花。马春花在他眼中有点类似玛莲娜。女神,因为善良所表现出来的大爱,马春花救了他。第二次是遇到袁紫衣。这个紫色系姑娘比较活泼,刁蛮洒脱,一个人闯天下,有点类似后来的郭芙蓉性格。按理说是比较讨喜的。最是那一抹醉人的紫色,成了他心中的小秘密。一直埋藏着心底的爱慕,蔓延出一朵小花来。按理说,算是一见钟情吧。可惜此侠女来无影去无踪,终究还是没了缘分。
第三段则是程灵素,书中此姑娘并不漂亮,这也是遗憾。不过我很喜欢她。她是个可敬的姑娘。药王毒手的徒弟,从来没有杀过人,温婉懂事,灵气逼人,小心翼翼地喜欢着胡斐,不给他一点负担。总会为这样的姑娘惋惜,像小昭,郭襄,程英她们一样,为了所爱不顾一切牺牲去成全她们所爱的人的幸福。记得以前她问胡斐,我和马姑娘你只能救一个,你会救谁?胡斐说,救马姑娘,然后我们一块死。不知道这样的情感到底是亲情还是掺杂了几分爱意,直到最后程灵素为他吸出毒血的时候,他才感受到了刻骨铭心的伤痛。他怎会想到一个只见过一面的姑娘便已芳心暗许,此生天涯。他怎会想到一个冰雪聪明之人在爱情面前如此单薄?
红尘之中,最美最凄的都是情字?一个如此聪明可爱的小姑娘,怪只怪遇见了他,一眼万年,与他万里风尘,多少次出生入死,多少次情真意切,最后只能用死亡的结局来成全她美丽的爱情。当然,估计她还是乐意这样的安排的。她以为这样她就可以不被遗忘。当然,她并没有被遗忘,给他的是一份内疚。最后他葬了她,有人歌谣,"你见了她面时——要待她好;你不见她面时——天天要十七八遍挂在心!"多少算是爱的回音吧.
张爱玲有句话很切骨,没有一个女人是因为她灵魂美丽而被爱的。
说得有些世俗。但是何尝不是这样呢?激动的总是打抱不平者,没准儿她就是心甘情愿的。
写到这里,还是觉得金老太偏爱黄蓉了。最后这个MSN注定孤独的长大,孤独被成全成雪山飞狐的名号。我想他既然不善于言辞,在落日黄昏之中,面对夕阳夕下,苦藤老树的暮秋之景,也会沉默地想起很多往事,然后感叹:
年轻总会遇到很多很多人,有些人留驻的时间并不长,却久久不能释怀,有些人住了很久,却掀不起半点波澜,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淹没在尘海之中的过客,总有那么几个在生命中不经意被想起,那些人和那些事,我们愿意为之倾心付出,为之赴汤蹈火,我想,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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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dden$
时间:
2012-8-22 17:36
我说这是每个读者的必然吧 袁紫衣莫名其妙的出现 莫名其妙的离开 是个种下孽情的小尼姑 做事说话都不可爱 偏生胡老弟迷她要死 再看看那个妹妹 一碰就要碎似的 偏偏那么坚强 最后为爱交换了性命
可是我知道 我要是程灵素还是爱胡斐 我要是胡斐还是爱袁紫衣 喜欢是喜欢 爱是爱
感情实在难捉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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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尔尔$
时间:
2012-8-22 17:36
我是长期浸润在电视武侠“文化”中的80后,接触金庸的作品,始于电视,便像一些人那样,懒得再去看原著了。
张大胡子把金庸的作品播出了又播出,除了《天龙八部》让我自觉有所不容小觑,其他也就如此如此了。除了这位导演的执着,更多导演的接二连三翻拍也让我对情节了解过甚,尤其是那部《倚天屠龙记》,尽管演员阵容都是我喜欢的,可是这样的炒冷饭实在让人无法再去沉心欣赏。
喜欢过赵敏、喜欢过袁紫衣、欣赏过黄蓉、欣赏过小龙女、惋惜过霍青桐、惋惜过穆念慈,却从来没有关注过一个叫程灵素的女孩。
小时候看过孟飞版的《雪山飞狐》,可惜那时候不懂她的爱,她的死,自然没有什么感触。20岁的时候看到了钟欣桐的程灵素,总感觉她演的灵素是没有生气的。我并不讨厌钟欣桐,能从艳照门中站起来,我很欣赏,长的也很不错,可惜,不是我心中的灵素。
程灵素不漂亮,但男人女人都会爱上这样一个人,哪怕性质不同。世上有这样一类女子,平凡却珍贵。她的聪明,她的灵动,只会给这个世上她最亲近的那个人。也难怪钟欣桐演绎不出灵素的气质:她不神秘却冰冷,但绝不同于古墓龙女的不食烟火;她看似难以接近内心却柔软而孤独。她碰到爱的那个人,愿意爱到“尘埃里去”。
她的出身让她无法像一些女主角般盛气凌人,她自卑并善良着。她可能觉得自己永远比不过胡斐心里的那个人,她不会恨,甚至会柔柔在心底夸她一番,赞许一番,再自叹不如一番。
我始终觉得《飞狐外传》里,程才是真正的女主角,袁紫衣始终飘忽不定,静静陪着胡斐、帮助胡斐的只有她。如果她不死,可能胡斐最后会选择和她在一起,她们一定可以很幸福。
“大哥,你和我都很可怜。你心中喜欢袁姑娘,那知道她却出家做了尼姑……我……我心中……”“大哥,他不知我……我会待你这样……”
我希望胡斐其实是爱她的,却始终没有自觉而已。兄妹之情还是爱情,但斯人已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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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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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2 17:36
程灵素的死一直以来都是令我比较纠结的一件事……
她从未对胡斐说过一句爱慕的话,她从踏出药王谷的那一刻起,就时时以胡斐为中心,她在爱情的天平上远远处于下风,而处于上风的那个人,却又偏偏不知道她这样的心情。
其实袁紫衣在程灵素还没有出现的时候是比较吸引人的,试想这样一个美丽大胆又直接的女子,怎么能不让人为之心动。但是当程灵素出现的时候,我会感叹,世间怎么会有如此温婉的女子。
灵素于金庸笔下,或许更接近于大家熟悉的小昭和双儿,她们的存在是让人感到舒服的,没有太多的粉饰,甚至于往往被别人忽略,但是她们的善良、温柔、蕙质兰心,却是让人无论如何也不会忘记的。
程灵素在我看来,就像一朵含苞的花,在她还是一朵花苞的时候遇到了胡斐,从此花儿就只为一人。但是她始终是朵花苞,她的美好在还没有完全绽放的时候就匆匆凋谢,留下一声叹息。
而胡斐,或许他会怀念这个“义妹”,或许他会沉浸在对袁紫衣的无尽思念中难以记起这个外表只能说是一般的女子……
“七星海棠无药可解,是因为师傅不相信世上会有医生为了救人而不要自己的性命……”可偏偏程灵素就是这个医生,为了自己的爱人,牺牲了自己。
程灵素一生第一次杀人,也是最后一次杀人,为胡斐,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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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小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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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2 17:36
一直就觉得飞狐外传中的胡斐和雪山飞狐中的胡斐俨然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个人偏爱前者,思来想去,应该是外传中的程灵素成就了这个有情有意的胡斐。
最喜欢的金庸笔下的女子首属程灵素,天龙八步中的阿朱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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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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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2 17:36
鲁迅仿佛炼金术士,原本平淡无奇的文字,一经他的点染,立即发出异样的光彩,《呐喊序言》中的铁屋意象,独特而诡异,一旦过目,就很难忘。
“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呐喊〉自序》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意象的原创是非常艰难的,往往是移用或者化用而来,于是便生疑问,铁屋意象,可有渊源?
莫非是来自贾谊?《过秦论》有这样一段:
“然后践华为城,因河为池,据亿丈之城,临不测之渊,以为固。良将劲弩守要害之处,信臣精卒陈利兵而谁何?天下已定,始皇之心,自以为关中之固,金城千里,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
贾谊描述秦始皇一统天下,“关中之固,金城千里”,坚固而万难破毁,与铁屋完全一致。而鲁迅对贾谊深有研究,1926年,在厦门大学讲授中国文学史课程,作讲义十篇,即后来收入全集的《汉文学史纲要》,其中《贾谊与鼂错》专列一篇,他认为贾谊“有文采而颇疏阔”,一语中的。
两者都极具象地画出旧的传统专制,以及不受任何限制的权力的可怕;反过来也比照出被奴役者的艰于呼吸,动物一般的,只知默默忍受——君王的家天下,正是人们的国之牢,这种绝望的无可遁逃感,暗中传承,非常相似。然而,一者形容国家城池,一者只是一间屋子,毕竟还是不同。
得见哈迎飞教授《论鲁迅与佛教文化的关系》一文,言“铁屋”由佛经中“火宅”意象演化而来,出处在《法华经》卷二《譬喻品》:
“国邑聚落,有大长者、其年衰迈,财富无量,多有田宅,及诸僮仆。其家广大,唯有一门,多诸人众,一百二百,乃至五百人,止住其中。堂阁朽故,墙壁隤落,柱根腐败,梁栋倾危,周匝俱时,欻然火起,焚烧舍宅……三界无安,犹如火宅。”
比较此二者,有三点相同——都属危险困境,不可安居久留,此其一;有人(呐喊者/老者)发现险情,而大部分人浑然不知(昏睡者/嬉戏的幼童),此其二;其中人员,必须立即离开,否则将会死去,此其三。
然而也有不尽吻合的地方。
第一,屋小而宅大,屋只一间,宅则要大得多,《法华经》中的宅更大,可以容几百人,“其家广大,唯有一门,多诸人众,一百、二百、乃至五百人、止住其中”。
第二,铁屋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的人,根本出不去;宅则有出口,“是舍唯有一门,而复狭小”,只不过幼童贪恋嬉戏,不知道火烧眉毛,不想出去而已。
第三,屋不透风不通气,使人昏睡直至闷死,并未着火;宅则有大火从四面起,形势更危急。
第四,屋坚固不可摧;宅则破败不堪,“堂阁朽故,墙壁隤落,柱根腐败,梁栋倾危”,即将倾侧。
哈迎飞教授认为:“不同处在于,‘火宅’中悟者为长者,迷者为其子,而在‘铁屋子’中觉醒者是接受了现代文明洗礼的现代知识分子,熟睡的是大众。”其实这里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同样是觉醒者,火宅长者,乃在宅外;而铁屋醒呐喊者,身在屋内。
再去翻检资料,忽然发现,铁屋还有更直接的出处——同样来自佛经,但并非取自如来的人世间比喻,而是源于地藏的地狱描述:
“地藏白言:仁者,铁围之内,有如是等地狱,其数无限。更有叫唤地狱,拔舌地狱,粪尿地狱,铜锁地狱,火象地狱,火狗地狱,火马地狱,火牛地狱,火山地狱,火石地狱,火床地狱,火梁地狱,火鹰地狱,锯牙地狱,剥皮地狱,饮血地狱,烧手地狱,烧脚地狱,倒刺地狱,火屋地狱,铁屋地狱,火狼地狱。如是等地狱。”(《地藏菩萨本愿经卷中地狱名号品第五》)
按照经中注释,火屋地狱与铁屋地狱,差别似乎不大,都是将罪人关在铁屋之内,烈焰焚烧,无处可逃。只是根据造业因时的轻重,两个地狱苦报也有区别:火屋稍轻,铁屋更重。铁屋中一片火海,何得闪避?
鲁迅移来铁屋,灭去火焰飞腾得惨烈之状,却更显出黑暗、阴冷、窒息——火宅尚属人间,铁屋来自地狱!
之后作品中,鲁迅屡屡提到地狱。
1925年《失掉的好地狱》,借地狱说明,军阀统治固然糟糕,好歹还有点自由空间,能够生长几丛惨白可怜的小花;预言接下来是更糟糕的极权统治,甚至使人怀念先前那个地狱的美好。
1926年《记念刘和珍君》中,更直接地写道:“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并非人间”是哪里?地狱而已!“似人非人”是什么?无非鬼众!
炼金术士,往往就是预言家。接着果然地狱来到!地狱中人,或受尽煎熬,无暇谈地狱感想;或出于恐惧,不敢论地狱暴政。于是公开的文字记录中,找不到炽铁炮烙,只剩下金光大道。倒是隔岸的香港,六十年代的武侠小说中,承继了铁屋意象:
“众人自然而然地抬起头来,但见那厅竟无一扇窗子,前后铁门一闭,关得密不通风,连苍蝇也飞不出去。
众人面面相觑,这才省悟,原来商家堡这座大厅建造之时已是别具用心,门用铁铸,不设窗户,瞧来墙壁也是极其坚厚,非铁即石了……用刀接连撬起几块青砖,果然下面连成一片,整个厅底乃是一块大钢铁……过得片刻,头顶也见到了热气,原来厅顶也是铁板,上面显然也堆了柴炭,正在焚烧。”(金庸《飞狐外传》第四章)
金庸名此章为“铁厅烈火”,保留了铁屋坚固密闭的特征,也完全恢复了地藏经中的烈火焚烧——从吕小妹向陈禹复仇,到赵半山指点胡斐钻出狗洞救出大家,直至最后“商老太怀抱紫金八卦刀,脸露笑容,端坐在火焰之中,全身衣服头发均已着火,却竟似不觉痛苦”—— 一路读下来,如入火聚,只觉热气扑面,不得喘息,找不到清凉门。
鲁迅在铁屋呐喊,金庸让铁屋焚烧,哭喊声求救声,与火声风声遥相呼应。地藏菩萨有闻,顿生慈悲心,叹道此乃尔等业报,不知何日往生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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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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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2 17:36
金庸笔下的女子个个令人难以忘怀,其中黄蓉周芷若赵敏小龙女等更是家喻户晓。然而程灵素,毒手药王的得意弟子,相信看过飞狐外传的人都无不为她叹息。那样一个灵性的女子,终究没有得到他的爱。也许是因为她不漂亮。金庸对这个女子毫不怜惜,把她的外貌写的的确无法跟其他女子相比,但她的智慧足以让所有的金庸人物自叹不如。正因为此,她始终得不到他的爱,因为他知道眼前这个女子的才情在自己之上,又或许他心底对她有丝畏惧。最终她吸出他身上的毒血,用自己的命换回了他的命,让他继续去爱那个念念不忘的紫衣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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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快雪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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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2 17:36
初见她时,我还是个小沙弥。她尚在襁褓,被孤零零的弃在路边。那时已是深秋,天气渐寒,她一张小脸被冻得通红,可是却一声没哭,一双亮亮的眼睛很安静的看着我。
师傅毫不停留的向前去了,我追上几步,终于又停了下来。
“师傅,我们带上她吧,好不好?”
“天下大灾,饿殍千里,你救得了几个?”
“她……不同,我想救她。”
师傅叹了口气,停了下来:“救一时易,救一世难。带上她吧。”
我回头轻轻把她抱起,她瘦小的身子在我怀中轻的好象没有重量。
我们带着她回到了药王庄。
师傅一直很不解我的突发善心,在他心里,我一直是个阴冷凉薄的孩子。
我的确是,那也许是我生平做的唯一一件善事。
她慢慢长大,很小就显露出与众不同的灵气。八岁的时候,她依着师傅的书种出了伤情花,在月圆之夜,那株淡蓝绝美的花朵绽开的时候,师傅愣愣的在花前站了半夜。
大概那时候起,师傅就决心将衣钵传给她。
其余的三个徒弟,或者残忍或者愚笨,都让他很失望。而我,一直是个做着杂役的小沙弥。
伤情花,月圆之夜盛开,月缺之夜凋落。开放的时候,闻之香气盈人,食之神清气爽,百病不生。
可是,它在师傅的百毒谱里排行第三,天下至毒。
师傅当着我和她的面,把伤情花凋零之后的残花一瓣丢入鱼池。片刻,满池白晃晃的鱼肚朝天。
“情浓相爱情绝恨,现在你们知道它为何位列天下奇毒之一了吧。”
“师傅,你说天下之毒都有解药,伤情花何物可解?”我问
“除非它一直盛开,凋零伊始,就无药可解。”师傅看着我们“我不许你们再种伤情花。”
师傅毁去了伤情花的根,却不知道我偷偷留下了它的种子。
师傅把三个徒弟都逐出了师门,开始一心一意的教导她。
师傅给她取名“灵素”,取传世医经〈灵枢〉和〈素问〉各一字。
她是师傅最爱的幼徒,聪颖,善良,天赋奇佳。
我还是烧饭煮茶的小沙弥。
药王山庄仿佛独立于江湖和时间之外,我都开始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直到有一天,我挑水归来,看见她正站在药田中间,青衫飘飘,恍若出尘。我才发现,那个仿佛昨天还跟在我身后满山乱跑的小女孩,已经长大了。
师傅老了,已经从我最初见到他时,那个满脸戾气的大和尚变成了一个慈眉善目的老人。
我每天帮他整理抄写的《药王神篇》也快完结了,独独那个天下第一毒王“七心海棠”,师傅一直没能成功培育出来,书里的那一页一直空白着。
直到有一天,她风一般飞奔进来“师傅,我种出来了,它发芽了!”
百年未现人间的天下毒王,在她捧着的小盆里,刚刚冒出一点绿芽,酒香扑鼻而来。
师傅呆在那儿,难以置信的看着那张充满喜悦的稚气的脸。
十六岁,惊才绝艳的她已经青出于蓝,种出了只在传说中出现过的七心海棠。
仿佛完成了最后一个心愿,师傅病倒,一病不起。
医者不自医,这个当世最伟大的医者阻止了我们的救治。他在弥留前把她唤在榻边说了半夜,然后她红着眼睛出来对守候在门口的我说:师傅唤你进去。
我愣愣的看着病榻上那个憔悴的老和尚,突然很怀念很早以前那个满脸杀气快意恩仇的他。
“我想你答允我一件事。”
“师傅请说。”
“灵素不入江湖则罢,万一涉足江湖,你一定要照顾好她。这个善良的傻孩子,我真不放心她。”
师傅抬首看了看默不作声的我,突然微笑了:“我知道你有能力保护她,你真以为我不知道,灵素培出七心海棠的那瓶酒是你放在她房间的麽。”
我一惊抬头,师傅深深的看着我:“你像年轻时候的我,这也是我一直不传本领给你的原因。”
我双膝一软,跪在榻前“师傅,既然你早已知道我一直在偷偷学你的本领,为什么不一早阻止我?”
“你似年轻时候的我,暴戾任性,任意妄为,可是在我年轻的时候,从没有遇见过像灵素这样的女孩。”
师傅微笑着抚着我的头,看我的眼神一如十几年前望着那个顽劣的男孩。
“好自为之”
师傅留下四个字,与世长辞。
药王山庄,依旧独立于江湖之外,日子那么安静的慢慢过去。
她种花栽药,我挑水煮饭,日子淡的像山庄边的溪水,我一直以为,那样的日子会是永远,像那条小溪一样,缓缓流淌着,清可见底。
可是,他终于来了。
那夜,满院的未展眉突然开放,我正愣愣的看着那百年不开一次的奇花一朵朵争奇斗妍,耳边就听到了急急的马蹄声。
那是命中注定的相遇罢,在多年以后我还那样认为。
马上的男子剑眉星目,器宇不凡,立在那儿仿佛天塌下来也能一肩担当。
她安静的站在花丛中看着她,清亮的眼睛好象天上恒永的星星。
天地一下安静下来,那么安静那么安静,静的我能清楚的听见一个碎裂的声音,那声音来自我的胸口。
我抬头望着她,她凝望着他,全然没有听见这个破碎的响声。
他是来寻灵素的师姐师兄的,那两个残忍无情的人。
灵素救了他一次,又一次。
我明白她看他的眼神,然而他懵懵懂懂全然不知。
在她决心跟随他远走江湖的时候,回药王庄向我告别。我避开了她的寻找,忍着心看着她含着眼泪叫我的名字,一遍又一遍。在那以后的日子,再也没有人那样叫过我的名字。
她什么也没有带走,只捧走了那棵七心海棠。然后,再不回首的紧紧跟随着他,浪迹天涯。
他是个绝世英雄,但不是个好爱人。在他的眼里,灵素只是个善良灵动的小妹妹,他的心完全被那个紫衣翩翩的女人占满了,余不下一点给她。
我一路悄悄的跟随着他们,看着灵素笑,看着灵素哭,看着他一点一点的慢慢完全占据了她的心。
灵素第一次为他而哭的时候,我站在窗外看着。看着她凝望着那个玉凤,眼泪一滴一滴的落在了上面。
我穿着店小二的衣服,手里端着即将送到他房间的茶水,茶水里我已经放入了无色无味的鹤翎草,沾舌立毙。
我正要转身走去的时候,突然发现灵素正用手沾着泪水在桌上写字,一遍又一遍。
等她走开后,我悄悄进去一看,那用泪痕写就的字已经半干,但笔画明晰,分明是2个字:“不悔”
我倒了茶水,悄悄的走了。茫茫天下全无我可恋之处,我只能回药王庄,那儿毕竟还有回忆。
生平第一次,我违背了对师傅的承诺。而这个离开的决定,让我痛悔终身。
那夜,突然心中惶惶,灯花亮了又暗,走出门去,突然发现,满院的未展眉齐齐凋零。
我片刻也没有犹豫,飞马出庄去寻找她。
我愿意用未来的所有岁月,将来百世的轮回,去换那一夜的时间。
碧蚕毒蛊、鹤顶红和孔雀胆,三毒合一,无药可解。
可是你,你却将那毒含笑饮了下去,只为他能继续活下去。
我找到她的时候,她正俯下身,向他的唇印上了深深一吻,那么深那么深的吻,耗尽了她一世的温柔。
我将她渐渐冷却的身躯紧紧抱在怀里,那个身躯是那么的小,那么的轻,像十几年前那样,轻的好象没有重量。
她死了,而我,也再不曾活过。
面对昏迷的他,我犹豫了很久。我只要轻轻一指,就可以让他的生命化为齑粉。
可是我看到了他眼边的泪痕,想起了灵素哭着用眼泪写的那两个字。
她不悔爱你,你就要把她续给你的生命,好好的活下去。
我废了石万嗔的五感,让他听而不闻,见而不明,闻之无味,独独留了他一条命。我不让他那么容易的死去,他害死了灵素,我要让他长命百岁的痛苦一生。
一切都是注定。
十年后,我又遇见了他,他已经是名满天下的飞狐大侠,看见他时,他正在和武功天下第一的苗人凤拼死相搏。
十年的时间过去了,他留了满脸粗豪的大胡子,依旧豪气干云,而在远处,还有一个绝美的人儿在痴痴等待着他。
然而十年对我来说,好象只有一天。
我望着他们咬牙相斗,当世最强的两大高手,生死相拼,绝招层出不穷让人目眩神迷。
而我眼前晃动着的,只是那双对我含笑的清亮眼睛,我轻轻的伸手入怀,抚摸着那装着伤情花种子的小锦囊。
待我猛然回过神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发出了最后的一招,电光火石之间,生死已决,两人都避无可避,收之不及,眼见就要同归于尽。
我毫无犹疑,做了一生中最后一个决定。
一刀一剑,同时斩在我的身上,我看着鲜血飞溅,红了他半边的衣衫。
“你是谁?为什么要救我们?”
因为,那是你的心愿罢?灵素,你一定希望你最爱的他能好好的活下去。
眼前一片模糊,恍然间望去,她站在那片伤情花丛中回首望我,风吹得她的青衫飘扬,那双明亮的眼睛黯淡了满天的阳光。
我知道,那只是我的想象。
十年前,你就死了,而我,也再不曾活过。
后记:金庸曾经说过,他最喜欢自己书里的几个男主角,其一是胡斐。
这个偏偏是我最厌的一个男主了,讨厌之甚,胜于碧血剑里那个不去爱何铁手的袁承志和为了什么民族大义背弃了香香的陈家洛。
我承认他是个出色的男子,“不为美色所动,不为哀恳所动,不为面子所动”,豪气冲天,侠义无双。
但是,他负了程灵素。
那个七心海棠的主人,那个瘦弱的黄毛丫头,那个有着明亮眼睛的,金庸书里我最爱最爱的女子。
于是,便涂鸦了上面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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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罗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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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2 17:36
彭祖八百年
不过奈何木
轮回鹊桥下
无忧亦无怖
默默地写下这首诗。脑里努力构建着那太过长久的时间。八百年,那是什么样子的?
彭祖,八百岁,他一生娶妻无数,生子无数,但是他们都死在了他前面,一代一代人。他没有挽回,或许无可挽回。
老且不死,继而情灭,毫无所谓,越活越久。
你说当彭祖真的迈向奈何木的时候,孟婆会给他那碗汤么?也许用不着那碗汤了,彭祖已经把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
百年,千年,万年却又是为了什么?
想起程灵素。那个聪明而坚强的女人。那个用情至深的,飞狐胡斐的拜把兄妹。
“很凄凉,很伤心,可是干净利落,一了百了,那正不愧为‘毒手药王’的弟子,不愧为天下第一毒物‘七心海棠’的主人。”
喜欢这悲壮得荡气回肠的句子。
仿佛看见胡斐伸出手,想要最后拉一下程灵素的手,却又被她微笑着闪开了。她摇着头,说永别了。
眼波微动间,草生草灭。
而二妹永远是十八岁,她孤独到永远不会变老,和她的爱情一起。
鹊桥代表着爱情,一切爱情,而不仅仅是那一次次缠绵的相会。成全的与未被成全的,一起轮回着,饱受忧怖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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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niel$
时间:
2012-8-22 17:36
(一)
她叫程靈素。她不漂亮。她不嫵媚。她不動人。她叫程靈素。
在不知多少多少天的日子里。我每天都會想起記起說起念起這個名字。這個不怎么一樣的女人。這個明凈如水的女人。她叫。程靈素。
而我。叫作胡斐。
情。大概是一種被叫做孽的東西。所以上一世。那個與我有著殺父之仇的金面佛苗人鳳的女兒苗若蘭與我不期而遇。而這一世。當這個讓我百轉千回的女人出現在我生命之中的時候。我卻偏偏與那個紫衣身影搶先相逢。如果這算是世事弄人。那么。我能不能選擇。我只遇見了。她。
大約這只會是我的一廂情愿。但卻是我永遠不能忘記她的好。我始終始終的記得你讓我聽你的三句話而我卻是任性妄為的少年人心思。一時的俠氣讓我全然忘記。我還是記得我說我愿與她結拜義兄妹的時候她眼中的驕傲和失望。是我是我沒有明白。我依然記得你說世人總認為七心海棠無藥可解卻是不敢相信世上不會有醫生愿意捨弃自己的姓名去救人。
天。原來竟是這樣一個嬌弱的身軀。竟是愛的如此癡情徹底。聰穎的讓人心醉。悲壯的讓人心碎。
是吧。我叫胡斐。我明白。是我與袁紫衣的邂逅。卻讓她的愛成爲了徹底的旁觀者。沒有聲張。沒有誓言。沒有淚水。沒有笑容。她竟然是從那最深最深的地方。好似一股清風。讓人沉醉其中卻不著迷。讓我不忍捨弃卻不察覺。原來這位義氣深重的義妹。早已成爲了我心中的軟肋。
我沒有愛她。更沒有不愛她。而到這時。竟是不能不愛她。而這。卻是愛情。欲罷不能。
酒入愁腸。化作相思淚。
(二)
我叫程靈素。我不美麗。我不動人。我不嫵媚。我叫程靈素。
本是洞庭湖邊藥王莊外的平靜生活。卻被那個一臉鬍鬚滿身英氣的少年打破。從未那般的相伴如此的英雄少年。而他。卻是對素未謀面貌不驚人的我言聽計從。第一次發現。竟已是對他那般的傾心。儘管彼時。我甚至對他的身家來歷毫不知曉。
無數次的想。若不是那一日他冒冒失失的闖入了我的生命。我或許永遠只是毒手藥王的幼弟子。或許永遠不知道愛上他之時竟有如此的美麗。也竟有著如此的痛苦。誰人說七心海棠是萬毒之王。在我眼中只不過是一隻平平不奇的小花草。即便它再毒上十倍。又如何比得上那無法言明的感情侵襲如潮來的讓人無力抵抗。那如夢一般的一切。僅僅是一念之差。卻就此成為一生之憾。
我知道他的心中還有個她。那個玉鳳的主人。那個紫衣的少女。如何知道。每每想起那個婀娜的身影。他眼中閃爍的喜悅卻是我眼中無法隱藏的黯淡。那次。我幾乎任性的要把那隻玉鳳摔碎。卻大約只是孩子性兒使然。更是可笑。即便是沒有了這玉鳳。我也始終只是他和她生命的旁觀者。眼看著他對她的傾慕。她對他的崇拜。我對他的傾心。以及有或沒有的我對她的嫉妒。
於是我選擇了旁觀。我愿意只做他善解人意的義妹。與他同生。卻共死不得。即使是那句讓我們結拜為兄妹。令我暗自神傷了許久。卻始終不知道。是他真的不明白。還是他的心中。真的已然沒有了更多屬於我的位置。連眼淚都不再有。我只願做一個只有愛沒有被愛的旁觀者。只願北京城就在前方也永遠的只在前方。
而我的一番心意。他卻是再也不會明瞭。
最終的。畢竟是愛情的毒勝過了那我親手種植的七心海棠。我那么那么執著的成爲了那個愿意用自己的性命去換取病人性命的醫生。也只有那樣。我才能讓自己所愛的男人繼續活在這個世上。也才能把我帶離這個令我愛的上癮的紅塵。
也或者。紅塵根本不是走得脫的。那袁紫衣早已深入空門卻始終未能脫得了一個情字。
沒有我的世界。他到底是快活多一些。還是難過多一些。
就用我嬌弱的身軀。去承受那千萬般愛的折磨吧。我。叫作程靈素。
酒入愁腸。化作相思淚。
(三)
這是一個被忌諱的名字。一個不出現卻始終出現的名字。她叫作袁紫衣。
他和她的相識。仿佛就是一部羅曼史的注定。門當戶對。兩情相悅。年紀輕輕武藝精強。都是名門之後。俠氣沖天。膽識過人。而。命運卻成為了最大的笑話。
原來。胡大哥心中年年不忘的袁姑娘。卻也是一般心思對他捨弃不下。只是。她竟然是紅塵之外的出家之人。那位秀麗美貌的妙齡女尼。就是他心中的那個名字。也難得胡大哥對她一見傾心。無論人品武藝相貌都是一等一的人才。也那怪我這丑姑娘沒法在胡大哥心中再爭取一點點的位置。
所以。胡大哥。你終於明白。我捨弃性命就你。卻不愿與你共度七年的時光。并不是我不愛你。而是我知道。即使你留在我身邊七年與我。卻是始終的不能忘記。在某個地方。還有一個紫衣少女在你的心中。為你牽掛。你既然是放不下她。我又如何忍心這般牽絆著你。
是的胡大哥。不管他和紫衣姑娘到底如何。我卻始終不是你的累贅。我卻始終讓你像鳥兒一樣自由。我卻始終讓你等著你深愛的那個人而不是和自己不愛的人在一起。
就是這樣的無可救藥的愛上你。用我的一切。愛你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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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l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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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2 17:36
重读了一遍《飞狐外传》。
距离我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过了十年。
十年时光,王铁匠唱的那首缠绵辗转的湘西情歌,我仍然还记得。
那声歌,唱的哀痛无已。
金庸的书里,用情最深的,一是段誉,一是程灵素。段誉的爱情是近乎死缠烂打的纠缠,而程灵素,这个只是被心上人称作二妹的姑娘,爱的却是那么深沉、那么惊心动魄。
药王谷中程灵素初逢胡斐,胡斐一句“这些花真好看!”,从此她交付了自己一生的时光。这个懂得怜惜花草的男人、这个会叫她“灵姑娘”的男人、这个善良淳厚的男人,从此在她梦中萦绕不去。
然而,冰雪聪明如程灵素,这个能种出天下独一无二的七心海棠的人,当痴心爱上一个不可能的目标时,她的故事就注定了是一场悲剧。她始终不知自己的相思将去向何方,不知如何握住飘渺的未来。也许,她一生最灿烂的一刻,就是在胡斐想要和她结拜为兄妹前,说的那句给她错觉的话:“不知我可否高攀的上?”胡斐想用结拜来拒绝程灵素的深情吧,可他这个二妹却自始至终跟着他浪迹天涯,去那些自己也许并不情愿去的地方,直到在京城的城门口,滑落那滴溅入尘土的泪水。在她的心里,胡斐是这个世界存在的意义,当胡斐身中剧毒之后,她去吮吸他手背的毒血,把短暂的一生化作流星划过天空。没有哀怨,只有痛彻心扉的酸楚。
在这场爱情里,她把那个起初神采飞扬的袁紫衣几乎衬的一无是处。自她出场后,袁紫衣便不再是那个洒脱的侠女袁紫衣,只是一个看不开悟不透的懦弱的小尼姑圆性。而圆性临别时那句“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的佛偈,和程灵素用生命来交换爱情相比,也成了自欺欺人的话语。与袁紫衣惨淡的活着对照,程灵素凄凉的死去更显得光彩夺目。
只是,在某一个瞬间,想起那一声“小妹子待情郎——恩情深”,万千言语竟似哽在喉咙,吐不出,也咽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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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r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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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2 17:36
我19岁时写的一篇,搞笑的,也许不好笑。
【楔子】
程灵素如今已是天下闻名的了。她开创的是一个门派,名曰“黯然销魂派”。它与娥眉派有点相似,只收女子入门;权力分派又似红花会,算起来总共有十四位当家的。大当家程灵素,二当家公孙绿萼,三当家段家阿紫,以下依次是郭二小姐郭襄、仪琳、阿九、程英、陆无双、木婉清、华筝、李文秀、钟灵、周芷若和殷离。因大姐、二姐和三姐先后不幸殉职,空出三个位子,从候补当家中提拔出霍青桐、林朝英和李沅芷补上,现由四姐郭襄主持大局。至于下设分舵、海外据点和各地成员,那真是多如星斗,不计其数。
【门派大赛】
在百事可乐杯第250届中华门派大赛上,黯然销魂派不负众望,得票数把什么红花会、五岳剑派、长白山欧阳氏、星宿派、天地会都甩得远远的,一举夺得亚军,为“最万种痴情门派”。冠军?冠军是郭二小姐她娘家的丐帮。丐帮本来倒也式微了,不料半途中杀出个东南亚金融风暴,这一下子不得了,丐帮死灰复燃,势力一下子膨胀N倍,在比赛时又打出“人类最古老的门派”的旗号,为了搞宣传,还含沙射影说某些门派有太过小资之嫌。黯然销魂派十四位当家的一听,当然不乐意了,第二天就召开记者招待会。郭当家的发言说,首先对丐帮夺冠表示衷心的祝贺;然后郑重申明黯然销魂派并非小资派,天下第一等大事“饮食男女”,丐帮着眼饮食问题,黯然销魂派着眼男女问题,怎能算是脱离人民群众?黯然销魂派是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的。
【妹妹】
黯然销魂派的主旨是“将单恋进行到底”。大姐、二姐和三姐已经为之献出宝贵的生命,是大家的终极榜样。其余当家的从郭襄起,至殷离止,身虽未死心已死,黯然销魂程度不等。这一干女子,大多惨在那个命中煞星只管把她们当妹妹看待,有嫡亲表妹者殷离,有族中堂妹者婉清、钟灵,有小师妹者仪琳,还有小姨子者阿紫(照理说,姐夫当是喜爱小姨子的,怎奈这位姐夫不是一般的姐夫,这个小姨子也是天下少有的小姨子),更有搓土为香在穷乡僻壤的土坡上被逼着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结义妹子程灵素、程英、无双。那一番痛楚定是痛不可挡。当日,大姐程灵素在结拜的当儿已是脸色煞白、狂态毕露了。可是那位不知是真不明白还是装佯糊涂的胡大爷还只一味地诧异,说“我是真心的”。气煞我等。
【不败自败】
后补的几位中青桐和朝英有些共同之处。两位都是才貌双全豪情飒爽的女子,爱上的是天下女子都爱不得的男人。陈家洛和王重阳这样的男人心怀天下,号称热爱众生。世上心怀众生的人,一种是革命家--自封救世主,一种是出家传教者--自封救世主的使者。果不其然,陈家洛自然是革命家了,王重阳后来也终于出家当了道士。陈家洛做的是一场五百年不醒的梦,只管把一双如花似玉的姐妹花送给他失败的事业做殉葬品。三毛说:青桐不败自败。不是姐姐败给妹妹,是革命家的爱情败给了他的事业。另有一位女子,名唤“王语嫣”的,本也是青桐朝英辈中人,曾一直对着一个有“皇位狂想症”的男人大献殷情,眼看就要入黯然销魂派门中来了,这小妮子总算机灵,心里一活动,转身做了大理王妃,真是少有的明白人。
【痴情男女】
最后一位李沅芷,当时补入时还颇费了一番周折。黯然销魂派在总部终南山古墓中召开了三次会议进行讨论。有人说,我们自程灵素以下的每一位,就算不是伴着青灯黄卷蒲团木鱼过活的,也总是未嫁之身啊,沅芷她现今是有老公孩子的人了,嫁的也正是她那意中人,让她坐第十四把交椅,怕是要坏了规矩吧?有人却说,她的嫁不如我们的不嫁,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何况没有爱情?她的婚姻简直就是座万年不朽的古墓!莫衷一是,两相僵持不下。最后沅芷亲自上马来拉选票。她声泪俱下,承认当年订婚时她使了小手段才使余鱼同被逼就范。他后来悔恨不迭,至今仍苦恋他四嫂骆冰,大肆搜罗长得像骆冰的女子。共计眼睛像、嘴巴像、笑起来像的各一,设有小公馆三个。他对她根本是相敬如冰,她早想离婚,可到底割舍不下。她的发言之后,与会人员无不动容,大叹沅芷痴情的同时也大叹余鱼同的痴情,都说若他不是男人,倒要纳入门来才好。最后沅芷以绝对多数票通过,当选为黯然销魂派十四当家的。
【无奈情花毒】
这一干女子,除了大姐程灵素,都是靓不能逼视,丽不可方物的,而程灵素更是玻璃心肝水晶肚肠般的人物。说起大姐程灵素,她是唯一一位皮肤不亮而眼睛亮,容貌不美而妩媚天成的女子,她的美犹如她使的毒,无色无味,无影无形,最为夺人心魂。传说她中的是碧蚕毒盅、鹤顶红和孔雀胆的合毒,无药可解。也有人说,她中的其实是绿萼她们家的那种花毒,当日程英无双和她们的大哥焚毁未尽,以致千年万代无穷匮也。而程灵素药理毒理理理皆通,惟独不知那断肠草就是解药,以致白白送了性命。事已经年,无据可考。每当大家热烈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程英无双姐妹总是相对凄然,默默无语。她们又想起那一年绝情谷情花大放之时的盛况。
【尾声】
暮鼓晨钟的佛门中,有一位法号圆性的师太,她常常对着仪琳和阿九念经: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 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仪琳和阿九总是摇摇头,说:“阿弥陀佛,你不懂。”
圆性无奈地摇摇头,心说:“阿弥陀佛,我懂。” 翠玉步摇紫罗裳,那一晚的沧州坟地里,郎有情,妹有意,她又何尝不曾心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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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老板$
时间:
2012-8-22 17:36
程灵素是金庸给我们的意外。
不漂亮是第一个意外;不漂亮的程灵素居然盖住了美貌袁紫衣的风头,这是第二个意外;这样的奇女子历尽磨难依然不能功德圆满,不得不死,这是第三个意外;从来单相思者都可怜,然而可怜人必有可厌之处,或是自怜自艾,或是纠缠不休,甚至因爱成恨。只有程灵素,虽然苦苦单恋,却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这是最大的意外。
程灵素的名字,来自《灵枢》《素问》两本医典,然而她不仅是杏林妙手,更是用毒专家。师父毒手药王曾经告诉她:无论对手如何大奸大恶,都始终要给他一个自新悔悟的机会。刀剑无眼,下毒可解,所以使毒伤人,却比兵刃相残多了一层慈悲。灵素是真正明白其中三昧的,所以,她用的毒虽然霸道厉害,心地却比寻常人柔软温和一百倍。
灵素本想在药王谷与世无争地过一辈子,虽然三个同门不时前来寻衅滋扰,却并不能搅乱灵素宁静的内心。然而,胡斐的出现,改变了灵素的命运,或者说,胡斐就是灵素逃不掉的宿命。
她为他所作的,比世上一切痴情女子所作的都多都好,可惜,他只要“兄妹相称”。每叫一次“大哥”,灵素的心就裂一道口子罢。聪明人比庸常人痛苦,因为她能够预先看到自己的将来。
她也并不是没有机会:跟胡斐朝夕相对,日夜共处,用些软语娇嗔,手段伎俩缠住他不算难。然而她是严肃和沉默的,谁也不知道,在那样瘦弱的身躯里,藏着又深又重的爱情;她也曾单独面对袁紫衣,一阵毒烟或者一颗药丸便能结果了情敌。然而她却不能让自己的爱人失去爱人,她怕他伤心。
善于用毒的她终于死于毒药。她告诉胡斐∶“我师父说这无药可治,因为他以为天下没有一个医生,会不要自己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道我会对你这样┅┅”。她一口口地将毒汁从胡斐身体里吮出,把自己的命一口口地送给他。灵素临死前是高兴的吧,她终于把她的爱连同生命统统倾诉给了他。
“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
生世多畏怖,命危于晨露。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
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这是圆性(袁紫衣)离开时念的偈子,但是我认为这是金庸赠给程灵素的。袁紫衣实在是个莫名其妙的女子,是个“云空未必空”的讨厌尼姑。程灵素才是真正透彻了悟的人。她那流血的爱情,在呼吸停止的一刻,不再惴惴不安,不再患得患失,而成为纯粹无边的大光明。
人家说,女读者喜欢程灵素,是因为她不漂亮,不会让人嫉妒。其实程灵素是金庸笔下最光彩夺目的美女,因为她是寒冷江湖里的阵阵暖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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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冰桃$
时间:
2012-8-22 17:36
程灵素也不问他要到何处,答道:"好,是该动身了"
此时程与胡斐初识不久,已经知道胡斐心有所系,可对这个仗义少年却已情根深种,是以当胡斐连个方向和想法都没有,就突然说要动身的时候,程表现出了她的理解和信任,一副伴君走天涯的意味.
到后来胡斐欲结拜兄妹,程误以为提亲之时,这番从天入地更是经历了一番大悲苦,心如死灰几近癫狂,那时起她就已下定决心让胡斐跟他心爱的袁紫衣在一起,自己甘受所有的痛苦.后来的一切悲剧都在此时注定.聪明如许的胡斐难道真的不明白么?
七星海棠无色无味,让人不知不觉间已中毒至深,无力回天。爱情呢?也是随风潜入夜,电光石火霎那已埋下一世孽缘。
张爱玲说:没有一个女人是因为她的灵魂美丽而被爱的。这就是无奈的现实吧。我一直想打破这个铁律,虽然少,但不是没有,可仍被错过了。
蓉儿为什么爱上靖哥哥?她冰雪聪明、容颜姣好,外加家学渊源,什么样的男人不是任她挑选?相比之下弱智青年郭靖又有什么呢?没有杨康的风流儒雅,没有欧阳克的武学身家,诸子百家一点儿谈不上,连黄蓉精心烹制的菜肴也不懂品尝,连洪七公都叹其“牛吃牡丹”,也难怪黄老邪看不上他。蓉儿一语道破天机:“我知道你是真心待我好,不管我是男的还是女的,是好看还是丑八怪。我穿这样的衣服,谁都会对我讨好,那有甚么希罕?我做小叫化的时候你对我好,那才是真好。”
若说倾国倾城的绝代佳人蓉儿本是难得,靖哥哥不更难求一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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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伊始$
时间:
2012-8-22 17:36
金庸曾把所创作的小说名称的首字联成一副对联: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飞─《飞狐外传》(1960—1961年)
雪─《雪山飞狐》(1959年)
连─《连城诀》(1963年)
天─《天龙八部》(1963—1966年)
射─《射雕英雄传》(1957—1959年):金庸“射雕三部曲”之第一部曲,也是其成名作。
白─《白马啸西风》(1961年):附在《雪山飞狐》之后的中篇小说
鹿─《鹿鼎记》(1969—1972年)(封笔之作)金庸巅峰之作,代表了 金庸的最高成就
笑─《笑傲江湖》(1967年)
书─《书剑恩仇录》(1955年)--第一部小说
神─《神雕侠侣》(1959—1961年)--金庸“射雕三部曲”之第二部 曲
侠─《侠客行》(1965年)
倚─《倚天屠龙记》(1961年)--金庸“射雕三部曲”之第三部曲
碧─《碧血剑》(1956年)
鸳─《鸳鸯刀》(1961年)--附在《雪山飞狐》之后的中篇小说
听说是“金迷”的必读书目,看的多半是影视剧,据说原著更精彩,一为领略大师风采,二为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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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深海潜$
时间:
2012-8-22 17:36
胡斐爱上了袁紫衣,而程灵素爱上了胡斐,都是一段无终的感情,都是即将灰飞烟灭的感情。九大毒药,无法可解,然而,情根深种,更是无解。
“师父说,这种毒药是无药可解的。可是,他不知道我会这样对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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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ly$
时间:
2012-8-22 17:36
“也许,程灵素也并非不快乐,“我爱你,与你无关。”她对感情便是有这样一种信念:就算你爱的是别的人,但是也不能阻止我对你好,帮你,为你而死。
所以程灵素这种人,实际上是内心很强大的。她们真正懂得自己的感情,坚持自己的感情,并不在乎有没有回报,也并不在乎值得不值得。 ”
这位同仁说的非常之好,像程灵素这样的女子是不会在意别人是否给予回报,她在乎的是自己是否为自己爱的人真正做过什么让他得到快乐,这种爱是伟大的也是痛苦的,姑且说是痛并快乐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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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锁象劈$
时间:
2012-8-22 17:36
金庸书中 私以为死得可惜的几个人
一,聂钺
浙东祁家剑的高手,虽说身为福大帅麾下一武官,京师也可算是天下第一大染缸,聂兄却难得还存留着一腔江湖血气,先是宁可剑落敌手也不愿让其毁却,用歪拳有敌胡大侠的话说就是,此人倒是个情种。这件事儿也让聂钺在广大读者心中留下了良好的印象,胡斐遇伏时他虽然天人交战,但在主人公存亡的关键时刻,心中之愧战胜了功名之累,死在了个武功不如自己的武官手中,一柄宝剑,一身武功,顿变镜花水月,连一句话也没留下就成了文章铺垫,可惜。
二,侍剑
石中玉垂涎三尺的丫头,石破天初学人情世故的老师,真相大白后被石中玉的情人,石破天的第一个梦中情人丁当一掌击杀,这一掌打飞了石破天的齐人之福,也打没了叮叮当当的天真浪漫,之后呢,侍剑之事只字未提,主角学习人情世故的学费本高,几条人命不在话下。鼎鼎大名的玄素庄庄主石清闵柔听到石中玉犯事也不过想想小姐,丫环的人命也就搁下了。呵呵,正像武松大闹翠云楼灭了门,李逵江州劫法场见人就杀,江湖之中,人命危浅,诸位大侠,各自保重
三,曲非烟
曲长老爱如掌珠的孙女,精灵古怪不下黄蓉,好眉好貌尤胜秦娟,在旧版本里本是出几次场之后杳无音信,想来天高海阔,无处不能去,修订之后却被金大侠借费彬之刀一剑杀却,难道就是为了给其一个归宿,省得江湖上又出现一个报仇心切的女魔头?修订之后的一死一生,曲非烟和莫大,改得令人有一点费解,江湖上本来美女就稀缺,好不容易有几个还都围着主角团团乱转,唉,连美人坯子都不放其一条生路,可惜啊可叹。
四,安洞主
天风洞安洞主,口吃甚重,三十六洞七十二岛中却无人敢加一句叽嘲之言,可见是个磨恶人的主,武功机智,乌大爷也甚服膺,轻身功夫号称也是头挑身手,不过此一个武功高强的安某,竟连武功也没有展露便死在虚竹毛手毛脚的松球之下,也算命数,只是这一段该不该算在金庸头上呢?安洞主命丧之时恐怕金大侠还在旅游呢,死而不得其所,安洞主可谓不值之至。
五,庄铮
明教锐金旗掌旗使,内外功俱臻上乘,能跟灭绝老尼一时斗个旗鼓相当,可称得上一个英雄人物,手挺的狼牙棒,以锐金旗的冶炼技术当然非同凡品,再加上他的膂力甚大,打断灭绝的长剑也是情理之中,不料尼姑背上还有其他货色,不知庄旗使临死之前是否也在检讨自己冶金技术不过关,不过庄铮之死,却造成了颇讲义气的吴劲草不肯接续倚天剑,倚天屠龙从此断了一门香火,庄旗使泉下有知,也该有些少欣慰。
六,樊一翁
本是天天吃青菜的绝情谷大弟子,油水甚少所以长不太高,留把须子阿Q一下却惨被老顽童剪掉,正应了羊太傅之言:人生不如意,十者常居八九。绝情谷倒了,樊君流落江湖,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同时,意气也素霓而生,寻一些奇形怪状兄弟组了个不大不小帮派,而后晚节不保,还是成了给神雕侠牵马坠蹬之辈,这就远不如张一氓等潇洒了。最后却死在珠穆朗玛大师试验性的一招之下,一代二流高手,横尸路旁。
七,易三娘,杜百当
伤心爱子惨亡,处心积虑报仇的杜氏夫妇,却由于发了善心收留了金毛狮王的义子招致飞来横祸,算来也是命数,不过双方对彼此却都滋生了一定好感,但横在中间的又是解不开的死结,此风绝不可长,于是此二人不得不死,和可怜的夏胄与司徒一样,成了峨嵋派转型的牺牲品。不过倒有两点疑问,谢逊杀的人应该都是很有名望的,如大托儿太虚子的师兄,灭绝师太的老哥哥之类,可杜易二人本身的武功就未臻上乘,人面似乎也不大广,他们的儿子岁数按说也不大,如何能让谢大侠起了杀机也是奇事一件。还有就是这门十把短刀的功夫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练了很久,但谢狮王盲目的消息,连成昆一党的寿兄都不甚了了,他们夫妇怎么会知道的这么久呢?
八,黄钟公
梅庄四友,琴棋书画,风雅啊,本身还是江湖上的大行家,为了干一番事业加入日月神教,结果呢,事业没干成,没当上长老不如曲洋自由,最好只好成为狱卒,享享清福。黄与令狐道义相交,一直以高人的面目出现,结果到了秦伟邦他们出现之时,却斯文扫地,一副奴才像,唉,最后为全身后之名,无奈自杀,搞艺术的二流人才,在江湖上真是无奈啊。
九,玄苦
玄苦大师,康广陵音乐上的朋友,一手燃木刀法少林不作第二人想,十年之中寒暑不间,把个苦大仇深的契丹小孩培养成了中原前排武林高手,第一英雄好汉。客观上说,也使大宋避免了一场浩劫,在这位高僧圆寂之前,却更受了无上打击,在死去西天佛国的路上,说不定还要打它几个趔趄,玄苦旦逝,一苇吟又谁能解其妙谛?
十,白振
嵩阳派的掌门,大内侍卫第一高手,论武功在当时也堪与张召重陈家洛等争一日之短长,论人品也不算是卑鄙下作之徒,对乾隆更是忠心耿耿,武林人士混饭吃的手段之中,在保镖护院行当中已然是个极品了,到了最后,知道自己饭碗必砸了,忠义不得两全,一颗首级飞上了半空,这样起码家小的性命算是保住了吧,早知今日,不知白老前辈是否还要选择光宗耀祖而不甘心当个地方一霸呢?湖上选歌征色,帐中抱月眠香。刺嫖二客有谁防?屋頂金钩铁掌......
十一,其他
很避免写到由于故事发展而不得不死的人,虽然死的轰轰烈烈,让人扼腕不止,心里却明白,已经到了这个份上了,陈近南不死,萧峰不死,空见不死,小说根本没法发展下去,所以这些人是必死的,还有死得虽可惜却有些荒谬的,比如著名语言学家杨溢之,是死忠吴三桂的,并不忠于清廷,而吴三桂却早已经卖过国了,这次再卖国也在情理之中,甚至有大义名分,难道说把花花世界卖给关外鞑子不是卖国,卖给藏蒙同胞及俄罗斯人就是卖国?稍微有一点费解。以上十个,也只是金大侠抬一抬笔就能放过的,或者可以换个友善点的死法的,比如老死,或从此不表。不过最后想想,考虑到票房,注定死掉的人,还是死得越惨越好,于是这点文字,也变得没啥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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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yk$
时间:
2012-8-22 17:36
“小妹子对情郎,情意深……你莫负了小妹子,一片心……你见她面时,要对她好……你不见她时,要天天十七八遍挂在心……”
如果你可以准确地在看到这首诗的第一时间说出它的出处,并且立刻联想到程灵素,那么,你有可能是我朋友中第三个有程灵素情结的。前两个一个在BBS上注册了程灵素这个ID,另一个一喝醉就会呐呐地背这首诗。
我认识的女孩子大体上可以分成三种人,这三种人对感情各有不同的情结:白雪公主情结、灰姑娘情结和程灵素情结。白雪公主那一类的是要别人争着追捧的;灰姑娘那一类是立志要麻雀变凤凰的;程灵素这一类的,则比较没出息,对倒贴这种事非常情有独钟,哭着喊着要牺牲自己。
可是,我从来没有认识过喜欢程灵素的男生,所以,我不由地非常主观地相信,男生们都不喜欢程灵素。
第一,她不够美。除了一双寒星般的眼睛非常出彩外,程灵素面黄肌瘦,外表很不起眼,自然难以引起胡斐的兴趣。其次,她出身低微,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还一不小心入了“毒”门,为武林正派不耻。金庸偏爱出身名门的女主角,哪怕是邪派,也要是大大的邪,邪成一个人物。比如黄老邪的女儿黄蓉,比如任盈盈,比如殷素素。再不济,也要高过男主角的出身。(所以我猜,金庸要是女的,一定是那种灰姑娘情结的一类。)
因了这两个不利条件,程灵素再灵动,再聪慧,再细心,再爱胡斐,也只能是赢得胡斐的感激和怜惜。我不知道金庸写程灵素为胡斐冒死解毒那一段时的心情如何,但是他的笔对程灵素未免太过残忍,让她那么隐忍苦痛,又让她那么心甘情愿。我真的宁愿看阿紫,虽然阿紫不可爱,但是好歹也算快意恩仇。不像程灵素那般,自虐得让不忍卒读。
也许,程灵素也并非不快乐,“我爱你,与你无关。”她对感情便是有这样一种信念:就算你爱的是别的人,但是也不能阻止我对你好,帮你,为你而死。
所以程灵素这种人,实际上是内心很强大的。她们真正懂得自己的感情,坚持自己的感情,并不在乎有没有回报,也并不在乎值得不值得。
真正的性情中人是该这样的,毕竟,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人,把感情当做一种筹码。能活得如程灵素这么“真”的,又有几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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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ly$
时间:
2012-8-22 17:36
我最喜欢的人是程灵素,觉得她总是在为胡斐着想从来就不考虑自己,即使是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生命,自己也不觉得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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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丸子$
时间:
2012-8-22 17:36
其实,包括听故事在内,我已经看过这本书不下3次了。虽然金大师的很多作品的情节比《飞狐外传》都跌宕起伏,可是,只有胡斐,才是完美的英雄,令人看完小说后完全没有遗憾之感。
胡斐是一个忠孝节义齐全的英雄。首先说忠,他自小父母双亡,他从懂事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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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之$
时间:
2012-8-22 17:36
一开始拿起这本书,还以为是雪山飞狐的续集--因为雪山飞狐中胡匪的最后一刀有没有劈下去一直是我心中的“痛”,我以为这回金大师终于要给我答案了。
嘿嘿,没想到竟然是飞狐“前”传。
读完这本书感觉还行,就是有种平淡的感觉吧!有两个缺憾:一是袁紫衣是个出家人,二是小师妹的死--来得太突然了(唉,其实江湖中你死我亡就是个很突然的事情,要不然能叫刀刃上舔血的买卖吗)。但其中的故事情节确实没有天龙八部,倚天屠龙记,神雕侠侣来得跌宕起伏,让人心潮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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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叫我牛$
时间:
2012-8-22 17:36
第一次读的时候觉得自己一定要当陈灵素
为了爱的人来一次末夜狂奔
现在读的时候,更多的考虑是值得不值得
十年,教会了我很多
现在的我,面对感情依然认真,可是在考虑终身伴侣的时候。又有了自己的标准
不会再暗恋,苦恋
不爱我的,不值得付出的 懂得如何的抽身出来了
如果非要用你的命去换一个不爱你的人的命?
是不值得的
不管你觉得我自私也好什么也好
这是一个成年后,认真思考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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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未$
时间:
2012-8-22 17:36
大学快毕业了,其实金庸的小说从没有直接接触过,只是在电视屏幕中知道了郭靖、黄蓉、杨过、小龙女这些鲜活的人物。曾经想过一个作家是怎样描写这些真挚热情的感情的呢?我看的金庸的第一本小说《书剑恩仇录》时,关注了陈家洛和霍青桐的爱恋,他们只见过一面,便倾心相许。这其实是现在都市中少有的一种单纯的精神爱恋,所以此处我并不深入理解,但却有一种纯洁酣畅的感觉。而金庸之后也将这种淡淡的感情描写的精髓贯彻到往后的十三本小说中,而胡斐与程灵素的感情竟有异曲同工之妙。曾看过一篇书评,其中讲到,为什么看过《飞狐外传》的读者大多数气恼男主角竟不爱那个聪明谨慎、真挚付出的程灵素,却爱着那个有些任性,又有些狡猾的圆性呢?那是因为在书中程灵素被描写成一个除了外貌之外并没有其他缺点的女子,正符合了所有普通大众的心理需求。更因为袁紫衣在北帝庙时救走凤天南,而直接导致钟阿四一家惨死。其后在袁紫衣与胡斐的一次对话中说过钟阿四与他不过是素不相识,何必为了这个而不肯答应她的请求,伤了和气。固然袁紫衣与凤天南是血脉相连,但这样的一个视人命为草芥的骄纵女子,毕竟让大多数读者心中不平。所以程灵素的被同情也深深地源于她的对手太差。
最后也是一个大家普遍认可的理由,便是大多数男子是受不起太能干精明的女子,他会让产生一种强烈的自卑情绪,陈家洛如此,胡斐呢?倘若说半点没有,倒当真让人不能相信。。。。。。
程灵素,有成了金庸笔下如此悲惨,却又让人不能忘怀的闪亮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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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蕉皮$
时间:
2012-8-22 17:36
“小妹子对情郎——恩情深,你莫负了妹子——一段情,你见了她面时——要待她好,你不见她面时——天天要十七八遍挂在心!”虽然早已知道结局,但还是无法压抑自己的情感。相信每个热血的汉子看完这本书以后,也会跟我一样泪流满面。面对程灵素这个女子,我无法用语言去诠释她的好,她是天底下最完美的女子,也是金庸塑造的我最爱的女子。此小说中人物的特点太过鲜明,与现实不甚相符,但小说因此而生动。胡斐这样的英雄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从形象上、道德上、实力上、为人处世上最为尊崇的典范,对胡斐的成功塑造更是对当今浮华社会价值观的一种颠覆。我爱程灵素、我爱胡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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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vin$
时间:
2012-8-22 17:36
袁紫衣一出场便是个特立独行的女子,经常捉弄胡斐,连夺数家掌门人位置,行事偏激霸道,最后作者却笔锋一转,原来她一直是个戴假发的尼姑!
这就让人莫名其妙了.
试想一个出家人怎会有这等顽皮的心性?
袁紫衣与胡斐互相爱慕,但结果却是她嫉妒程灵素,明明心里愿意跟着胡斐却找了自己是出家人的借口来逃避现实,生死关头反而矜持起来,完全不像前面章节英姿飒爽的袁紫衣.
也就是说, "袁紫衣"与"圆性"几乎是两个人.而作者安排在同一个人身上,让人摸不着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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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
作者:
朱偉麒$
时间:
2012-8-22 17:36
【广州出版社金庸作品集新修版之《飞狐外传》】
想要说的是,《飞狐外传》中有一个极端变态人物,即袁紫衣,即尼姑圆性。此人身为佛门弟子却杀人无算、气焰嚣张、心胸狭隘、态度傲慢,待人极端小气,是非不分,且勾引主角胡斐、破坏其与程灵素的美好姻缘,是典型的心理变态。有此一人,则使《飞狐外传》全书令人大倒胃口。全书因此跳脱了一般武侠小说江湖儿女命短情长的浪漫,而充满了令人厌恶的气息,更让人觉得程灵素之死是着实地不值得。
程灵素是作者的武侠作品中最让人唏嘘的一个人物,她不美、身体也差,但是她兰心蕙质,一颗七巧玲珑心偏偏缠在了胡斐那么个呆子身上。什么都料到,什么都能安排好,受了委屈她也不说,用自己的方式爱定了那么个呆子,为他生,为他死,为他安排好一切,然后自己离开。这是多么美好的爱情,幸好她和她的爱情都不会在这个世界上存在。
爱情定律是这样的:如果你很聪明,请注意,你爱的人是呆子;如果你爱的人很聪明,请注意,你是呆子;如果你和你爱的人都很聪明,请注意,你和你爱的人中间有一个人很快会爱上一个呆子或者变成一个呆子;如果你和你爱的人都是呆子,恭喜你,你和你爱的人中间有一个人很快会爱上一个变态或者变成一个变态。
《飞狐外传》除了程灵素之外,其他的人物都描写的平平无奇,整体来说这部小说没有太大的可读性,主角胡斐苍白兼呆子,一些奇怪行为据说是因为他的善良,但根据书里面的描写,应该是因为他比较白痴。
还有一个爱情定律,那就是:女人长的不好看,男人往往就不待见,再聪明再善解人意,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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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
作者:
朱偉麒$
时间:
2012-8-22 17:36
【广州出版社金庸作品集新修版之《飞狐外传》第二十章“恨无常”(P701)】
“……少女的心事本来是极难捉摸的,像程灵素那样的少女,更加永远没人能猜得透到底她心中在想些什么。”
傻瓜之书《飞狐外传》人物令人嫌恶,只一个程灵素,不美不魅,不娇不妖,却偏偏叫人牵肠挂肚,每每想起都要为她不值。
只是巧妇常伴拙夫,心思灵巧的女孩子,总是要爱上那个傻瓜似的男人的。
太知性的女子,总容易错失自己的爱情,男人常常体会不到那样的好,女人的体贴只会让男人多些歉疚,女人的照顾只会让男人愈加耽懒,好女孩总是没有糖吃,她不晓得,男人的成长需要有漫长的时光,而懂得女人心事的男人,往往已经有了老婆。
爱一个男人,不要太看重他,要记得多爱一点自己。把他留在身边就好了,因为当他能懂得爱的时候,他大约也已经老了。对付男人,要用些权术,要用些手腕,要让他老老实实、死心塌地、心甘情愿的在你身边。
不要把他宠坏了,不要到最后,宠的他去了别的地方。在爱情中亏待自己算不得什么事情,只是,不要亏待自己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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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
作者:
Derek
时间:
2013-7-20 15:26
少年者,当有豪侠之风,以天下事为己任,胸怀正义行侠天下。
如孔侠: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当一个人把德置于首位,以崇高的德行作为鼓舞,才能真正成为社会的栋梁。即使技艺不精,也是一个好人。
欲成大事者,必有坚韧不拔,雷打不动之决心,始终坚守底线,在实践中不断寻求进步,寻求超越。以游刃有余的高技济世安邦,炉里上过遇高人和贤才,将心比心,仗义相助,不谋己利,才能结交到真正的豪杰,提升自己的境界。
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
生世多畏惧,无常于晨露。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
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紫衣这一段话出口,便有了这样一个凄涩而悠长的结局。
人世间的一切情感,莫不生于爱恨二字?
紫衣,灵素,胡斐。终究还是以悲剧收场。
然而不尝尽这大喜大悲嬉笑怒骂百转柔情,又怎的称得上人生。人生注定要在情感的跌宕中悟出生命的真谛,紫衣小小年纪涉世未深,却似大彻大悟版,还未勇敢的去尝试,就应清规而却步,实属惋惜。然而对于情感,每个人有自己的选择,生命是活给自己看的。
浩浩愁,茫茫劫。短歌终,明月缺。郁郁佳城,中有碧
血。碧亦有时尽,血亦有时灭,一缕香魂无断绝。是耶?非耶?化为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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