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向上 发表于 2013-5-26 14:55:27

麒麟之生死與共 - 书评

  引頸企盼 讀者佳評如潮四處奔相走告
  回應熱烈 耽美(BL)小說正偷偷蔓延
  相愛,是最美的奇蹟,卻是他們最深刻的禁忌。因為無畏而前進,因為害怕而放棄,在生命最危難的時刻,你曾與誰,真正生死與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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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吹 发表于 2013-7-27 03:03:00

         这已经是我第三次看《生死与共》了。圣人有云:温故而知新。这话当真没错。
      第一次看的时候完全是冲着耽美去的,甚至都不知道有前传,就那么草草地看完了,有很多不甚明了的地方,但是因为急着看结果,所以没有在意。
      第二次是转头回去看了前传以后,觉得如果直接进入《快乐人生》的部分未免有些突兀,于是又看了一遍。但是因为之前已经看过一遍,所以这第二次读也只是起了一个提示性的作用,算是为看《快乐人生》做一铺垫。
      直到这第三次读。我从《与子同袍》开始重读一遍。我发现很多在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理清楚的问题现在都有了答案。
      我一直不知道队长和榛子到底是怎么在一起的,好像就那么稀里糊涂地。也不知道队长是怎么喜欢上榛子的。
      榛子在误饮了队长的伊力特酒原后,酒醉之下强吻了队长。队长这才明白过来陆臻看他的眼神到底是哪里不对:那是多么熟悉的目光,他曾经在镜子中看到的自己。我觉得这一表达实在是出神入化。如果是我的话,我肯定会搜肠刮肚地想词语描述陆臻那含情脉脉,欲语还休,含蓄委婉的眼神,但是桔子大大只用了一句话就瞬间秒杀一切苍白无力的描述:陆臻看队长的眼神分明就是队长在镜子中看到的他自己的眼神啊!而那个时候,队长是在想着榛子啊!这样就对了,相爱的彼此,眼神就是一样的啊。

Lyy_筑 发表于 2013-7-29 18:34:34

  求换掉书封面图和出版社。这是盗版书!!没授权的!!
  桔子在微博上说过多次了。麒麟授权出版的只有天雨流芳工作室一家。
  就是因为这些盗版书,给桔子惹了多少麻烦!简直了~
  本来做个人志就很辛苦,这些人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真是太讨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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