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看客 发表于 2013-5-26 10:48:32

写作这回事 - 书评

  “Long live the King!”(一语双关,既是“国王万岁!”,又是“ 斯蒂芬·金万岁!”)美国《娱乐周刊》在《写作这回事》出版之际大声欢呼。
  一半是有史以来最畅销的恐怖小说之王的人生回忆录,一半是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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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in 发表于 2013-7-24 11:21:22

  可能我有逆反心理,对畅销作品会嗤之以鼻。其实这是很要不得的想法。既然畅销,必然有其理由,也是大家可以借鉴和学习的地方。再者说了,所谓的名著,在当时的时代,其实也是畅销书,只不过到年纪大了和死了还一直在畅销,就变成了名著。
  
  看过他的基本小说和翻拍的电影,惊叹于他的多产和想象力,也对某些故事情节中一些描写主人公的让我作呕的地方让我给他贴上了怎么这家伙这么变态啊的标签。
  
  他在这本书里用非常真诚和幽默的语调毫不费力的让人欣然流畅地读完了原本以为会是一本三正经的写作教程,同时还让我打心眼里想把他当朋友,并钦佩他对写作的执着、认真和喜爱。
  
  写作离不开大量和持续的阅读和练习,更离不开坚持和热爱,只是为了钱去写是写不好的。
  
  摘抄了以下片段,算是我认为的金先生的“23条写规”吧,不乏人生调侃意义:
  
  1. 这种认为创作活动跟精神药物和酒精必然混在一起的观念,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通俗知识分子圈里最大的怪谈之一。20世纪里,有四位作家对这种观念的形成负有最重大责任,他们是海明威、菲兹杰拉德、舍伍德安德森、诗人迪伦托马斯。。酗酒和滥用药物的作家 只是些瘾君子而已。认为药物和酒精是舒缓他们过分敏感内心的必需品,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惯用伎俩而已。当我们对这水槽呕吐的时候,丑态无甚差别。(在现在,我们对作家或文青、艺青还是有这种观念吧)
  
  2. 书籍是一种可以随身携带的魔法器,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需要暂时逃离。如果我必须得在炼狱受上一阵煎熬,然后才能进天堂或下地狱,只要炼狱有间能借书的图书馆我就没问题。(说出了爱看书的人的心声啊)
  
  3. 我不是教你说脏话,只是要你有话直说。记住用词的第一条规则是用你想到的第一个词,只要这个词适宜并且生动即可。(第一感觉到永远最准。说话请不要堆砌辞藻拐弯抹角)
  
  4. 我们这里不是中学。在这里你不需要担心:1)裙子过短或者过长而被其他小孩笑话,2)你进不了校游泳队,3)你到毕业还是处子之身,满脸痘疱(可能到死这些都变不了),4)物理老师期末打分都时候不会放你一马,也许还有5)没有真心喜欢你,从来没人真心喜欢过你。。。(是啊,这些当年当作天大一样的事,到后来终会发现不过就屁大一点不值一提)
  
  5.掌握基础语法的人会发现其核心内容很简单,令人安心,那就是句子只需要名词和动词,这就够了。比如岩石爆炸。
  
  6. 当动词以主动式出现的时候,句子的主语在做某件事。而用被动语态时,句子主语被施加某种动作。主语只是任由事件发生。你应该尽量避免被动语态。我认为胆怯的作者喜欢被动语态,其原因类似于胆怯的人喜欢被动的伴侣。被动语态很安全,不需要跟某种烦人的行动竞争,主语只需要闭上眼睛想着英格兰即可。我认为没信心的作家还觉得被动语态能给他的话增添权威性,也许还能增加威严感。(几乎每次legal writing的培训课里,也都会提到这点,这基本上是老外的共识。但大家还是喜欢用被动语态)
  
  7. 你应该总是把读者放在心上,若没有你忠实的读者,你将只是个冲着虚空絮絮叨叨的声音而已。(还不如去刷微博)
  
  8. 我相信恐惧是多数坏作品的根源所在。如果人纯粹为了个人愉悦而写作,这种恐惧也许程度较弱,但如果是被最后期限赶着写作,这种恐惧会很强烈。小飞象邓波靠着一根神奇的羽毛的帮助飞上了天空,请你务必记住邓波并不是必须仰仗那根羽毛,魔力来自他本人。(向自己内心而求)
  
  9. 在小说创造中,段落结构并没有这么清晰--段落构成小说的节奏,而非实际旋律。你读的写的小说越多,就越会发现段落是自动形成的。写作的时候最好不必过多考虑段落何时起何时结,诀窍就是顺其自然。(写email也是如此,觉得版面不够清晰,或需要喘口气的时候,就开始分段落)
  
  10. 好的作品能教给学习写作的人以风格、优雅叙事、情节发展、丰满可信的人物创作,还有实事求是的态度。除非你被好作品震倒,否则你绝不可能希望自己的作品也有如此力量,将读者震住。因此我们阅读、体会那些平庸之作,以及那些绝对的烂书,我们能有识别,免得写成那样。
  
  11. 就餐时间阅读在文明社会被认为是失礼之举,但倘若你期望成为一位成功的作家,粗鲁失礼这些该是你最不需计较的第二件事。而你最不需要计较的头一件事,正是这文明社会和它对你的期许。(就是,去他妈的,谁要烦那些)
  
  12.如果你不能乐在其中,就不能成器。还是乘早探索其他领域,也许还有更高的天赋有待发掘,乐趣也会更多。天赋问题使得练习这回事完全失去了意义。如果你发现某件事上你天赋异秉,你就会主动去做。
  
  13.阅读的真正意义在于,它能够让写作变得容易上手,你可以很迫切很放松地写作。同样阅读也能持续教你知道:前人都做过些什么,还有什么没做,哪些是陈腔滥调,什么才令人耳目一新。你读得越多,下笔时才越不会显得像个傻瓜。(如果做research或background check,面对一个新事物时,就不会没信心,因为已经做好了必要的准备。对任何事都是如此。)
  
  14. 对任何作家都是如此,但尤其对新手作家来说,消除一切让你分心走神的可能性是明智之举。写作的时候,你会想让世界整个消失掉。你写作的时候,是在创造自己的世界。(专注是做好任何事的基础)
  
  15.写所有这些题材都没问题。如果你背离自己所了解并且喜爱的东西,转而投向你认为足以赢得亲友和写作圈的同仁尊敬和青睐的题材,那才是严重的错误。同样错误的是为了赚钱特意去写某种类型的小说。从一方面讲这样做于道义上站不住脚--写小说就是为了要布一张虚构故事的大网,从中捕捉真理,而不是为了求财犯下文学欺诈。另一方面说,这样行不通。(背离自己内心不仅会被自己唾弃,还会被明白的读者放弃)
  
  16. 很多时候,读者因为一本书“太闷”而将它放到一边,这种“闷”的产生是因为作者为自己描述的力量着了迷,却看不到自己的第一要务,即推动故事发展。
  
  17. 好描写的关键始于所见清晰,终于落笔明晰,意象清新,词汇简单。
  
  18.正是对话赋予了你的人物音容笑貌,是塑造人物的关键所在,除此之外,唯有人物的所作作为可以更多地展开其形象,而话语自有其诡异:他人可以从你的话语中观察到你的性情为人,而你作为讲话者却对此毫无知觉。
  写好对话的关键,与小说创作这门虚构艺术的其他一切一样,在于坦诚。
  问题的关键在于要让每个角色自由地开口说话,完全不要去考虑礼仪风纪检查团或基督教女子读书会赞同与否。否则你就死懦弱,还得加上不诚实。
  一个精神懦夫绝对成不了小说家。外头许多的人想当审查员,虽然他们的议程不同,但最终要求都一样:要你按照他们的角度来看世界,或者至少闭嘴不谈你的不同观点。(坦诚,就是勇敢)
  
  19. 你不可能所有时候取悦所有读者,甚至不可能所有时候取悦某些读者,但你确实应该试着至少在有些时候取悦部分读者。
  
  20. 从问题和主题思想开始写,几乎注定写不出好小说。好小说总是由故事开始,发展出主题,几乎很少是先定好主题,然后发展出故事。这条规则的反例,可能仅有那些寓言小说。但是,当你的基本故事写出来之后,就需要想想它意味着什么了,若不这么做,就等于剥夺了你作品(最终也是读者)的远见与深意,而正是这种深意让你的每个故事独一无二,非你莫属。(所谓画龙点睛)
  
  21. 所有的小说其实都是信件,专写给一个人看的。我认为每个小说家都有一个理想读者,在写作过程中,不时会想“不知道她看到这段会怎么想” (除了对自己重要的人,其他人不过是可以参考的浮云)
  
  22. 关于背景故事,要记住的重要几点就是:1)人人都有过去;2)其中大半都很无趣。
  
  23. 舞台剧有条规则是这么说的:“如果第一幕中壁炉上摆着一支枪,第三幕里枪就得开火。”(好像契科夫也说过类似的?)

tifani 发表于 2013-7-26 11:28:43

  “写作不是人生,但有时它是一条重回人生的路。”
         
          读毕《论写作》的结束语,我也完成了一次作家内心的探寻之旅。这是一场我期待已久的旅行,却比想象中要轻松许多。深夜,我穿着厚重的羽绒服蜷缩在书房亮着灯光的一角,屋子里回荡着Ludovico Einaudi的钢琴曲——那用最简单而抽象的原则来诠释的音符,有如金先生的文字,洗练而令人动容。漂泊、困窘、坚守与轻微的叛逆在文字中赤诚地表现出来,我的眼伏在暗处,穿梭了斯蒂芬·金跌宕的成长,使我无法容止若思地平息那些经历扬起的尘土。
         
          乔治·奥威尔曾提出,任何抵制滥用语言的斗争,都是一种感情上的复古主义,就像舍电灯而燃蜡烛,舍飞机而坐马车一样。这种对于文字的热爱,或者,对写作的热爱,是我最初读这本书的动机,更是斯蒂芬·金写这本书的动机。2003年陆谷孙先生曾经在《万象》上发表《旅途良伴:金先生论写作》一文,即这本书序言的前身。他说,作家论写作往往容易落入窠臼,但斯蒂芬却把个枯燥且已被人做烂了的题目发挥得妙趣横生。这是斯蒂芬性格的魅力所在,深入浅出地给了读着最简洁、诚挚,也是最实用的建议,毫无保留。因而我称其为经典——一部有价值、给人以精神力量的书。
         
          斯蒂芬·金的文字风格保持着一个优秀小说家应有的风范。练达的语言与过去的闪回极自然地交织,并善用多种新颖生动的比喻,像雷蒙德·卡佛的小说,简洁中给人以深远的回味。
         
          当读到昏暗的病房里他和哥哥一起守着奄奄一息的母亲时,“过去的幽灵”便充斥了我。年轻的单身母亲独自一人带大两个孩子,不断搬家,体力透支地工作,从不依傍任何亲戚。她用迷茫的笑容给了儿子最初的鼓励,为他打开了无限的可能性。斯蒂芬用报道的严正语气复述着童年一件小事:“这位女士曾把一碗果冻打翻在地,后来索性在果冻上跳起舞来,旁边的两个儿子看得热闹,笑翻在地。我认为,她实际上是死于尴尬难堪。”这是对生活极致的绝望,在绝望的沙漠中又长出另一种希望的仙人掌。随着母亲的呼吸渐渐微弱然后彻底消失,病房外的天气阴沉而冰冷下来。与罗布·格里耶的《嫉妒》、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一样,这个场景没有半个字的心理描写,悲痛之情在平直的叙述中油然而生——我相信,只有已饱尝生活的无情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字句。
         
          他从未歌颂过自己的爱情,但他的确遇上了最好的另一半。那首被广泛引用的《致橡树》里写道:“这才是伟大的爱情,坚贞就在这里: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脚下的土地。”斯蒂芬的妻子塔碧莎不仅是位女权主义者(就像萨特的妻子波伏娃,偶然发觉到的),而且是位有着独立思想,能够不随大众愚昧之波逐流的女性。在难以同时照顾工作与孩子和为账单发愁的生活窘境中,她一直支持丈夫坚持写作,甚至从垃圾桶中拯救了他已经放弃的初稿——后来证明成为斯蒂芬一举成名的作品。塔碧莎自己也是一位作家,在本书最后斯蒂芬开出的对他有影响的书单中,还有两部妻子的作品。因此我说,尽管斯蒂芬·金在生命中遭遇诸多坎坷,母亲和妻子仍给予了他许多力量。
         
          作为一名才华出众的作家,斯蒂芬·金拥有玛格丽特·杜拉斯眼中自生自长的孤独,并用写作触知人们身上负载的未知数。从他对人类恐惧的挖掘就能充分感受到这一点。但与杜拉斯相比,斯蒂芬的写作非抒情的成分更多,结果也更功利(但这并非斯蒂芬的目的,我保证)。这两位作家有一个共同点——依赖于酒精。杜拉斯总在给自己灌下一罐红酒后,用急剧加速的心跳体会着深入骨髓的孤独。斯蒂芬则因酗酒几乎不记得自己一部小说的写作过程和内容。他用一部《林中异形》比喻毒品和酒精如何侵入他的生活——异形进入大脑里四处动作,你因此获得力量与肤浅的智慧,用以交换的却是灵魂。
         
          在对酒精与药物的依赖上,他是坦率的,他甚至如实交待了如何油腔滑调地用了海明威的言辞为自己开脱,青年作家蔡骏还评价他“率真可爱”。事实上,他在任何作品中都保持坦白和诚实,在扉页上他还引用塞万提斯的话: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与《易经》中的“修辞立其诚”不谋而合。即使是创作虚构小说,也应在丰满可信的人物创作上保持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是成功作家的基本要素,正如季羡林先生提出的“四真”之境:真实、真切、真诚、真挚。为了做到这一点,也必定要做出牺牲——斯蒂芬说,“如果你有心真诚坦白地写作,横竖你作为文明社会一员的日子也快到头了。”
  
          萨特认为的写作内涵,是语言的一致性——“作家是与意义打交道的”。而斯蒂芬在《论写作》中则提出“从问题和主题思想开始写,几乎注定写不出好小说”,似乎与萨特的观点背道而驰。在我看来,“意义”是由生活渗透到潜意识里,比如一直支撑着斯蒂芬的“科技的潘多拉”、“对上帝的质问”、“现实与幻想的微妙界限”几个兴趣点,都来自对生活的想法,以及从男孩成长为男人的经历。这几个主题贯穿了斯蒂芬·金的多部小说,因此斯蒂芬的写作恰恰印证了萨特的论点。只不过因意义的构建先于故事的过程存在于潜意识,往往很难被人们发现。俄罗斯思想家弗兰克在《生命的意义》中说:“生命的意义不是被给予的,而是被提出的。”作品的意义是生命意义的折射,这从另一角度论证了意义的内在建立,而非向外寻取。
  
          这又牵扯到另一问题,即灵感的来源。在这点上,斯蒂芬的观点与马尔克斯出奇相似。马尔克斯曾有个很好的比喻——灵感就像一场拳击比赛,就是作家要和灵感打架,打赢了灵感才会源源不断来到,灵感是艰苦的写作才会不断得到的。斯蒂芬以此给青年作家警示,强调“多读多写”、“辛苦干活”是第一戒律。
         
          他对作品语言的删改也见地深刻。最初给他修改稿件意见的人,是高中给体育周刊写稿时周刊的编辑。当他看着古德先生一笔笔划掉文章中的赘述,斯蒂芬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以至于脸上露出了“惊恐”。他质疑,“为什么英语课上老师从来不这么做呢?”中国古时就有吕不韦一字千金的佳话,《霏雪录》中还记录了欧阳修的故事以强调修改文章的重要:“前辈文章大家,为文不惜改窜。今之学力浅浅者反以不改为高。欧公每为文,既成必自窜易,至有不留初本一字者。其为文章,则书而粘之屋壁,出入观省。至尺牍单简亦必立稿,其精审如此。”《论写作》中也为写作者提出了中肯建议,其核心就是从高中这次经历中学来的。其实很简单——删掉不必要的字,哪怕那是你的心头爱。
         
          我曾经因斯蒂芬·金是一位畅销作家而对其嗤之以鼻,但他的这部创作生涯回忆录改变了我的想法。在经历险些丧命的严重车祸后,未愈之时即使挣扎着也立即开始写作。这是他的意识里潜伏着“写作强迫症”使然,这种强迫症源自在精神深处扎根的顽强,而这顽强某种程度上也是写作带给他的。这无疑感动了我。
         
          《魔女嘉莉》中晚熟、孤僻的女孩,《玉米田的小孩》、《克里斯汀》等故事中受尽欺负和社会排挤、对世界抱有怨恨与反抗心理的少年,都源于他童年时对外部世界的惊恐。《闪灵》中为事业苦恼的杰克则是他早年生活的真实写照,杰克喝酒的幽灵更是一个酗酒的斯蒂芬投影。写作与他的生活,像密网上相互交缠的线股,紧紧连结在一起。
         
          对斯蒂芬来说,生活,是第一次在大学图书馆门口见到塔碧莎时她明朗的笑声,和短裙下纤细的双腿;生活,是母亲给予的最让人惊喜的支持,与学校保守派教师的刻意刁难;生活,是在肮脏燥热难耐的洗衣房长时间工作,还会从医院送来的床单里发现一袋人类牙齿;生活,是刺穿鼓膜的尖针随着医生说“不会很痛”的声音而来,全身痛得快失去知觉;生活是,小时候在林中误碰毒藤身体肿了好几天,没想到几十年后却依赖上其中能置人于死地的物质。在这充满反讽、无奈、疯狂、冷酷的生活中,无怪他会说出:“生活并非艺术创作的支持体系,反之才对。”但他摸索着前进,在阴暗的地下室里迸发出高更所言“像火山熔岩喷发的思绪”,甚至用一种“超人类甚至残暴的方式”。
         
          杜拉斯说:“仍然写作,不理睬绝望。不:怀着绝望。”
         
          斯蒂芬·金回顾自己多年的写作历程,他感慨道:“在一个地下室样的地方……多年以来我渐渐为自己建了那么一个地方。一座瞭望台。”他视瞭望台为“心灵感应”的接收点,地下室则是理想的写作环境。在这个有些古怪也有些诗意的悖论中,我们不难参悟出斯蒂芬绝境中的渴求与坚持。而地下室里的瞭望,更是一个人经历了命途多舛后,仍能坦诚审视的难得豁达与笃定。
         
          就像斯蒂芬·金最著名的小说《肖申克的救赎》一样,监狱像是生活中禁锢他、挫败他的坎坷,经过不懈的敲打与坚守,结局终于充满不可磨灭的希望。我仿佛看见阴暗的地下室他书桌前污迹斑斑的墙上,退稿信因为太多太沉正要挣脱钉子飞落下来。而新一天的曙光,才刚刚降临在辽阔的大地上。
  
  
  
  2009年11月

路人甲 发表于 2013-7-28 11:40:43

  写作没有捷径,无非多读和多写。
  为了贯彻执行书中学到的,所以决定写下书评。
  前面大约30%是对自己的回忆录
  基本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开始的作者是就个倒霉孩子
  
  
  
  为什么没有找到保存键啊
  
  aaaaaaaa
  
  
  
  

阿曹的 发表于 2013-7-29 12:45:11

  一条重回人生的路径——《写作这回事》读书笔记
  这本书读的还算快的,连带做笔记什么的。到目前为止,以我这少之又少的阅读量来说,看得最快的书是丹布朗的小说,太过瘾。我看过一些书,读一半就实在读不下去了,有些甚至看其中的几页我就没心读了,像我中学时期的课本一样。小学发课本时还是兴高采烈的样子,回去一晚上就看完里面所有的故事了,到了中学,有些书一学期过后还是新书,翻开就面瘫。
  
  书分两部分,前部分是作者对自己创作生涯的回忆,读的时候如作者史蒂芬金说的那样“写作不是人生,但我认为有的时候它是一条重回人生的路径。”很多情况下能让你想起自己的过去,并且发现,自己也不是那么太糟糕。我是文科生,虽然我作文写的不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写作是小事,厚脸皮是大事,所以专修厚脸皮,辅修写作。我一直写!我们大学的班主任说了“我们文科生就应该写一写。”而后半部分是作者对于写作的经验总结,无疑对写作有很大的帮助。推荐一读。在这里我记录部分对我影响较深的一些内容。(摘抄的段落为双引号内的)
  
  “其中一章题为《写作原则》,里面的第17条是‘略掉不必要的词句’。”
  
  我对年幼时记忆深刻的动画片就是《美少女战士》,内容不记得了角色就记得“夜礼服假面”和女主角,深刻的地方在于片头的那段变身画面,裸体的剪影是我的最爱。初中时又从网上翻出了看了一遍。
  
  “当你年纪还小,脸上无毛可刮的时候,乐观面对失败是最合情理的反应。”
  
  中学时每当看到自己用完一支笔芯时,总会骂一句,日 又写完一支!而现在则会惊讶的叹一句,哇 又写完一支!
  
  不知你们有没有这种癖好,我一个人吃口香糖的时候,喜欢塞一嘴,然后细细体会这种口活带来的快感。
  
  “几乎每一个哪怕只出版过一行字的小说作家或者诗人都曾经被指责过,说他或者她是在浪费上帝赋予的天赋。如果你写作(或者画画,跳舞,做雕塑或者唱歌,我猜都一样)总会有人让你觉得自己很差劲,仅此而已。”作者40岁才明白的一个道理。
  --这令我想起我至今仍保持的爱好,哪一个又何尝不是呢。
  
  “你写故事的时候,是在给自己讲故事”他说“当你修改的时候,主要工作就是拿掉不属于故事本身的内容。”
  
  “关上门来写作,敞开门来修改。换句话说,你写的东西开始是为自己,往后就要出门见人了。一旦你有了个故事,把它写好—总之尽力把它写好—他就属于所有想要看故事的人。”
  
  “生活是奇迹连连,妙事不断。”作者在自己作品大卖时候说。
  
  “作家都是速记员,记下神灵的语言。”作者描述灵感时写道。
  
  “写作是种孤单的工作。有人相信你对你至关重要。他们不需要发表演讲,通常只要信任就足够了。”这句深有同感。
  
  “最低迷时候,我既不想再饮酒,也不想保持清醒,我被生活驱逐在外。”
  
  “把词汇放在你工具箱的最上层,不用特地去改进它。”
  
  “对话的界定,如果读者看得出说话者是谁,那就不必加以界定。”
  
  “写作是一种引诱。好的谈话也是引诱的一部分。如若不然,何以许多二人的晚餐会最终都以上床为结局呢?”无疑让我更加坚定写作。
  
  “如果你想成为作家,有两件事你必须先得做到:多读,多写。据我所知别无捷径,绕不开这两样。”
  
  “你拿起来读的每一本书都有教益,通常写得不好的书比好书教益还多”
  
  “如果你没时间读书,那你就没时间(也没有工具)写作。”
  
  “阅读在一个作家的生活里就是他的创作核心。”
  --这也解释了我有段时间为什么没有发日志的原因。
  
  “阅读的真正意义在于,它能够让写作变得容易上手。”
  
  “你阅读的越多,下笔或者是往键盘上敲的时候才越不会显得想个傻瓜。”
  
  “你所了解的知识会帮你在其他方面独树一帜。”
  
  “很多时候我们总是得到过多的信息,很多事情我们还是不知道的好。”
  
  “好的小说的重要法则之一就是,如果你可以将某事表现出来让读者看到,就绝不要明讲出来。”
  
  “写好对话的关键,与小说创作这门虚构的艺术的其他一切一样,在于坦诚。”
  
  “如果你期望它们生动真实,那么你一定得自己怎么说就怎么写。更重要的是,你必须得闭上嘴,听别人怎么说。”
  
  “实践是无价之宝(写作实践,应该感觉很爽,一点不像训练实践),而坦诚必不可少。叙事技巧,对话以及人物塑造最终都要落到实处,就是要看得清听的真,然后用同样的清晰和真切把你所听所见记录下来(无需动用不必要的累赘副词)。”
  
  我想我坚持写日记的习惯是不是让我变细腻了。
  
  “从问题和主题思想开始写,几乎注定写不出好小说。好小说总是由故事开始,发展出主题,几乎很少是先决定好主题,然后发展出故事。”
  --我写日志基本都这样,我也知道了我以前写不好作文的原因—都是命题作文!!
  
  “你不能逼着人家喜欢你的小说,但你至少可以让他们比较容易接受你的小说。”
  
  “如果你是为了快乐而做事,你就可以永远做下去。”
  
  “曾经有些时候,写作对于我来说好比是一种信念坚持的行动,是面对绝望的挑衅反抗。”
  
  “写作不是人生,但我认为有的时候它是一条重回人生的路径。”
  
  最后,我没有对书中“工具箱”“论写作”进行总结。先实践。
  http://cxlcym.github.com/

明净摇 发表于 2013-9-16 03:28:01

  重要的在于是确定自己喜欢这件事儿,愿意时时刻刻都做这件事情,即便思路枯竭的时候也不罢手,每天必须雷打不动地写上两千字,把写作当成生活的一部分。这个启发跟此前读《当我谈论跑步时我在谈论什么》时村上的想法惊人的一致。
  金遭遇车祸之后,写作成为排解苦痛的手段。
  可能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到这种程度,方有惊人的成功。虽然沉入其中,并不刻意召唤成功。
  关上所有的门写作。沉潜到极致的状态安心做一件事情。

Pegasu 发表于 2013-9-20 19:44:17

  先开始写再说
  别用副词
  别用被动语态
  不知道的就别乱编
  别轻易用比喻,除非你觉得很棒
  别指望能有一个完美的写作环境
  
  其余的记不得了。
  
  对于绝大多数入门者来说是很有用的,可以少走很多弯路。不过,只有当你真正落笔的时候,才会明白做到这些有多难。

风中的 发表于 2013-9-21 08:22:12

  事实再次证明谚语的正确——书果真非借不能读也,特别是在朋友的推荐下。最好的部分是,读完能和朋友交流心得,这使得书籍里的内容显得更立体,回味也让某些细节愈发清晰的印在脑海中。
  
  
  《写作这回事》是史蒂芬·金(惊悚恐怖畅销小说作家)在一次散步遭遇车祸后,写下的一本人生回忆录外加创作经验谈。要不是朋友的介绍,看书的名字和内容,我肯定认为会是本比较无聊或者艰涩的书。结果,读的我很爽很欢乐。午休时间,我读的笑出声来,被同事要去翻了两页,竟也要向我借阅。
  
  史蒂文自己的故事本身很励志,却一点儿也不煽情。他喜欢用最贴近生活的语言,却一点儿也不觉粗俗。他传授写作技巧,却一点儿也不像个老师。看他这本书的感觉很享受,就像是他在和朋友絮叨他的生活,他的趣事,顺带还说点儿自己阅读和写作的体会。像是口述的录音,带着点儿随意,甚至还能看到他表情和手势。
  
  
  这的确是一本好看的书。我平常看书大多看小说,因为喜欢故事,因为看小说有画面感,情节和人物让自己仿佛亲历另一个世界。这本书不是小说,却一样很好看。因为这个很会写小说的男人,他坦率、真实。他的文字打动了我,用他的说法写作就是“开了一个心灵大会”。是跨越了空间和时间的精神交流,真正的心灵感应在写作者和阅读者之间发生了。细想想,还真是这样神奇。
  
  
  我是一个平庸的读着,内容好看与否,是我对书的最主要的评判。好看的书,才能吸引我读下去,读进心里去。每个人个体的经历很有限,好看的书会让人回想,让人思考,让人体会更丰富更有层次的人生。这样看来,写作真是件有意义的事儿,而史蒂文,在我看来,也真是个让我喜欢的作家。

张之言 发表于 2013-11-14 03:59:59

  金先生是位成功的小说家。在这本写作书中他回顾了自己如何走上小说这条路,对小说创作技巧的体会,以及向读者提示,该如何走上创造之路。
  像所有成功人士的回忆录一样,小时候有天赋,成名前穷困潦倒却不畏困难坚持不懈,终于成名。对一个有志文学创作的青年才俊来说这故事太吸引人了。努力回忆起童年时成为中心的时刻,耳边传来的都是“以后一定是个大作家。”“成名了要记得我们啊”以及作文课上优秀作文的夸奖声,回到现实一看,自己果然一文不值一穷二白,那个遥远的作家梦又一次点燃了,所缺的不过就是一举成名。
  每个伟大的梦想背后,都有一个激情澎湃的心,不管每一天过得如何潦草,仍然希望某一天奇迹出现,梦想成真。有梦想,有前辈作家指出的路径,然而这颗心真正走在路上时能不能经受住千般打击万般磨砺呢?
  就我个人而言,我害怕写作。
  有个剧作家曾经说过一句话,作家就是比其他人更害怕写作的那个人。我不断咀嚼这句话的同时,一半是庆幸,我不过是和别人一样的写作初学者;另一半是痛苦,对写作的恐惧只能自己承受。我试图逃避它,赖在床上看手机绝不到电脑前,打开电脑先看一会儿篮球绝不打开文档,时间快耗尽了,我的word里都无一字,大脑被抽空了,千万不要试图在里面找到素材故事,越深入越是怀疑,顶在脖子上的头脑只是个外形而已。里面什么都没有。
  这些自我否定、怀疑甚至自暴自弃是在所有关于创作的书里找不到答案的,他们成功了,找到了自己的风格,总有办法说出1234来解救自己。我绝对相信他们这些著作等身之人也曾经历过灵感枯竭的时刻——比如金先生,也透露他需要酒精尼古丁甚至大麻来激发创作。然而,他们从来不说究竟如何挺过去的,对读者来说,他们就是挺过去了,除了说他们确实天赋异禀再加心灵强大之外实在没有什么可说通的,他们不过就勾画一个个外形轮廓,现在由你来完成一部油画,指出了一个康庄大道告诉你顺着这条路走下去成功就在不远前,他们还好心的提醒你,危险随时可能降临,至于什么危险怎么渡过危险这些老混蛋从来语焉不详。
  他们也确实没法为你解决难题。当你选择写作的时候,就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当然你也可以半路而逃,只不过又一次承认自己是个懦夫。要往前走,要写出信达雅写出故事情节趣味写出风格,只能自己前行。痛苦磨难自己受着吧。看自己的作品千万别读第三遍,什么脏话都往外搂了,正如心头中了“消极果实”,跪在角落里怀疑人生去吧。是的,写作就是这么残忍。
     金先生说要向写作要多读多写,这一点说的真好。我一直想要多读书,从2010年开始有意识的提高自己的阅读量,然而这也是一条不归路。我又一次跌落进陷阱——为什么有那么多书我没有读过,为什么我那么浪费时间?一本本经典长着脚蹿到眼前“为什么不读我,为什么不读我,先读我先读我,我比其他的好看。”这还算好的,遇到几个声名大盛之徒,它嘲笑的说,“就你这水平真的读我不懂的,放下吧,放下吧,过几年……”很荣幸,终于在书海里找到了密集恐惧症和选择障碍症等高端文艺病情。
  至于多写,只能呵呵了,我每天两点一线三点一线的日子,写的东西除了情绪还是情绪写那么懂靡靡之音毫无长进的东西干什么。对于不成熟的思考也不愿下笔成文,害怕逻辑不成立没有深度。写小说或是剧本?敢不敢三两笔描绘出一个有个性的人?就这样,我一个字都写不出,一个创意都实现不了。干巴巴像撒哈拉大沙漠埋了千年的井,连月光都洒不进去。
  这是一条多么孤寂的路啊,黑灯瞎火的自己摸索的走吧,那些如清泉一般缓缓流动的文字从来与自己无关,你走一步都得蜕一层皮,心里长点茧都要刮去——保持心的敏感和脆弱才能写出好东西。金先生说老婆是自己最好的读者,然而看看周围要连个说可心话的人都没有,读本《简爱》都能被叫文艺装逼青年的时代,也就剩一肚子不合时宜了。
  痛苦是说给别人听的,我说自己很享受这种惧怕你相信吗?
  

出何典 发表于 2013-11-14 06:24:32

  
  “写作不是人生,但我认为有的时候它是一条重回人生的路径。”这句话大概可以概括斯蒂芬·金在1999年前后完成的《On Writing》。
  
  写作这本书时,斯蒂芬·金在一次午后散步途中遭遇车祸,前后动过将近十次手术。在勤奋写作上显得步调一致的美国作家,尤其是著作等身的斯蒂芬·金,仅仅在车祸发生后的五个星期后就重新执笔写《On Writing》,并且迅速完成了它。
  
  作者自陈这本书的动笔时间是1997年的十一月或十二月,后来因为进程缓慢又开始写小说。1999年斯蒂芬·金决定利用夏天完成这本书,但是六月十九号的车祸又将这本书暂停了五个星期。可以说这本谈论写作的书的确属于好事多磨之作,它本身的奇特经历又使作者在后续加工中增深了一些生命感悟。写作的确是写作者的一个无法摆脱的宿命,即便困难重重,也要挣脱开现在的一切回到桌前。斯蒂芬·金用这本书为我们上了一堂写作公开课。
  
  据我的观察,大多数作者对于自己的职业总是三缄其口的,非止这些玩意太过抽象,难以解释清楚——就像一个拥有魔力的法师,即便你把他囚禁住,拿枪逼着他告诉你施术的诀窍,恐怕也难以令你满意。写作这件事上,有人迷信天赋,有人倚赖后天,然而不管怎样,都很难将其付诸语言。许多伟大的作家之所以对写作闭口不谈,或许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们要避谶。如果不幸在公开场合说得太清楚,回到桌前等待他们的就是一清二楚后的糊里糊涂。没错,他们认为这简直等同于一场灾难。自恋也好,迷信也罢,通常情况下作家对于写作都是不愿过度谈论的——非不必,是不可。
  
  我不知道这个心结斯蒂芬·金是怎么解开的。但是作为当代最著名的恐怖小说家,也许他对此倒是不怎么介意:他要给渴望写作的读者一些实惠,一些慷慨的帮助。这合乎他的出身与性格。
  
  斯蒂芬·金给出的回答分几个方面。首先他介绍了自己“古怪又跌宕”的成长经历。随着母亲四处漂泊,借助在自己的许多姨妈家里。在这段还记得的日子里,金认为它们是一个断断续续的成长历程。他被马蜂蛰了,他被两百磅的鬼马保姆坐在脸上放屁,被她没有限制地提供煎蛋吃然后锁在柜子里,被医生骗,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读了有六吨重的连环漫画。等等。在很小的时候,斯蒂芬就认为自己有了一定讲故事的天分。于是他在学校编报纸,写稿子,取笑老师。几乎决定了斯蒂芬以后的创作道路的是他对恐怖电影的痴狂。
  
  写作就是这样,它首先来源于你的记录天性,来源于你对过去的回忆和印象。
  这本书的重心恐怕还是作者亲自上阵讲授写作经验。书中分为《工具箱》与《论写作》两章。一,工具箱
  
  “我的建议就是,为了尽自己最大能力写作,你就有必要建造自己的工具箱,然后增强肌肉力量,才能有力气把箱子带在身边。这样你就不必面对艰难任务感到气馁,而可以一把抓过适用的工具,立刻投入工作。”工具箱是写作的准备,作者把它包括为词汇,语法两类。
  
  (一)词汇
  
  “常用的家伙放上面。其中最常用的,写作的基本素材是词汇。就词汇而言,你大可以满足于自己所有,丝毫不需妄自菲薄。”
  
  记得在一年前我几乎天天都会翻阅《现代汉语词典》,这是每晚睡前的必修功课,而这件事起源于我读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
  
  斯蒂芬·金似乎天生就有一种贴地气的本性,我的意思是他不太在乎词汇量的大小。为此,作者特地举出约翰·斯坦贝克在《愤怒的葡萄》中的一段话:“有些主人很友善,因为他们讨厌自己非做不可的事,有些很愤怒,因为他们讨厌残酷,有些人很冷漠,因为很久以前他们就明白了,否则当不了主人。”斯蒂芬·金的评价是“整句话里没有超过两个音节的单词。结构挺复杂,但词汇堪比初级儿童读物。当然,《愤怒的葡萄》是一部优秀小说。我相信《血色子午线》也是,虽然里面有很多部分我不完全明白。那又如何?”
  
  在词汇上,作者给出的建议是“用你想到的第一个词,只要这个词适宜并且生动即可。”
  
  (二)语法
  
  ①“写作中不可或却的两个部分是名词和动词。”但“如果你的作品完全由片语和断句构成,不会有语法警察来把你带走。”
  
  关键是你得懂得一些基本语法,能够确认另类的写法是否正确。不管我认不认可作者的某些看法,至少斯蒂芬是这么说的。
  
  ②“你应该尽量避免被动语态。”只有“胆怯的作者喜欢被动语态,其原因类似于胆怯的人喜欢被动的伴侣。”“我认为没信心的作者还觉得被动语态能给他的话增添权威性,也许还能增加点威严感。”
  
  但是,被动语态的确是一种无力的冗长语态,并且不易理解。金当真无愧通俗小说作家(我说这话没有贬义),他总是先从读者的方面考虑,而不是要求读者去理解他。
  
  ③“副词不是你的朋友。”
  
  “使用副词则会透露出作者担心自己无法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思,怕自己说不到点子上,或者讲不清情况。”但“恐惧是多数坏作品的根源所在。如果人纯粹是为了个人愉悦而写作,这种恐惧也许程度微弱。”
  
  “好的写作通常要求作者放下恐惧和造作。就写作的好坏判断而言,造作是一种心怀恐惧的行为。”
  
  我可以去容忍现实生活中的软弱,无论是我自己,还是别人,因为我们谈论的是写作。但是写作中的软弱,对于叙述困难的躲避,对于心理的一笔带过,在自己擅长的地方啰啰嗦嗦,都是通往破坏世界生态的道路——如果不幸这类作家的书出版了。这些事情之所以难以令人容忍,因为在文字王国里你必须用残暴来抵御死亡。
  
  我相信小说创作便是再现梦境,但人的想象力在梦境之中与创作期间的差别如此之大故伟大作家永远是稀有动物。好的小说(侦探小说不在讨论范围)即便是想象力最薄弱的人也会如入云中雾里,因为它使梦境再现与演绎,作者用一支妙笔逼迫你无从质疑辩驳,在书中游历他人设置的迷宫。这就是一种完美的阅读体验。在斯蒂芬·金的小说中,我承认自己经常迷路。
  
  每次从梦中醒来,一面是回味梦境的曲折到无以复加的情节,一面是愤怒自己无力在稿纸上重新意识的馈赠。我知道这些梦早晚会被时间打败,但这压迫感其实正是每一个试图使用文字表达的人所共有的感情。那是一种暂时加深的无力与愤怒。叙述的困难永远在挑动着叙述者敏感的神经,像涨潮后落在沙滩上然后一次次冲入海底又或许被海浪送回海滩的鱼。写作者的宿命就是这样:要么叙述,要么死亡。
  
  我相信这是每一个有志写作的人都有的心结。当年威廉·福克纳嘲笑海明威的话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海明威缺乏探索的勇气。
  
  斯蒂芬·金因为他的作品定位,选择了一种简洁直白的语言风格,虽然简练程度还比不上雷蒙德·卡佛,但是对于他的广大读者而言也足够舒服了。斯蒂芬之所以那么仇视副词与被动用法,不仅是他所声称的有信心,还因为他从不低估读者的想象力。
  
  就我的阅读范围而言,几乎没有一个沉缅叙述的作家——加西亚写作从不考虑读者,他的过度叙述纯粹为了营造小说中的孤独气息,但这种独特美感显然无法复制。别和我提那个诺贝尔新科状元。
  
  阿乙在一次电台访谈中说自己修改好作品后就交给编者,再由编者交给印刷厂,直到送入读者手里。脱手之后,他就不会再为作品考虑一点事情。这正是每一个伟大作家该有的素质,既不看轻自己,也不贬低读者。作品在读者手里,甚至是时间手里,才自有它的另一番命运,并且后者的命运才是它的真实价值。读者有权用他们的想象力扩写作品,而作者在出手之后,作品也就与他们无关——他们无权扩写作品的世俗意义。二,论写作
  
  斯蒂芬·金在《论写作》一章中提出的几个方面,其实是写作的真正经验。然而如我们所知,如果说写作的准备、前提之上还尚有话可讲,那么在写作的经验这件事上,恐怕不会多么精彩。但是无妨这位稿酬数达亿万的小说天才提醒我们一下,很有可能他真的说出什么价值连城的创作密辛。
  
  “如果你想成为作家,有两件事你必须首先得做到:多读,多写。据我所知别无捷径,绕不开这两样。”
  
  “但是你需要一个房间,需要房门,需要关上门的决心。你同样需要一个具体的目标。”
  (三)“喜欢什么就写什么,注入真实生活,结合你自己对生活、对友谊、爱情、性 爱以及工作的了解,让作品与众不同。”
  (四)“在我看来,短篇也罢,长篇小说也罢,都是由三部分构成:叙事,将故事从A点推至B点最终至Z点结束;描写,为读者描绘出现场感;还有对话,通过具体言语赋予人物生命。”
  
  (五)“描述可以使读者亲身参与到故事中来。好的描写是通过学习获得的技巧,之所以说除非大量阅读大量写作,否则你决不可能取得成功,这是重要原因之一。问题不单单在于如何描述,还在于描述多少才合适。阅读会帮你回答多少的问题,而只有通过大量的写作练习,你才能学会如何描绘场景。这种技巧只能在实践中学习。”
  
  (六)“当然,有些人不想听实话,但这不是你的问题。如果你既想当作家,又不想实话实说,那才是你有问题。无论甜言蜜语还是污言秽语,都是人物表现的索引……总之,问题不在于你故事里的语言是庄严圣洁还是污秽亵渎;唯一的问题是这些话写出来是不是生动,听起来对劲不对劲。如果你期望它们生动真实,那么你一定得自己怎么说就怎么写。更重要的是,你必须得闭上嘴听别人怎么说。”
  
  (七)“我们已经谈过讲好故事的几个基本要素,可以归结到同样的核心思想,即:实践是无价之宝(写作实践应该感觉很爽,一点也不像是训练实践),而坦诚必不可少。叙事技巧、对话以及人物塑造最终都要落到实处,就是要看得清听得真,然后用同样的清晰和真切把你所听所见记录下来(无须动用不必要的累赘副词)。”
  
  (八)“关门写作,开门改稿。”
  
  我没有写过小说,姑且把斯蒂芬指出的一些技巧总结成了这八个方面。多说无异佛头着粪,还是藏拙为要。
  无论如何,这本书都可以被认为是一类通俗写作的范本,一堂大师的公开写作课。我对斯蒂芬这本书的兴趣可以归于自己的一个心结:那些笔耕不辍的人总是让我心生敬意。
  
  在中国写作史上,无论古代还是现代代,创作数量最多的大概都要首推曹聚仁。据他晚年统计,自己一生写了不下四千万字。其次就要属李敖了,两年后他将推出自己全集的后四十册,加上已经出版了的一总合为八十巨册。李敖闭门写作,且自称每天只睡五个小时。要知道,他已经七十七岁了,这实在无法不让人敬叹。斯蒂芬今年六十五岁,已经出版作品超过七十部。这就是我阅读这本书最功利的目的。虽然作品的数量与作者的价值不能划上等号,但这里不做讨论。
  
  很少有作家去谈论他们的写作——这在前面已经说过。但在这本书中,斯蒂芬却谈得这样优雅,这样收放自如,这样妙语连珠。合上书仔细品味一下,似乎倒稍稍减弱了谈论的意味:他只不过在走回记忆的途中拾取了一段经验罢了。因为它的传奇经历,使我们更觉得它像是作者对自己大半生的一次巡礼式回顾,像是作者面对自己五十多年写作历程问心无愧的宣言:“写作对于我来说好比是一种信念坚持的行动,是面对绝望的挑衅反抗。此书的第二部分就是在这样的精神中写成的。正如我们小时候常说的那样,是我拼着老命写出来的。写作不是人生,但我认为有的时候它是一条重回人生的路径。”
  手中的这本书,译者将“On Writing”译为“写作这回事”。虽然如此翻译显得轻松,但或许也失之油滑了。要知道,斯蒂芬·金得的是“写作强迫症”。写作可不是这回事。
  
  201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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