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2-8-24 10:45:24

公安部关于允许京津沪等6市非本市户籍人员异地提交出入境证件申请的公告

公安部关于允许京津沪等6市非本市户籍人员异地提交出入境证件申请的公告

公安部公告
为进一步便利公民申办出入境证件,公安部决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6市实施允许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异地提交出入境证件申请的便利措施。

上述人员可持法律规定的申请材料以及暂(居)住证、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向就业和在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以及证件加注)。

公安部授权上述6市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代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接收申请材料,并制作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申请仍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骗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公 安 部?

2012年8月22日

我是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2-8-24 10:47:17

打破户籍制度窠臼需要更多实质性改革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评论员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新期待,进一步方便异地就业人员和在读大学生就近申办出入境证件,公安部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决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6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实施允许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的在读大学生异地提交出入境证件申请的便利措施。

该措施积极探索对公民申办出入境证件条件和程序进行改革,使流动人口与户籍居民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广,受益群众多,对便利公民出行,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是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2-8-24 10:48:02

户籍制度的窠臼有很多,实施到今日,无论是决策层面还是民间均有推动户籍制度改革之共识,也有不少地方进行了取消城乡户籍制度等改革实践,但是,传统户籍制度积弊已久,非一日可以修正完毕,必须一步一步推进。

一下子废除户籍制度,庞大的流动性人口将急速加剧管理困难,不可取也不现实,放着与户籍制度相关联的不合理政策不管,增加人民群众办事困难,也不是施政宗旨。只有在相关环节锐意进行实质性改革,户籍制度才能减少其“负能量”,相应地增加其“正能量”。

京、津、沪、渝、穗、深是全国流动人口相对较多的城市,在出入境管理制度未改革前,这里的非户籍人口办理出入境手续必须返回户籍所在地,无疑增添了许多时间和负担。

有的人离开户籍所在地经年日久,在现居住地工作数年,可一旦要出国,就必须返回户籍地,确实过于麻烦,尤其是碰到单位或公司的紧急出国要求,往往无法办理。还有的如果工作地点变动到其他城市,办理出入境手续,也十分麻烦,需要花费飞机票或火车票等不说,还得住宿等耗时耗力。

本次公安部推出的就近申办出入境证件,对于在本地工作却无本地户籍人口的人士来说,如果需要出境,无疑将方便甚多。让老百姓得到实惠,这就是改革的“正导向”。

我是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2-8-24 10:48:40

改革开放是既要改革,也要开放。出入境管理工作的便民利民,将大大推动开放的进程。

我们不能只讲改革却忽视开放,改革和开放是连在一起的,封闭式的改革可能忽视群众感受,从而侵害群众利益,成为分肥式改革,改革的成果为既得利益者所分享;而开放式的改革可以通过广纳民意,面向世界先进经验大胆取经,从而能够更大程度地符合公共利益诉求。

出入境管理本身就和开放密切相关,在中国国力大大增强的今天,群众出入境的需求越来越多,中外交往的频繁符合国际发展趋势,为此出入境提供方便,有利于中国的开放形象,也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中外文化、经济等往来。

打破户籍制度藩篱,需要更多类似于出入境管理改革这样的实质性改革。改革不能总是在理论上打圈圈,必须落到实处,也应当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让老百姓能够感受到便利,感受到制度的进步。

现今中国社会在出入境、入学等方面的公共服务需求日益增多,面对公共服务品提供不足的矛盾,我们必须去大力改革传统户籍制度等公共服务品中供给不足或供给有误的那部分,从而促使政府提供出更多的有效和优良的公共服务品种,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当诉求,满足社会发展的合理需求,促使国家长治久安。

我是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2-8-24 10:50:22

2001年底,公安部提出了按需申领护照的改革措施,即除部分国家工作人员需要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外,其他公民只要不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准出境情形,可凭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护照。


  自2012年1月1日起,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山东、广西、湖南、四川、贵州、陕西、宁夏等12省(区)已先后实行本省(区)居民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省(区)内流动的本省(区)居民可以凭户口簿、身份证、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

  自2012年1月1日起,非上海户籍的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和不满16周岁的子女,可以向上海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赴港澳各类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赴台各类签注。

  2012年5月15日,我国电子普通护照正式签发启用。电子普通护照的申办条件、签发时限、收费标准和有效期均与旧版普通护照相同,公民仅需在原有基础上提交本人指纹及签名信息即可依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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